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03年8月我國有沒有出台什麼金保險計劃或項目具體的名字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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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政策措施: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匯報》,擬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覆蓋我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實行最高50萬元的有限賠付,以低費率起步,將保費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目前,方案正在公開徵求意見。
意義與效果: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和完善金融安全網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於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和提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50萬元的保護限額,能夠為全部金融機構99.6%和城市商業銀行99.5%、農村金融機構99.7%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能夠確保絕大多數存款人的信心和穩定。
(十)建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政策措施:2013年6月26日,國務院第14次常務會議明確,發揮好開發銀行對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作用問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的方案,推動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意義與效果: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有利於將政府政策支持與市場機制有效結合,為大規模棚改開辟成本更低、來源穩定的融資渠道。人民銀行通過抵押補充貸款(PSL)工具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了1萬億元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資金利率較市場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截至10月末,使用PSL資金發放的棚戶區改造貸款3127億元。
(十一)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政策措施: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方案,明確了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政策措施。
意義與效果: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界定業務范圍,妥善解決政策性財務掛賬等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明確資本補充計劃,建立科學的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有利於其逐步建設成為定位明確、功能突出、業務清晰、資本充足、治理規范、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真正發揮主體和骨幹作用。
(十二)開展民營銀行試點
政策措施:發起自擔風險民營銀行試點工作,已批准首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籌建。
意義與效果:開展民營銀行試點的一小步,是打破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玻璃門」的一大步,有利於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進一步優化銀行業結構,激發金融市場活力,提升微觀金融效率,加大對薄弱領域和環節的金融支持,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十三)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
政策措施: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第22次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了方案,新增3000億試點規模。
意義與效果: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盤活存量資源的有效措施,有利於騰挪信貸空間,優化資源配置,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2014年8-10月,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24單、914.5億元,比2014年上半年多121.3億元。
(十四)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政策措施:出台《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增加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范圍。穩妥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有序擴大至全國,並推出做市商交易機制。截至12月9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1434家,總市值3994.47億元,累計實現融資151.16億元。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及重大資產重組等行為。進一步鼓勵證券投資基金創新,規范私募基金發展。
意義與效果: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融資結構,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降低杠桿率,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第三季度,新股首發家數為35家,募集資金136.3億元,分別較二季度多增26家、86.7億元。1月至9月,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3033億元,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重為2.4%,較上年全年提升1.1個百分點。
(十五)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
政策措施:2014年7月14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匯報。出台《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化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意義與效果: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利於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一是2014年1-10月,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17301.5億元,同比增長18.25%。二是保險公司加大了保單質押貸款的服務力度。9月末,保單質押貸款1692億元,比年初增加357億元。三是逐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市場的范圍,放開創業板股票投資,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截至10月末累計投資金額約6660億元。
(十六)拓寬外匯儲備運用渠道
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積極拓展多元化投資,為企業提供委託貸款,創新服務方式,充實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成立總規模400億美元的絲路基金,首期資本金100億美元中,外匯儲備出資65億美元。支持中俄管道供油250億美元。中俄原油增供673億美元。向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銀行提供外匯資金3848億美元。設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為促進亞洲基礎建設互聯互通、加強地區貿易投資合作創建平台。
意義與效果:完善外匯儲備運用和管理,有利於支持我企業「走出去」,帶動消化過剩產能和勞務輸出,擴大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往來,服務實體經濟和「一帶一路」等國家政治外交戰略。
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十七)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政策措施:2013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金融管理部門溝通,形成監管合力,防範金融風險。
意義與效果:目前,我國實現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等方面的協調,對於維護金融穩定,防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積極意義。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成立以來,加強金融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已就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隱患、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規范同業業務等達成共識,並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為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八)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政策措施:2014年,印發《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國發〔2014〕30號),明確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
意義與效果: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分級監管體系,明確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促進金融健康發展。
(十九)防範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3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聽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情況匯報,並提請11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
意義與效果:防範風險是金融業永恆的主題。當前,我國金融體系總體穩健,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穩中有險、穩中有憂,潛在風險不容忽視。主要表現包括貨幣總量不小、企業杠桿率過高、地方政府進入償債高峰、部分影子銀行擴張過快等。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積極做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一是動態排查風險隱患,把握趨勢,前瞻性掌握金融風險的「導火索」和「引爆點」,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妥善應對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有關部門發布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調整房貸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貸款需求尤其是自住需求。三是積極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加強總量風險控制,優化貸款結構,逐步化解存量風險。截至2014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不良貸款率為0.06%,比2011年末下降0.23個百分點。四是妥善處置信託、理財等金融產品可能引發的兌付風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有關單位落實責任分工,完善監管制度,做好風險防控。五是妥善應對退保風險。六是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三次啟動應對大規模跨境資金流出和流入的政策預案。
五、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二十)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滬港通交易試點正式啟動。
意義與效果: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使內地與香港投資者能夠互相買賣股票,有利於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跨境資本流動和金融交易的可兌換程度,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人民幣國際化,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滬港通交易試點啟動以來,總體運行平穩,交易結算、額度控制等各個環節運行正常,為境外長期資金投資A股市場提供了便利。截至12月9日,滬股通總額度使用594.42億元人民幣,余額2405.58億元人民幣,總額度使用效率19.81%。截至12月8日,通過港股通從內地流向香港的人民幣資金累計65.88億元。
(二十一)金融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
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先後出台支持自貿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共計54條,構成了金融支持自貿區實體經濟發展的總體政策框架,明確了自貿區金融改革的總體方向。
意義與效果:在上海自貿區試點有關金融政策,推動資金正常流動、市場化定價及其相關管理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在上海自由貿易區經營,鼓勵開展特色業務、針對性建立相對獨立的銀行業監管體系,深化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改革,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建立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將為金融改革開放探索出可復制的經驗。
(二十二)推動雙邊本幣互換
政策措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目的主要是維護金融穩定,便利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雙邊貿易和投資。2013年3月以來,人民銀行與巴西等10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涉及資金人民幣12970億元。
② 全國多地接連出台新舉措對服務業有何影響
眼下,注射宮頸癌疫苗成為許多女性的健康選擇。3月31日,位於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的博鰲超級醫院開業,備受關注的宮頸癌九價疫苗在這里開放接種。過去要出境才能接種九價疫苗,手續復雜;現在,趁著假期在海南玩,順便就接種了,真省心!
