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險基金是一項民生基金,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
2、加強基礎管理,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保證人民利益,加強社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3、加大監督管理力度,規范基金安全運行。健全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進一步發揮社保基金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大檢查力度,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②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徵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於沒有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於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後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於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於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於管理的現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後,基金結余實質上由財政部門管淺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謝仁傑財稅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體經濟·理,不是購買國債就是存銀行。由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造成各項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減少,有的存在銀行也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雖然現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基金按規定用於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而事實上這種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推諉扯皮,影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由於物價上漲指數高於銀行存款利率而實質導致基金的貶值,給今後基金支付造成較大壓力和風險。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是維護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長期任務。只有不斷強化內外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減少基金風險。一是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審計科室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基金收支結存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防範違規舞弊現象發生。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有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徵收、支付、貨幣資金管理等重要環節嚴格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授權批准等內部控制原則,從源頭上防範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為發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資和收益情況以及其他財務數據等,將社保基金的運營納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範社保基金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實行紀檢、財政、審計部門聯合監督,建立對社保基金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在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管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監督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基金徵收、支付環節是否合法合規;監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③ 如何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養老保險費未能應收盡收,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模和總量未能如實體現。
(二)養老保險金超范圍發放,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一是部分地方擅自增加養老保險金計發項目,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准,加大了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規模。
(三)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管理不夠完善。
1.賬戶設置和管理不規范。一是一些地區未按規定清理多頭開戶,仍在多家銀行分別開設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甚至在同一銀行開設多個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造成賬戶管理的混亂。
2、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一)基金財務制度不完善。我國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和會計制度不成熟不完善是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有一些不完善之處,已不適應新形勢和新情況的需要,特別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計息、開戶行的選擇等問題,迫切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二)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機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頻出。首先,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地稅部門之間缺乏相互的監督制約機制,或未能執行部門之間的監督制約職能。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賬單傳遞速度慢,不及時對賬,造成賬實不符。其次,社會保險基金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審計部門和財政監督部門也是近年來才逐漸重視和加大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但檢查范圍有限。
(三)現行政策執行不嚴格。從檢查情況看,不少地方未能嚴格執行現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是造成違規違紀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體制方面的原因。從檢查情況看,多數社會保險基金的挪用都是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是行政干預的結果。地方政府經常把「社會保險基金結余」當作準財政資金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領導財政法規意識淡薄,特別是在基層財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從部門利益出發,違規挪用、滯留、轉移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違規設立賬戶,不按要求劃轉社會保險費收入及利息收入。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配合,從而導致社會保險基金賬實不符。此外,部分地區相關部門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差,工作能力和責任心不強,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出現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建議
