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 享受什麼優惠政策啊
實行穩健的財政政策(也就是經濟學講的中性財政政策),政策核心是松緊適度,著力協調,放眼長遠。具體說就是注重把握「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十六個字。 控制赤字,就是適當減少財政赤字和長期建設國債發行規模,近期中央財政赤字規模大體在3000億元左右。隨著GDP的不斷擴大,財政赤字所佔比重會不斷下降,預計2005年將降至2%左右。 調整結構,就是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公共財政的要求,著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國債資金投向結構。資金安排有保有壓,有促有控。對與經濟過熱有關的、直接用於一般競爭性領域的「越位」投入,要退出來壓下來;對屬於公共財政范疇的,如農業、就業和社會保障、環境和生態建設、公共衛生、教育、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要保且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推進改革,就是轉變主要靠國債項目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方式,按照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的原則,在繼續安排部分國債項目投資,整合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保證一定規模中央財政投資的基礎上,適當調減國債項目投資規模,騰出部分財力用於推進體制和制度改革創新,為市場主體和經濟發展創造相對寬松的財稅環境,建立有利於經濟自主增長的長效機制。 增收節支,就是在總體稅負不增或略減的基礎上,嚴格依法征稅,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同時嚴控支出增長,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此,一要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堵塞各種漏洞,做到應收盡收。依法清理和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嚴控減免稅。二要嚴控一般性支出,保證重點支出需要。三要繼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堅決制止鋪張浪費、花錢大手大腳行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通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來替代一定的財政資金的增量需要。四要科學使用預算執行中的超收,一般不做剛性支出和投資安排。
⑵ 國家發改委國債資金支持項目一般會在什麼時候公布謝謝
記賬式國債 4月13日 3年期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4月20日 5年期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5月16日 30年 按半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5月23日 7年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6月6日 3個月 貼現發行
記賬式國債 6月13日 1年 按年付息
記賬式國債 6月22日 10年 按半年付息
品種 發行時間 期限 付息方式
儲蓄國債(憑證式) 4月1日至4月30日 3年、5年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儲蓄國債(憑證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 3年、5年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儲蓄國債(電子式) 6月10日至6月30日 3年 按年付息
http://finance.sina.com.cn/bond/index.shtml,
希望被採納!!
⑶ 2020年10月發行國債是電子式嗎利息是多少
2020年10月發行國債是電子式的,第三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3.8%,最大發行額為300億元;第四期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3.97%,最大發行額為300億元。
兩期國債發行期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20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別於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3)中央國債新一代項目擴展閱讀:
10月10日,網銀成員通過網上銀行代銷兩期國債的額度上限為其當期國債初始基本代銷額度的40%;10月11日至10月19日,網銀成員在其取得的代銷額度內合理分配網點櫃台和網銀額度比例。
2020年10月13日營業結束後,各承銷團成員未售出的基本代銷額度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核對一致後全部調減為零。調減出的基本代銷額度納入機動代銷額度,自2020年10月14日起供各承銷團成員抓取。
⑷ 中央投資項目和國有投資項目分別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1.中央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含國債)、專項建設基金、國家主權外債資金和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就是列入中央預算的,有中央直接劃撥資金投資的基建投資項目,這個應該有中央國務院的核准批文,有中央劃撥資金的指定銀行的專用帳戶,企業要編制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表。
3.中央政府項目投資一般是涉及跨地區的項目,或者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比如西氣東輸、南水北調、三峽、葛州壩、黃河小浪底、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等大項目等。
4.國有投資項目也叫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就是國企投資。
⑸ 國債項目用於哪些方面
七、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的補助對象是誰?
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的補助對象是項目區建池農戶。
八、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的中央投資補助主要用於哪些方面?
答:中央投資主要用於購置沼氣灶具及配件等關鍵設備、支付技術人員工資、購置水泥等主要建材。也即是配置的沼氣灶具以及支付的技術人員工資、購置的水泥等主要建材摺合現金後加上建設戶領的部分現金補助為1000元/戶。
九、哪些農戶建設沼氣能獲得中央投資補助?
答:凡在國家農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的項目實施區域的農戶,在項目建設期間按要求建設好「一池三改」的沼氣池並通過驗收均能獲得中央投資補助。
十、哪些農戶適宜建設沼氣,?
