㈠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都有自己的辦公電話,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咨詢電話。
但是你可以撥打當地的12333(勞動、社保類咨詢熱線電話)查詢。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㈡ 辦理失業保險窗口電話號碼是多少
你是哪個城市的,最好打12333咨詢咨詢
失業保險的享受必須繳費滿1年以上
㈢ 失業保險金咨詢電話
(一)勞動者辦理失業保險,應該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再就業中心。
(二)己經繳納社會保險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業願望。
勞動者不是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至於再交業中心電活,可以點擊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去找再就業中心電話。
㈣ 徐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徐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是:12333,地址:徐州市雲龍區新城區昆侖大道1號東三區。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辦公地址:徐州市新城區昆侖大道1號東三區323室,聯系電話:0516-83732450,傳真:0516-83736249,電子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市人力資源辦公室,地址: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A區,郵編:221006。
單位負責人:晁映輝,聯系電話:85798409。
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地址: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A區,郵編:221006。
單位負責人:葛贊,聯系電話:85805759。
(4)徐州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徐州市房地產整治重點:
1、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2、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布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雇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4、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6、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7、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8、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9、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10、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㈤ 江蘇徐州失業保險金電話是什麼
網站上提供的部分地區社保局電話需要更新,你可以撥打社保局客服:12333,了解相關情況。
㈥ 徐州社保中心的電話是多少時間
地址:西安南路122-2(電視塔對面)
電話:(0516)83797802
坐601,或603路,到終點食品城下,往東走500米左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徐州社保局電話號是多少
徐州社保局電話號是多少,問對人了你
㈧ 失業保險金服務電話
失業保險金是社保中的一項,主要是對失業人員的生活問題進行保障!
失業保險金是不能退回的,它是由單位對員工所繳納的保障金!
員工失業後可根據有關規定進行申領!
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
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
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
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
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
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
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
及標准,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章失業保險金申領
第四條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
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
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
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
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
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
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
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
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
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
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第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
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
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待遇。
第十三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
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章失業保險金發放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
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
,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
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
時間,與《條例》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
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
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
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十六條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
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
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八條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
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
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發放,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
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准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咨詢
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第四章失業保險關系轉遷
第二十一條
對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與本人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其失業
保險金的發放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提供由兩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協
商,明確具體辦法。協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
定。
第二十二條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
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
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
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
遷,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憑失業保險關系遷出地經辦
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經辦機構發現不符合條件,或以塗改、偽造有關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
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應責令其退還;對情節嚴重的,經辦
機構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
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經辦機構或主管該經辦機構
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失
業人員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七條失業人員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與經辦機構發生爭議的,可
以向主管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例》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
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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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江蘇省徐州市勞動局投訴電話是多少
徐州市勞動局(現人社局)電話12333。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1、政策法規和勞動監察處(行政許可服務處)聯系電話:83732616 。
2、失業保險處聯系電話:85805785。
3、勞動關系處(農民工工作處)聯系電話:85806208。
4、養老保險處聯系電話:80801159 。
5、醫療保險處聯系電話:80801160。
6、工傷保險處聯系電話:85805882。
7、調解仲裁管理處聯系電話:80801156。
(9)徐州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江蘇省徐州市勞動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大學生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准,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㈩ 失業保險聯系電話是什麼號碼
失業保險由當地社保局統一管理,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118114查詢當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