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質找礦新機制運行情況及相關建議
按部領導要求,為了解部實施地質找礦新機制一年來的情況,我們對貴州、青海、西藏、黑龍江四省(區)進行了調研。在調查了解四省(區)資源環境背景、經濟社會發展及地質找礦態勢的基礎上,從政府、市場主體和市場作用的發揮研判地質找礦新機制落實情況及其特點;遵循地質規律、地質工作規律和經濟規律,調查研究整裝勘查的資源基礎、勘查部署技術方法及勘查主體的經濟關系和利益分配;對國有地勘單位的現狀及其地質找礦中的主力軍作用和有關改革發展的主要問題進行調研;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目前實施地質找礦新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梳理、歸納,進行了初步研究,提出了相關建議。
一、地質找礦新機制運行特點
我們對「公益先行,商業跟進,基金銜接,整裝勘查,快速突破」地質找礦新機制從政府、市場主體和市場作用進行調查研究,總的情況是在地質找礦新機制實施中,政府起主導作用,企業是市場主體,市場起調節作用。
(一)關於政府的主導作用
政府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①組織實施。四個省(區)組建領導小組或辦公室,主要領導掛帥,有關部門參加,省國土資源廳和地勘局具體貫徹執行。②制定規劃,用規劃把本省區的地質找礦戰略和當前地質找礦部署結合起來。統籌全局、具體指導。③制定一系列促進地質找礦突破的政策措施,特別在引進商業性投資方面,各顯神通。④強化對礦業權的管理,嚴格資質認證,努力做好礦業權的投放和進入、退出工作。⑤為地質找礦創造良好外部環境,做了大量工作。⑥出資從事公益性地質工作,組織地質找礦技術攻關,建立省地質勘查基金等,做了很多工作。
(二)關於企業的主體地位
1.企業的主體地位
企業的主體地位主要包括兩大方面:一是生產要素方面的主體作用;二是企業運行機制方面的主體作用。
(1)在生產要素方面,這幾個省(區)勘查投資社會出資佔60%~70%,政府出資佔40%~30%。
(2)在機制方面,企業作為市場主體,體現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地質找礦新機制運行規則,這種機制在「商業跟進」中已經普遍發揮作用,在地勘單位與礦山企業合資合作中也採用這種機制。
2.地勘單位的主力軍作用
我國地勘單位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特別是它不僅佔有我國絕大多數的地質技術力量和地質技術裝備,而且佔有大量地質信息資料。這些資料對找礦區塊的優選,進而對地質找礦的大突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關於市場在地質找礦中的基礎性作用
目前地質找礦市場包括三個方面:①勘查投資市場;②礦業權市場;③技術勞務市場。總體說,在目前政府主導的情況下,市場在勘查資源和礦產資源配置中還是起到一定的基礎性作用。
(1)勘查投資市場,我國現在還沒形成,主要表現為一些上市公司的進入,如紫金、五礦、西部礦業等,其投資通過市場進入的,這個份額有發展趨勢。
(2)礦產資源的市場配置,在地質找礦階段主要體現在礦業權的市場配置上。礦業權市場配置有登記在先、協議出讓、「招拍掛」等形式,「招拍掛」是市場配置的主要形式。
目前礦業權出讓市場(實際上是政府調控的一種手段)比較完善,礦業權轉讓市場還不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還有較大差距。「價款」概念的擴大化及操作的不規范,既影響礦產資源收益分配不公,擾亂了礦業權市場。
(3)技術勞務市場,已經全部市場化了。自從〔1999〕37號文件之後,政府要做的地質工作,都是通過發包的形式實現,按預算標准另行撥款,「地勘費基數」不承擔任何任務。只是收費標准還沒有市場化。
二、礦產資源整裝勘查實施情況
(一)基本情況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實施找礦工作新機制和地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部署,四省(區)都迅速行動,根據本省(區)實際情況貫徹落實,形式多樣,各具特點。省(區)政府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都十分重視;指導思想明確,把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與整裝勘查有機結合;省(區)都對本區整整勘查實施統籌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管理;整裝勘查工作全面推進,進展不一。總體上看,行動迅速,發展健康。
(二)基本特點
各省(區)整裝勘查雖情況各異,但總體概括具有以下6個基本共同特點。
1.前期地質調查成果構成整裝勘查選區的基礎和條件
各省(區)整裝勘查區的選定無一例外的都是建立在長期以來各類地質調查、礦產勘查、科學研究所積累的地質資料信息基礎上的,尤其是地質大調查以來所取得的豐富地質、礦產成果資料信息構成了部、省整裝勘查區的選定基礎和條件,這也充分反映了基礎先行的重要性。
2.多元主體勘查、多渠道資金合作,前期勘查與後期開發銜接
