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銀行不怕保險公司搶他們業務我也不太明白,不過存款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和你說存款的是銀行的還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的收益是不固定的,而且銀行保險的產品大部分是沒有多少保障的,一般都是管的意外身故。要把銀行 和保險公司分清,短期3年5年就存銀行 ,十年以上在考慮保險公司。
② 銀行的儲蓄保險有什麼風險
你如果現在退保,那可真是連本都保不住啊。所以還不如5年到期了再取出來了。你買的是保險,不是儲蓄產品,風險不是很大,本還是可以保住的。
③ 高分!!!銀行對公業務風險點
1. 授權及復核業務風險,櫃員在授權時,沒有按規定審核業務要素就授權,同樣的,在復核時並沒有按原始憑證來復核,而是對著記賬憑證,導致一些錯賬不能及時發現,錯過了處理問題的最佳時間.
2. 操作風險,未按規定使用印、押、證,對重要物品領取和交回未及時登記,櫃員離崗時系統未簽退,印章並未上鎖。
3. 憑證管理風險,不及時入賬,對重要空白憑證和印章保管不嚴,重要單證未納入表外科目核算,跳號使用重要空白憑證,重要空白憑證賬實不符。
4. ,不核驗<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在客戶手續不全的條件下仍為其開立帳戶;沒有嚴格區分賬戶的類型、類別和性質,如為一般存款賬戶支取現金;一些長期不動戶不及時清理,不按規定定期對賬等。
④ 在工商銀行買人壽保險存在著那些風險
銀行代理的保險是保險銷售的一個重要渠道,和到保險公司買的產品在產品種類上有所區別,是一個安全穩健的投資渠道。
銀行保險因為其渠道的特殊性,會容易在客戶中引起誤解,這和雙方都有關系。當然,如果要買保險,最好是找一個值得信賴的專業壽險代理人,為量身定做保險產品,化解風險。
⑤ 銀保合作帶來哪些風險
由於我國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管理體制,銀保合作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近年來,逐步形成雙方業務滲透、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國內銀保合作日益加強的同時,也存在一些深層次的問題與隱患,亟待銀保雙方共同面對,妥善解決。
本人認為,作為保險企業銀保合作主要風險有三:
1、成本風險:掌握大量客戶資源的銀行因在渠道市場上獨佔主導地位,具有按照手續費的高低選擇合作夥伴的先天優勢,迫使保險公司之間展開手續費交替攀升的惡性競爭,保險企業可能被迫跳入「零利潤」商業陷阱,取之無味,棄之可惜。
2、技術風險:利益驅使,一家銀行可能和多家保險企業合作,操作平台不一。保險產品的銷售實際上就是保險合同的簽訂,其中銷售人員的誠信,對客戶的如實告知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前提條件。銀行保險業務對經營技術的要求,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的非主觀性損失。
3、信譽風險:銀行櫃台人員缺乏系統的保險知識,對保險條款的理解不透徹,在銷售保險產品的過程盲目套用銀行「本金」、「利息」等概念誤導消費者,直接影響客戶到銀行購買保險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最終影響保險企業及銀行信譽。不利於合作雙方長遠發展。
⑥ 如何看待銀行保險產品的風險
保險,作為居民理財規劃的重要手段,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居民購買保險的途徑也是多種多樣,如可通過保險公司購買,可通過信譽好的保險經紀或代理購買,還可以通過與居民日常生活更加親近的銀行購買。銀行與保險公司共同推出的銀行保險產品,近年來很受大眾歡迎,更多的居民開始傾向於通過銀行購買保險產品,從中得到更多好處﹕ 首先,銷售保險產品的銀行財富管理中心服務上等,信譽良好,值得居民信任。居民在選擇購買保險產品的途徑時,往往傾向選擇信譽良好的銷售方。