旅遊業是對外開放的窗口。近日,國務院同意設立內蒙古滿洲里、廣西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邊境游迎來新的發展契機。數據顯示,預計「十三五」期間,中國將吸引「一帶一路」沿線8500萬人次來華旅遊,拉動旅遊消費約1100億美元。
作為當今世界最高水平的開放形態,自由貿易港牽動著各方目光。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服務業市場開放是中國下一步對外開放的重點,海南在這方面要先行一步,對標國際自由貿易港,為全國提供重要樣板。這就需要加大營商環境優化力度,在市場准入、完善法制保障體系、貿易便利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③ 北京銀保監局推16項「證照分離」改革新舉措
今後,北京地區的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審批,不用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金融許可證復印件;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也不用再提供擬任人個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員的徵信報告,改為申請人作出有關承諾。昨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於該局行政許可許可權范圍內的「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並推出16項具體改革措施,此舉將進一步優化本市營商環境,給銀行、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等帶來更多便利。
據悉,《通知》涉及精簡申報材料、壓減審批環節兩類改革方式,對「證照分離」改革的落實和管理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深化簡政放權。明確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審批不需再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銀保監會出具的金融許可證復印件、保險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審批中因變更注冊資本等前置審批事項申請修改公司章程由審批改為報告等16項具體改革措施,其中有13項屬於精簡申報材料,還有3項舉措屬於壓減審批環節。
二是強化機構主體責任。要求各機構確保報送的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以及報告所涉機構、高管的合規性、適格性,以強化機構依法合規意識。
三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為防範合規風險,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通知》將放開前端與管住後端有機結合,通過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密切關注風險,持續對有關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對機構和個人進行查處。
④ 2000年至今出台和金融相關的政策 都有哪些
(九)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政策措施: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匯報》,擬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覆蓋我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實行最高50萬元的有限賠付,以低費率起步,將保費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目前,方案正在公開徵求意見。
意義與效果: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和完善金融安全網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於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和提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50萬元的保護限額,能夠為全部金融機構99.6%和城市商業銀行99.5%、農村金融機構99.7%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能夠確保絕大多數存款人的信心和穩定。
(十)建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政策措施:2013年6月26日,國務院第14次常務會議明確,發揮好開發銀行對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作用問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的方案,推動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意義與效果: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有利於將政府政策支持與市場機制有效結合,為大規模棚改開辟成本更低、來源穩定的融資渠道。人民銀行通過抵押補充貸款(PSL)工具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了1萬億元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資金利率較市場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截至10月末,使用PSL資金發放的棚戶區改造貸款3127億元。
(十一)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政策措施: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方案,明確了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政策措施。
意義與效果: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界定業務范圍,妥善解決政策性財務掛賬等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明確資本補充計劃,建立科學的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有利於其逐步建設成為定位明確、功能突出、業務清晰、資本充足、治理規范、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真正發揮主體和骨幹作用。
(十二)開展民營銀行試點
政策措施:發起自擔風險民營銀行試點工作,已批准首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籌建。
意義與效果:開展民營銀行試點的一小步,是打破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玻璃門」的一大步,有利於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進一步優化銀行業結構,激發金融市場活力,提升微觀金融效率,加大對薄弱領域和環節的金融支持,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十三)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
政策措施: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第22次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了方案,新增3000億試點規模。
意義與效果: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盤活存量資源的有效措施,有利於騰挪信貸空間,優化資源配置,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2014年8-10月,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24單、914.5億元,比2014年上半年多121.3億元。