各省(區)整裝勘查區中,投入勘查資金和擁有礦業權的主體有地勘基金管理機構、地勘單位、企業和其他等,構成多元主體、多渠道資金合作勘查格局,且形式多樣:有以股份制形式合作;有以探礦權權益全部或部分轉讓形式合作;有以為政府「代持」探礦權打工形式合作;有以持有探礦權獨資形式開展勘查工作等。企業跟進,使前期勘查與後期開發有機銜接。
3.重視整裝勘查區內探礦權管理和利益配置
各省(區)整裝勘查區內原有探礦權(少數采礦權)都較多,為順利推進整裝勘查,各省(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都給予不同程度地重視,都根據本省(區)實際情況和相關政策制訂相應規范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對整裝勘查區內原有探礦權的處置和新探礦權的設置予以有效管理,維護了主體的權益和保障整裝勘查的順利實施。
4.建立政策激勵機制,調動地勘單位積極性
大部分省(區)地勘單位投入整裝勘查的力量基本都占本部門總體力量的2/3以上,維護地勘單位權益,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積極性是關系整裝勘查成效的關鍵因素,因此,各省(區)都根據本區實際制訂出相應的、各具特點的維護地勘單位權益,激勵其積極性的具體政策規定。
5.整合技術力量,開展產學研結合
整裝勘查推進過程中,各省(區)都比較重視勘查隊伍和技術力量整合:一是協調各省(區)內國有地勘單位、其他地勘單位的力量,合理配置整裝勘查任務和整裝勘查區內各勘查單位力量的配置與協調;二是整合外部力量,加強整裝勘查和地質調查工作;三是積極開展產學研結合,加強基礎地質和勘查技術方法等研究,重視科技引領作用,以推進整裝勘查工作深入發展。
6.政府強力主導推進,創造良好勘查環境
各省(區)整裝勘查都是在政府主導下強力推進,省(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直接組織,地方政府積極參與,他們對整裝勘查、找礦突破予以極大關注、給予很高的預期和熱情,並以不同的方式給整裝勘查創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
三、有關問題及相關建議
從四省(區)情況看,地質找礦新機制實施一年多來,健康發展,取得重要成績,但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認真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地質找礦新機制,保障和促進地質找礦重大突破。
(一)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界定和銜接
「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分開運行雖有時日,但至今仍存在認識上差異而導致工作部署上的不同,其最根本是地質礦產工作中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地質工作的銜接界面應在哪裡?認識仍未統一。要依據地質成果經濟屬性,從技術規程層面上界定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地質工作程度差異大的地區,實行差別化管理,可以通過轉移支付加以支持。
(二)「基金銜接」與「商業跟進」序次定位
在部制訂新機制實施後,「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商業跟進」和「公益先行,商業跟進,基金銜接」兩種提法有不同的認識:把商業跟進放在「基金銜接」之前,以示讓社會資金直接盡快進入加大勘查力度;有的認為「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因為基金作用是降低勘查風險,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
從設計基金的初衷講,是在我國礦產風險資本市場還未建立的條件下,基金是為降低勘查風險而設立的,應該是「公益先行,基金銜接」;而目前的現狀是,公益性地質工作程度較高,基金實際上作為政府找礦投資,基金銜接擺在商業跟進之前,就對社會資金起到擠出效應,但在商業跟進之後,再設基金銜接,還有什麼意義?這個問題既要從道理上講清楚,更要對基金功能和公益性地質工作從技術規程層面上加以界定。
(三)整裝勘查內涵的界定和規范
整裝勘查工作已在全面推進實施中,但從各省(區)對整裝勘查的理解和具體實踐看,對整裝勘查內涵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異,其突出表現:一是對整裝勘查內涵沒有統一的表述;二是各省(區)整裝勘查區劃分、設立規模差異甚大;三是在同一整裝勘查區內多部類地質工作同時開展,從區域地質調查到勘探均含其中,因此,為科學有序規范推進整裝勘查的發展,建議應在深入總結研究的基礎上,對整裝勘查內涵加以界定和規范。
(四)加強基礎地質調查,保障地質找礦突破的可持續發展
從調查省(區)看,各整裝勘查區無一不是在過去長期地質調查及各類地質勘查成果資料基礎上確定的,一些省(區)新的整裝勘查後備基地明顯不足,因此,在新形勢下,特別是在當前各省(區)把精力、人力、財力、物力都集中投到整裝勘查區,以求盡快實現找礦突破的現實情況下,建議各級政府及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對基礎地質調查工作前期性及重要性的認識,統籌當前與長遠,協調基礎地質調查與當前找礦突破的關系,防止急功近利,切實加強基礎地質調查,保障地質工作、整裝勘查可持續發展,這是當前應予以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五)進一步完善多元勘查主體利益配置與協調
