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保險招投標
買保險方只需在第三方保險服務平台發布自己的保險需求信息,就可以獲得在地各大保險公司的不同代理人為其量身定製的保險方案。其私人信息完全隱蔽,不會受到任何形式的騷擾,可以在沒有任何壓力的輕松環境下,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方案,主動聯系中意的保險代理人。 安全性對於投標方(保險人),保險招投標可以顯著加快保險契約達成的速度,降低搜尋和合同洽談的交易成本。基於相同的業務量,招標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以及其他費用相較於其他保險銷售模式都微不足道,且達成交易的速度較快,中標金額較高。甚至一些保險公司明知中標幾率小卻也要參與,力圖通過投標活動增進員工以及管理層的競爭意識,了解競爭對手的情況,鍛煉員工隊伍。 保險招投標有利於提高承保業務的質量。競標獲取的保險業務的風險一般具有更突出的同質性。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風險的合理組合與趨同程度、標的相對穩定的區域位置、被保險人年齡段分布的均衡、高風險個體的排除等,都使得通過競標獲取的保險業務的風險相對勻稱。 對於招標方(投保人),保險招投標的銷售方式很好地解決了保險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保險招投標這一保險銷售模式,為投保人提供了一個同時面對多個保險人進行要約談判的機會。投保人可以在各類專業人員的幫助下,認真分析各投標人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反復進行橫向的比較,甚至還可以對投標人過去的業務表現、財務狀況、服務方式、履約信用等一系列信息進行考查,然後再選出自己最滿意的保險人。對於投保人來說,這種模式比通過其他方式來了解保險人更有效、更直接、更全面。 保險招投標雖優勢明顯,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筆者試提出以下完善我國保險招投標的建議: 第一,保險公司應合理報價,提升服務,加強償付能力管理。 首先,惡性壓價投標不僅擾亂保險招投標市場,也將危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增大經營風險。保險產品的成本具有不確定和滯後性,報價費率應依據公司歷年類似風險賠付數據進行釐定,同時還要考慮保險責任及經營成本,最後還要充分考慮巨大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其次,由於保險消費過程的滯後性,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管理、防災防損服務、理賠服務尤其重要。保險公司應在服務方式、手段、內容等方面進行創新,增加保險合同的附加價值。再次,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與否,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否及時履行賠付義務,是招標方關注的焦點。因此保險公司不應抱有僥幸心理,應切實加強自身償付能力的管理。 第二,多渠道解決保險招投標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由於保險招投標的專業性較強,如果評標專家若對保險不甚了解,那麼在保險招投標過程中仍然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通過增強評標專家的專業性來解決。一是建議保監會或授權行業協會組織全國性考試,認證一批有資質的專家並向社會公告,以便招標人委託和評標時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二是實行培訓制度。可以聘請資深保險專家和業內專業人士對評標專家進行必要的保險理論和實務培訓。第三,可以將已離開保險行業但具有豐富保險從業經驗的人才,以及高校保險專業方面的教授納入保險評標專家庫。 第三,保險監管機構應加強對保險招投標的監管和服務。 目前,總體上看保險招投標還存在監管盲點。首先,保險監管部門應當在《保險法》、《招標投標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出台保險招投標方面的監管規定及相應的實施細則,同時依法加大對招投標的監管力度,制止和處罰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如補充協議等。其次,對保險招標書和投標書的格式、內容等作出具體的指導性規定。再次,必要時介入包括政府保險采購在內的招投標活動;影響重大或者標的金額較大的招投標活動必要時應派專員監督,以此預防和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維護保險招投標市場的健康發展。最後,鑒於保險業務的技術難度和對數據的較高要求,為保證保險招投標過程的科學性與公平性,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加強信息披露的力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能夠體現保險公司實力和服務能力的權威數據,供招投標人和評標專家參考。 保險招標是一個涉及面廣、環節多、專業性、操作性很強的一項工作。除了主要險種外,還有很多可選擇的附加險種和特約承保責任,涉及到物質損失、對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清理殘骸費用、專業費用、施救搶救費用等眾多項目,有很多的責任限制、免責條款;在投保時還涉及保險金額的確定、各種賠償限額和免賠額的設計等等,由於面對這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作為一個非保險專業人士,如何分析自己的實際需求,選擇合適的承保人,確定適當的險種,設計科學的保險金額和合理的賠償限額,做到既保障充分,又經濟合理、節約成本,同時還要能很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確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⑵ 保險電銷的開門紅方案有什麼項目