(一)大力推進稅務徵收,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針對目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核定不實,征管缺乏強制性等問題,建議進一步加大推進稅務徵收工作的力度,並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一是可以切實改變社保基金征繳困難、徵收乏力的局面。目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從近幾年的基金征繳情況看,以社會保險費的形式由社保經辦機構徵收的做法缺乏強制性,基數核定不實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致使拖欠、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成本也比較高,不利於建立更加規范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體制。而由稅務機關徵收,有利於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及時足額徵收。二是有助於有效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通過法律形式把企業、個人的權利、義務確定下來,保證所有工薪收入的職工和用人單位成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從法制上確保社會保險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三是有利於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課征社會保險稅,標志著社會保障工作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二)加大養老保險費征繳力度,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參保意識。在未實施征繳改革前,各級養老保險費徵收機構要嚴格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養老保險費征繳稽核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征繳力度,確保養老保險費應收盡收、及時足額徵收。首先,要加大社會保險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意識。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國家養老保險政策,鼓勵職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增強履行繳費義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向社會公布養老保險費征繳情況,及時發放養老保險費對賬單,設立查詢、舉報電話等,發揮外部監督作用,強化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參保和依法繳費的意識。其次,要加強稽查審核,堵塞漏洞。加強對稽核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稽核人員的稽核能力。採取日常核查與專項稽核、書面稽核與實地核查等多種形式開展稽核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時發現並糾正各種違紀違規問題,充分發揮稽核工作的效力。
(三)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在目前財政、勞動、稅務部門幾家共同參與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情況下,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一是建立健全財政、勞動保障、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相互制約機制。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社保基金征繳、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基數進行審核;稅務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嚴格按核定的繳費基數及時足額徵收,對無法徵收的,要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反饋,建立順暢的對賬聯系機制。二是對因會計核算、財政專戶管理、基金決算編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現的稅務、財政、社保部門之間數據不相符的問題,建議財政部統一結賬時間,要求各級徵收、管理、使用部門加強財務對賬管理工作,按月進行定期對賬,年底統一時間扎賬。確保會計信息的數據統一、真實、有效和完整。
(四)修訂和完善有關管理制度。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存在的社保基金計息辦法不統一、預收養老保險基金長期掛賬、其他社會保障類資金在養老保險基金決算列收列支、國庫歸集資金未及時劃入財政專戶以及未足額計息等問題,都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現行制度規定作進一步的修訂,使之在實踐中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五)規范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行業統籌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轉制階段的特殊產物,要切實統一規范行業統籌政策,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一要強化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加大征繳和清欠力度,將社會保險的繳納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目標管理考核中重點考核內容之一,強化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二要明確經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在行業歸集養老保險費過程中的責任和權利,避免歸集資金賬外核算、資金收益歸屬不明確等問題,以確保行業統籌養老保險基金決算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六)盡快解決歷史遺留長期掛賬問題。對於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在基金決算中長期掛賬,影響了基金決算使用部門對決算信息的分析,也影響了基金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建議對遺留問題商勞動保障、審計等相關部門盡快研究制定相應的辦法予以解決,避免長期掛賬。
(七)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要切實強化養老保險收支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工作長效機制,保障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一要建立健全法規體系,解決養老保險基金監督中法律缺位、層次低、效力差等突出問題,盡快出台養老保險費征繳處罰辦法,強化養老保險制度約束的剛性;二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組織體系和各部門配合工作機制,實現審計監督、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審計、財政、稅務、社保等部門協調配合、相互制衡;三要建立快捷、准確、高效的基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監管、徵收、繳費各部門間信息實時共享,確保養老金按時收納、撥付和發放。
④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工作的信息
會保險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命錢」、「保命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規模逐步擴大,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切實防範和化解基金管理風險,保障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迫切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監管的基本情況