答:項目區有發展沼氣積極性的農戶並且存欄不少於3頭豬或者相當於3頭豬的畜禽量,並有完成項目建設的資金自籌能力的農戶都適宜建設沼氣。
十一、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下達後實施地點可以調整或變更嗎?
答:對已下達的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不得隨意調整建設內容、建設標准、建設規模和建設地點等,如確需進行調整,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省發展計劃部門具體審核後提出申請,報原批准部門審批。
十二、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執行哪些相關國家或行業標准?
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執行的國家或行業標准,具體包括:《農村家用水壓式沼氣池標准圖集》(GB/T4750—2002)、《農村水壓式沼氣池質量檢查驗收標准》(GB/T4751—2002)、《農村家用水壓式沼氣池施工操作規程》(GB/T4752—2002)、《農村家用沼氣管路設計規范》(GB/T7636—87)、《農村家用沼氣管路施工安裝操作規程》(GB/T7637—87)、《農村家用沼氣發酵工藝規程》(GB/T9958— 88)、《家用沼氣灶》(GB/T3606—83),以及《沼氣生產工國家職業標准》等。
十三、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施工人員應具備什麼資格?
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實行職業准入制度。從事沼氣池建設的施工人員必須獲得「沼氣生產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十四、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需要公示嗎?應公示哪些內容?
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所有項目村都要建立項目公示制度,對建設任務、資金補助、物資分配等情況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
十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補助資金在什麼時候可以兌付給農戶?
答: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補助資金在項目建設完成通過驗收1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發放給建設農戶。
十六、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由哪個部門負責實施?
答:根據農業部《農村沼氣建設國債管理辦法》,項目由縣農業局沼氣辦公室負責實施。農戶在政策理解方面有問題時可向縣農業局沼氣辦公室咨詢。如建設中有問題要反映或投訴,可向當地政府或縣農業局沼氣辦公室反映或投訴。縣農業局沼氣辦公室投訴電話:41421215。
⑹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大事記
1996年:公司在原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改組設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及九家金融機構為出資人;公司獨立開發出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實現了債券登記託管和交易結算的電子化;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開發出債券發行系統和公開市場操作系統,為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搭建了技術平台,並首次採用遠程數量招標方式支持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中央銀行融資券;參與並完成世界銀行「中國國債託管清算結算系統與場外市場」、「中國政府債券簿記系統設計」和「中國債券市場風險控制機制與信息系統建設」技援項目,為公司業務的開展和市場架構的確立奠定了基礎。
1997年: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作為「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在中國人民銀行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債託管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依據該辦法,財政部授權本公司主持建立和運營全國國債託管系統;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各商業銀行停止在證券交易所證券回購及現券交易的通知》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始建立,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為市場的債券託管與結算機構,承擔銀行間債券市場統一託管結算職能;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暨一級交易商管理暫行規定》,公司開始承辦公開市場業務的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為公開市場業務提供相應的技術平台和業務支持;中國人民銀行《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頒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公司承擔特種金融債的託管、信息播報、統一結算及代理抵(質)押權人職能。
1998年:債券發行系統啟用,當年支持國家開發銀行以招標方式發行金融債券410億元,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由此實現了從派購發行向市場化發行的歷史性轉變;中國債券信息網建成和啟用,成為主管部門指定的市場信息披露平台,促進了市場透明度的提高;全面完成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實物國債保管庫的移交接收工作,實現了實物國債保管庫的統一管理;企業債開始實行記賬式發行,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行使企業債總託管人職能,開始提供中央企業債及其他一些企業債的託管服務。
1999年: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建成並投入運行,改善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基礎設施;公司制定了《銀行間債券交易結算規則(試行)》和《銀行間債券交易結算應急規則》;財政部通過債券發行系統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記賬式國債,由此開始了以遠程招標方式進行的國債無場化發行。