(十四)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政策措施:出台《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增加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范圍。穩妥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有序擴大至全國,並推出做市商交易機制。截至12月9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1434家,總市值3994.47億元,累計實現融資151.16億元。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及重大資產重組等行為。進一步鼓勵證券投資基金創新,規范私募基金發展。
意義與效果: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融資結構,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降低杠桿率,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第三季度,新股首發家數為35家,募集資金136.3億元,分別較二季度多增26家、86.7億元。1月至9月,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3033億元,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重為2.4%,較上年全年提升1.1個百分點。
(十五)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
政策措施:2014年7月14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匯報。出台《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化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意義與效果: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利於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一是2014年1-10月,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17301.5億元,同比增長18.25%。二是保險公司加大了保單質押貸款的服務力度。9月末,保單質押貸款1692億元,比年初增加357億元。三是逐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市場的范圍,放開創業板股票投資,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截至10月末累計投資金額約6660億元。
(十六)拓寬外匯儲備運用渠道
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積極拓展多元化投資,為企業提供委託貸款,創新服務方式,充實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成立總規模400億美元的絲路基金,首期資本金100億美元中,外匯儲備出資65億美元。支持中俄管道供油250億美元。中俄原油增供673億美元。向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銀行提供外匯資金3848億美元。設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為促進亞洲基礎建設互聯互通、加強地區貿易投資合作創建平台。
意義與效果:完善外匯儲備運用和管理,有利於支持我企業「走出去」,帶動消化過剩產能和勞務輸出,擴大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往來,服務實體經濟和「一帶一路」等國家政治外交戰略。
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十七)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政策措施:2013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金融管理部門溝通,形成監管合力,防範金融風險。
意義與效果:目前,我國實現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等方面的協調,對於維護金融穩定,防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積極意義。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成立以來,加強金融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已就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隱患、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規范同業業務等達成共識,並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為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八)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政策措施:2014年,印發《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國發〔2014〕30號),明確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
意義與效果: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分級監管體系,明確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促進金融健康發展。
(十九)防範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3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聽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情況匯報,並提請11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
意義與效果:防範風險是金融業永恆的主題。當前,我國金融體系總體穩健,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穩中有險、穩中有憂,潛在風險不容忽視。主要表現包括貨幣總量不小、企業杠桿率過高、地方政府進入償債高峰、部分影子銀行擴張過快等。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積極做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一是動態排查風險隱患,把握趨勢,前瞻性掌握金融風險的「導火索」和「引爆點」,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妥善應對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有關部門發布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調整房貸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貸款需求尤其是自住需求。三是積極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加強總量風險控制,優化貸款結構,逐步化解存量風險。截至2014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不良貸款率為0.06%,比2011年末下降0.23個百分點。四是妥善處置信託、理財等金融產品可能引發的兌付風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有關單位落實責任分工,完善監管制度,做好風險防控。五是妥善應對退保風險。六是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三次啟動應對大規模跨境資金流出和流入的政策預案。
五、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二十)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滬港通交易試點正式啟動。
意義與效果: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使內地與香港投資者能夠互相買賣股票,有利於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跨境資本流動和金融交易的可兌換程度,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人民幣國際化,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滬港通交易試點啟動以來,總體運行平穩,交易結算、額度控制等各個環節運行正常,為境外長期資金投資A股市場提供了便利。截至12月9日,滬股通總額度使用594.42億元人民幣,余額2405.58億元人民幣,總額度使用效率19.81%。截至12月8日,通過港股通從內地流向香港的人民幣資金累計65.88億元。