當前各整裝勘查區中大部均存在投資和探礦權多元主體特點,合作形式多樣,利益關系復雜,勘查主體利益(或權益)協調難度大。在政府主導要求下,當前各勘查主體都把精力都先放在加快勘查,盡快突破上,對一些整裝勘查後期利益分配問題尚未予以充分考慮。隨著工作進程和勘查效益的實現,利益配置問題將會顯現,其核心都是礦業權權益配置問題,中央與地方設置整裝勘查區內都存在這種情況,對此應有清醒認識和解決之道。在探礦權仍是政府主導、掌控情況下,政府及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應進一步規范、明確整裝勘查中探礦權配置和各主體權益的保護,以調動各勘查主體積極性。
(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生態保護是一對矛盾,在生態文明時代,如何處理好這一矛盾,是關繫到以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西藏地處青藏高原「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極」「亞洲水塔」生態環境特殊;青海地處三江之源,我國「水塔」,是國家重要生態屏障;黑龍江大小興安嶺天然林覆蓋率高達75%,是東北地區重要生態屏障,而這些省(區)又都礦產資源豐富,許多整裝勘查區就落在生態功能區之中,整裝勘查進程與後期礦產開發必然會對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建議在制訂整裝勘查總體規劃中應統籌考慮整裝勘查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問題,要根據分類分級差別化管理原則,系統論證,協調勘查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關系,達到既保護生態環境,又合理實施整裝勘查及後期開發實施找礦突破。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11年12月14日,作者與余養力、王希凱、樊笑英、陳元旭、張興合作撰文)
Ⅱ 變數的選取和分析
績效評價由財政政策貢獻度、稅收政策貢獻度及會計體系貢獻度三個大的指標構成。其中,財政政策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地質勘查財政投融資機制、國家生態補償基金及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稅收政策包括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出口關稅與出口退稅,會計體系則包括三個賬戶:資源資產賬戶、人工培育賬戶、資源負債賬戶及資源成本賬戶。問題由5點(間距)量表組成,1為很小,2為較小,3為一般,4為較大,5為很大,統計量均值越大,調查對象認為相關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貢獻評價度越高。調查工作於2008年10月在黑龍江各個地質調查工作單位展開。我們共計發放問卷300份,回收問卷296份,其中有效問卷291份。問卷回收率為98.7%,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7%。
1.關於礦產資源補償費
礦業資源補償費是國家憑借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為了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財產權益,對在我國領域和其他管轄海域開采礦產資源而徵收的一種費用。礦業資源補償費實質上是國有資產收益,所調整的是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與采礦權人間的經濟關系,是采礦權人開采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對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國家的補償。開采海洋石油資源和中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收取的礦區使用費在性質上等同於礦產資源補償費。鑒於此,設置礦產資源補償費指標。
該指標由10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徵收現狀、現階段的平均費率水平(1.18%)、將費率水平提高到2%~8%、固定的費率水平、級差費率制與浮動費率制、屬地化徵收方式、分級分類徵收方式、礦區使用費並入礦產資源補償費、按企業注冊地徵收、按資源所在地徵收。這10個變數解釋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不同徵收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2.關於地質勘查財政投融資機制
