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制度創新如何與扶貧政策結合
這個題目太大了,金融制度創新的過程目前國家都還屬於摸著石頭過河,不過現在的政策導向的確是在把民間資本引向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也包括農村扶貧問題。
㈡ 金融創新對貨幣政策效果有何影響
金融創新對我國貨幣傳導政策的影響主要包括對貨幣供給變動以及貨幣傳導渠道的影響兩個方面。其中貨幣供給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層次界定、外匯存款、融資貸款以及基金等業務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而貨幣傳導渠道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
1.貨幣的供給受到金融創新的影響明顯
(1)金融創新產品的增多降低貨幣供應的可預測性。金融創新產品的增多使貨幣層次變得復雜,加速了不同層次貨幣之間的轉換,提高了其流通速度,因此必須對貨幣及其分層進行重新定義明確貨幣層次之間的界限,尤其是對流通中的准貨幣,如活期存款與准貨幣之間的界限等,以提高貨幣供應和流通的穩定性,提高政府以及央行對其的控制力度,使其及時准確的了解金融數據。在現實金融創新中,活期存款與流通資金之間的界限不明確,銀行等金融機構常將其作為結算甚至支付工具。金融機構在進行創新的同時對其負債狀況的計算方式不明確,如信用卡的大量出現導致一些銀行的金融風險增加,但是金融機構並未降低列入資產負債表,這樣很容易導致無法區分投機性貨幣與交易性貨幣,導致貨幣供應層次之間的劃分較為混亂。(2)外匯存款的增加改變了貨幣供給結構。隨著國家政策的開放,外匯存款的數量明顯增加。同時外匯存款的優勢在於可以隨時兌換為人民幣進行流通,這樣給金融創新帶來了方便,拓寬了其途徑。但是就目前我國關於外匯存款的法律法規來說,其尚不屬於貨幣統計范疇,因此造成了貨幣供給結構的改變,為金融機構的創新帶來了較大的挑戰。(3)票據融資業務的出現。票據融資業務是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主要來源,也是影響貨幣傳導的重要因素。其在貨幣供給和傳導渠道兩個方面都對貨幣政策傳導造成影響。此外,票據本身的流通性和支付性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流通性與支付性,如貼現或再貼現等方式。這樣對我國的貨幣流通統計造成一定的影響。(4)貸款融資業務改變了資金供給結構。近年來,銀行系統拓寬了業務范圍,融資范圍擴大,如個人公積金貸款、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等方式。但是,這個過程中的所產生的存款尚未納入貨幣供應范圍之內,影響貨幣供給計算。(5)債券的發行改變了資金核算范圍。在廣義貨幣流通統計中,常由於無法進行合理的統計而造成貨幣供給量的重復計算,同時對於短期債券來說,政策性銀行向金融機構發行的期限低於1一年的金融債券,並不能全部納入廣義貨幣的統計,這樣也造成了廣義資金統計的重復計算。而對於企業短期融資債券應作為一種銀行存款,但是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尚不能將其列入貨幣供給。總之,在債券發行過程中,資金核算的方式尚不明確,導致許多貨幣資金計算不準確,出現重復計算和沒有計算的情況。
2.金融創新與貨幣乘數、貨幣供給量和基礎貨幣的關系
貨幣乘數的公式為K=Dd/B=1/(h+r+e+f+p)(Dd、B、h、r、e、f、p分別代表活期存款額、基礎貨幣、實際提現率、法定準備金率、超額准備金率、財政性存款占活期存款的比率和郵政儲蓄占活期存款的比率)而貨幣供給公式為M=K*B(M、K、B分別代表貨幣供給量、貨幣乘數、基礎貨幣)通過公式我們可以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幣乘數的具體影響:①由於金融創新對貨幣的流動性有所提高,所以現金的持有量明顯減少,那麼提現率就將隨之下降,貨幣乘數被放大了②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於金融創新的影響提取次數以及金額逐漸減少,法定準備金比率就會降低,貨幣乘數被放大了③金融創新會產生強流通性的金融工具,直接減少貨幣的交易性、預防性需求,相反增大了投機性貨幣的需求,所以貨幣市場是資金補充的理想平台,金融機構也就沒有必要再中國銀行存放超額准備金,降低了超額准備金比率,貨幣乘數被放大了④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廣使貨幣流通性更強,銀行類似活期存款的貨幣量增大,所以財政性存款占活期存款的比率以及郵政儲蓄占活期存款的比率都會下降,貨幣乘數被放大了。貨幣供給量以及貨幣乘數都存在不確定性,所以金融創新間接影響了貨幣當局對基礎貨幣的控制。
㈢ 金融創新的觀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但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種單一,金融產品的發展不規范,無法律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將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的推動力效應發揮到最大?如何消除制約金融創新的因素?中國未來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是什麼?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金融業的發展也仍處於初級階段,在這樣一種特殊的國情,照搬西方的金融創新理論顯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納的過程中進行創造?如何將金融創新問題融合到我國的金融發展問題中仍是我們需要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創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㈣ 實施精準扶貧"金融+"可以做哪些創新