(二十一)金融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
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先後出台支持自貿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共計54條,構成了金融支持自貿區實體經濟發展的總體政策框架,明確了自貿區金融改革的總體方向。
意義與效果:在上海自貿區試點有關金融政策,推動資金正常流動、市場化定價及其相關管理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在上海自由貿易區經營,鼓勵開展特色業務、針對性建立相對獨立的銀行業監管體系,深化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改革,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建立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將為金融改革開放探索出可復制的經驗。
(二十二)推動雙邊本幣互換
政策措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目的主要是維護金融穩定,便利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雙邊貿易和投資。2013年3月以來,人民銀行與巴西等10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涉及資金人民幣12970億元。
⑤ 簡述中國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和調整國內經濟政策的重大舉措
——加強審慎的金融監管體系。從拉美債務危機等多次金融危機可以看到,金融監管體系的脆弱性是許多國家發生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中國對此加強了金融監管體系建設,在已成立證券監督機構的情況下,又先後成立了保險和銀行監督機構,落實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加強了對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
——對國有獨資的商業銀行進行了產權制度的改革。國有商業銀行體系的低效運作已成為影響金融體系穩定的重要因素,而沉澱多年的歷史壞賬和低效的銀行治理結構,則加大了中國金融體系風險。中國已採取一系列措施,改革國有商業銀行體系,對其注資並剝離不良貸款,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並推動銀行上市。
——大力發展和培育金融市場。亞洲金融市場不發達導致缺少分散風險的渠道和機制,這是亞洲不能很好地應對金融危機的原因。中國如今已逐漸形成了一個由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以及期貨市場等構成的,具有交易場所多層次、交易品種多樣化和交易機制多元化的市場體系。
——推進外匯管理體制的改革。靈活的匯率體制和外匯管理體制對一個國家經濟增長非常重要。中國不斷推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並在由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匯率形成機制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央行也將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推進金融法律制度、監管機制和基礎設施建設。中國已先後出台或修訂了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反洗錢法、物權法等法律,為維護市場秩序提供了有利支持。央行、證監會等金融市場監管部門已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金融市場監督架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也取得較大成就。
——加快對經濟結構的調整力度。這是中國採取的最重要的改革措施。亞洲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就是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不合理,抵禦危機的能力弱。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著世界經濟失衡和國內經濟失衡雙重挑戰。人民幣匯率升值的壓力來自於中國國際收支雙順差,這正是經濟結構失衡的反映。中國已經對此採取了完善外匯管理、調整外貿政策、強化節能降耗、促進擴大消費等綜合措施調整經濟結構。
⑥ 開題報告:加入WTO後我國金融保險業產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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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一篇不完全符合樓主要求的,但是樓主可以參考下:
《加入WTO:中國保險業面臨的挑戰和對策》
來源:網路
1999年11月15日,歷經13年的艱辛談判,中美雙方就加入WTO問題達成協議。中國保險業的開放,是中美雙方談判的焦點之一。加入WTO無疑會對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本文分析了加入WTO給我國保險業帶來的挑戰,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加入WTO對中國保險業帶來的客觀挑戰
加入WTO,對我國保險業既會產生積極影響,創造許多新的機遇,也會有許多不利影響,帶來客觀挑戰。據中美商會提供的文件顯示,作為中美WTO協議的內容之一,中國將在未來五年內取消全部外資保險公司的地域限制。同時,未來2至3年間,中國將開放主要城市,並允許外資財產險和意外險保險公司為全國的大規模風險承保。中國同意僅基於審慎原則授予營業執照,不在數量上予以限制。中國將在5年內逐步擴展外資保險機構的業務范圍至團體險、健康險和養老險。中國同意外資可在中外合資的壽險公司中擁有50%的所有權等。由於中國保險業尚處於不發達階段,一旦全面開放,中國保險市場將可能面臨著外資保險公司湧入的挑戰。
挑戰之一:保險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從總體上來說,國外保險公司從資金實力、產品開發技術、展業方式、業務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大大強於國內保險公司。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申請設立外資保險機構的外國保險公司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最少具有30年以上的經營歷史,遞交申請前一年年末的資產總額不得少於50億美元,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2年以上。而事實上,已在中國開業的20家外國保險公司,以及目前在中國設有202個代表機構、申請等待營業執照的外國保險公司,其經營歷史和資產總額條件均大大超過人民銀行的這一基本要求,許多公司的經營歷史都在百年以上,資產總額大都在幾百億美元,甚至幾千億美元以上。與外國幾百年的保險發展歷史相比較,中國的保險業仍十分幼嫩。1998年底中國的保險深度為1.57%,居世界第五十五位;保險密度為12美元,居世界第六十位。就保險公司而言,中國保費最高的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1998年其保費收入為人民幣530億元,最少的公司年保費收入不到1億元①。由此可見,當前中國保險業的整體水平與外國公司相比差距較大。此外,中國保險業的差距還在於缺乏一個完整的代理人、經紀人、公估行等中介機構體系。各保險公司在保險種類設計、精算水平、核保技術、經營手段、售後服務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一旦中國入關會暴露出國內保險公司在營運上與國際水平的差距,特別是管理水平、風險處理技術、科技運用水平、資金運用能力、產品創新等方面的差距。