礦產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自然資源,不僅具有不可再生性,還具有隱藏性,即需要經過地質勘查才能對其地點、深度、儲量等因素有所掌握,從而進行開采活動。因此保持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首先要注重地質勘查工作,保證在現有礦區的資源被開發利用完之前,能夠找到新的礦源。我國地質勘查工作的資金來源,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渠道。在1952~1984年間,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地勘投資主要來源於財政支出。經歷1952~1956年的短暫迅速提升後,地勘費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一直穩定在1.5%~2.0%之間,與財政支出同步增長。這個時期地勘費增減的變動幅度與財政收入增長、GDP增長的變動幅度基本是同步的。在1986~1998年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渡時期,地勘費的投資來源仍然主要是財政支出,直到1994~1995年,財政投入地勘費的比重有所下降。我國《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中明確提出了礦產資源補償費納入國家預算,實行專項管理,主要用於礦產資源勘查。進入20世紀末,由於地勘企業可以通過探礦權和采礦權轉讓來取得收入,其自籌資金的比重明顯上升,但油氣礦產和非油氣礦產有明顯差別。非油氣礦產可以佔到地勘資金來源的30%~40%,而非油氣則佔到70%~100%,這完全得益於國家允許在油氣銷售收入中提取勘探基金的財務政策。鑒於此,設置地質投融資勘查機制指標。
該指標由9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機制現狀、勘查單位直接提供財政支持、多渠道籌集勘查資金、通過財政低息免息貸款和稅式支出支持地質勘查單位、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地勘基金來源於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地勘基金管理機構設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負責地勘基金的預算和管理、地勘基金實行全額投資和合作投資。這9個變數解釋了地質勘查財政投資機制的不同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3.關於國家生態補償基金
礦產資源與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緊密相連,開采礦產資源必然會破壞土地和植被、毀滅森林從而對生態系統造成負面影響。同時,生產中還要排放大量的廢石和尾礦、坑內及選礦污水、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而進一步侵佔土地、污染江河水體、降低大氣質量,對自然環境帶來危害。而我國長期以來在礦業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重開發、輕治理,生態環境更是遭受了嚴重的破壞。因礦業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等造成的環境污染;因采礦引起的崩塌、滑坡、水土流失、地表沉陷等地質災害,均未能得到高度重視和有效控制。礦產資源開發引起的礦山環境破壞問題日益突出、加劇。目前,全國因采礦引發的地面塌陷面積已達8.7萬公頃,礦山采選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累計堆存量已達60餘億噸,佔全國工業廢棄物累計排放總量的70%左右,每年排放工業廢水30多億噸,佔全國工業廢水年排放總量的10.3%。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我們在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建立補償機制,對礦產資源開采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問題進行修復和彌補。國家生態補償專項基金可起到此作用。鑒於此,設置國家生態補償專項基金指標。
該指標由4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國家生態補償基金、資金來源於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用於礦業經濟活動對生態環境破壞的治理。這4個變數解釋了國家生態補償基金的不同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4.關於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
保持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既要提高礦產資源的開發效率,提高礦區壽命,又要通過地質勘查等方式尋找新的礦源和替代資源,同時還要促進礦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增長礦業經濟鏈條,提高礦產資源產品增加值。這些方面的任務僅僅依靠企業是難以完成的,必須由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進行一定程度的財政扶持,這都需要大量的財政資金,而依靠現有籌資的方式是難以實現的。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可起到相關作用。鑒於此,設置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
