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轉貸 什麼意思
債務轉貸實際上指的是國債以放貸的形式發展公共項目。
為了擴大有效內需,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國務院決定1998年增發一定數量國債,由財政部轉貸給省級政府,用於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
國家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債權、債務人的代表,負責對財政部的還本付息工作。
國債轉貸資金的確定和使用原則:確定國債轉貸資金項目既要考慮本部門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本地區綜合還款能力。國債轉貸資金應直接落實到建設項目,主要用於基礎設施項目,重點支持在建項目或已經完成前期准備工作的項目,新上項目一般要求在2年左右時間完成。
國債轉貸資金的適用范圍:
(一)農林水利投資項目;
(二)交通建設投資項目;
(三)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建設投資項目;
(四)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
(五)國家明確的其他建設項目。
⑵ 財政總預算會計通過財政國庫賬戶向所屬下級財政轉貸債務收入25000元。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收入轉貸給下級財政部門時。
借:債務轉貸支出——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支出——**基金債務轉貸支出
貸:國庫存款
(二)省級以下財政部門實際收到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轉貸收入時。
借:國庫存款
貸:債務轉貸收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基金債務轉貸收入
⑶ 請問地方政府債券債務收入算不算地方綜合財力的一部分
算。
信用也是財力的一部分。
當然,債務也是支出的一部分
⑷ 西南大學作業.向所屬市級財政轉貸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1500000元. 會計分錄如何做
根據現行規定,對於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於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應於實際收到專項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後,形成資產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未形成資產部分,報經批准後,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後,如有撥款結余需要上繳的,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不需上繳的,應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舉例。某企業收到財政撥款100萬元,專項用於某技術研究項目。企業實際支用撥款情況為:40萬元用於購置固定資產,20萬元用於支付研究人員工資,25萬元用於試驗、差旅、辦公等費用,實際共使用15萬元。則,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處理如下:
一、收到撥款
借:銀行存款 100萬元
貸:專項應付款 100萬元
二、形成資產部分
借:固定資產 40萬元
貸:銀行存款 40萬元
借:專項應付款 40萬元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40萬元
三、未形成資產部分
借:專項應付款 45萬元
貸:應付工資 20萬元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25萬元
四、上交撥款結余
借:專項應付款 15萬元
貸:銀行存款 15萬元
⑸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嗎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不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
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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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上級財政扣繳市財政轉貸款 為什麼借其他應收款貸與上級往來啊 想不通
這是記賬會計處理原則。
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賬務處理
(一)收到上級政府財政轉貸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債務轉貸收入」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到期應償還的轉貸款本金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確認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付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出的本期應付未付利息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償還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金時,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償還的本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四)償還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利息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實際支付利息金額中屬於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部分,還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五)償還下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本息時,借記「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償還的本金及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六)被上級政府財政扣繳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扣繳的本金及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列報支出時,對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還本支出,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對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利息支出,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七)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時,省級以下(不含省級)財政部門根據上級財政部門提供的債權債務確認相關資料,按照置換本級政府存量債務的額度,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按照置換下級政府存量債務的額度,借記「債務轉貸支出」科目,按照置換存量債務的總額度,貸記「債務轉貸收入」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置換存量債務的總額度,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置換下級政府存量債務額度,借記「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資產基金—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⑺ 關於地方政府債務法規法規有哪些
2014年10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這是國務院首次發文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也標志著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完整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該意見提出,要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許可權,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意見提到,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政府債券規范舉債,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分地區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並報國務院批准。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財政部將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范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
意見稱,要硬化預算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意見還指出,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意見強調,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即將於實施的新預演算法,允許省級政府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也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通過政府債券以外方式舉債。
2014年10月28日,財政部發布《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本地區清理甄別結果,由同級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並經同級政府批准後逐級上報,省級財政部門應於2015年1月5日前上報財政部。
⑻ 政府會計,被上級政府扣繳借入轉貸款的本息中的列報支出是什麼意思
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賬務處理
(一)收到上級政府財政轉貸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債務轉貸收入」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到期應償還的轉貸款本金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確認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應付利息時,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計算出的本期應付未付利息金額,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償還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金時,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償還的本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四)償還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利息時,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實際支付利息金額中屬於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部分,還應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五)償還下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的本息時,借記「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償還的本金及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六)被上級政府財政扣繳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本息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與上級往來」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實際扣繳的本金及已確認的應付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列報支出時,對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還本支出,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對本級政府財政承擔的利息支出,借記「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七)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時,省級以下(不含省級)財政部門根據上級財政部門提供的債權債務確認相關資料,按照置換本級政府存量債務的額度,借記「債務還本支出」科目,按照置換下級政府存量債務的額度,借記「債務轉貸支出」科目,按照置換存量債務的總額度,貸記「債務轉貸收入」科目;根據債務管理部門轉來的相關資料,按照置換存量債務的總額度,借記「待償債凈資產—應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置換下級政府存量債務額度,借記「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貸記「資產基金—應收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科目。
⑼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是由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政府使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此獲得的資金就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9)地方債券轉貸資金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