2000年:公司改制為國有獨資金融機構,公司主要負責人由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管理,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的管理,財務上接受財政部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頒布,公司被指定為市場的債券登記、託管與結算機構。根據該辦法,公司會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組織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簽署《債券回購主協議》,市場的規范化建設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開辦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司圍繞結算代理業務進行了大量的業務技術准備,從而為農信社等小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了便利的渠道。
2001年:公司黨委成立,受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統一採用債券收益率計算方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落實債券凈價交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對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相關的技術改造;制定《債券拍賣操作規程(試行)》;結束實物國債庫房管理業務,圓滿地完成了我國歷史上最後一批實物國債的保管任務。
2002年: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資格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機構投資人在公司開戶數量有較快增長,公司加大了培訓和服務的力度;商業銀行國債櫃台交易中心業務處理系統投入運行,具有中國特色的兩級託管體制初步形成,公司作為一級託管人發揮了重要的服務與監督功能;客戶賬務語音查詢復核系統建成使用,為投資人提供了自我保護的渠道;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二期)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科技司組織的專家鑒定,獲得「銀行科技發展一等獎」。
2003年:配合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美元債券;完善債券發行系統,支持財政部實現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國債發行,促進了國債一級市場的統一;取消企業債券託管憑證,實現企業債券託管電子化,與八家企業債券承銷商的櫃台交易系統聯網;成功進行異地災備中心的切換演練,驗證了異地災備系統的業務支持能力和公司的系統安全保障水平;適應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需要,編制了中國債券指數和中國債券收益率曲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公司領導班子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管理。
2004年:成功進行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第三期的升級改造,並順利上線運行,公司的業務系統功能和技術水平得到進一步完善和提升;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與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聯網運行,實現商業銀行債券交易的「券款對付」結算。這是中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舉措,標志著公司結算業務向國際標准又邁進了一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管理規定》,推出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結算及保證金、保證券管理服務;協助中國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國內第一隻商業銀行次級債,商業銀行充實附屬資本有了新的途徑;通過商業銀行國債櫃台業務系統,配合財政部成功發行國內第一隻電子記賬憑證式國債,為我國今後採用電子記賬方式向個人發行不可流通國債進行了有益嘗試;配合財政部進行了國庫現金管理方式的創新探索,提前贖回了部分存續期內的國債;與香港金管局簽署債券結算業務合作協議,實現了公司的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與香港金管局的中央結算系統單向聯通,為有外匯經營權的內地金融機構參與港幣債券市場投資提供了一條可供選擇的安全和低成本的結算渠道。
2005年:中央債券綜合系統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的債券交易報價系統連接運行,初步實現了債券交易、結算的直通式處理(STP);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三期)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組織的專家鑒定;經過一系列業務和技術准備,成功地配合市場推出了債券遠期交易、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債券以及熊貓債券等新品種;公司與聯網客戶簽署《客戶服務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增強了託管結算服務的規范性;與明訊銀行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在培訓、研發、跨境結算業務等方面達成合作意向。
2006年:在人民大會堂舉辦了公司成立10周年慶典活動,銀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的領導及國內外相關金融機構人士到會祝賀。開展小額支付系統質押額度管理業務和大額支付系統自動質押融資業務,配合制定相關業務的管理辦法和規則規程。根據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的規定,先後設計開發並上線運行「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和「國債買回」業務系統,大力支持國庫現金管理市場化運作。推出債券雙邊借貸業務。
儲蓄國債(電子式)櫃台業務系統正式上線運行,進一步擴大了個人投資者的債券投資渠道。中債收益率曲線與估值完成升級,開始進入商用領域。建設完成客戶電話服務平台,建立了客戶信息和知識庫的共享及客戶需求的快速反饋機制。推出債券估值服務和數據下載通道服務,進一步方便客戶業務操作。智能統計系統上線,及時、准確地為主管部門和市場成員提供各類債券統計分析數據。組織簽訂《丙類結算成員客戶服務協議》和《債券發行、登記及代理兌付服務協議》。成功組織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異地災備系統的切換運行,提高系統的安全等級和應對災難等突發事件的危機處置能力。與全美證券託管公司、美國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亞洲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加拿大證券學院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公司通過發行系統及公開市場交易系統等業務平台支持1.55萬億特別國債的發行,有效配合國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實施。