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出國攻讀博士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四、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內容、標准等在錄取時確定。
五、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六、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2015年各項目申請、錄取時間如下: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12月1日-1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 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另行公布。
8. 國外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9.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八、本簡章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B.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可以在哪裡查詢
在基金網站右上角有"項目查詢」按鈕,打開後可見許多選項,打開」項目類型」選擇」重大項目,學科代碼填上你要查詢的學科,如E是工程材料學部,F是信息學部,在網站申請代碼中可查詢。這樣你就可查到基金委批準的重大項目題目等簡單信息。
C.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怎麼申報
如何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1.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科學基金面向全國,以中央所屬科研機構和重點高等學校為主,從事基礎性研究的科研人員均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有關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資格,請閱讀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各類項目申請與管理辦法。
另外,各申請單位從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員(含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如聘期覆蓋申請項目的執行期,且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九個月,均可通過聘任單位,按各類項目申請的有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報送申請書時須附申請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聘書和相關協議書的復印件,協議書須包含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署名單位為聘任單位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屬的條款。對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須另附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來華定居專家證》或《外國專家證》復印件。
2.申請中需注意的若干問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申請辦法、評審辦法及管理辦法是指導面上項目申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申請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上述三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了解申請的有關情況。這里提請申請者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申請者必須符合所報項目類別的相應的條件要求,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尤其要特別注意。
②申請者執行、完成基金項目情況記錄
申請者曾獲科學基金資助並應結題的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因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按計劃結題並報送《總結報告》的,在項目延期執行期內,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項目,項目組主要成員仍計入限項。
獲資助項目不按期結題,又不在規定限期內申請延期者視為無故逾期不結題,自實際結題年起兩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申請。逾期不結題項目組的其他成員不計入限項。
凡在科學基金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將取消其當年及次年申請資格;對情節惡劣者,將通報批評,直至永遠不受理申請。
③限項申請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申請(含參加申請)和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面上項目及執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總數不超過兩項。申請(含參加申請)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重大或重點項目數限為一項。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計入限項范圍。中級職稱人員只計申請和承擔項數。
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項目的申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申請通告,了解申請中的有關情況。】
【申請者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國 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為鄭重表示參加申請與合作研究,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自簽名,他人不得代簽;合作者所在單位必須加蓋公章。】
【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申請項目嚴格審查並保證申請書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及核對填寫內容與錄入計算機的內容的一致性;學術委員會對研究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審查並簽署意見;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須對項目或批後的支持條件和監督執行等做出保證。】
【申請者所在單位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將申請書(一式六份)統一報送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口科學部;將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及按規定錄制的全部申請書簡表內容的數字化信息報送信息中心。】
【科學部根據申請者填報的送審學科,將申請書分送各學科。】
四、關於填寫申請書
科學基金的申請書是評價申請者的申請項目、確定是否予以資助的重要依據。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在填寫申請項目內容的同時要重視填寫規范的要求,否則會影響評審的結果。申請書上所附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一定要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有關申請的通告、說明,申請單位要及時告知申請者。這些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重點強調、或者是根據情況需要變動和增添的。當年要申請項目的申請者也要主動關注這些文件。
填報注意下列問題
①基本手續必須完備