挑戰之二:民族保險業將受到一定的沖擊。具有雄厚資金實力,先進保險技術和豐富管理經驗的外國保險公司與尚不成熟的中國保險公司同台競爭,這無疑給中國保險業帶來競爭壓力。在稅收方面,外國保險公司享受著「三減兩免」(三年減稅,兩年免稅)的優惠條件,所得稅為15%,而中資保險公司需要繳納33%的所得稅。在資金運用方面,外資保險公司的投資可涉足股票,房地產、貸款等,資金運用率普遍在85%以上,而中資保險公司的保險基金運用渠道相對來說非常狹窄,資金運用率只有10%。這樣外國保險公司可以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低稅收的優勢,通過降低保險費率,提高保險代理傭金搶占市場,對中國保險公司構成一定的威脅,造成業務流失,市場份額下降。此外,現已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經營區域、業務范圍上受到嚴格限制。地域上,只能在上海、廣州兩地。業務上,服務的對象為外國人和三資企業不能涉及團體業務。組織形式上,從1996年以來,在華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人,只能與中方組建合資公司,不可以獨資形式經營。而中國國內的保險公司,即使是區域性公司,經營地點也通常不限於一城一地,而能輻射周邊地區。業務范圍只分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並無銷售對象的限制。由於中外保險人並不處在同一起跑線上,中國保險公司因而能分得部分保險市場。中國加入WTO後,落實國民待遇原則,這些限制都將煙消雲散。可以預見,隨著保險業開放程度的提高,外資保險公司對國內保險市場的沖擊必然會逐步升級,並壓縮民族保險業的生存空間。
挑戰之三:保險監管面臨改革。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使我國保險市場上競爭主體不斷增加,成份愈益復雜,給政府部門對保險業的監管造成一定的困難。根據國民待遇原則,在保險市場管理上對內資和外資的保險機構必須一視同仁,不得薄此厚彼,這不僅包括業務范圍的一致,而且還包括管理法規的統一。從而要求保險監管盡快與國際通行慣例接軌,採取以償付能力為中心的鬆散監管。這就給保險監管機構帶來了較大的監管難度,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標准。
挑戰之四:要求現行的有關保險的法律法規作出修訂並予以完善。現行的《保險法》對合資、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並未作出細致的規定,如應如何評價其償付能力,在華境內保留多少額度的保證金,20%法定分保比例是否適用等實際問題都應明確。此外,現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和《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也應對中介機構的組織形式作出調整,以適應保險市場組織制度的需求。
挑戰之五:資金外流面臨潛在可能危險。保險業特別是人壽保險,聚集了大量的長期資金,對資本市場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而具有較強的金融特徵。外國保險公司帶來的外資數額是相當有限的,相反卻可以在中國國內保險市場上通過收繳保費的形式聚集資金。依照我國目前的監管能力和水平,根本無法控制外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也無法限制其投資收益轉移出境,從而影響我國宏觀經濟中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調控,對國家的經濟安全構成一定威脅。
挑戰之六:造成保險人才的流失。由於外資保險公司有較高的收入水平,較優厚的福利待遇,較強的流動性和較為靈活的分配製度等優點,對國內優秀的保險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並且,為了彌補對國內市場了解不足的弱點,外資保險公司常常以較高待遇吸引當地高層管理人員。這使國內保險公司感到了人才流失的壓力,其用人機制、分配機制和人才流動機制等受到了一定的沖擊。
二、加入WTO,中國保險業應有的對策
就目前中國保險市場的現狀而言:中國的保險市場是一個發展歷史很短,但具有許多有利發展條件的市場;是一個發展速度很快,但與潛在的市場需求相比,市場的有效供給規模還非常小的市場;是一個有了一定的競爭,但壟斷程度還很高,競爭處於低級層次的市場;是一個有了基本的法律制度,但相關的配套制度還很不健全的市場。加入WTO對我國保險業既會產生積極影響,也會有一些不利因素。但總的來看,機遇要大於挑戰。因此,當前民族保險業如何把外來壓力變為動力,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如何有效運用金融保險服務貿易條款,提高國內保險企業自身的競爭能力,根據世貿組織的有關規則制定相應的防範和競爭策略,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在開放的區域、開放的數量、組織形式、調控機制、開放的險種、稅收政策、費率的執行、保險的監管等具體問題上加以考慮研究,做到量力而行,循序漸進,是中國保險市場加入WTO的當務之急。
對策之一:充分利用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有關條款,保護民族保險業。《服務貿易總協定》為發展中國家確定了一些特殊優惠待遇,允許發展中國家根據本國特點,制訂發展本國保險業的政策目標。
在市場准入方面,允許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適度開放行業和市場,逐步實現保險服務自由化。我國在保險業開放過程中,要充分利用緩沖階段,將上述政策用足用好,參照國際上不同國家保險市場開放程度不同的經驗做法,分步驟對外開放,在一定時間內設置若干必要的防線。如:
———在設立資格上,要從嚴要求,好中選優,擇優錄取。對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應設立較特殊的資格要求,如要求其達到一定的經營年限,要求其具有經營國際保險業務的經驗,要求其具有較高數量的資產等等,切不能讓某些外資保險抱著學習的態度到我國來經營。
———在對象選擇上,應考慮國別原則、對等原則、資金實力、知名度、信用度及歷史上與我國合作情況等因素,作出合理選擇。優先引進那些資本雄厚、技術先進、具有豐富管理經驗的保險機構。
———在開放市場結構上,要根據我國保險市場結構的特點和各類保險市場開放的風險系數,堅持結構性地開放國內保險市場,即以非壽險為主,向非壽險公司傾斜,相對抑制壽險公司的引進。
———在組織形式上,為了有效地轉移保險技術和管理經驗,在當前引進外資保險分公司已經達到一定數量的情況下,應該加強引進中外合資形式保險公司的工作。尤其是壽險業務,要採用合資的方式,而且目前應由中方控股,在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放寬限制。
———在經營區域上,特區及沿海城市應逐步開放,另一方面,應以政策為導向,鼓勵外資公司到中西部地區進行試點,把引進經營性外資保險機構的地域擴大到中西部地區,以配合我國給予中西部地區關於引進外資的優惠政策。
———在業務范圍上,應優先引進那些保險經營技術含量高,經營管理難度大的責任保險、信用保險、醫療保險、農業保險、再保險和新險種等保險業務。對進入我國保險市場的外資保險公司,嚴格限制其經營范圍。
———在保險費率執行上,遵守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或保險同業公會有關費率的統一規定,確定保險費率的最低下限。對於純保險費率的釐定,保險監管管理部門應根據以往的經驗確定一個統一的最低下限,對違反這一規定的外資保險公司給予重罰或讓其停止業務經營;對於附加保險費率,則可允許各保險企業根據自身的營業費用、投資收益、預期利潤等因素自行確定,報監管部門批准後實行。
———在稅收政策上,要真正遵循國民待遇原則,不給外資、合資保險企業以優惠稅率,在適當的時候取消「三減兩免」的優惠政策,課以民族保險公司同樣的稅率。
對策之二:加強監管體系建設,盡快向國際慣例靠攏。外資保險公司是一種經濟資源,通過對這種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無疑有利於促進中資保險公司在技術、信息和管理經驗等方面的提高。而對於外資保險公司這種經濟資源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保險監管機關能否進行有效監管和合理引導。
其一,保險監管機關履行好這種職責需要有完善的法律規章。目前,外資保險機構已在上海、廣州等地進行業務運作,然而尚缺乏法律約束,僅有一個《上海外資保險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保險法》中涉及外資保險機構的法律條款也少得可憐。由於目前尚無全國性、專門針對外資保險機構的管理規章出台,制訂一部全國性的、專門針對外資保險機構的管理規章及其實施細則已成為當務之急。要在總結《上海市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頒布有關外資保險機構管理的法規。內容應包括設立條件、資本金、業務范圍、保險費率、保險條款、保險准備金、再保險、最低償付能力、保險投資、報表制度和精算制度等方面的規定以及處罰細則,做到有法可依。