希望本計劃對你有幫助。
1.迅速啟動提前跨入開門紅
中支計劃在12月下旬的適當時間召開全轄開門紅啟動大會,總結表彰2010年全年表現優秀的團隊和個人,提振士氣;宣導2011年規劃和政策方案,啟動開門紅。開門紅啟動大會後,全轄全面進入開門紅,各營銷服務部分別二次啟動,並在中支個險部、培訓部的指導和支持下,對每一位主管、重點業務員做一次全面的規劃面談,詳細指明其利益點,明確規劃其努力方向,確保開門紅首戰告捷
2.持續推動准主顧積累活動
中支在12月初即推出持續兩個月的准客戶積累活動方案,確定在12月、1月積累至少9000名准客戶的活動目標,為開門紅及明年一季度儲備准客戶。進入1月,此項活動將繼續按既定節奏和步驟有效推進,個險部隨時做好達成統計及進度反饋,督促各營銷服務部必保達成各自的准客戶積累目標。
3.利用年節組織客戶聯誼活動
充分抓住聖誕、元旦、春節等傳統節日來臨的有利時機,每個營銷服務部在12月下旬和1月中下旬各召開一次客戶聯誼活動,以拉動業績提升和增員工作的開展。中支根據各機構活動形式和規模,適當提供禮品支持。個險、培訓全力協助各機構活動的組織和實施。
4.個人業務激勵方案內容
貴公司的方案+根據相關利益點,在分公司開門紅方案的基礎上,對開單、明星、鑽星、萬元以上績優及標准部組等設定適當的補充方案,以激勵業務團隊打好開門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PPP項目的保險方案怎麼寫
一、其他
1. 保險實施方案
1.1 風險評估和判斷
1.1.1 風險分析及措施
1.1.1.1 項目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對風險的不確定性及可能性等因素進行考察、預測、分析的基礎商,制定包括識別衡量風險、管理處置風險、控制防範風險等一整套科學的管理方法,對項目管理工程中的每個階段所包含的全部風險通過識別、衡量、控制,使工程順利進行,減少風險損失,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1.1.1.2 項目風險管理目標
根據現階段我聯合體方的整體實力,制定如下風險管理目標:「降低風險管理成本、提高利潤、樹立信譽、擴大影響、拓寬業務渠道」。
1.1.1.3 項目風險管理流程
項目風險管理流程一般分為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處理與風險防範對策四個階段,各階段及其內容如下圖:
項目風險管理流程示意圖
1.1.2 風險的分析及評估
根據風險存在的來源,性質,出現的頻數,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和評估,確認其可能產生,並做到事先預防,事中處理,事後有應對措施。本工程項目風險存在的可能性劃分,項目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技術風險、管理風險、過程式控制制風險、質量風險、職業安全風險、市場風險、法律法規、環境風險、政府及利益相關者。
1.1.3 風險控制
本項目風險因素較多,為避免因風險導致PPP項目合作遇阻,建議採取如下風險控制:
(1)對於雙方彼此都不能很好管理的風險,可以考慮在不減損項目經濟價值前提下進行商業投保,將項目風險轉嫁給第三方;
(2)在不能如願找到第三方的情況下,可事先對風險發生後的合同雙方彼此的責任和義務予以清晰說明;
(3)將風險與收益對等,如果社會資本方在風險分配過程中承擔一部分額外風險(如提高共擔風險比例),則可提高與之匹配的收益率;如果政府方在風險分配的過程中能主動承擔一部分額外的風險(如運營、管理等商業風險),將會提高項目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本項目具體的風險管理辦法詳見下表:
1.1.4 投保人
PPP項目合同的約定投保人通常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對工程項目風險進行保險投保,個別險種由項目公司督促施工單位完成。
1.1.5 被保險人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根據險種的不同,被保險人將出現差異,但項目公司應始終作為被保險人之一,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政府方或政府指定機構也可作為被保險人。
1.2 投保險種
1.2.1 建設期保險方案
1.2.1.1 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或者政府方
(2)被保險人:政府方、項目公司、建設承包商、分包商、供貨商和項目公司選擇的其它方。
(3)保險期限:從建設開始之日至最終竣工日及其後的十二個月。
(4)保險范圍:在項目建設、安裝、運行期間及其後的十二個月期間,就工程、臨時工程、材料及其它將包括在項目設施內的物品的滅失或損壞的所有一般及慣常的可保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火災、雷電、爆炸、暴雨、風暴、台風、水害、水災、旱災、倒塌、滑坡、地震、其它事故損失、故意破壞、設計缺陷、工藝缺陷及材料缺陷。第一部分物質損失,賠償項目在建設、安裝和測試期間由於未經明確除外的任何原因所引起不可預見和突發的物質損失。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賠償被保險人因為下列原因而依法需支付的所有款項:因為工程的緣故而造成第三者財產的意外損失,包括任何索賠人追償到的法律費用以及被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後所發生的法律費用。
(5)保險利益:第一部分工程-物質損失,所有工程項目之重置價值-預算金額待定。保險單最後保額按保險單完結時被保險人申報為准,並按其實際數額調整保費。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每次意外事故賠償限額。