與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不同,居民與銀行保持了長期的關系,更加信任銀行品牌,銀行在提供產品及服務方面比其它保險代理渠道更加嚴謹,能了解居民理財需求的方方面面,如存款、貸款、信用卡、基金投資等,因此,銀行能夠更加到位地考量居民現在與未來的風險定位與財務需求,將收益與保障更好地結合在一起, 為居民提供合適的理財方案。在外資銀行的財富管理中心,在保險方面為居民提供的服務已經切入到購買保險產品後的保單變更、保單取消、理賠、事故處理等方面,甚至切入到了客戶投訴,相比其它保險銷售渠道更加細致深入。在周邊發達市場,如香港、台灣、新加坡等,銀行重視銀行保險客戶,樹立銀行品牌形象,其財富管理中心為居民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務,因此銀行保險客戶流失率低,這也將成為中國銀行保險市場發展的方向。 其次,銀行可以對客戶資源進行市場細分,根據居民的不同需求層次設計相應的保險產品。與保險代理或經紀相比,銀行掌握居民資金賬戶余額及相關個人信息,還有居民的其它銀行產品,如信用卡、貸款等,這樣,銀行能夠根據這些信息將客戶進行分類,根據不同居民的不同支付能力推薦不同的保險產品,如向高收入階層推薦大額保險產品組合,向中等收入階層推薦養老年金產品,向低收入者推薦簡單的小額保險產品。在此基礎上,銀行還能為居民提供財務規劃服務﹕如長期受益規劃與避免損失。前者主要通過中長期保險產品來實現,如子女教育、養老保障、長期儲蓄等,後者則通過一些短期的保險產品實現,如個人意外傷害險、家庭收入保障險、高端醫療保險、海外旅遊保險、家居保險等。這些產品投保手續簡單,有些還可以與銀行其它產品相關聯,如信用卡產品﹕在居民申請信用卡後,即可享受附加的個人意外傷害保險,這使居民在使用信用卡的同時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再次,居民購買的銀行保險產品具有更高的性價比。與保險的其它銷售渠道﹙如經紀、代理等﹚相比,保險公司通過銀行銷售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專職於後台支持,不必建立成本昂貴且龐大的銷售隊伍,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低於支付給代理人或經紀人的提成,使其經營成本下降,保險產品的費率也隨之下降,居民得到的實惠也更多。 最後,銀行保險正在回歸保險的保障本質,尤其是在外資銀行的財富管理中心。其中,除了有豐富的投資理財產品供居民選擇外,它們銷售的一些保險產品更多從客戶的保障需求出發,如意外傷害險、旅遊險、養老年金、子女教育保障等,這樣更強調了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居民購買這樣的保險產品,能夠綜合銀行的投資產品與銀行保險產品,結合投資與保障,合理配置資產。 居民購買銀行保險,除了應看到實實在在的優惠與便利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 購買前應多方咨詢,多了解銀行保險產品,特別是過熱的投連險、分紅險等產品,不能輕易聽信銀行銷售的介紹,應在充分了解保險產品的收益與風險後再作決定。若購買分紅保險,則應購買長期險,這樣以復利形式取得的紅利更為可觀。居民還應全方面了解自身面臨的風險及保險需求,如養老需求、子女保障需求、意外傷害保障需求、旅遊保險需求等。 2. 購買時應仔細閱讀保單條款,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要注意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了解所購買產品的保障范圍能否滿足自身需要。對於期限長且分期繳付的產品,要確認有足夠的財力支付保費,盡量避免中途退保,或可利用減額繳清,即減少保險金額、中止與復效及辦理展期保險來完成。此外,還應認真閱讀現金價值表及退保金比例。一般來說,投保後保單的現金價值即為投保人在以後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費。值得注意的是,現金價值在投保初期一般小於保險人繳納的保費,所以在投保前兩年應避免退保。 3. 應充分利用猶豫期。投保猶豫期是投保人簽收保險單後 10 日內,如果對自己購買的保險產品不滿意,可以無條件要求退保。