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會統籌基金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社會統籌是指社會保險基金在大范圍內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統一徵收、統一管理、在屬地范圍內統一調劑使用。1991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實行養老保險,由社會統籌,費用由國家、企業、職工三方負擔,養老基金實行部分積累。
㈡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干什麼的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㈢ 什麼是社會統籌基金
什麼是社會統籌基金?它的作用是什麼?
提問人,您好: 回答您的問題。 1、職工病了、失業了、老了怎麼辦?當他們不存在上述問題時,從工資中拿出一小部分繳納社會保險,匯集在一起形成「社會保險基金」或叫「社會統籌基金」。 2、當職工出現上述問題時,所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和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按規定支出的。
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社會統籌醫療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㈣ 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統籌
(1)社會保險基金統籌是在社會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各種來源和用途做出統一的規定,規劃和安排,並據此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一的收支、管理和運營,以保證其收支平衡、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增值,充分發揮其社會保障職能。 (2)社會保險基金的統籌范圍是社會保險的社會化 程度和保障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它一般包括用人單位范圍、勞動者范圍、險種和待遇項目范圍和地域范圍,它表明了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的限度。 (3)社會保險基金只能從法定的各種來源中籌集,其主要來源有單位繳納的保險費、勞動者繳納的保險費、政府財政補貼、社會保險基金增值性收入以及基金所獲捐贈和其他收入。在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構成中,社會保險費占首要地位,是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的主渠道。 (4)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主要有三種模式,即現收現付式、完全積累式和半積累式。
㈤ 社會統籌
社會統籌是指社會保險基金在大范圍內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統一徵收、統一管理、在屬地范圍內統一調劑使用。
特點
這個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其目的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統籌工作,一條線發號施令,成了解決「五多」問題的一劑良方。把上級的指示要求、本級的工作、基層的需要綜合起來通盤考慮,有效防止了工作撞車、資源浪費等現象。
開展「學法規、用法規、守法規」活動,不斷強化領導機關法規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有效防止了「五多」問題。先後叫停了多個未按程序辦理的業務工作和臨時性動議事項,較好地減少了基層忙亂。
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范圍內統一徵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具體辦法為: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徵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由社會保險機構直接發放,或委託銀行、郵局代發以及委託企業發放,以達到均衡和減輕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的目的,為企業的平等競爭創造條件。隨著社會化程度的提高,退休費用不僅在市、縣范圍內的企業之間進行調劑,而且在地區之間進行調劑,逐步由市、縣統籌過渡到省級統籌。
社會統籌基金收入
指根據國家規定,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社會統籌基金支出
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個人的養老金、喪葬撫恤補助,以及由於保險關系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資金等原因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基礎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喪葬撫恤補助、其他支出。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月基礎養老金為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0%,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的1/120。
㈥ 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基金有何關系求解
鄂政發[1995]111號文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並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基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由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加上單位劃轉部分構成。省直統籌企業從1996年開始建立個人帳戶,1996、1997年為12%,1998年開始統一為11%。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職工本人離退休後按月支付養老金,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提前支取。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是指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除劃轉記入個人帳戶以外的部分,全部進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異地調動工作時,社會統籌基金不作轉移。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主要用於:
(1)鄂政發[1995]111號文(以下簡稱111號文)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2)111號文實施時已有一定工齡的職工離退休後的部分養老金。
(3)111號文實施後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社會性養老金部分。
(4)長壽職工個人帳戶支付完後需要繼續支付的養老金;
(5)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所需要的資金;
(6)為人口老齡化高峰期儲備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