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是如何對保險行業的監管
(一)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訂業內規章。
(二)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三)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四)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五)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六)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七)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八)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九)制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❷ 我國保險業監管的重點是什麼
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發展和監管重點。從長期來說,主要是保護被保險人權益,限制保險合同中可能發生的不公平事件。
❸ 在我國,對保險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的機構部門不包括
為了規范保險業監管,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的同時,應當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1.由專門監管機構監管的原則由於保險業務對社會經濟與政治的影響都很大,各國都是加強對保險業務的監督管理;同時又由於保險監管的專業性與技術性較強,為保證監管的效用,大多數國家都是設立專門的保險監管機構來履行監管職責。我國亦然。《保險法》第8條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以依照本法負責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其中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以前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後來隨著改革深入,自1998年11月開始,已是真正的專門監管機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依法監管的原則這是指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方式、監管程序、監管責任等,都必須依法進行;否則,監管無效,並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3.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根據保險行為是否實施而可分為事前監管和事後監管。由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因此,保險活動和保險監管都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一些基本原則。在政府管理經濟活動方面,市場經濟要求更多的是「行為前立標准,行為後再處理」;因此,保險監管應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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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保險公司由哪個部門監管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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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如何加強我國保險市場監管
一、國際保險業監督發展趨勢
在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全球保險業的國際化程度不斷加深各國保險市場相融性不斷增強保險業的國際依賴程度不斷提高一國保險市場日益成為全球保險市場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業的這種國際化趨勢使得一國保險市場的發展非常容易同時受到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和沖擊為了避免本國保險業出現重大波動和災難性風險確保本國保險業安全和健康發展各國紛紛制定政策措施全面加強本國保險業監管一方面各國相應地調整了宏觀保險監管目標把保險體系的安全與穩定作為保險監管的首要任務綜合起來看各國保險監管主要有四大基本目標一是保持社會公眾對保險制度體系和機構體系的信任;二是增進社會公眾對保險體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四是減少和打擊保險行業的犯罪另一方面各國通過制定法律制度對保險監管部門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努力維護本國保險市場的穩定;二是要依法監管充分尊重保險機構的經營自主權;三是要平衡和協調消費者與保險行業間的利益;四是要加快本國保險業的改革與創新;五是要通過有效監管增強本國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六是要堅持市場化原則保護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在宏觀監管目標和法律制度的導引下各國保險業監管出現了明顯的變化償付能力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產品監管的市場化趨向日益明顯混合監管體制正在建立普遍強調保險公司要建立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速度加快
二、建立和完善我國保險業監督體系的若干設想
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監管法律法規體系與保險業發展的客觀要求還很不適應尚未形成一套科學的監管指標體系保險業監管制度尚待進一步健全我國即將加入WTO國內保險業必然要與國際接軌客觀上也要求我們遵照國際慣例對保險業進行監管
1.進一步確立開放型的現代保險業監管目標和理念
首先要從全球保險業國際化的發展趨勢出發調整和完善我國保險業監管目標努力維護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我國保險業健康、安全、有序地發展;全面提升我國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政府監管兼顧保險市場的效率與公平其次建立和完善以保險監管機構為主體、保險機構內部控制為基礎、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為補充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管理體系不斷提高我國的保險監管水平再次要堅持對保險業的依法合規化監管避免監管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克服治標不治本的短期監管行為逐步使我國保險業監管向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在監管內容和方法上也要進一步更新觀念鼓勵保險創新降低監管成本
當初在保檢監管中要逐步實現以下轉變一是由單純的業務合規性監管向合規性監管與風險性監管並重、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方向發展;二是由非現場檢查為主向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方向發展盡快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三是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手工檢查與計算機檢查互補、以計算機檢查為主的方向發展;四是由對保險違法「創新」的事後管制向事前防範、正確引導保險機構的創新活動、將保險監管和保險創新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方向發展此外還要注意根據不同時期監管政策的要求和保險機構的自身特點努力尋找政府保險監管與保險機構內控的最佳結合點和結合方式切實將保險監管政策融入保險企業完善內控、加強管理的工作之中努力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2.盡快完善我國保險業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迅速發展以及中國加入WTO進程的加快現有的保險法律法規在許多方面已經明顯不適應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要求為此我們要及時修改和充實現行的保險法律體系盡快形成一套既具有中國特色又符合國際慣例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為保險公司依法經營、保險業監管部門依法監管創造條件當前我們要依據保險市場開放的現狀、加入WTO後外資保險機構的設立和經營情況、國際保險監管趨勢的變化抓緊修訂《保險法》並盡快修改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和規章全面清理與WTO基本原則和對外承諾不相符的內容充分發揮保險法律的引導和保障作用為保險業健康發展提供一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要加大保險執法監督力度堅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保險執法水平
3.努力改進保險業監管方式和手段
一是進一步突出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要在堅持市場行為監管與償付能力監管並重的同時通過綜合運用最低資本充足率制度、資產負債評價制度、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償付能力監測指標體系逐步使嚴格的償付能力監管成為保險業監管的核心維護保險行業穩定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推進保險業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保險業監管信息系統要制定和完善全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具體信息標准構建開放型的中國保險業信息網以及完善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及時披露保險機構的業務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要充分運用現代電子化手段改善信息傳遞方式和速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確性加強對保險業風險的實時監管要建立和完善保險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做到有嚴密的風險控制、經常的風險監測、及時的風險報告、審慎的風險評估並按不同的監管責任提出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的預備方案妥善處置保險業風險