(6)保險價值:工程重置價全額(但不少於建設合同價值)。
1.2.1.2 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建築承包商、分包商等
(2)被保險人:
1)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及經保險人同意並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其他人員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2)項目公司
(3)保險期限:從建設開始之日至最終竣工日止。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准。
(4)保險范圍: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工程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或者在施工期限內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區域內,或者從施工現場到施工方指定的集中生活區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傷害,並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且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不超過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
(5)保險形式:保險費有3種方式計收,保險費按被保險人人數計收、按建築工程項目總造價計收和建築施工總面積計收。
1.2.1.3 僱主責任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建築承包商、分包商等。
(2)被保險人:項目公司、建築承包商、分包商等。
(3)保險期限:保險期間為一年,到期後續保,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准。
(4)保險范圍:在保險合同期間內,凡被保險人的雇員,在其僱傭期間因從事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與工作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對被保險人因此依法應承擔的下列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依據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付:
1)死亡賠償金;
2)傷殘賠償金;
3)誤工費用;
4)醫療費用。
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訴訟費用,保險公司負責在保險單中規定的累計賠償限額內賠償。
在本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對本保險單項下的各項賠償的最高賠償金額之和不得超過保險單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5)保險價值:限額賠償(包含工傷及職業病身故/傷殘、醫療費用報銷、誤工津貼等)。
1.2.1.4 貨物運輸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建築承包商、材料供貨商等
(2)被保險人:項目公司、建設承包商、分包商、供貨商和項目公司選擇的其它方(條件是該其它方擁有或可獲得在此保險項下的可保利益)。
(3)保險期限:起止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一般為「倉至倉」。
(4)責任范圍:對於所有材料、設備、機械、零備件和其他物品(施工設備除外)從投保貨物離開承包商或供貨商在世界上任何一地點的場所之時開始,至到達並卸至項目場地的運輸途中的所有一般及慣常的可保風險。
(5)保險形式:本保險應以統保的合同為基礎進行,並將不簽發單獨的保險單。
1.2.2 運營期保險方案
營運期保險包括:財產一切險、業務中斷險(跟隨財產一切險)、機器損壞險、營運中斷險(跟隨機器損壞險)、第三種責任險、其它險別。因此,在設計保險方案時,我方亦將重點放在上述主要險種上。
1.2.2.1 財產一切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
(2)責任范圍:對構成項目設施組成部分的、正在使用的並位於項目場地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設備、機械、化學品、零備件和其他材料和/或不動產所有滅失或損壞的所有一般及慣常的可保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火災、雷電、爆炸、自燃、風暴、暴雨、台風、洪水、水災、旱災、惡意破壞、撞擊、地震、沉降、倒塌)。
(3)保險金額:項目設施的全部重置價值。
(4)保險期間:以年為單位,可續延。
(5)被保險人:項目公司、政府方以及政府方或項目公司選定的其他方(條件是該其它擁有或可獲得此保險項下的可保利益)。
1.2.2.2 (財產一切險之)業務中斷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
(2)責任范圍:在十二個月的保障期內(投保的中斷期間),因財產一切險保險單項下所承保的可保風險造成的業務中斷或受到干擾而產生的利息、附加利息及規定的常規費用的損失。
(3)保險金額:等於十二個月保障期發生的利息、附加利息、計劃的本金付款和規定的常規費用的全部金額。
(4)保險期間:以年為單位,可續延。
(5)被保險人:項目公司及項目公司選定的其他方(條件是該其它擁有或可獲得此保險項下的可保利益)。
1.2.2.3 員工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