申請者及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申請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應簽署意見,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並在「申請者所在單位領導的審查意見與保證」欄目加蓋公章;合作者所在單位(指與申請者不在同一單位的項目組主要成員所在單位)加蓋公章。項目組主要成員在境外,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應附本人同意參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項目類別、申報學科名稱及代碼
申請者應准確填寫項目類別,申報學科涉及多學科的可填寫兩個,先填為主學科(即送審學科),代碼按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的學科分類目錄及代碼填寫。
③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為了避免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重復申報的問題,《申請書》中已進一步明確規定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④申請者可提出不宜評議本項目的專家名單,密封於信件中,釘在申請書原件封面,或另專函至相關學科,供科學部選擇同行評議人時參考。科學部將負責對此信息保密。
⑤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的說明
《申請書》中設置了一個專門欄目,要求申請者對其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等加以詳細說明。近年來,各科學部已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新申請項目的評審與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掛鉤,申請者務必認真如實填寫。
⑥在立論依據部分,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請書》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側重不同的立論依據闡述,即對基礎研究「著重結合國際科學發展趨勢,論述項目的科學意義」;對應用基礎研究「著重結合科學前沿,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科技問題,論述其應用前景」。相應地在《同行評議意見》中,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著重評價的內容也有所不同,申請者填寫時務必注意其側重點。
⑦對無身份證的申請者,身份證欄的填寫規定
對國防科工委、軍隊系統等無身份證的申請者,申請書中身份證號欄目按下列規定填寫(身份證號欄目需填滿15位數字):
1~6位 填寫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證件前6位號碼,不足6位號碼的,其餘空位填寫0。
7~12位 填寫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寫881,女性填寫882。
⑧新單位「單位代碼」的填寫
如果申請者所在單位還未列入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單位代碼」表,其申請書中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單位郵政編碼(6位)後填「00」。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請書的計算機數字化信息後,將給予編號,並通知單位科研處。
如果項目參加人員的單位是國外的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99」+國家地區代碼+「000」。(國家地區代碼可以在網上查詢)。
重點說明:
1、申請書上要求簽名的,他人不得冒簽、代簽。合作單位必須蓋單位公章。
2、填寫申請書立項依據欄目時,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要以不同的側重點加以論述。
3、項目組成員不在當地,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的要附本人同意參加的親筆信件;合作單位不能蓋章的,要附合作單位同意合作的蓋有公章的信函。
五、如何申請面上項目
1. 什麼是面上項目?面上基金有哪幾種類型?
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是覆蓋研究領域最廣、面向申請者最多的項目資助類型,也是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中最基本的主要項目類型。每年資助的研究項目占各類資助項目經費總額的60%以上。面上項目包括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自由申請項目是面上項目的主體,占面上項目總數的80%以上。滿足申請條件的科研人員可以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自由選題,自願組建研究組,向科學基金委員會提出資助的申請。
2. 面上項目何時受理申請?
除在當年申請通告中特別說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開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 面上項目資助幾年?
面上資助項目一般為3年。
4. 面上項目資助強度如何?
面上項目的每項平均資助強度一直在逐年遞增,在2000年平均資助強度達到17.19萬元/項。
5. 面上項目申請者必須具備的基本資格是什麼?
首先申請者(申請項目的負責人)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第二,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優秀科研人員也可以申請,但必須由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第三,申請者未超項申請。第四、申請者沒有正在承擔未按計劃結題的項目。
6. 什麼是青年科學基金?
青年科學基金是為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和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而在面上項目里特別設立的。申請者必須是:
1、在受理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
2、申請者已取得博士學位。如未獲得博士學位,但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也可以申請,且需要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
3、未獲得過本類基金資助過。即受資助者只能獲得一次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7. 什麼是地區科學基金?
地區科學基金是為加強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等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地區研究工作的支持,促進全民族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而在面上項目里特別設立的。這些地區是: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廣西、海南、雲南、貴州、江西10個省、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有些單位地處這些地區,但直屬國務院各部委、中國科學院或中國人民解放軍不能申請此種類型基金。另外,其它地區在這些地區所屬的單位兼職的科研人員也不能做為申請者申請,但可以做為合作者參加。
D.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連續兩年不中是不是第三年不能申請了
自2014年起,連續2年(包括2012年度和2013年度)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申請人,暫停1年面上項目的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3)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
(4)國家基金委重大項目培育項目連續擴展閱讀
自然科學基金按照資助類別可分為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專項項目、聯合資助基金項目以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等。
通過亞類說明、附註說明還可將一些資助類別進一步細化。所有這些資助類別各有側重,相互補充,共同構成當前的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
受理時間
從2002年開始,每年的2月15日開始受理當年的國家基金申請項目,3月31日截止。3月25日-31日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樓安排集中受理(郵寄申請書及軟盤以投寄日郵戳為憑,寄送到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的受理部門,軟盤以快遞方式投寄)。