三是根據國際審慎監管原則嚴格保險機構市場准入優化保險機構體系嚴格掌握外資公司市場准入標准合理把握外資保險機構的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同時要建立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堅決淘汰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公司防止行業性風險的爆發
四是把道德風險的防範提升到應有的水平突出對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職責行為和職業道德操守的監管嚴把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准入關建立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退出機制建立對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的談話與誡免制度、業績監測與考評的指標體系等防止發生道德風險
五是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完善監管責任制要通過選拔、培訓等各種方式努力提高監管人員的素質抓緊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監管隊伍要明確和完善監管責任制認真開展內審和監察工作嚴肅查處在監管中嚴重違規違章問題加強對保險監管的再監督保證保險業監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加強對國有保險公司的監管
把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與金融機構監事會的監督檢查結合起來強化以財務監督為核心的監督檢查力度把年度定期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以專項檢查為重點促進國有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要加強同保險監管部門的聯系相互通報有關信息和情況進一步健全國有保險公司的監管機制提高對國有保險公司的監管效率從而形成保險監管部門與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相結合的監管體系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保險業監管的新路子
5.要強化保險機構內部控制和行業自律機制
保險機構內部控制是政府保險監管的基礎目前我國保險機構內部控制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個別保險機構的內部管理和控制還很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內部監督和制約對此我們要借鑒國際經驗按照《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指導原則》的要求不斷強化各項內部管理機制、基礎管理制度和內部監督體系特別是要加強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管理嚴格分離資金運用業務與保險業務建立獨立有效的投資決策機制、投資風險評估機制和投資行為監督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保險風險與此同時要加快保險業自律組織體系建設保險行業協會要發揮行業協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認真指導和監督各會員貫徹執行各項政策法規和遵守同業規則制止保險機構之間的不正當競爭努力成為政府監管部門的有效補充
6.藉助中介機構力量加大現場檢查力度
由於受保險信息披露質量、監管成本、監管資源等方面因素的制約保險監管信息往往與實際情況存在一定誤差為了確保保險監管發揮應有的功效我們還應藉助獨立審計等中介部門的力量對保險機構的財務報表和會計記錄進行檢查並籍此進一步分析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情況和風險狀況增強對違規違法事實認定的法律效力
7.加強保險業監管的國內和國際合作
隨著保險競爭的加劇和保險信息化的發展保險與銀行、證券相互滲透的趨勢正在加快由此導致了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問題對此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等監管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定期進行業務磋商交流監管信息解決混業經營趨勢下的分業監管問題支持保險公司拓寬業務與此同時要加強與各國保險監管部門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加入國際保險同業監管組織認真學習國外保險監管的先進經驗及時掌握國際保險業監管發展的最新動向加快與國際保險業監管接軌的步伐
❻ 我國對保險業監督管理范圍
呵呵
我國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的是保監會,監督管理的范圍有:
首先,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審批和備案的一個管理;
第二,肯定有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的管理了;
第三,保監會有權檢查保險公司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及資金運用狀況,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的書面報告和資料,還有權查詢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的存款的。
第四,監管保險公司責任准備金的提取以及再保險情況;
第五,對保險公司是否有違法行為進行監管;
第六,監管整頓保險公司內部組織股東管理等,包括精算、展業、財務會計、理賠、保險資金運用情況、內部審計、控制工作情況;
第七,保險公司破產以及接管;
第八,對保險公司聘請精算師的監管;
第九,對公估人,保險經紀人的監管;
應該還有好多,不過主要的應該是差不多了,其實就一個目的就是規范保險行業。
❼ 保險業的監管內容()
為了規范保險業監管,監管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的同時,應當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1.由專門監管機構監管的原則由於保險業務對社會經濟與政治的影響都很大,各國都是加強對保險業務的監督管理;同時又由於保險監管的專業性與技術性較強,為保證監管的效用,大多數國家都是設立專門的保險監管機構來履行監管職責。我國亦然。《保險法》第8條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以依照本法負責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其中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以前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後來隨著改革深入,自1998年11月開始,已是真正的專門監管機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依法監管的原則這是指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方式、監管程序、監管責任等,都必須依法進行;否則,監管無效,並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3.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根據保險行為是否實施而可分為事前監管和事後監管。由於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因此,保險活動和保險監管都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一些基本原則。在政府管理經濟活動方面,市場經濟要求更多的是「行為前立標准,行為後再處理」;因此,保險監管應以事後監管為主、以事前監管為輔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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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我國保險行業的監督管理機關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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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業保險的主管機關,也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為了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和管理保險市場。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擬訂有關商業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行業規則;依法對保險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查處保險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培育和發展保險市場,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推進保險改革,促進保險企業公平競爭;建立保險業風險的評價與預警系統,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企業穩健經營與業務的健康發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體現了我國政府對保險監督的重視。我國保險業起步較遲,但其發展速度極快,市場潛力亦很大。1997年全年保險費收入突破1000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了約40%左右。這一發展態勢若離開配套的保險監管顯然有悖於金融體制改革的初衷,而此前我國的保險業由中國人民銀行通過所設保險公司實現其監管職能,這使銀行與保險無法實行分業管理,使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進程中,自身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有利於排除干擾,提高保險監管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對於保險市場的良性發育及保險企業的公平競爭有著不容低估的意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職能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設有35個派出機構。其中,15個內設部門為: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監事會工作部)。擬定會機關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辦公;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機要、文秘、信訪、保密、信息綜合、新聞發布、保衛等工作。負責保險信訪和投訴工作;承辦會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二)
