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保險經紀人啊
保險經紀人在工程保險中的作用:保險安排、風險管理、協助索賠-工保網
具體而言,保險經紀人將在風險損失發生後迅速向保險人遞交出險通知書、根據保單提醒被保險人注意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安排完成索賠申請、確定是否已指定公估人並告知客戶公估人的作用、協助被保險人准備有關文件,必要時還將參加事故勘驗、索賠談判等工作。
因此在工程保險中,保險經紀人不僅量體裁衣制定保險方案、統籌兼顧開展風險管理,還將發揮優勢協助客戶索賠,使投保項目的損失獲得合理賠償。對於建築企業而言,工程保險的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過風險損失發生後及時、有效的保險理賠實現的。
作為一種重要的保險營銷形式,保險經紀在德國、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已趨於成熟。在我國,經過二十餘年的快速發展,保險經紀也已成為各領域不可替代的風險管理者,未來保險經紀還應發揮中介機構在風險定價、防災防損、風險顧問、損失評估、理賠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更好地為保險消費者提供增值服務。
② 什麼叫獨立保險經紀人
保險經紀人(Insurance Broker),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保險經紀人通過向投保人提供保險方案、辦理投保手續、代投保人索賠並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等咨詢服務;
使投保人充分認識到經營中自身存在的風險,並參考保險經紀人提供的全面的專業化的保險建議,使投保人所存在的風險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轉移,達到以最合理的保險支出獲得最大的風險保障,降低和穩固了經營中的風險管理成本,保證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另外,因為保險經紀人的業務最終還是要到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保險經紀公司業務量的增加會引起保險公司整體業務量的增加,從而降低了保險公司的展業費用;
在保險市場上,保險經紀人把保險公司的再保份額順利的推銷出去,消除了保險公司分保難的憂慮,大大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
而且保險經紀人代為辦理保險事務,減少了被保險人因不了解保險知識而在索賠時給保險人帶來的不必要的索賠糾紛,提高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
因此,保險經紀人的產生不管是對投保人還是對保險公司都是有利的,她的產生是保險市場不斷完善的結果。
(2)風險管家與南航保險經紀達成合作擴展閱讀:
一、崗位職責
1、發現潛在客戶的保險需求,爭取成為客戶認可的保險經紀人;
2、對客戶面臨的風險進行調研、查勘,提供風險評估報告;
3、針對客戶面臨的風險制定風險管理方案,其核心為保險方案;
4、協助或代表客戶進行保險采購,選擇合適的保險人和保險方案;
5、協助客戶辦理投保、繳費等手續;
6、審核保險協議、保險合同、保險單等技術文件;
7、對客戶保險相關人員進行保險培訓,告知保險方案內容、被保險人義務、保險報案方式、保險公司及經紀公司聯系人等重要保險事宜;
8、發生保險事故後,協助客戶報案、收集報案材料、查勘現場、代表客戶與保險公司談判等;
9、日常聯系、定期報送保險服務情況等其他工作。
二、任職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25-45周歲,男女不限;
2、掌握經濟、金融、管理等專業知識;
3、熟悉保險產品特別相關的專業知識;
4、具有較強的溝通與組織協調能力及親和力;
5、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分析判斷能力;
6、有積極進取的精神及接受挑戰的性格;
7、具有良好的責任心、有一定的團隊協作精神。
三、經營業務
1、以訂立保險合同為目的,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損或風險評估以及風
險管理咨詢服務。通過保險經紀人提供的以上專門服務,可以使被保險人的防災工作、風險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較低的費率獲得保障利益;
2、以訂立保險合同為目的,為投保人擬訂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投保方案的選擇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被保險人自己通常不能勝任,保險經紀人就可以以其專業素質,根據保險標的情況和保險公司的承保情況,為投保人擬訂最佳投保方案,代為辦理投保手續;
3、在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遭遇事故和損失的情況下,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代辦檢驗、索賠;
4、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索賠;
5、再保險經紀人憑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為原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尋找合適的買(賣)方,安排國內分入、分出業務或者安排國際分入、分出業務;
6、保險監管機關批準的其他業務。
保險經紀人有嚴格的執業規則,世界各國對其都實行嚴格的執業管理。我國《保險法》規定,因保險經紀公司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③ 小幫保險經紀是保險公司還是第三方
一般來講,大陸客戶到香港購買保險時,有兩個渠道可以選擇,保險公司代理人渠道和保險經紀渠道,後者也就是我們常講的第三方。這兩個渠道購買的保險,所簽署的合同和保費上,是沒有區別的。但這兩個渠道真的就沒有任何區別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我們購買一份保險都是先交保費,最終拿回來的只是一紙合同,我們並不是像買手機那般,一買回來就能用。
實際上,我們的保費交掉了,買的是一份服務。
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就一份保險合同而言,除了合同的簽訂外,更重要的是合同的執行。
那麼,保險代理人和經紀渠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此。
保險代理人,由於其屬於保險公司的直屬代理,因此,在進行理賠時,能夠與保險公司進行第一手的溝通,無需任何信息的中轉。這樣能夠幫助我們的客戶在理賠時,爭取到更加寶貴的時間和減少信息成本。
④ 保險經紀人的崗位職責
1、發現潛在客戶的保險需求,爭取成為客戶認可的保險經紀人;
2、對客戶面臨的風險進行調研、查勘,提供風險評估報告;
3、針對客戶面臨的風險制定風險管理方案,其核心為保險方案;
4、協助或代表客戶進行保險采購,選擇合適的保險人和保險方案;
5、協助客戶辦理投保、繳費等手續;
6、審核保險協議、保險合同、保險單等技術文件;
7、對客戶保險相關人員進行保險培訓,告知保險方案內容、被保險人義務、保險報案方式、保險公司及經紀公司聯系人等重要保險事宜;
8、發生保險事故後,協助客戶報案、收集報案材料、查勘現場、代表客戶與保險公司談判等;
9、日常聯系、定期報送保險服務情況等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