社會保障基金主要由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組成,去年底,各項基金累計結餘5823萬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社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抓落實的機制,基金監督工作實體化,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在規范業務操作和加強財務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每年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二次全面的自查,從自查的情況來看,各項社會保障基金運行基本平穩,基金征繳、基金存儲管理和基金支付正常,未發生基金安全問題,不存在「跑、冒、漏、滴」的現象。同時,為認真落實省、市社保基金「錢從銀行走,數在網上傳」的規定,進一步方便群眾繳納養老保險費,去年,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積極與金融部門聯系,在全區各鎮、辦事處安裝社保刷卡繳費機,從去年6月份起全區農墾企業職工全部實現刷卡繳費,結束了該區養老保險繳納現金的歷史。內外兩方面嚴格控制,確保了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盡管如此,社保基金的監管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人員不足,不能做到一事兩崗兩審,存在一人多崗現象;信息系統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
二、幾點建議
在此,就如何加強社保基金監督和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談膚淺的建議。
(一)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在組織機構控制上,科學設置各業務部門的經辦崗位,明確各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能、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工作標准、考核辦法及具體要求,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來相互制約;在業務運行控制上,通過對經辦職能機構業務流程、辦理內容及時限、經辦人員等信息的公開,以及一些常規業務規范操作,進一步提高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在基金財務控制上,通過在依法進行基金財務管理和核算的基礎上,建立了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建立了分工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建立了合理的責任分離制度、賬務核對制度來實現基金財務控制,進一步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在信息系統控制上,通過科學劃分使用許可權,確保數據安全,同時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制度,注重網路使用安全管理,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等方面來實現信息系統控制。
(二)加大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一是制定行政監督管理制度與流程,建立監督台帳,完善監督檔案,規范監督行為。二是對社保基金風險點防範實行動態管理,對查找出的基金風險點,重點進行監督防控。三是建立監督落實回訪機制,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單位落實到位。四是建立社保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對發現的基金管理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提出預警,要求出險部門及時糾正錯誤,避免基金損失,防患於未然。
(三)加強基金支付環節監管。一是注重生存調查,規范養老金領取。為防止養老金冒領行為的發生,開展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的專項稽核工作,建立公安、社保人員信息比對制度,根據群眾舉報和區外退休人員生存調查,重點核查虛報、冒領基本養老金問題。二是重視醫療保險基金的審核,特別是加強對醫保基金使用的日常監控,注重整理掌握參保職工存在的違規苗頭。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對已發現的違規定點單位和參保人員建立重點監控制度,在對醫療費用普審的基礎上,篩選疑點費用,嚴把審核關。三是確保工傷基金支付准確。進一步規范工傷認定中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決定、送達等各個環節的手續,避免在認定上的失誤。
(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礎建設,加強基金管理幹部的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對長期在基金管理崗位上的幹部定期輪崗交流,對不適合從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幹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崗位上工作,已經在崗位的要及時調離。對調離的幹部,組織進行離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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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完善我國就業社會保障制度
1.落實國家新一輪就業扶持政策。強化各級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完善就業與失業登記管理制度,將新一輪就業扶持政策擴大到所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建立健全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財政對就業工作的資金投入,提高各項補貼標准。切實加強部門配合,簡化工作程序,通過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以及社保補貼、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促進勞動者自謀職業和企業吸納就業。
2.突出解決重點人群就業問題。
(1)完善面向所有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制度。進一步加大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工作力度,建立健城鎮退役人員等特殊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體系,積極開展送培訓、送崗位、送政策活動,實施「一幫一」就業援助。
(2)出台並落實大學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大力開發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村官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服務、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3)深入開展農村貧困家庭就業援助工程。加大對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力度,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的目標。結合新農村建設,積極開發鄉村道路維護、農村鄉鎮公共管理等公益性崗位,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實現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3.加大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力度。
(1)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明確服務職責和范圍,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城鄉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均等就業服務。
(2)深入開展農村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就業示範鄉鎮和城區就業示範街道的試點示範工作。通過試點示範提高農村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就業的規模和質量,探索促進城鎮困難群體就業和新成長勞動力技能就業的長效機制。
4.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不斷完善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方式,切實加強城鎮失業人員技能培訓;加強對企業提取職工培訓經費的督促檢查,推進企業積極開展職工在崗培訓,切實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不斷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質量