其二,由於外資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財務准則和法律意識等方面與國內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對其監管還應遵循國際慣例,具體可歸納為三個方面:(1)組織監管。嚴格開業審批制度,規定資本金和保證金最低限額,引進那些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經營穩健的外資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上,優先考慮採取合資方式進入的外資保險公司;(2)業務經營監管。限定外資保險公司經營范圍、業務種類、保險條件及保險費率等,要求其定期提交業務發展計劃,定期審查其營業計劃的合法性,檢查保險合同的履行情況,監管其償付能力與違約行為;(3)財務監管。定期要求外資保險公司向主管機構報告財務狀況,並於年終報送資產負債表、資產目錄、資產運用明細表等。
其三,應盡快建立健全全國性的和區域性的包括外資保險機構在內的保險同業公會,將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和市場競爭的監督權下放給保險協會去同業自律,充分發揮其自我管理、自我監督作用,使國家的保險監管和行業自律雙管齊下,提高監管的成效。
對策之三:進行保險創新,提高競爭能力。在我國保險業走向國際市場的過程中,我們對外資保險公司加以一定限制,只是一種權宜之計。隨著經濟開放的進一步發展,各種保護性措施將逐步取消,任何把希望寄託在保護政策上的想法都是對自身生存能力的削弱。積極的態度應當是把握機遇,進行保險創新,提高競爭能力。(1)以險種創新為核心,充分考慮需求結構變化和宏觀經濟因素的影響,積極推出既適應需求又引導需求的新險種。針對消費者的不同特點,設計多層次、多品種的險種以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保險需求。(2)以技術創新為基礎,運用電腦、網路等先進的信息傳遞技術進行信息收集、險種設計、費率釐定、風險識別和監督管理等。國內目前信息網路滯後,如果仍維持目前狀況,在大量外資保險公司入市後將明顯處於被動地位。因此我國應大力普及電子化和計算機系統,規劃和開發網路保險。(3)積極推進保險服務和保險組織創新,將保險公司由單純的經濟補償機構發展為包括經濟補償、風險管理和信用投資等功能的綜合型組織機構。當前要積極籌措保險業與銀行業的融合,以充分利用銀行業的諸多優勢發展民族保險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多元化保險企業和保險力量。(4)進行營銷方式創新,進一步完善代理人制度,逐步建立經紀人制度,積極發展市場化的展業方式。
對策之四:建立和完善我國再保險市場,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的經驗,我國在制定保險產業政策時,應採取優先開放再保險市場,合理保護直接保險市場的做法,這樣既符合加入WTO的開放要求,也有助於保護與促進我國保險業。(1)有條件地引進1-2家外資再保險公司,以接受國內各保險公司的分入業務和向國際市場分出高風險業務。(2)由國內各家保險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一家全國性的再保險公司,以接受國內外各保險公司的自願分入業務和向國際市場分出業務。(3)改革現有中國再保險公司的經營體制和運作機制,使其由現在的國家再保險機構的角色逐步轉化為商業性的再保險公司,從而形成再保險市場上公平競爭的局面。(4)加強再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國家應盡快制訂與保險法相匹配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以便對再保險市場運行進行規范和引導。(5)積極穩妥地發展再保險經紀人機構,在引入國際著名再保險經紀人公司的同時,逐步建立自己的再保險經紀人公司,以此增大國內再保險容量。
對策之五:參照國際慣例,放寬保險資金的運用限制。當今保險市場,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保險公司都把資金運用收益作為其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通過此舉獲取較高的收益來彌補承保的虧損,國外許多保險公司在賠付率高達100%甚至200%的情況下,仍保持正常發展。與外國公司相比,我國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面窄,形式單一,現金及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超過40%,相應的投資業務僅佔30%左右,且多數為各項貸款和直接投資。隨著第七次降息及國債發行利率的下調,保險公司面臨的形勢變得十分嚴峻。近日,國務院已批準保險公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股市,這是我國參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放寬保險資金運用方式的重大舉措。保險公司將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已上市的證券投資基金和在一級市場配售新發行的基金,並且可以按一定比例配售新發行的基金,以及根據保險公司的投資需求增發新基金。這一舉措提高了保險資金的運用率,緩解保險公司的投資利差損失越來越大的壓力,這樣保險公司就實現了保值與增值,增強了保險公司的實力和競爭力。今後,還應進一步在股票、房地產市場等方面拓寬保險基金的運用渠道,推動我國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
對策之六:培養保險專業人才,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保險市場國際化對保險人才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保險從業人員不僅懂得本國保險業務技術,還要了解外國保險的特殊技術;不僅要懂外語,還要了解外國的價值觀、文化及人際關系;不僅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還要有銳意進取的創新精神等。對此,我們應充分利用加入WTO這一契機,培養跨世紀、高層次、外向型的保險專業人才。就保險公司而言,要切實加強在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使他們跟上保險業日新月異的發展;就各高等院校而言,應根據社會對保險專業人才的需求,適當調整辦學方向,組建有實力的師資隊伍,大力培養保險專門人才;就國際交流而言,歡迎國際知名保險公司來華舉辦專題研討會和講習班,活躍思維,開拓視野;就保險業的各類資格考試制度而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精算師資格考試制度,承保、理賠專業人員制度及目前已有的代理人資格考試制度。
⑦ 中國金融業開放有了哪些最新舉措
第一,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
第二,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寬到51%,三年以後不再設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資證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證券公司。
第四,為進一步完善內地和香港兩地股市互聯互通的機制,從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聯互通每日的額度擴大四倍,即滬股通和港股通每年由130億元,調整到520億元。
第五,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⑧ 投融資的重大舉措一般包括什麼
多年來,商圈內多數商貿經營主體屬中小企業,抵押物少、信用記錄不健全,融資難問題較為突出。支持商圈融資發展,推廣適合商圈特點的融資模式、建立商圈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創造良好的融資服務環境等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本期「中央電視台 經濟日報聯席評論」關注話題——緩解中小商貿企業融資難的重大舉措。
近日,商務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商圈融資發展的指導意見》。這個指導意見是緩解中小商貿企業融資困難的重大舉措。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商品交易市場、商業街區、物流園區、電子商務平台等為主要形式的商圈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中小商貿服務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載體。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現有億元以上交易額的商品交易市場4500多個,100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70多個,已建、在建和規劃中的物流園區近600個,規模以上電子商務平台約2.3萬家。但是,由於商圈內多數商貿經營主體屬中小企業,抵押物少、信用記錄不健全,融資難問題較為突出,亟須探索適應中小商貿服務企業特點的融資新模式。