該指標由5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開征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以企業銷售額為徵收依據、主要用途為治理礦產開發造成的生態問題、主要用途為礦產資源勘探補貼、主要用途為促進礦業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5個變數解釋了礦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不同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5.關於增值稅
我國從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增值稅作為一個中性稅種,一方面能保障財政收入,優化資源配置,便於徵收管理;另一方面,能為企業創造公平、規范的競爭環境,減少稅收對納稅人造成的效率損失,並已成為流轉稅的核心和我國稅制的主體稅種。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化和客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原有生產型增值稅在運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弊端已日益顯現,我國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因此設置增值稅指標。
該指標由2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這2個變數解釋了增值稅的不同類型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6.關於資源稅
資源稅是礦業資源開采過程中的重要稅種。1984年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條例(草案)》,啟動了我國的第一代資源稅費制度,是我國資源有償利用制度的開始。1994年,我國對原有的資源稅制度進行改革,確定了「普遍徵收,級差調節」的原則,並將資源稅定位為調節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的級差收益。但我國現行資源稅制度在體現礦產資源有償使用意義的同時,隨著經濟社會情況的變化,其所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我國礦產資源稅費關系混亂,徵收不規范,造成現行資源稅調控能力和效果有限,不適應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要求,越來越不利於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現行資源稅制度存在的問題具體表現為:資源稅功能定位不準確,與可持續發展理念不符;資源稅費關系混亂,徵收不規范;資源稅徵收范圍過窄,抑制了其調控作用的發揮;資源稅計稅依據不合理,稅額偏低。鑒於此,設置資源稅指標。
該指標由7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從量徵收、從價徵收、根據不同資源品種和不同礦區的開采周期採用不同的稅率水平、現階段的徵收范圍、擴大徵收范圍、被賦予收益分配和級差收益調節的功能、定位於補償礦業經濟活動的社會成本。這7個變數解釋了資源稅的不同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7.關於企業所得稅
礦業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同時又有著高投資、高風險的特點,這就要求在稅收方面給予礦業企業一定的優惠政策,特別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更能調動資本投入礦業資源開發行業和提高行業效率的積極性。而我國原有所得稅政策中涉及礦產資源開採行業技術創新和環境保護的扶持內容相對較少,對礦產資源行業技術創新、延伸產業鏈、提高環境治理和保護水平的促進作用不足,對礦產資源衰竭區轉型缺乏政策支持,制約了我國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鑒於此設置企業所得稅指標。
該指標由6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現行企業所得稅、資源折耗寬讓、開發費用在采礦後一次性作為成本扣除、加速初期提值折舊方法、支持礦業技術進步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新企稅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免徵和減征的規定、新企稅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稅額抵免的規定。這7個變數解釋了企業所得稅的不同政策對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8.關於出口關稅與出口退稅等