(2)被保險人:
1)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並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及經保險人同意並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其他人員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2)項目公司
(3)保險期限:一年,到期後續保。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准。
(4)保險范圍: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區域內從事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或者從工作現場到指定的集中生活區域往返途中遭受意外傷害,並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且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不超過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
(5)保險形式:保險費按被保險人人數計收。
1.2.2.4 第三者責任險
(1)投保人:項目公司
(2)保險期間:以年為單位,可續延。
(3)責任范圍:因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造成的對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或損壞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保險金額:每次事故責任限額,保險事故次數不限。
(5)被保險人:項目公司、政府方或項目公司選定的其他方(條件是該其它擁有或可獲得此保險項下的可保利益)。
1.2.2.5 僱主責任險
參考建設期僱主責任險。運營期僱主責任險保險期限為一年,到期後續保。
1.3 保險服務商選擇原則
根據「在合理的商業條件下,應遵照可保風險均應投保」的原則,結合本項目實際,我方制訂了建設期商業風險及保險方案(含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方案、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方案)、運營養護期商業風險及保險方案,對項目總體商業風險進行了分析,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了說明,並論述了項目合作期內保險方案的安排,包括計劃投保的主要險種、保險金額等,以及預計的保險費率和保費支出。實際實施時,我方將對本保險方案中的險種公開招標以確定保險服務提供商。
⑷ 保險項目保險服務方案
1.0項目概要
1.1項目公司
1.2項目簡介
1.3客戶基礎
1.4市場機遇
1.5項目投資價值
1.6項目資金及合作
1.7項目成功關鍵
1.8公司使命
1.9經濟目標
2.0公司介紹
2.1公司組織結構
2.2[歷史]財務經營狀況
2.3公司地理位置
2.4公司發展戰略
2.5公司內部控制管理
3.0項目介紹
3.1保險項目開發目標
3.2保險項目開發思路
3.3保險開發的資源狀況
3.4項目地理位置與背景
3.4.1項目所在省會
3.4.2項目所在城市
3.6項目建設基本方案
3.6.1規劃建設年限與階段
3.6.2項目規劃建設依據
4.0市場分析
4.1中國保險市場
4.2區域保險市場發展趨勢
4.3區域保險市場發展特點
4.4目標市場分析
4.6競爭對手分析
5.0發展戰略與實施計劃
5.1執行戰略
5.2競爭策略
5.3營銷策略
5.3.1客源市場定位
5.3.2定價策略
5.3.3宣傳促銷策略
5.3.4整合傳播策略與措施
5.3.5網路營銷策略
5.4戰略合作夥伴
5.5項目實施進度
6.0項目SWOT綜合分析
6.1優勢分析
6.2弱勢分析
6.3機會分析
6.4威脅分析
6.5SWOT綜合分析
7.0項目管理與人員計劃
7.1項目管理
7.2服務質量控制系統
7.3項目工程進度管理體系
7.4人力資源開發及管理
8.0風險分析與規避對策
8.1風險分析
8.2風險規避
9.0投入估算與資金籌措
9.1項目融資需求與貸款方式
9.2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9.3融資資金使用計劃
9.4貸款方式及還款保證
10.0財務預算
10.1收入預測
10.2財務假設與條件
10.3項目總成本與盈利估算
10.4項目現金流量
10.5項目重要財務指針
10.6盈虧平衡分析
10.7敏感性分析
11.0公司無形資產價值分析
11.1分析方法的選擇
11.2收益年限的確定
11.3基本數據
11.4無形資產價值的確定
附件
.1財務報表
.2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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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投標保證保險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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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買方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的損失,買方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建築保證保險是合同保證保險的一種,它承保因建築工程誤期所致的的各種損失。
搞明白了用途就知道為什麼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