發展商圈融資,有助於增強中小商貿經營主體的融資能力,緩解融資困難,促進中小商貿企業健康發展;有助於促進商圈發展,增強經營主體集聚力,提升產業關聯度,整合產業價值鏈,推進商貿服務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從而帶動稅收、就業增長和區域經濟發展,實現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戰略目標。同時,也有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培養長期穩定的優質客戶群體,擴大授信規模,降低融資風險。
支持商圈融資發展,應努力做好如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廣適合商圈特點的融資模式。支持銀行開展商圈融資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商貿主體特點創新融資產品和工具,針對商圈融資特點完善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對商圈各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積極發展商圈擔保融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大力開展針對商貿經營主體的融資擔保業務,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圈、再擔保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約定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大力促進供應鏈融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有效整合利用供應鏈內企業信息的基礎上,開展動產質押融資業務,發展供應鏈融資等金融產品。同時,要深入探索其他融資模式,研究推動商鋪經營權、租賃權質押融資試點。鼓勵商圈內有條件的商貿企業通過發行企業集合債券等多種形式,參與融資租賃、藉助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等方式籌資,拓寬融資途徑。
第二,建立商圈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促進實體商圈與各類融資機構開展合作,鼓勵實體商圈管理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等融資機構建立各種形式的合作,支持商圈向融資機構提供各類信用信息,開辟融資機構獲取經營主體信息的徵信通道,降低徵信成本;推動虛擬商圈與金融機構合作,鼓勵各類網路商城、社區、網路交易平台搭建虛擬商圈,在商圈內開展經營主體信用認證和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應科學評價網路經營主體信用狀況,向其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務。
第三,創造良好的融資服務環境。研究制訂地區性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指導商圈建立經營主體信用檔案,提升商貿經營主體的綜合管理水平,增強商圈整體風險防控能力;引入信用服務機構,廣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同時,要規範金融機構競爭秩序。銀行業監管部門、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在商圈內開展合理有序競爭,創造和諧的市場環境。
⑨ 保險對未來的金融市場影響
現在的金融職場上,學歷熱仍然是一個主流,好一點的金融機構,對於人員招聘的要求,
幾乎都是碩士以上學歷,名校畢業等等。這種表面的浮華,更多地集中在京滬穗深這些經
濟發達、金融從業機會較多的地區。學歷和專業,成了HR們遴選人才的主要指標。筆者畢
業那年,曾經參加過招商銀行的招聘會,剛剛遞過簡歷,就被扔了回來,"我們不需要本科
生!"當時是刺激頗大,現在想想,其實在我現在服務的投資銀行也是在重復著這樣的老路
子。沒有辦法啊,人實在太多了,多到來不及詳細地考察其到底有何才學,為了簡化工作
程序,減少工作量,只有拿學歷卡人了--畢竟,在中國,研究生還沒多到上街掃地的地步
,而學歷的高低,仍然能夠說明一個人的學習能力、知識體系、發展空間。
對於金融學專業方向、院校選擇方面,一定要重點考慮以下幾點:
一、未來發展的行業選擇--什麼專業方向更符合你在目標行業的職業發展目標,選擇好所
應報考的專業方向;
二、未來發展的空間選擇--在國內(外)哪些地區更能夠讓你一展所長,明確未來所要工
作生活的地區;
三、未來發展的人際定位--什麼樣的學校,在你所要服務的行業更能給你深厚的人脈背景
,畢竟,現代中國校友資源也是很重要的資源。
而這其中,我認為又有三個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就近原則、專業化原則、發展預期原則
。就近原則,即你所要報考的院校,應該在你未來所要工作生活的地區或附近,在該地區
有一定的影響力的,這樣在你畢業之後會方便你到該地區擇業。專業化原則,即你所報考
的院校,在傳統上要具有優良的金融學教育積淀,最好是財經類專業院校,或是金融經濟
類傳統較好的綜合類大學,這樣的院校通常在金融經濟界有一定的校友資源,人際遍及你
未來可能就業的領域,在專業化方面有獨到之處,在金融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對於未來
就業好處頗多。發展預期原則,對於未來所要從事的職業的定位,是你選擇專業方向首先
應當考慮的。從目前金融業內的發展形勢來看,未來金融業的發展方向是服務專業化、業
務多樣化。金融混業是個大趨勢,因此,從當前的金融學科專業分布來看,比較有潛力的
專業方向有:公司財務、風險管理與控制、金融工程、金融市場、保險精算、證券投資等
。對於數量分析、微觀金融前景看好,宏觀方向如果有志於做研究工作也是不錯的選擇。說到這兒,考研的意義究竟何在?我個人以為,一種工具而已。一個讓你進入一個行業(
或一個行業的高端部分),體驗另一種人生的敲門磚,一個用來登高的階梯,一個實現你
個人價值取向的准備階段。當然,這一切開始於你對一個行業的信心,對於一個行業未來
發展的看好。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聯系著整個資本鏈條的循環往復,其地位至關重要
。也許,這便是很多朋友看好金融專業的一個原因。金融專業畢業生就業去向從近幾年就業情況來看,金融學專業畢業通常有這樣幾種將趨向:
一、商業銀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二、證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三、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控股公司、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大型企業財務公司。
四、金融控股集團、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擔保公司。
五、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
六、中央(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
理委員會,這是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
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
八、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為保險方向。
九、國家公務員序列的政府行政機構如財政、審計、海關部門等;高等院校金融財政專業
教師;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十、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證券事務代表、董事會秘書處等。
相關分析:
1998年以來,由於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家高度重視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健發展,對
於金融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提出了較高要求,由此,銀行及相關證券、保險等行業管理機構
加大了對金融專業畢業生的需求,開啟了在國家統一分配製度打破之後的新一輪對金融專
業大學畢業生、研究生的增量需求,金融行業監管部門的人才舉措,影響著所轄行業內的
商業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大了對金融專業畢業生的需求。
