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國家社科基金申報書中,什麼是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
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支出。
(1)基金管理費與績效支出擴展閱讀:
課題申請單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申報課題的資助額度為:
國家社科基金教育學重大招標課題為50萬元、國家重點課題為35萬元、國家一般課題為20萬元,國家青年基金課題為20萬元;西部項目為20萬元。
申請人要根據《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結題細則》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確定申報課題類別,並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理科學的經費預算。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19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項目申報公告
2. 科研經費今後怎麼花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使用出新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由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修訂發布。作為科研資金使用與管理的改革新舉措,相關政策制定有何考慮?身處科研一線的工作者怎麼看?如何讓科研資金財盡其用、真正促進我國科技創新?就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科研一線工作者。
依託單位從只拿5%管理費,變為水、電、暖、績效等可依規列支間接費用
「多年來,來自國家財政投入的科研經費,只能用於科研本身的直接成本,對於支撐學校整體科研實力的基本設施建設、管理運行與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等,一直都沒能發揮補償和支持作用。由於經費不足、資源緊張,教師開展科研活動,往往面臨『無鍋下米』或『鍋小了不好盛米』的尷尬。」南京一所理工科高校教授李偉(應要求為化名)告訴記者,此番改革有望從制度層面,改善科研成本補償機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局長鄭仲文介紹,從前項目經費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管理費及勞務費。修訂後,與科學研究直接相關的部分,即設備費、材料費等研究經費、國際合作與交流經費及勞務費被作為直接費用,原來的管理費被單列成間接費用。間接費用是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科研項目過程中,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為項目提供的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及績效支出。
「以前,對依託單位的管理成本補助,只佔項目經費總額的5%,與實際需求相差較大,新辦法以間接費用的形式,提高了對依託單位的管理成本補償,以績效支出形式提供了對科研工作者的激勵。」鄭仲文表示,建立了項目間接成本補償機制,不僅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也是與國際慣例接軌。例如,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很早就實行了間接費用政策。一般來說,NSF會通過與各高校進行談判,來確定間接經費在整個資助經費中所佔的比例。談判學校科研水平越高,所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越高,間接經費所佔比例就會相對較高。
鄭仲文表示,辦法中的項目間接成本補償機制結合了我國科研管理實際。「我們對間接費用,制定了統一的上限比例,同時要求間接費用的核定,要和依託單位的管理狀況、信用等級掛鉤,以促進依託單位履職盡責,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為科學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提供有效的保障。」
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新規出台 經費今後怎麼花
1、依託單位從只拿5%管理費,變為水、電、暖、績效等可依規列支間接費用 2、勞務費從15%變為上不封頂,會議費等三項支出在不超預算前提下可調劑使用 3、不僅有嚴格的財務監管制度,還有評價、承諾和公開機制 要提高科研基金使用效率、杜絕學術腐敗,一方面需要加強職業素養,另一方面也要給他們合理的待遇,抓成果、講實效的績效獎勵
4. 高校如何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一、關於申請人條件
1.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應當符合《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
2.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經與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
該類人員申請項目時,應當在申請書基本信息表中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在個人簡歷部分詳細介紹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況,並提供與依託單位簽訂的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3.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科學基金接收申請截止日期時尚未獲得學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受聘單位申請部分類型項目,同時應當單獨提供導師同意其申請項目並由導師簽字的函件,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承擔項目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受聘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在職研究生不得申請各類項目。
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可以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及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但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4.
非受聘於依託單位的境外人員,不能作為無依託單位的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受聘於依託單位的境外人員,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如果已經作為負責人承擔了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者作為合作者承擔了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在前2類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項目。反之亦然,如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前2類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為合作者參與申請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
5.
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可以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該類人員申請項目時,應當提供依託單位的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站後留在依託單位繼續從事科學研究,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6.
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一年度內,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關於申請書撰寫要求
1.
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書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受理申請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現行項目管理辦法與《條例》和本《指南》有沖突的,以《條例》和本《指南》為准。
2.