5.加快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簡化小額擔保貸款程序,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促進城鄉創業者發展。加大創業培訓力度,開辦創業大講堂,提升城鄉勞動者的創業熱情,提高創業者的創業能力。對已創業成功的,大力開展創業提升培訓,增強創業吸納就業的能力。加強創業服務,搭建創業平台。成立創業指導中心,建立創業服務專家志願團,完善創業項目庫,為城鄉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
6.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全面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和水平。
⑥ 目前體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教育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社會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監督的法規,充分認識基金是社會保險的「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形成人人關心基金安全、重視基金安全、維護基金安全的社會氛圍。
2、加大基金監督檢查的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57次常務會議精神,認真整改審計檢查和內控檢查發現的問題。配合審計署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全面審計工作,對各項社保基金管理情況進行自查,及時糾正問題,進一步規范基金管理。組織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專項檢查。對典型的舉報案件直接進行查處,加強舉報案件查處情況的跟蹤檢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監督制度。研究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和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和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監管。建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對各項業務、各個環節實行全程監控。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披露社會保險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落實要情報告制度。
4、進一步完善基金監管工作機制。省級普遍建立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定期研究工作,解決問題,加強對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隊伍建設,推動建立專門的工作機構,調整充實專業人員,從組織上保證基金監督工作的開展。
5、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和機制創新,加大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健全勞動保障監察組織網路,提高監察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工作協調機制。不斷創新勞動保障監察管理和執法模式,積極推廣「網格化」和「網路化」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各項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及舉報獎勵制度。
⑦ 試述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運營體制配套措施的完善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⑧ 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保障制度起至關重要的作用。實現社會和諧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必須致力於發展社會生產力,為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構建和諧社會更需要保障制度的和諧,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安全屏障,縮小貧富差距的矛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預期的經濟發展目標提供製度保障。
一、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實現真正的社會和諧
1、和諧社會呼喚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胡錦濤同志提出,要構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主要特徵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必須致力於發展社會生產力,努力建設高度的物質文明,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普遍貧窮不可能實現社會和諧,貧富兩極分化也不可能實現社會和諧,只有共同富裕才能實現社會和諧。然而,實現共同富裕必須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和諧社會呼喚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和諧社會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第一,各個不同層次的社會成員身份轉換角色轉換的渠道是暢通的。社會應該為人們提供上升的機會,使每個社會成員都有機會通過自己的努力,從較低的社會階層上升到較高的社會階層,從而實現社會成員間的多贏互利,社會自然就達到了和諧的狀態。第二,政府為社會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創造財富的機會是公平合理的,維持窮人上升的通道的制度應是一個機會均等的,政府的職能,就是要建立和維護一個公正的「游戲規則」,讓社會成員在這一「游戲規則」中公平競爭,自己承擔競爭的後果。第三,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尤其是弱勢群體基本的生存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權利都有保障時,社會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理順分配關系,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是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保障體系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手段。近年來,佛山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4大險種社保基金總體上實現收支平衡,並略有結余,有效地保障了全市18.89萬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使130多萬參保職工免除了後顧之憂,100多萬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為順利實現企業轉制,發展地方經濟,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2、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前提和保證。
社會保障是國家和社會以再分配方式積累基金,對社會成員面臨的生、老、病、死、貧困等各種風險給予保障,以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國民生活保障和社會安全系統。社會保障是矯正和彌補市場經濟的各種缺陷,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機制和手段,它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三大系統。其中社會救助對因自然災害或疾病等各種原因導致的貧困者給予救助,保證其基本的生存權和醫療權,是對低收入弱勢群體提供的最後一道「安全網」,是確保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的重要制度基礎。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全體社會成員的「後顧之憂」。近年來,由於購房、醫療、教育等支出過於超出人們的負擔,存在「住不起」、「病不起」、「讀不起」現象,更有甚者「死不起」的現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中國人有「養兒防老」、「積谷防飢」的傳統,「後顧之憂」太多,老百姓們不得不節衣縮食,把錢存入銀行自我保障,這與國家鼓勵消費的意願是相違背。究其原因,其中最主要是因為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到位,社會不和諧使人們有不安全之感,人們對未來的養老、醫療、教育等保障的預期不樂觀。由於社會保障不健全,群眾消費信心不足,更不可能像經濟發達、社會保障健全國家的人們一樣大膽去透支「未來的錢」來拉動內需。