一、進入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做金融官員,對於金融研究生而言應是首選。首先,中國金融
學是立足於宏觀經濟學,基於金融市場宏觀調控,專業應用較易入手,政策把握比較到位
;其次,在行業管理部門做上三五年再入行到實踐機構至少能給個中層以上的職位。其局
限在於:要進入這幾個行業主管部門難度較大,可能還需要背景依託,本科生想進較難,
除非本人確實非常優秀。
二、進入國有四大商業銀行是很好的選擇。具備一定的銀行業從業經驗、專業背景,到股
份制商行或外資銀行駐華機構的可能性會增大。我的幾個大學同學起初就是投身於國有四
大行中,在城市股份制商業銀行迅速發展起來之後,紛紛跳槽,並成為城市商業銀行、股
份制商行的中堅力量,很多成為中層管理人員,少數成為高層領導。城市商行、股份制商
行的靈活務實、不論資排輩的幹部任用方式,使得四大行成為其專業人才的"黃埔軍校",
至今這種情況仍在延續。雖然國有四大行有一些遺留的官僚積習,但其穩定的收入,較輕
的壓力,較高的福利水平還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尤其對於女同學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建
議對四大國有商行感興趣的朋友把專業方向集中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國際金融、貨幣政
策等方向上。
三、政策性銀行如開發行、農發行亦是較佳選擇,但其工作性質類似公務員,金融業務並
不突出,是靠政策吃飯的地方,對於個人職業生涯的益處相對於行業監管部門、商業銀行
來說還是較弱的,若想在金融領域成一時氣候最好不要選擇這樣的單位。不過目前這類單
位的工資水平待遇等比商業銀行好,而這也成為吸引畢業生眼球的亮點所在。
四、證券、信託、基金這三家均是靠風險管理吃飯的,存在行業系統風險因素,但一旺俱
旺,賺錢相對較易,短期回報較高(風險亦大),且按真正的企業管理機制運行,如果想
在專業方面有所發展,有所建樹,在這一行業做是極佳選擇,很多基金經理、投資銀行經
理人員都年薪過百萬。難點是學歷要求在逐步提高,最低要求碩士學歷,相對於銀行等金
融機構其個人投資管理、金融運營能力要求更高,如果對這些行業有興趣,可以選擇證券
投資、金融市場、金融工程專業方向,如果是學財務管理、法律碩士專業(本科是金融經
濟)的,這也是不錯的選擇。最近信託業重新崛起,對於金融專業以及其他專業的畢業生
來說又添一新的選擇,而其大投行的操作方略,又使其在人員使用上奉行"精英路線",在
投行業有一句話是"公司80%的利潤是不到5%的員工所創造的"。上述三家當下用人思路是積
極"挖角",在金融行業內人員流動性最強的當屬這三家。有志於風險管理、終日奔波、常
年胃痛、居無定所的"精英人才"不妨選擇這個行業。當然,調侃之餘,不能否認,這個行
業給你的回報與投入相比還是成正比的。建議男同學選擇此行業,應該更有發展。
五、保險公司可以參照對商業銀行的分析,做上數年,有保險營銷、風險管理經驗之後,
在國內股份制保險機構迅速成長、外資保險機構進入的契機下,還是大有可為的。保險精
算專業是非常吃香的。社保中心以及財政審計部門等是養老的地方,穩定有餘,靈動不足
,當然,希望獲得穩健回報的朋友不妨作為一個選擇來考慮。
六、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類似於政策性銀行,目前其設立之初的目的和作用在逐漸消退。金
融租賃、擔保這個行業發展迅速,可以考慮進入,當然,如果有在銀行、證券的從業經歷
,進入到這個行業中應該更有作為。
七、在上市公司證券部的工作經歷亦可,先天橫跨證券產業兩行,再要發展有立腳點。如
果全程做過"IPO"籌備工作,對未來的職業生涯將更加有益,它對財務、產業分析能力要求
較高,要加強這方面的學習。
八、高校、研究所是有志於做學術的同學的首選,這顯而易見就不多說了。引申(針對經濟法專業而言)積20餘年改革成就之餘蔭,在此21世紀之初葉,中國的社會經濟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當
然,事物的發展方向是前進的,道路是曲折的,有些彎路是不可避免的,正因為如此,現
代中國社會的各類經濟關系呈現紛繁復雜局面,民商經濟立法日新月異。與此同時,作為
現代經濟核心的金融業中的各類經濟關系也在轉變、調整、發展、前進……
由此,在金融行業中,對於法律專業人才、財務專業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很多銀行成立
了法律事務部,負責相關的債權糾紛、產權變更、訂立經濟合同以及金融產品研發環節的
法律顧問、管理工作,而金融經濟類本科生在經過法律相關專業的研究生階段學習之後,
其復合型人才的優勢在金融業內是顯而易見的,這時,一個教育項目JM(法律碩士)成為
很多金融經濟類本科生讀研的首選。這是一種既通金融又懂法律的高級人才。由於工作需
要,證券公司、信託公司以及一些以投資銀行業務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對於具有經濟、法
律雙重學歷的或相關工作經歷的人才是極為青睞的。
很多國家行業監管部門、政府機構,對這種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已經能夠體現在其年度人
員錄用考試的資格要求中。
證券公司研究部門更是以其行業產業研究及政策研究的雙重需要,對於工程類專業背景的
JM們,有較高的需求。另外,據我這兩年對國內的各個基金及基金經理的研究中發現,有
近三成(甚至更多)的基金經理現在具有法律、法學的碩士博士頭銜,而其本科多為經濟
金融或工科專業,當然這裡面有一個文科專業學位較易取得的原因在內,誠然也確實有一
部分人士是考取了法律專業研究生之後,在一定的從業經歷下,成長為業內精英的。
在實際工作中,經濟與法律的緊密聯系,是這樣一個社會人才需求的基礎和根源,從經濟
發展對社會的專業化分工需求來看,未來民商經濟方面的律師在經濟、金融領域的作用有
日益擴大的趨勢,這也是近幾年來,金融經濟專業的畢業生對JM、司考趨之若騖的主因之
一。
結論
一、相比照金融專業學生生源數量的增漲而言,近年來國內金融業對金融專業畢業(本科
、研究)生的需求,是呈下降趨勢的。這一趨勢主要表現在對金融專業本科生的需求上。
由於金融研究生畢業生數量的增加,以及金融行業對金融本科生實用性的質疑,對於本科
畢業生的需求有所下降,研究生的需求則有所上升。在與其他經濟管理專業的比較中,對
會計與財務專業的需求有所上升,自2000年始已經超過了對金融專業畢業生的需求量,此
消彼漲,金融本科生的需求量日漸消退。
二、法律、計算機信息專業畢業生的金融從業進入口徑擴寬。法律專業研究生層面的有關
情況我在上面已有詳述,這里就不多說了。計算機信息專業畢業生的大量引入,實際上與
現代信息化社會的發展緊密聯系,在證券公司這個重要性更加突出,如果一個證券公司的
交易系統出現問題,那麼將是一場災難啊!這樣,大量的計算機專業人士加入到金融業中
來,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三、金融、法律、財務、計算機專業考研報考人數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反映了一定階段國
家個人收入調節機制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的狀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4個專業的火暴看
漲,與金融行業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在2000年之前,金融業全行業從業人員收入水平是
國內各行業中最高的,今天的專業冷熱分化很大程度上起始於1995-2000年之間的經濟景
氣度,收入水平無疑是專業化分工的無形的指揮棒。而1995年之後的網路火熱,金融信息
化的構建更加深了人民群眾對於計算機信息專業的看漲行情,從行業到收入水平到專業化
分工,你不相信嗎?事實正是如此。現在,當年的積弊已經體現出來了,出現了較大的人
才飽和與專業分工不對稱情況,可以預見一下,在未來10年內,金融專業、計算機專業的
需求是趨淡的;相比之下,法律、財務尚有一定的上升空間,當然這里我是以研究生這個
層次的專業化發展趨勢來探討的。
四、天生我材必有用,關鍵是相信自己。專業現在並不是局限一個人求得發展的瓶頸了,
在一個現代投資銀行中甚至有一半以上的人士是非金融經濟財務專業的人員,他們專業各
異,有機械、通信、物理、法律,然而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是相信自己,不服從命運安
排,努力奮斗的人!這樣的人,不論他是本科生也好,研究生也好,海歸也罷,專業在這
里並不能說明什麼了,實際上大學所學的東西與我們的實際工作脫節太大,大到根本無法
照搬來用,不具有可操作性,那麼最重要的顯然已經不是專業了,而是對一個職業、一個
行業的熱愛、激情、勤奮、執著,這才是最重要的!在這里希望各位考研加油站的朋友努
力奮斗,自強不息!
就寫到這兒吧,上述分析或評價主要是根據我及我的同學、朋友在金融從業、考研等方面
的一點經歷體會做出的,未必全面准確,或有缺失,或有錯誤,但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若能對大家有所啟示,也算有點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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