礦產資源類產品的低出口關稅政策雖然對於增加我國礦產資源類產品出口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發展,其弊端日益顯現出來。礦產資源類產品的低出口關稅政策實質上是在鼓勵國外市場對我國礦產資源的消耗,在我國礦產資源被國外消費者消耗的同時,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卻留在了國內,需要我國政府自己來解決。特別是在我國許多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礦產資源儲備不足的情況下,更要對礦產資源類產品的出口進行規劃,對於一些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礦產資源類產品的出口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從2005年開始,我國逐步降低和取消了礦產資源類產品的出口退稅,使我國礦產資源類產品的盲目出口情況有了一定的改善。鑒於此設置出口關稅與出口退稅指標。
該指標由5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提高相關出口關稅、完全取消相關出口退稅、徵收相關消費稅、差別設置相關消費稅稅率、燃油稅開征。這5個變數解釋了出口關稅與出口退稅等政策對礦業可持續經濟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9.關於會計體系
可持續發展財稅政策體系的構建,必須有行之有效的會計信息系統來支持。我國礦產資源嚴重短缺、利用率低、浪費嚴重,以及生態資源和環境污染嚴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人們無視資源價值,對礦產資源肆意開發、掠奪、破壞而沒有進行起碼的成本補償的結果,造成了我國礦業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受到了嚴重威脅。這就要求必須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盡快建立適應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資源會計體系,將資源成本分別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企業成本核算體系,充分披露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過程中所付出的資源代價,促使人們珍惜資源、保護環境。面對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傳統的會計體系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為支持可持續發展財稅政策的實施,我們必須建立能為之提供有用信息的資源會計體系。鑒於此,設置會計體系指標。
該指標由5個變數組成,分別命名為:將資源消耗因素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設立「資源資產賬戶」、設立「人工培育賬戶」、設立「資源負債賬戶」、設立「資源成本賬戶」。這5個變數解釋了相關會計體系對礦業可持續經濟發展的不同貢獻度。
Ⅲ 內蒙古大營特大型鈾礦床
苗愛生彭雲彪喬鵬王貴
(核工業二〇八大隊,內蒙古包頭01410)
[摘要]大營鈾礦床是鄂爾多斯盆地繼皂火壕和納嶺溝鈾礦床發現之後落實的又一個特大型砂岩型鈾礦床,該礦床的發現經歷了放射性礦產調查評價階段和普查階段。礦床賦礦層位仍為中侏羅統直羅組,與皂火壕和納嶺溝兩個鈾礦床不同的是大營礦床主含礦層位為直羅組下段的上亞段,其次為下亞段。礦體均受古層間氧化帶控制,具有與皂火壕、納嶺溝鈾礦床類似的鈾成礦特徵與控礦因素。
[關鍵詞]大營;特大型;古層間氧化帶;砂岩鈾礦床
大營鈾礦床位於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的東部,行政區劃上隸屬於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塔然高勒鄉管轄,面積約237km2,距杭錦旗約25km,礦區距109國道約5km,交通便利。為高原丘陵區的剝蝕堆積、堆積及河成地形組成的地貌景觀,地形切割強烈。
1發現和勘查過程
2002~2007年,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核工業二〇八大隊等單位在2000年圈定的孫家梁—沙沙圪台—皂火壕—大成梁—納嶺溝—杭東直羅組區域型層間氧化帶前鋒線的基礎上[1],完成了《鄂爾多斯盆地北部地浸砂岩型鈾礦時空定位與成礦機理研究》、《地浸砂岩型鈾礦快速評價技術及應用研究》等重大科研項目,在氧化帶前鋒線西端進一步圈定了烏力桂廟遠景區(大營地區),但因在鄂爾多斯盆地北部投入工作量所限,未對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含礦性進行探索。2009~2011年,由國土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投入,在東勝煤田杭東、車家渠—五連寨子地區開展煤炭勘查工作,中國核工業地質局提出建議,希望在勘查煤炭的同時由核地勘單位同步進行放射性測井和地質編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同意由核工業二〇八大隊承擔該項工作,並給予了工作經費支持。接著,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經過普查落實了大營特大型砂岩型鈾礦床。
