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發行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② 商業銀行的主動負債有哪些
1、發行債券。指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從貨幣或資本市場融入資金。以前我國只有三家政策性銀行發行過金融債。
2、對央行負債。指商業銀行從央行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目前主要形式為再貸款、再貼現和央行公開市場逆回購。
3、對同業負債。指商業銀行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
4、協議存款。指商業銀行按政策規定從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郵政儲蓄和貨幣市場基金等單位引進大額存放資金,並約定期限和利率。
(2)發行債券是金融機構的主動負債擴展閱讀
發展狀況和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被動負債的佔了絕大多數(90%以上),主動負債在資金來源中佔比仍過低。而美國商業銀行被動負債比重已經從1975年的89%下降至2005年的71.7%,並且美國大銀行主動負債比例遠高於小銀行。
因為大銀行日漸把主動負債作為滿足貸款需求和應急安排的重要短期資金來源,而小銀行受規模和信用等級限制只能依賴於一般存款。但我國卻正好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存款規模大,發展主動負債動力小,中小商業銀行因為網點少、規模小、資金緊張,近年來主動負債發展迅速。
③ 發行債券是金融機構的被動負債。( ) 正確 錯誤
錯的吧,發債是主動負債。
對於銀行來說,儲戶的存款,才是被動負債。
④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區別
主動性負債與被動性負債區別
1、「主動型負債」指的是商業銀行的非存款業務,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向中央銀行或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發行金融債券等。因為這些資金來源最終取決於商業銀行本身的決定,所以稱為「主動型負債」。
2、「被動型負債」指的是銀行的存款。由於銀行可吸收存款數額的大小、時間的長短等最終取決於存款客戶的決定,所以與其他借入資金相對應的是,存款被稱為銀行的「被動型負債」。
3、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銀行的自主權,即主動負債銀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負債,負債水平和債務償還事項,自主選擇債權人,以達到改善銀行財務杠桿的目標。而被動則銀行只有規定利率的許可權,沒有其他許可權。
4、西方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經歷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和資產負債聯合管理三個階段。無論是負債管理階段還是資產負債聯合管理階段,都要求運用有管理的負債。這些有管理的負債又被稱為主動負債,因為它與傳統負債形式——存款有截然的區別。傳統的存款是銀行規定利率,存款人自行決定存放期限和金額,所以存款又稱為被動負債。而主動負債具有三個截然不同的特徵:一是銀行可自主協定負債的金額、期限和利率水平,二是銀行可自主決定負債的引進與否,三是銀行需直接並且基本是逐筆進行營銷。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主動負債已經成為商業銀行重要的資金來源,成為當前商業銀行有效進行財務管理的關鍵手段。
⑤ 主動負債包括哪些
主動負債,那指的是銀行金融操作的一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發行債券,二對央行負債,三對同業負債,四協議存款
⑥ 金融負債一般是發行債券業務 是負債性質
金融負債,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幾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或近幾期內
回購而承擔的金融負債。比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
股票、債券、基金等。因此金融負債不是單純指的發行債券業務。
具體來說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的下列負債:
(一)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二)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
務;
(三)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義
務,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四)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義務
,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的衍生工具合同義務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
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簡單的說,金融負債是只需要支付利息的負債,所以是負債性質。如:短
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應付賬款一般不需要支付利息,所以不
作為金融負債。
⑦ 銀行主動負債是指些什麼
主動負債是指商業銀行通過發行各種金融工具主動吸收資金的業務。
主動負債的基本形式
1、發行債券。
指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從貨幣或資本市場融入資金。以前我國只有三家政策性銀行發行過金融債。自央行2004年6月發布《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2005年5月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後,一般商業銀行陸續開始發售次級債和金融債,發行債券逐漸開始成為商業銀行資金來源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
2、對央行負債。
指商業銀行從央行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目前主要形式為再貸款、再貼現和央行公開市場逆回購。對央行負債的產生基於兩個目的:一是增加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緩解流動性不足;二是央行調控市場貨幣供應量,實施貨幣政策意圖。
3、對同業負債。
