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㈡ 什麼是工程保險
工程保險是什麼?工程保險的具體分類-工保網
從保險屬性上,工程保險屬於財險范疇。但由於工程保險針對的是具有規模宏大、技術復雜、造價昂貴和風險期限較長特點的現代工程,其風險從根本上有別於普通財產保險標的的風險。所以,工程保險是在傳統財產保險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設計風險保障方案,並逐步發展形成自己獨立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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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工程保險並不能轉移建設工程的所有風險是因為( )。
C,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題考核的是保險轉移的內容。保險轉移通常直接稱為保險,對於建設工程風險來說,則為工程保險。工程保險並不能轉移建設工程的所有風險,一方面是因為存在不可保風險,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有些風險不宜保險。
㈣ 請問工程保險種類。
建築工程保險是以承保土木建築為主體的工程,在整個建設期間,由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風險造成保險工程項目的物質損失和列明費用損失的保險。
建築工程保險的特徵有:
(1) 承保風險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保險標的大部分都裸露於風險中,同時,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於動態過程,各種風險因素錯綜復雜,風險程度增加。
(2)風險保障的綜合性。建築工程保險既承保被保險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又承保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還可以針對工程項目風險的具體情況提供運輸過程中、工地外儲存過程中、保證期間等各類風險。
(3) 被保險人的廣泛性。包括業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術顧問、設備供應商等其他關系方。
(4) 費率的特殊性。建築工程保險採用的是工期費率,而不是年度費率。
建築工程保險的適用范圍
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是各類建築工程。在財產保險經營中,建築工程保險適用於各為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築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庫、橋梁、碼頭、娛樂場、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築。這些工程在建築過程中的各種意外風險,均可通過投保建築工程保險而得到保險保障。
建築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大致包括以下幾方面: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築工程的最後所有者。②工程承包人,即負責承建該項工程的施工單位,可分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單位。③技術顧問,即由所有人聘請的建築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代表所有人監督工程合同執行的單位或個人。④其他關系方,如貸款銀行或債權人等。當存在多個被保險人時,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並負責支付保費,申報保險期間風險變動情況,提出原始索賠等。在實務中,由於建築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異。主要有四種情況:
1.全部承包方式。所有人將工程全部承包給某一施工單位,該施工單位作為承包人(或主承包人)負責設計、供料、施工等全部工程環節,最後以鑰匙交貨方式將完工的建築物交給所有人。在此方式中,由於承包人承擔了工程的主要風險責任,故而一般由承包人作為投保人。
2.部分承包方式。所有人負責設計並提供部分建築材料,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並提供部分建築材料,雙方各承擔部分風險責任,此時可由雙方協商,推舉一方為投保人,並在合同中寫明。
3.分段承包方式。所有人將一項工程分成幾個階段或幾部分分別向外發包,承包人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沒有契約關系。此時,為避免分別投保造成的時間差和責任差,應由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築工程險。
4.施工單位只提供服務的承包方式。所有人負責設計、供料和工程技術指導;施工單位只提供勞務,進行施工,不承擔工程的風險責任。此時應由工程所有人投保。
由於建築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有時不只一個,而且每個被保險人各有其本身的權益和責任需要向保險人投保,為避免有關各方相互之間的追償責任,大部分建築工程保險單附加交叉責任條款,其基本內容就是:各個被保險人之間發生的相互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均可由保險人負責賠償,無須根據各自的責任相互進行追償。
㈤ 風險管理與保險的關系是什麼
專家解析|孫智:三峽工程保險「十項服務」模式-工保網
在三峽工程保險服務中,筆者根據客戶的服務要求,以及自身服務目標和競爭的需要,經過不斷的探索和研究,打破傳統的、單一的服務模式,探索出三峽工程「十項服務」模式。這種服務模式既能滿足三峽工程的保險需要,又能為公司營銷創造競爭優勢。
對於較大的賠案一般採取預付賠款方式,特別是在傷人事故,一般是先全額預付賠款,再辦理賠案手續,以便客戶及時處理事故。在理賠過程中,客戶上交索賠資料拖的時間很長,這是導致理賠速度慢的重要原因,我們採取「及時催、上門辦、幫助跑」的方式,加快了辦案速度。同時,對理賠結果以《賠款理算說明書》的形式告知客戶,說明賠款計算的依據、不賠項目或不賠金額的理由,便於客戶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解釋索賠和賠款的差距。
9、客戶拜訪
經常拜訪客戶,加強溝通,密切感情,這是大客戶服務中的重要工作。三峽工程保險一年就一兩筆保險單,賠案也不是經常發生,如果只是在承保和理賠時與客戶見面,那就機會很少,感情也會疏遠。
所以,為避免「一保就不管」的現象,我們經常性地拜訪客戶。一是為高層拜訪做好基礎工作,上級總公司、省公司領導每年至少要拜訪一次中國長江三峽集團領導,就合作進行會談。我們負責聯絡、資料准備、接待等事宜。二是我們與業主有關部門、承包商、監理等層面保持聯系,這樣有利於與多方客戶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10、友情支持
發揮我們與當地社會接觸廣泛的優勢,以及我們的能力,為客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當社會少數人對三峽工程有異議時,我們在《中國保險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宣傳三峽工程風險管理的新聞報道,從保險的角度維護三峽工程的聲譽;再如由於我們與公安交警比較熟悉,經常為承包商的汽車辦理年審等有關事項;有的承包商要出差到外地去或回三峽,我們的員工就用車幫助接、送等等。
「十項服務」模式,是建立在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之上的、對服務的一種全方位行動。它為三峽工程提供了完整性、附加性、超值性和延伸性服務,對滿足三峽工程全面性和多樣性的保險需要起到積極作用。
㈥ 工程建設項目風險與應對措施
建設工程風險的財務安排:風險自留、合同轉嫁、保險轉移-工保網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一些保險金額巨大、責任范圍廣、損失機率高的工程保險種類,保險公司還會委託風險管理機構,對建設工程潛在的安全和質量等事故損失風險因素實施辨別、評估、控制、處理,從項目初步設計直到竣工後投入使用都共同參與建設工程風險管理。
由於建設周期長、資金數額大、工序工藝多,工程項目往往著存在復雜的政治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合同風險、人為風險。因此面對建設工程風險可能帶來的意外事故損失,在風險自留之餘合理運用合同轉移、保險轉移兩種方式轉移風險,是項目投資獲得理想效益的必要財務安排,也是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題中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