1.1調查評價
2009~2011年,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在東勝煤田杭東、車家渠—五連寨子勘查區開展煤炭勘查時,由核工業二〇八大隊承擔了《內蒙古東勝煤田杭東、車家渠—五連寨子勘查區放射性礦產調查評價》項目,對勘查區內66個煤田鑽孔進行了放射性γ測井及相應的地質、物探、水文地質編錄等工作,完成工作量57700m,在直羅組中發現了16個工業鈾礦孔、鈾礦化孔22個,圈定了長約20km、寬1~4km的鈾成礦帶,並進一步總結了大營地區岩性岩相、岩石地球化學和鈾礦化等特徵及控礦因素[2] 。
1.2普查
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由國土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出資,核工業二〇八大隊等5家單位共同承擔了《內蒙古杭錦旗大營礦區鈾礦預查、普查》項目,核工業二〇八大隊主持項目的技術工作。按照「區域評價,總體控制,局部解剖」的技術思路,結合核工業二〇八大隊多年來在鄂爾多斯盆地北部鈾礦勘查工作中積累的地質資料和寶貴的找礦經驗,對大營地區鈾成礦環境進行總體評價,對中侏羅統直羅組下段上、下亞段砂體中古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及其含礦性進行評價,對上、下亞段砂體中鈾礦帶的空間展布特徵、規模及連續性進行總體控制,對鈾成礦局部富集地段進行解剖,開展大營鈾礦床的預查、普查工作。完成鑽探工作量近13×104 m,施工鑽孔186個,發現工業鈾礦孔112個,礦床達到了特大型規模,核工業二〇八大隊又一次在鄂爾多斯盆地北部取得了找礦的重大突破[2]。
2礦床基本特徵
2.1構造特徵
大營鈾礦床位於鄂爾多斯盆地三級構造單元伊盟隆起的中北部(見本書《內蒙古皂火壕特大型鈾礦床》一文圖1),其沉積蓋層構造簡單,總體上受近東西向分布的大型褶皺和局部小型正斷層控制,褶皺發育於早白堊世之前,而斷層形成於早白堊世或者早白堊世之後,直羅組沉積之後盆地整體抬升缺失上侏羅統,在礦床北東部遭到一定程度的剝蝕[3] 。
2.2地層特徵
大營鈾礦床鑽孔揭遇地層與皂火壕、納嶺溝礦床類似,其賦礦層位同樣為中侏羅統直羅組下段[4],亦可分為上亞段(J2z1-2)和下亞段(J2z1-1)。與皂火壕、納嶺溝礦床不同之處在於該礦床不僅直羅組下段下亞段為含礦層[5],而且直羅組下段上亞段為礦床的主要賦礦層位(圖1)。
2.2.1直羅組下段下亞段(J2z1-1)
該岩段主要岩性為淺灰色、灰色、綠色、灰綠色中粗粒、中粒、中細粒砂岩。砂體總體上呈北西-南東方向展布,呈多條厚—薄—厚交替出現的砂帶。厚度一般在40~80m,最小厚度為31.10m,最大厚度為94.70m,平均厚度為63.46m,厚度變化小,穩定性較好。在砂體頂部發育厚幾米至十幾米的淺綠色、灰色泥岩以及厚度不一的薄煤層、煤線或炭質泥岩,可作為與上亞段的分層標志及區域隔水頂板(圖2,圖3)。砂岩固結程度低,較鬆散,是區內鈾礦找礦的骨架砂體,發育大型槽狀交錯層理、平行層理,頂部的泥岩中偶見水平層理。砂體底部埋深大,一般在570~660m之間,最大可達875.80m,最小418.00m,平均埋深637.72m。
圖1 大營鈾礦床侏羅紀地層結構
(據焦養泉等,2012)
2.2.2直羅組下段上亞段(J2z1-2)
該岩段岩性為綠色、淺綠色、淺灰色細砂岩、中細砂岩、中粗砂岩、泥岩、粉砂岩,砂體主要呈北東-南西向帶狀展布,向南西方向出現分叉,轉為北西-南東向弧形展布,呈現出厚—薄—厚相互交織的分布格局,由砂體展布形態與分布格局表明:一是礦床內上亞段砂體非均質性增強,二是礦床區內上亞段為一種特殊、近源的大型曲流河—曲流河三角洲沉積體系成因。砂岩厚度一般在30~70m之間,最小為18.50m,最大為91.40m,平均為52.35m,砂體內部的泥岩夾層數量增多,厚度變化相對較大。砂岩膠結程度較差,結構較鬆散,見平行層理和小型交錯層理。總體而言,該岩段砂體連續性好,為又一重要找礦目的層(圖2,圖3)。
圖2 大營鈾礦床D95號勘探線剖面圖
1—直羅組上段;2—直羅組下段下亞段;3—直羅組下段上亞段;4—延安組;5—泥岩;6—伽馬曲線;7—地層及岩性界線;8—層間氧化帶及前鋒線;9—灰色砂岩;10—工業鈾礦體;11—鈾礦化體;12—地層省略符號
2.3水文地質特徵
中侏羅統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和下段上亞段為流河相沉積,河道砂體發育,形成了利於鈾成礦的隔水—含水—隔水的水文地質結構,根據直羅組下段的沉積作用特點、沉積環境和規模、含水岩組的垂向和水平方向變化規律,自下而上可分為2個含礦含水層:直羅組下段下亞段(J2z1-1)含礦含水層和直羅組下段上亞段(J2z1-2)含礦含水層。
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含礦含水層厚度變化小,穩定性較好。岩性以粗砂岩、中粗砂岩、中砂岩為主,碎屑間孔隙較發育,連通性較好。含礦含水層頂板為同組泥岩、泥質粉砂岩、粉砂岩、薄煤層等,受地形、構造影響,由北東向南西緩傾。隔水底板為延安組頂部的灰色粉砂岩、泥岩、緻密高嶺土化細砂岩等,連續性、穩定性較好。