3、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
要構建和諧社會,就必須化解現實中的各種社會矛盾,而要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又離不開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安全閥」。在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對貧困人口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的情況下,各種社會不安定因素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犯罪率上升,「仇富」、「仇官」心態,大規模群體事件等現象都對維持我國社會穩定構成了巨大障礙,也對經濟的持續發展形成了潛在的巨大隱患。因此,迫切需要利用社會保障制度調節收入分配、增進社會公平的功能,為每個社會成員的競爭提供公平的制度基礎,使各階層間暢通的流通機製得以在此基礎上順利建立,進而推動各階層利益關系的協調,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設的成果。社會保障是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社會救助可以縮小貧富差距,社會保險可以化解勞資矛盾,社會福利可以讓全體國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總之,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維持必要的社會公平與正義已經成為新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二、當前社會保障制度的種種弊端,制約著構建社會和諧的進程
我國當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少地方仍然還有計劃經濟體制的痕跡。計劃經濟排斥商品經濟,排斥人員流動,生產力水平低,可用於社會保障的財富稀缺,故而產生了等級保障和低失業保障的制度特徵。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種種弊端,制約構建社會和諧的進程。
1、社會保障層次單一,覆蓋范圍狹窄。
我國當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明顯的局限,即沒有形成社會大一統保障體系,社會成員因身份、單位的不同享受極不平等的社會保障待遇,是企業職工以上身份的人員,能夠從單位獲得醫療、養老、喪葬、子女頂職等福利保障;農民基本沒有養老、喪葬等福利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卻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樣的社會保障,他們病了、殘了、老了都只能回到農村由其子女來贍養。
我國現行的城鄉戶籍分離管理制度,嚴重阻礙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造成我國城市化進程嚴重落後於工業化進程。我國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只有1.6億多,不及勞動人口的一半,覆蓋率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和養老保險一樣,同我國13億的人口基數相比,參保人數分別為13341萬、10546萬、7810萬、5085萬的基本醫療、失業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等都還顯得「相對單薄」。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社保在農村的普及率只有13%,且多數集中在少數城市和沿海地區。
2、社保費收繳難,資金來源嚴重不足。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在統包統配的勞動力管理制度和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下建立起來的,國家和企業承擔一切保障,現在,由原來的「國家包攬」向「國家、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轉變,由於思想觀念、企業效益等因素,社保費收繳難,一是部分企業虧損,無力繳納保險費,出現拖欠、逃費現象;二是地方財政支出結構調整力度不夠,依賴中央財政;三是保障基金補充渠道未落實,為了維持制度的運行,退休金供款率不斷上升,人口老化,入不敷出現象十分突出。資金的不保障,必將造成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的惡性循環,直至影響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從佛山市情況看,目前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數約有35%是沒有繳過費的,其餘65%離退休人員繳費時間短的僅有幾個月,最長的也只有十幾年。目前的現實是新企業養老企業、新人養老人、外地人養本地人。隨著時間的推移,當離退休人數佔在職人數比重達到一定比例時,養老保險金收支不平衡的問題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爆發性風險。
3、社會保障的法制不健全,權威性不夠。
為適應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需要,我國加強了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等行政法規,使社會保障的法制進程邁了一大步,有力地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但目前社會保障專業法規少,對企業、職工乃至社保主管部門缺乏約束力,致使社保基金管理缺乏有效監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方面的立法需要進一步完善。
4、管理體制不順暢,機制不健全。
現行的社會保障體制缺乏統一的管理,社會保障的管理、經辦、服務、監督分散,形成多頭管理的格局。由於部門利益的驅動,存在十多個部門和行業自辦養老保險各自為政的局面,因社保制度的法制不健全和資本市場不成熟,社保基金有亂、濫用現象,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管理體制問題影響了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基金保值增值難。據有關部門測算,全國養老基金平均回報率扣除通貨膨脹後,實際收益率為負數,沒有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市社保基金結余部分除了小部分購買國債外,其餘均以定期甚至是活期的形式存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收益率極低。
5、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快,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比例達到7%,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據預測到2020年,開始步入老齡化嚴重階段。與發達國家實現工業化以後才出現人口老齡化不同,我國在工業化任務尚未完成、有關體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就已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這種「未富先老」的狀況對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佛山市醫療保險費支出增長過快,部分區醫療基金當年新增結余呈負增長。一方面,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前,國家職工不需要繳納醫療保險費,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同時退休人員不繳費,導致基金缺少一個必要的積累過程,隨著退休人員的不斷增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壓力增大;另一方面,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參保人員住院人次和統籌基金支出每年均大幅增加,年平均增幅分別是28%和41%。雖然全市醫療基金發展態勢總體向好,但由於住院人次上升及醫療費大幅上漲等原因基金支出增長過快,導致部分區出現當年結余負增長的情況。
三、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社會和諧
構建和諧社會作為國家努力追求的目標,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價值取向。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從實際出發,逐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發揮社會保障制度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