「2007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通過債券發行系統成功發行,成為首隻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採用招標方式發行的企業債券。中債收益率曲線被中國銀監會指定為各商業銀行債券類資產估值定價和風險管理的基準,被中國證監會指定為所有證券基金持有的銀行間債券估值定價標准,被中國保監會指定為保險公司進行動態償付能力壓力測試的基準。推出擔保品逐日盯市服務。推出持倉指數和定製指數。開通中國債券信息網網站英文版,網站點擊率在國內同類網站中居領先水平。研究制定《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提高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和應急反應效率。進一步完善災備系統,成功進行櫃台業務系統異地災備切換運行。信息產品質量檢測和分析系統上線,每年向市場發布《中債價格指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進一步完善了中債價格指標產品體系。中央國債數據字典和ISIN資料管理系統成功上線運行。
推出以全債市場為樣本的中債綜合指數。與明訊銀行就跨境結算業務簽署了合作協議,為國內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參與國際債券市場投資提供一條可供選擇的便利途徑。與歐清銀行簽定《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8年:推出非銀行金融機構DVP結算業務。中債電子密押系統上線運行,完善了密押管理方式。資金賬戶管理系統上線運行,為與債券相關的資金清算與結算尤其是DVP結算業務提供了力的業務與技術支持。全年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突破百萬億元。經國家公安部安全測評中心評估,我公司的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債券發行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支持系統、自動質押融資系統為第三級,小額質押額度管理系統、債券櫃台業務中心系統為第二級,並在公安部予以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發行系統首次支持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成功招標發行,成為廣泛涵蓋銀行間市場各債券品種的發行業務平台。中國債券信息網全面改造上線運行。與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合作,公開出版《中國債券》月刊。「中債價格指標產品」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為證券從業人員後續培訓的選修課程。《債券託管結算業務》、《全國債券從業人員培訓教材》(三本)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組織開展的「2006-2007年度優秀科研成果」評審活動中,獲得「教材類」一等獎。
200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同志一行視察我公司。要求公司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立足於促進全國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努力發揮債券統一託管結算的基本職能,積極參與金融市場創新,扎實穩妥地推進自身的快速發展。銀監會、證監會正式發文明確,在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試點工作中,我公司做後台,負責上市商業銀行在交易所債券交易的登記、託管、結算工作。 公司參股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櫃台中心系統改造及40家試點銀行儲蓄國債聯網接入工作。建設統一語音查詢平台。
425家非銀行機構與我公司簽訂DVP結算相關協議,開立資金專戶,結算面額21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60%。
成功實施IT系統評估項目,為進一步做好IT建設和規劃打下基礎。與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合作,公開出版《中國債券》月刊。「開發完成債券業務實時監測系統,及時監測異常信息。制訂《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債券利息核算方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信息披露操作細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操作細則》、《儲蓄國債(電子式)相關業務實施細則》等業務規章。全面啟動公司文化建設工作,制訂《公司文化建設工作方案》,出台《公司文化綱要》。成立公司紀委及紀檢監察辦公室。
2010年:業務量穩步增長,全年支持發行各類債券突破千期;完成債券結算量162.81萬億元,同比增長33.38%;年底債券託管余額突破20萬億元。新一代客戶端正式上線運行,在功能上具備更強的兼容性,為客戶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渠道和更人性化的服務界面。 在不斷提升質量、擴大市場影響力的基礎上,實現了中債信息產品的市場化運營。基本完成擔保品管理系統開發工作,並起草了相關協議和制度。非金融企業債券招標發行系統、債券業務實時監測系統正式上線運行。擬定《業務監測管理辦法》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結算額度監測預警方案》,制定《境外機構投資者業務指引》和《債券賬戶業務指引》,修訂《客戶服務協議》。公司搬入新辦公樓(金融街10號),並成功完成系統遷移工作,初步建立了「三中心」格局下的系統運維體系。
⑺ 請問下國債和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有什麼區別
嚴格地說,國債與債券是有區別的。
國債,發行主體是中央政府。是債券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國家發行的,又稱國家公債,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 的債權債務關系。信用程度高,一般稱為「無風險債券,金邊債券」 國債信譽度最大,但是一般利潤較小,但是風險最低,幾乎沒風險。
債券,一般是由企業、公司發行,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種類也很多,有企業債、金融債、證券公司債、保證公司債等等 ,都是按發行主體不同進行區分。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 人)即債權人。
特殊情況下,國債與債券也有共生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81年開始發行的國庫券就是集國債、債券與一體,既有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具有信用程度高、風險低的性質,又有公司發行的債券具有期限短、收益高的特點。
⑻ 中央銀行為什麼不能發行國債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國債發行不在他的經營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