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本人按照撰寫提綱撰寫,並注意在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及涉密的內容。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
根據所申請的項目類型,准確選擇或填寫「資助類別」、「亞類說明」、「附註說明」等內容。要求「選擇」的內容,只能在下拉菜單中選定;要求「填寫」的內容,可以鍵入相應文字;部分項目「附註說明」需要嚴格按本《指南》相關要求填寫。
4. 根據所申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領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准確選擇申請代碼,特別注意:
(1)選擇申請代碼時,盡量選擇到最後一級(6位或4位數字,重點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嚴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寫)。
(2)申請人選擇的申請代碼1是自然科學基金委確定受理部門和遴選評審專家的依據,申請代碼2作為補充。部分類型項目申請代碼1或申請代碼2需要選擇指定的申請代碼。
(3)申請代碼首位為「L」的,僅用於申請NSFC-廣東聯合基金、NSFC-雲南聯合基金、NSFC-新疆聯合基金、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術基礎研究聯合基金等項目;「A06」、「A03」和「A08」僅用於分別申請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和大科學裝置聯合基金項目。
(4)2015年試行「申請代碼」、「研究方向」和「關鍵詞」的規范化選擇,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簡表時,准確選擇「申請代碼1」及其相應的「研究方向」和「關鍵詞」內容。
(5)申請人如對申請代碼有疑問,請向相關部門咨詢。
5.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應當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託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申請書基本信息表中填寫合作研究單位信息並在簽字蓋章頁上加蓋合作研究單位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應當與公章一致。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單位注冊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其境外工作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1個申請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6.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人或者主要參與者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申請書的個人簡歷部分詳細註明:
(1)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2)與正在承擔的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的。
7.
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的相關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渠道或項目資助的,請務必在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申請項目的區別和聯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內容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的情況。
8.
申請書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寫2016年1月;終止年月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的要求填寫20**年12月。在站博士後人員申請相關類型項目,應當按照依託單位的書面承諾,實事求是地填寫項目終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類型項目申請書一律採用在線方式撰寫。特別要求: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否則按不端行為處理,依託單位負有審核責任。
10.
自2015年起,各類項目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及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項目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三、關於依託單位的職責
1.
依託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條例》、《指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有關受理申請的通知通告及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本單位的項目申請工作。
2. 依託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3.
依託單位如果允許《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通過本單位申請項目,應當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要求履行相關職責,並將書面合同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並報送。
4.
依託單位應當對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內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提供書面承諾,保證申請人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後繼續留在依託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每份申請的書面承諾由依託單位蓋章附在紙質申請書後一並報送。
四、關於申請受理的條件
按照《條例》規定,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不予受理:
(1)申請人不符合《條例》和《指南》規定條件的;
(2)申請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請項目數量不符合限項申請規定的。
五、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後暫停面上項目申請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申請人,2015年度不得申請面上項目。