在保險猶豫期內,投保者若想退保,應盡早辦理,可以取回已繳納保費,避免所交保費被扣除﹔ 4. 居民應重視保險公司回訪。對於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一般要對客戶進行回訪,回訪內容包括投保人是否認真閱讀了產品說明書、是否正確理解保險責任和自身承擔的風險、是否了解猶豫期內自己的權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費等事項。因此,投保人應正確對待保險公司的回訪,如實回答,以備後用。 5. 購買保險產品後如遇糾紛,應採用適當方式處理。可先通過銀行代理,再找到保險公司客服。解決不了,可到保險行業協會調解,最後則是到保監會投訴。
⑦ 怎樣看待銀行保險產品的風險
在銀行購買的保險產品,主要的風險在於業務人員沒有根據客戶的需求和實際情況來推薦合適的產品,一般的分紅險理財險都是提前支取會有損失的,要了解所購買產品的特性,根據自己的需求和投資期限來選擇。
⑧ 銀行公司業務主要風險點在哪
銀行公司業務主要風險點在以下三點:
① 存現業務化整為零逃避授權監督產生空存的風險。按照現行制度規定,我行櫃台辦理5萬元以下的小額存現業務,不需要主管授權審核,易發生櫃員空存資金問題,存在一定風險隱患。
② 櫃員不規范操作產生的風險。表現為櫃員自辦業務和代客辦理業務時有發生,大額取現業務預約、審批等制度執行不到位;款箱交接人員身份核對不認真,依然存在不查驗封條和開包後不核對現金等現象。
業務印章用後隨意放臵,未及時入箱落鎖保管;櫃員臨時離崗不按要求系統簽退和現金箱上鎖;現金和重要空白憑證等實物出入庫不能嚴格堅持「實物入庫先收妥後記賬,實物出庫先記賬後出庫」的原則;櫃員休假保管實物不移交等。
③ 不法分子利用抹賬交易產生的詐騙風險。表現為辦理匯款業務時,離開銀行一段時間折返回來要求退匯,利用銀行抹賬交易實施詐騙。
(8)銀行保險風險點擴展閱讀:
一般按風險原因,可劃分為以下幾類:
信用風險,也稱違約風險。指借款者不能按合同要求償還貸款本息而導致銀行遭受損失,它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
近幾年來,國內經濟進行體制改革,一些大中小型企業,由於長期運作不規范,造成企業嚴重虧損,以致於形成銀行有錢不敢貸款,企業生產缺資金,資信良好的企業不貸款,經營差的企業不能貸的局面。銀行貸款風險存在幾種形式:
⑴企業經營業績不佳,甚至破產,無法還貸,或貸款時抵押、擔保不充分,還貸能力不足。
⑵貸款項目投資大、回收慢、效率低。
⑶銀行貸款手續不合法,導致不能正常收貸。
非法拆借風險:非法拆借風險是指金融機構間的非法拆借,致使巨額資金流失,無法收回。
非法集資風險:非法集資風險,銀行以高利率吸收存款,在政府利率調整或虧損的情況下,無法兌現存款,產生風險。
金融詐騙風險:金融詐騙風險。目前常見的金融詐騙犯罪有以下幾種:如使用偽幣,利用信用證、信用卡、大額存單等銀行信用憑證,從事金融詐騙犯罪活動。
⑨ 銀行代銷基金保險業務有哪些風險點
銀行代銷基金/保險業務有哪些風險點?
(1)投資風險:基金和投資型保險產品是投資產品,投資人既可能分享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面臨投資虧損,甚至本金損失。
(2)管理風險:銀行是基金/保險的代理銷售機構而非基金/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產品的設計、投資、管理等均由基金/保險公司承擔,投資者應在購買前充分了解基金/保險產品及所屬公司的相關情況,審慎投資。
(3)交易風險:銀行是代理銷售機構,銀行將把客戶的買賣交易申請提交基金/保險公司進行最終確認,因此客戶在銀行提交的申請有可能被基金/保險公司確認失敗,因此客戶應及時查詢交易結果。
(4)告知風險:投資人務必確保購買前填寫的所有資料正確有效,確保在相關業務憑證上親筆簽字,否則可能影響產品的投資有效性或對產品利益產生影響。
(5)合規風險:通過正確的基金/保險交易密碼提交的任何交易申請行為均為有效行為。投資人如遺失、被盜、泄露基金/保險交易密碼可能導致交易申請不能正常進行或被他人冒名操作等風險出現。
(6)系統風險:因不可抗力或系統不可預測、不可控制之因素可能造成客戶無法正常進行相關交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