E. 國家青年科學基金有連續兩年不中停一年的規定嗎
對的,自從2014年起,已經連續2年(本次指2012年度和2013年度)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申請人,暫停1年面上項目申請資格。
國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3)申請當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
(5)國家基金委重大項目培育項目連續擴展閱讀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的原則:
1、強調加強基礎研究
在新的形式下科學基金要重新定位,對國家基礎研究負責主管的是國家科學技術部和國家基金委。據統計1998年地球科學部資助項目:基礎研究佔51.6%,應用基礎研究佔41.4%,總的要求資助基礎研究的項目要不少於50%,基金委的基礎研究要求更有創新、更長遠、更超前。
2、突出創新
這是基金資助的核心,只有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才能產生出創新。創新要求有一個良好的環境,要一個有利於創新的體系,創新必須有一批保證創新的科研管理人員和管理體系。
F.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年限一般是幾年
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執行期是3年,面上項目是4年,重點項目是5年。
(6)國家基金委重大項目培育項目連續擴展閱讀:
一、科學基金發展重點與主要任務:圍繞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和創新環境戰略,培育創新思想,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完善科學基金人才培養資助體系;加強條件支撐,優化基礎研究發展環境;
三、制定和實施學科發展戰略,促進學科均衡協調發展;
四、瞄準重大科學前沿和國家重要戰略需求,應對未來挑戰,部署一批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優先發展領域。
五、著力源頭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從尊重和保護科學家的敏感和創造精神出發,不斷完善資助與管理模式,大力營造有利於自由探索的寬松環境。把握科學前沿,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需求,推動學科交叉,加強研究集成。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持項目---網路
G. 科研:國家重大項目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是一回事嗎 如果不是,國家重大項目在哪裡查詢
國家重大項目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當然不是一回事,國家重大專項一般是針對企業和學校搞研發的國家支持的重大技術專項,是以國家財政支持引導企業進行重大技術研發或產學研等,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是針對搞學術研究的研究基地或科研學校的一種研究資助,
國家重大專項一般可以在國家科技部或各省科技廳等地可查到!!!
H. 2018年6月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聯合國實習項目的面試結果何時公布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第一條2016年計劃選派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9000名。
第二條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5.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
6.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7.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
8.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具體以相關項目規定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第三條主要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200人,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45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5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195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5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I. 國家自然基金委國際合作項目如何申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1.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科學基金面向全國,以中央所屬科研機構和重點高等學校為主,從事基礎性研究的科研人員均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有關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資格,請閱讀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各類項目申請與管理辦法。
另外,各申請單位從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員(含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如聘期覆蓋申請項目的執行期,且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九個月,均可通過聘任單位,按各類項目申請的有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報送申請書時須附申請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聘書和相關協議書的復印件,協議書須包含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署名單位為聘任單位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屬的條款。對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須另附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來華定居專家證》或《外國專家證》復印件。
2.申請中需注意的若干問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申請辦法、評審辦法及管理辦法是指導面上項目申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申請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上述三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了解申請的有關情況。這里提請申請者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申請者必須符合所報項目類別的相應的條件要求,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尤其要特別注意。
②申請者執行、完成基金項目情況記錄
申請者曾獲科學基金資助並應結題的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因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按計劃結題並報送《總結報告》的,在項目延期執行期內,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項目,項目組主要成員仍計入限項。
獲資助項目不按期結題,又不在規定限期內申請延期者視為無故逾期不結題,自實際結題年起兩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申請。逾期不結題項目組的其他成員不計入限項。
凡在科學基金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將取消其當年及次年申請資格;對情節惡劣者,將通報批評,直至永遠不受理申請。