5. 2018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結果何時公布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5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項目類型,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公布。對於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自2015年起,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採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於2015年1月15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路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自2015年起,各類項目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項目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鑒於全部項目均採用在線方式撰寫並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請依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項目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需通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3.依託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並受理復審申請。
6.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中的績效目標應該如何填寫
主要目標能在什麼時間實現,消耗費用多少?產出的效益有多高就可以了。然後依據這三個方面,再詳細列出小項目,就可以得到投資了。
7.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2015 間接費用給誰的
間接費用是指依託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依託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
8. 科研經費預算中間接費用是否應當大於等於管理費與績效支出之和呢
科研費中,間接費用包括管理費和績效支出,但不僅如此,還包括房屋租賃,水電費等。所以你說的是對的,間接費用應當大於等於管理費與績效支出之和。
9. 東南大學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預算能做管理費嗎
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
總目標:得到「研究能力很強[較強]」「工作條件[基本]具備」的評語。這個工作基礎並不只是你現在有基金項目,而更重要的是看你在你自己的研究領域內長期做的工作是否與本次申報的內容有相關性,研究方向和內容上的相關性,實驗方法和技術手段上的相關性。如果在這個學科有許多的文章,那中標機會就大大增加了。
1、研究基礎一定要寫具體、扎實!如果申請人或合作者基礎薄弱,不妨強調單位或研究組的工作基礎。可以利用參與者的工作基礎和學校資源來彌補自己本身的不足和缺陷。但要介紹申請人的工作。
(1)前期實驗或預實驗結果,提供原始實驗數據,解釋前期工作結果需要進一步擴展和深入;
(2)提供有關的研究論文、成果及專利等材料;
(3)核心技術的應用經歷。
2、工作條件:實驗條件工作條件的原則,是宜粗不宜細,最好從宏觀角度展現實驗室、學院、甚至整個學校優越的研究條件。切勿詳盡羅列項目中根本用不著的儀器設備!在寫作時,一定要任何條件都具備!基金不支持購買設備,設備能買不能寫。
(1)本單位實驗條件,包括已具備的實驗條件,尚缺少的實驗條件和擬解決的途徑。只要有思路,其他的儀器設備可以通過用自己學校的資源或者和別的單位合作。
(2)技術條件:①實驗模型的建立②預實驗的結果③關鍵材料
(3)利用重點實驗室,包括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部門開放實驗室的計劃與落實情況,證明
(4)國際合作:證明
3、申請人簡歷:體現研究能力和人員組成:簡歷包括學歷學位、職稱,進修出國情況;研究簡歷體現研究水平,一定要詳細填寫。論著反映研究能力。論文排列,應重要論著在前,次要在後;不上檔次的論文,堅決不列;與研究內容關系不大的,選擇檔次較高的來列。
不光是申請人的,項目組主要成員也要寫。介紹工作時著重與本課題相關的工作。論文目錄要有排名、題目、刊名、時間。(這有利與評審人判斷課題組能力,也是科學作風的體現)。
4、人員組成:4-6個為宜,不要超額。成員介紹要緊扣課題的研究內容和技術路線,既注重梯隊、比例、技術力量等科研綜合實力的展示,又注意與本課題相關;最好1-2個高級職稱,2-3個中級職稱,3-5個技術人員及研究生。註:關於高級職稱,一方面他不能同時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里有兩項在研項目,所以選擇高級職稱作為自己的合作對象,這點一定要注意。兩項包括項目主持人和第一合作者。
當然,也許有的單位沒有培養研究生資質,沒研究生參加可以理解,但考慮適當的中青年研究人員比例。人員總數可以和申請的項目類別、經費等適當相配。對面上項目來說,5-7人(包括申請者)的團隊可能差不多。
承擔項目的情況:
承擔項目情況:要有名稱、編號、經費來源、年月、內容;完成情況不能只寫「已完成」「順利進行」(可寫發表論文的水平、引用情況、研究生培養結果等)。
1、參與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的經歷有利於項目申請
①參與過其他人主持的科研項目
②最好是國家自然基金項目
2、獲得資助的項目不是越多越好
①已經有這么多科研費了,為什麼還要給你錢?
②已經參加這么多課題了,你哪來那麼多時間?
3、申請不能超項
①作為申請人,青年基金只能申請1項;(已經獲得過資助的不具備再次申請資格)
②高級職稱人員最多同時參與3項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結題的除外)
③非高級職稱,作為負責人只能申請1項,(結題或非負責人不限次數)
經費申請說明
1、資金預算,對於管理費和能源消耗費有明確的規定,不能超過5%,對於儀器設備是不資助的,所以不能把買儀器設備寫進國家自然基金標書的。如果你連小儀器都買,說明沒有科研基礎,買大儀器,沒有那部分錢給你買大儀器的因為國家自然基金的資助原則是⑴把握科學前沿,推動「源頭創新」;⑵圍繞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領域,解決可持續發展中層次科學問題;⑶充分利用我國的優勢和特色(人力資源,比如隊列研究和環境基因組等);⑷重視開展形成我過的自主知識產權。經費預算要嚴格按基金委要求、結合國家的財務政策去做。動物購買費用、飼養費、試劑、耗材等等,應該參照市場價做合理預算。如常規的一抗抗體一般在3000元左右,不可能寫5000元以上。當然,特殊情況你可以特殊說明,如果理由充分,應該可以。
2、新政策解讀:
(1)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2)直接費用:各經費不再設比例限制,請各申請人按實際需求填寫。
(3)去掉協作費用、並入測試加工費中
(4)勞務費中增加臨時工工資和臨時工社會保險費。
(5)增加專家咨詢費。
(6)使用過程中:儀器設備費、勞務費只能調減,不能增加
(7)會議費、差族費、國際合作費三項費用可調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總額。
(8)會議費、差族費、出國費、外賓接待、專家咨詢費等預算、支出標准按國家財政部有關文件執行。
(9)間接費用:申請人不用填寫。由系統自動生成。
(10)績效支出上限為直接費用扣除儀器設備費的5%。
經費申請表中有兩項:儀器設備費,實驗室改裝費。盡量少填,最好不填。雖然基金委並不明確反對用基金購置儀器設備,但如果有超過萬元的儀器設備費,會給人研究條件不過硬的印象,基金委當然希望把錢投到硬體條件好的單位,可以把基金用於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