1、加快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步伐。
社會保障的實質是法律保障。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有關社會保障的法規體系是十分完善的,多數國家都有十幾部,有的國家甚至多達幾十部。隨著市場經濟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我國制定了有關社會保障或含有社會保障內容的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體系,且修改變動頻繁,缺乏權威性、強制性。因此,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深入,應該盡快出台《社會保障法》,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地完善社會保障法體系,為社會保障的健康協調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各級政府要重視社會保障事業,從思想觀念和行動上支持社會保障工作,應按照佛山市級統籌的目標任務,將社會保障建設及相關指標(擴面、社保徵收率、追收欠繳社保費等)納入「十一五」規劃,並認真、切實地作為地方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指標加以落實。各級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從施政理念的先進性、全局性、科學性和整體性出發,高度重視完善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在佛山市構建和諧社會及建設現代化大城市進程中的重要作用,摒棄過去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力度會影響投資環境的錯誤認識,切實抓好社會保險工作,夯實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
2、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作為社會的「安全網」,具有保障公民生存,促進社會安全與穩定的功能。社會保障要同經濟水平、財力狀況、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制度的主要目標提高為保障勞動者或全體社會成員基本的生活水平。在當前實施過程中要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要求,並充分考慮我國農業人口眾多的特點,最大限度地將不同群體的勞動者納入社會保障網。要保證城鄉統一的「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救助制度的順利運行,撐起保護全體國民的「安全網」,維護必要的社會穩定。根據各地具體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按照保障標准從低到高,保障范圍從小到大的原則,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勞動人口的基本生活,促進勞動力再生產和經濟發展。財力有富餘的地區,生產力水平得到一定發展的階段,社會保險將成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積極建立完善社會福利制度;生產力水平比較落後的階段,社會救助將成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制度的主要目標是保障全體人口基本的生存需要。共同構成一個和諧統一的社會保障大系統。佛山應加快社會保險全面實施市級統籌步伐。基礎養老金實行市級統籌作為社會保險全面市級統籌的第一步,但由於各區的經濟狀況與產業政策有所不同,造成人們參保意識與社會參保氛圍有所差異,這就要求各區政府必須以以人為本的態度,從政策指導、工作責任、參保理念等多方面推動社會保險工作的發展。同時,對於醫療、失業、工傷等其他險種的市級統籌實施步驟要加快,努力做到同城生活,同城待遇。
3、借鑒國際經驗開征社會保障稅,用法律來保障社保基金來源。
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依靠的是行政手段,缺乏剛性,企業拖欠和拒交問題嚴重,徵收十分困難,存在社會保障費入不敷出的情況。要改變這種局面,必須實行「費」改稅。一般說來,依法徵收社會保障稅比依靠行政手段統籌社保基金更有權威性、強制性和普遍性。目前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採取了以稅收方式徵收社會保障基金,藉此經驗,我們應當積極創造條件,盡早地開征社會保障稅,以確保社會保障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4、完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
建立統一的管理體系,是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國社會保障體制不順,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協調機制,嚴重地阻礙了社會保障事業健康和協調發展。因此,我們應該盡快地建立起具有權威性的統一社會保障機構,統一組織、協調和管理社會保障。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監督檢查制度,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在基金監管中的主導作用,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不斷組織檢查社保基金管理中的違規行為,堅決杜絕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的行為,保障了基金安全。要形成以勞動保障部門行政監督為主體,財政、審計、地稅等監督部門相互支持、有機配合、齊抓共管的監督機制。
5、拓展社會保障覆蓋面,消除體制性障礙。
努力提高社會化程度,拓寬社保工作覆蓋面,宏觀調控,微觀調劑,是均衡國有企業退休職工費用負擔的有效途徑。目前,全國尚有1/4的城鎮從業人員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主要是三資企業、民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及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而正是這些人員負擔輕,將其納入社保范圍,拓展這些領域,既可增加社保基金來源,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又可有效保障這部分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各種經濟成份並存和發展。必須改革城鄉分離的戶籍管理制度,消除農村居民進城務工的各種壁壘,並將農民工納入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范圍。
6、構建設養老、醫療保險體系,發展社會養老。
用大保障的思路來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一個多元化、多層次化的混合型老年保障體系,將可以把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老年保障經濟壓力與社會服務壓力化解在一個責任共擔、縱橫交錯的安全網路之中。未來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必須大力發展社會養老,這是已為發達國家的實踐所證明了的。社會養老保障同其他社會保障一樣,是帶有強制性的保障,要在政府主持和監督下實施。但同時也應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資金籌措渠道、管理方式和養老金發放等,都要盡可能地藉助市場機制,就是要趕在嚴重老齡化到來之前,建立起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確保平穩地渡過超高老齡化階段。關於有效控制醫療保險基金負增長問題。一方面,採取切實可行的辦法解決原固定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積累甚少,支付壓力過大的歷史問題努力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增強醫療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另一方面,應由政府統一協調各相關部門,重點加大對社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創新管理方式,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和競爭機制,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監管效益;同時,進一步改進社保基金與醫療機構的支付方式以及合理調整社保醫療報銷比例,盡量把群眾看病貴,醫療保險費用高的狀態控制住,讓市民得到實惠。
總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既是社會安全穩定的需要,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手段之一。克服當前社會保障體系存在的弊端,通過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來促進社會和諧是「十一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