③限項申請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申請(含參加申請)和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面上項目及執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總數不超過兩項。申請(含參加申請)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重大或重點項目數限為一項。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計入限項范圍。中級職稱人員只計申請和承擔項數。
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項目的申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申請通告,了解申請中的有關情況。】
【申請者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國 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為鄭重表示參加申請與合作研究,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自簽名,他人不得代簽;合作者所在單位必須加蓋公章。】
【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申請項目嚴格審查並保證申請書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及核對填寫內容與錄入計算機的內容的一致性;學術委員會對研究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審查並簽署意見;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須對項目或批後的支持條件和監督執行等做出保證。】
【申請者所在單位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將申請書(一式六份)統一報送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口科學部;將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及按規定錄制的全部申請書簡表內容的數字化信息報送信息中心。】
【科學部根據申請者填報的送審學科,將申請書分送各學科。】
四、關於填寫申請書
科學基金的申請書是評價申請者的申請項目、確定是否予以資助的重要依據。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在填寫申請項目內容的同時要重視填寫規范的要求,否則會影響評審的結果。申請書上所附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一定要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有關申請的通告、說明,申請單位要及時告知申請者。這些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重點強調、或者是根據情況需要變動和增添的。當年要申請項目的申請者也要主動關注這些文件。
填報注意下列問題
①基本手續必須完備
申請者及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申請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應簽署意見,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並在「申請者所在單位領導的審查意見與保證」欄目加蓋公章;合作者所在單位(指與申請者不在同一單位的項目組主要成員所在單位)加蓋公章。項目組主要成員在境外,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應附本人同意參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項目類別、申報學科名稱及代碼
申請者應准確填寫項目類別,申報學科涉及多學科的可填寫兩個,先填為主學科(即送審學科),代碼按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的學科分類目錄及代碼填寫。
③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為了避免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重復申報的問題,《申請書》中已進一步明確規定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④申請者可提出不宜評議本項目的專家名單,密封於信件中,釘在申請書原件封面,或另專函至相關學科,供科學部選擇同行評議人時參考。科學部將負責對此信息保密。
⑤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的說明
《申請書》中設置了一個專門欄目,要求申請者對其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等加以詳細說明。近年來,各科學部已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新申請項目的評審與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掛鉤,申請者務必認真如實填寫。
⑥在立論依據部分,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請書》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側重不同的立論依據闡述,即對基礎研究「著重結合國際科學發展趨勢,論述項目的科學意義」;對應用基礎研究「著重結合科學前沿,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科技問題,論述其應用前景」。相應地在《同行評議意見》中,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著重評價的內容也有所不同,申請者填寫時務必注意其側重點。
⑦對無身份證的申請者,身份證欄的填寫規定
對國防科工委、軍隊系統等無身份證的申請者,申請書中身份證號欄目按下列規定填寫(身份證號欄目需填滿15位數字):
1~6位 填寫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證件前6位號碼,不足6位號碼的,其餘空位填寫0。
7~12位 填寫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寫881,女性填寫882。
⑧新單位「單位代碼」的填寫
如果申請者所在單位還未列入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單位代碼」表,其申請書中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單位郵政編碼(6位)後填「00」。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請書的計算機數字化信息後,將給予編號,並通知單位科研處。
如果項目參加人員的單位是國外的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99」+國家地區代碼+「000」。(國家地區代碼可以在網上查詢)。
J.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第十四條 科學部對申請書初審後,按項目、課題研究內容組織同行評議,同行評議應有五份以上有效的評議意見,學科交叉申請應具有相關學科的有效同行評議意見。科學部匯總、綜合分析同行評議意見,按擇優原則提出召開評審論證會的建議,包括資助方案構架、申請者答辯名單、專家評審組組成等,經計劃局復核後,送分管委主任批准。
第十五條 重大項目評審採取論證會方式,論證會前需完成下列工作:
(一)科學部對評審方案中承擔過重大、重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在原項目驗收結題的基礎上,認真考核其項目的完成情況並提交書面報告供專家組參考;
(二)聯合資助的重大項目,資助各方應簽署協議書,明確研究內容與目標、各方投入經費的數額與方式、各方權利和義務等。協議書須商計劃局,經政策局核准後簽署,分管委主任批准後,送計劃局、財務局備案。
第十六條 重大項目評審論證會,應就項目總體目標、研究方案、課題設置、研究隊伍、工作基礎、預期成果進行答辯和評審,以專家評審組記名投票、超過半數的方式通過確定評審結果並填寫評審意見。
第十七條 評審論證會確定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應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研究方案,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項目、課題)和編制經費預算,報送科學部審查,計劃局復核。經費預算由財務局審核。
第十八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分管委主任受委務會委託審查評審意見及資助項目計劃書(項目、課題),批准項目實施。自然科學基金委向項目主持人、課題負責人及其依託單位下達重大項目批准通知。重大項目、課題計劃書及經費預算作為執行、檢查和驗收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