創新模式聯結企業農戶。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縣上確立了「農戶貸款+帶資入股+就業分紅」金融支持精準扶貧模式,用最簡便的方式確保符合條件的精準扶貧戶得到免抵押、免擔保、5萬元以下、3年以內的小額信用貸款。堅持「自願互利、市場導向、因地制宜」的原則,從15980戶農戶中篩選出有勞動能力參與企業就業、自願出資入股的3334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把精準扶貧貼息貸款5萬元通過帶資入股分紅的形式參與到實力較強、發展前景廣闊的華盛農業、天潤菊香、喬治民豐、宇新牧業和華胥農業等5家龍頭企業,建立起以貧困戶為核心、以扶貧效益為關鍵的扶貧開發利益聯結和互助合作機制,企業對帶資入股貧困戶勞動力優先安置就業,並對5萬元的入股資金按照每年不少於4000元進行分紅。
拓寬渠道幫助農民增收。這種金融扶持創新模式可以從五個方面拓寬貧困戶的增收渠道:第一,不論盈虧,企業都要按照每年不少於4000元對帶資入股的貧困戶進行分紅,增加了貧困戶股本性收益;第二,通過龍頭企業對貧困戶實施土地流轉,使貧困戶從土地資本中增加收入;第三,帶資入股貧困戶勞動力優先安排到企業就業,月工資不低於2200元,增加了勞務收入;第四,龍頭企業通過給貧困戶提供種子、農葯、化肥等農用物資扶持壯大特色產業,收購農產品,有效解決農產品銷路難、價格低的問題,進一步拓寬了農產品銷售渠道,使貧困戶通過農產品銷售增收脫貧;第五,通過政府貼息,農戶免除了正常貸款利息,增加了利息收入。
建立機制保障貸款安全。為確保精準扶貧專項貸款放得准、用得好、收得回、見成效,縣上制定了《清水縣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使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企業帶動型貸款,由審計、財政等部門每季度對入股資金流向、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促企業規范使用貸款,按季度兌現分紅;由金融部門對龍頭企業存款賬戶進行監管,對大額支付或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付及時預警。一旦發現龍頭企業將貸款用於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無關的支出或違規使用資金的,由縣財政局終止貸款並提前收回本息。同時對帶動型貧困戶貸款,採取第一書記、村書記、村主任、村文書、鄰居5人簽字證明的監督方式,由龍頭企業採取足值有效的抵押或質押的方式進行擔保,並承諾入股資金必須用於發展縣域特色優勢產業和農產品原材料的購入,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貧困戶帶資入企收益、按期償還入股貸款,無論盈虧必須保證向貧困戶每年支付不少於4000元的分紅,有效保障了群眾利益。
㈤ 金融創新的內容及方式
(一)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金融工具的創新是金融創新最主要的內容,它是所有其他金融創新的基礎。如,金融工具創新導致在傳統金融產品和一般商品期貨的基礎上產生了金融期貨,主要有利率期貨、貨幣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
(二)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到了80年代,隨著證券交易的國際化和技術的不斷進步,金融業不僅可以從事跨越國境的股票交易和債券交易,而且也可以在其他國家發行本國的債券與股票,基本形成了一個全球性的證券市場。歐洲票據市場是在原有的歐洲銀團貸款市場和歐洲債券市場的基礎上形成的,把信貸和債券流動結合起來,具有短期銀行信貸和流動性有價證券的雙重屬性。
(三)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二、國際金融創新的原因
㈥ 以發行債券支持扶貧為什麼有利於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
你發行債券支持扶貧有利於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
㈦ 金融創新指的是什麼
金融創新: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1、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紐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忖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布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2、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3、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