發展改革部。擬訂保險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保險監管的方針政策及防範化解風險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保險業改革發展有關重大
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對保監會對外發布的重大政策進行把關;歸口管理中資保險法人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的市場准入和退出;負責規范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並對公司的重組、改制、上市等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保監會對外重要業務工作與政策的協調。
(三)政策研究室。負責保監會有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對保監會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文件進行把關;研究國家大政方針在保險業的貫徹實施意見;研究宏觀經濟政策、相關行業政策和金融市場發展與保險業的互動關系;根據會領導指示,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開展保險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中國保險學會開展研究工作。
(四)財務會計部。擬定保險企業和保險監管會計管理實施辦法;建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編制保監會系統的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核機關、派出機構的財務預決算及收支活動並實施監督檢查;審核會機關各部門業務規章中的有關財務規定。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五)
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辦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財產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
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對再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六)人身保險監管部。承辦對人身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七)保險中介監管部。承辦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標准。
(八)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部。承辦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訂保險保障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徵收與管理。
(九)
國際部。承辦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國際組織、有關國家和地區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的聯系及合作。負責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外事管理工作;承辦境
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保險機構,以及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及有關變更事宜的審核工作;承辦境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代表處的審核和管
理事宜;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十)法規部。擬訂有關保險監管規章制度;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議;審核會機關各部門草擬的監管規章;監督、協調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開展保險法律咨詢服務,組織法制教育和宣傳;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統計信息部。擬訂保險行業統計制度,建立和維護保險行業資料庫;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
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負責保險機構統計數據的分析;擬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負責保險
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與實施;負責建立和維護償付能力等業務監管信息系統;負責信息設備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派出機構管理部。擬訂派出機構管理、協調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派出機構工作落實情況,
督辦會領導批辦的重大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的評估意見;研究分析派出機構管理和協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定期
收集、整理派出機構反映保險市場運行情況及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十三)人事教育部(黨委組織部)。擬訂會機關和派出機構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承辦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及有關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據規定,負責有關保險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會機關及本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
(十四)監察局(紀委)。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依法依紀查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領導本系統監察(紀檢)工作。
(十五)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群工部)。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系統統戰、群眾和知識分子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會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❾ 保險行業的監督管理里機關是什麼
中國保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是中國商業保險的監管機關。
其中,各保險法人機構,包括產險公司,壽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以及保險中介公司,即總公司由保監會實施監管職責。
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即省級分公司,地市中支公司,支公司,以及營銷服務部
由經保監會授權的各地保監局實施監管職責。。
關於保監會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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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2003年,國務院決定,將中國保監會由國務院直屬副部級事業單位改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並相應增加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和人員編制。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職能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設有35個派出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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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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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行業協會: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於2001年3月12日,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2007年12月17日,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業社團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保監發[2007]118號)精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並成功實現了換屆,順利開展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了專職會長負責制,穩步推進人員隊伍規范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經濟金融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在國家對保險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險監管部門督促會員自律,維護行業利益,促進行業發展,為會員提供服務,促進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險業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
保險行業協會的基本職責為:自律、維權、服務、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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