指商業銀行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目前對同業負債主要有同業拆入(期限不得超過4個月)和借款(4個月以上的拆入,目前借入方僅限於外資銀行在中國分支機構)、票據轉出、信貸資產轉出回購、債券正回購等實現形式,其中同業拆入和借款一般建立在信用基礎上,而其他幾種都是以現有資產為抵押融入資金。
4、協議存款。
指商業銀行按政策規定從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郵政儲蓄和貨幣市場基金等單位引進大額存放資金,並約定期限和利率。
主動負債的意義
1、主動負債有助於保證商業銀行流動性
主動負債是西方商業銀行在貸款需求增加超過存款資金供給的情況下產生的,其初始目的是為商業銀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從我國商業銀行主動負債的形式中可以看出,初期的央行再貼現、再貸款資金支持,後期的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從同業拆借、債券回購和票據轉貼現市場融資,都主要基於流動性安排需要,也確實為提高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作出了重大貢獻。此外,我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商業銀行資金供求局面有明顯差異,適時通過主動負債方式融入資金可有效保證銀行的流動性。
2、主動負債有助於實現商業銀行現代資產負債管理需要
現代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要求做到資產和負債的期限匹配,從而控制利率風險。實現期限匹配的手段就在於有管理的資產、有管理的負債(主動負債)和表外金融衍生產品如利率期權、期貨和利率互換等。商業銀行通過主動負債管理可直接控制負債規模、期限結構和利率定價方式,提高資產負債的匹配程度,鎖定資金業務凈利差,防範利率波動風險和提前償還風險。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存貸款利差的逐步縮小,過去對存款實行的粗放的數量管理顯然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負債結構調整和精細化管理將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唯一選擇。在金融脫媒的大趨勢下,開展主動負債業務也是構建市場化債務融資機制和渠道的需要。
3、主動負債有助於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繁榮發展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同質性相當突出,表現在資金來源和運用結構、收入和支出結構、客戶結構、產品結構等方面。在被動負債作為資金來源絕對主力的時代,商業銀行難以有效控制資金來源,因此自主控制業務結構難度也較大。在主動負債地位提高以後,商業銀行可根據自身相對優勢,在市場中選擇相對有利的主動負債形式,並以此為資金基礎發展對應資產業務。所以主動負債的發展可拓寬商業銀行差異化經營的空間。商業銀行經營差異化加大以後,各商業銀行基於優勢定位,實現競爭和互補的良好互動關系,提高各自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繁榮和發展。
⑧ 為什麼企業發行債券是金融負債而發行的普通股是權益工具
債券是要到期付本還息的,所以是負債。而發行股票,公司是不用退回給到投資者的(但是投資者可以轉讓)在會計上記入公司股本,所以是公司權益。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
(1)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①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例如銀行借款、應付債券
②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權將以現金凈額結算。
③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期權將以普通股凈額結算。
④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剩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發行方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
①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②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例如認購權證。
⑨ 同業存放是屬於銀行被動負債還是主動負債 原因
主動負債。
根據我國央行信貸收支統計口徑,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由存款、發行債券、對央行負債、對金融機構負債、國外負債、其它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等組成。和國外一樣,存款一直是我國商業銀行資金來源最核心部分。但隨著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水平的逐漸提高,我國商業銀行資金來源中各種主動負債也開始佔有一席之地。
1、發行債券,指商業銀行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從貨幣或資本市場融入資金。以前我國只有三家政策性銀行發行過金融債。自央行2004年6月發布《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2005年5月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後,一般商業銀行陸續開始發售次級債和金融債,發行債券逐漸開始成為商業銀行資金來源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
2、對央行負債,指商業銀行從央行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當前主要形式為再貸款、再貼現和央行公開市場逆回購。對央行負債的產生基於兩個目的,一是增加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不足;二是央行調控市場貨幣供應量,實施貨幣政策意圖。
3、對同業負債、指商業銀行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的業務行為。對同業負債主要有同業拆入(期限不得超過4個月)和借款(4個月以上的拆入,當前借入方僅限於外資銀行在中國分支機構)、票據轉出、信貸資產轉出回購、債券正回購等實現形式,其中同業拆入和借款一般建立在信用基礎上,而其他幾種都是以現有資產為抵押融入資金。
4、協議存款,指商業銀行按政策規定從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郵政儲蓄和貨幣市場基金等單位引進大額存放資金,並約定期限和利率。該部分統計中納入一般存款或同業存款,但本質上是對同業負債,而且具有逐筆營銷、約定期限、利率和金額的性質,也屬於主動負債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