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含礦含水層賦存層間承壓水,據礦床兩個水文地質孔取得的成果,地下水位埋深較大,分別為119.48m、123.51m,承壓水頭分別為462.42m、484.49m,對地浸開采較為有利。單孔涌水量分別為33.27m3/d、100.96m3/d,單位涌水量分別為0.0026L/s·m、0.026L/s·m,滲透系數分別為0.0119m/d、0.083m/d,導水系數分別為0.53m2/d、4.39m2/d。通過鑽孔岩心水文地質編錄認為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含水層的富水性和滲透性比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含水層的富水性和滲透性相對較好。
圖3 大營鈾礦床上亞段主礦體縱Ⅰ剖面圖
1—下白堊統;2—直羅組上段;3—直羅組下段上亞段;4—直羅組下段下亞段;5—泥岩;6—伽馬測井曲線;7—地層及岩性界線;8—層間氧化帶及前鋒線;9—灰色砂體;10—工業鈾礦體;11—鈾礦化體;12—地層縮略符號
2.4層間氧化帶發育特徵
2.4.1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層間氧化帶發育特徵
平面上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古層間氧化帶發育距離在5~15km之間,總體氧化方向由北東向南西。前鋒線位於烏力桂廟—大營東部一線,長約20km,呈不規則的蛇曲狀展布(圖4)。前鋒線南西部還原帶,砂體呈灰色,富含有機質、黃鐵礦等還原介質;過渡帶呈北東—南西—南東向帶狀展布,寬1.3~5km,最寬達12km,在唐公梁西部一直到大營東部,總體呈弧形分布,局部向北東部呈指狀突出。
圖4 大營鈾礦床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岩石地球化學略圖
剖面上直羅組下段下亞段氧化帶為綠色古氧化砂岩,受地層傾向及砂體展布控制,過渡帶中砂岩多呈「上綠下灰」或「灰、綠」相間產出(圖2),呈層狀,砂體氧化深度多在575~730m之間,由北東向南西,綠色古氧化砂岩厚度逐漸變薄,變化趨勢與地層產狀大致相同。局部受河道砂體分叉及砂岩非均質性的影響,形成多層氧化現象。
2.4.2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層間氧化帶發育特徵
平面上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古層間氧化帶發育距離在4~20km之間,總體氧化方向由北東向南西。前鋒線位於烏力桂廟東部—大營東部一線(圖5),長約25km,呈不規則狀沿近南北—南東蛇曲狀展布,較下亞段氧化帶前鋒線形態復雜,且局部呈鋸齒、舌狀突出。前鋒線西部、南西部還原帶砂體呈灰色;過渡帶沿地下水運移方向發育寬度為2.0~5.0km,呈向西突出的彎月狀,北部呈北東向展布,中間呈近南北向展布,南部呈北西向展布。
圖5 大營鈾礦床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岩石地球化學略圖
剖面上上亞段與下亞段氧化帶在形態上具類似的特徵,同樣由北東向南西,綠色古氧化砂岩厚度逐漸變薄,埋深加大,變化趨勢與地層產狀大致相同,砂體氧化深度多在515~700m之間(圖2,圖3)。
2.5礦體特徵
2.5.1直羅組下段下亞段礦體特徵
平面上,直羅組下段下亞段鈾礦帶總體呈北西-南東向展布,長15~20km,寬800~2000m不等,向兩端處於開放狀態,呈條帶狀,嚴格受層間氧化-還原過渡帶控制(圖4)。
剖面上,直羅組下段下亞段礦體在礦床北部多產於古層間氧化帶的上翼(圖2),發育於含礦砂體的中上部,礦體產狀與目的層砂體的產狀一致,向南西緩傾斜。在礦床南部直羅組下亞段礦體多產於古層間氧化帶下翼,發育於含礦砂體的中下部,呈近水平產出,與頂、底板的產狀基本一致。礦體以平整的板狀為主,少見卷狀礦體的卷頭部分,礦化體主要沿工業礦體周邊分布。礦體標高由北東向南西逐漸降低,礦體埋深受地形控制明顯,總體上顯示出由北東向南西逐漸增大的趨勢(表1)。
表1 大營鈾礦床礦體產出特徵統計
下亞段礦體厚度較穩定,在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形態突變部位厚度大,翼部礦體厚度相對較薄,即厚度較大礦體主要集中於層間氧化帶前鋒線附近;礦體礦化分布總體較均勻,品位變化較小(表2);礦體平米鈾量總體變化較均勻,高平米鈾量主要分布於層間氧化帶前鋒線附近。
表2 大營鈾礦床直羅組下段礦體厚度、品位、平米鈾量變化特徵一覽表
2.5.2直羅組下段上亞段礦體特徵
平面上,直羅組下段上亞段鈾礦帶總體呈北東—南西—南東向展布,大致上呈向北東開口的U形,長約20km,寬400~2000m,礦體沿走向、傾向的連續性較差,礦體呈帶狀、透鏡狀,遠離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分布或與前鋒線斜交,礦床北西部砂體中沉積韻律增多,砂體的非均質性增強,砂體中層間氧化帶呈多層指狀由北東向南西延伸,在不同韻律層中均有小型層間氧化帶控制的鈾礦體。而位於礦床東南部的主礦體Ⅲ-12總體上沿北西-南東向展布,呈寬緩帶狀,長6.40km,寬550~1350m,且向南東方向還未進行加密控制,有進一步擴大的空間,礦體沿走向、傾向連續性好(圖5)。
剖面上,直羅組上亞段礦體整體上較下亞段礦體連續且富集,以層間氧化帶控制的翼部礦體為主,下翼礦體較上翼礦體連續性好且規模大,遠離氧化帶前鋒線礦體富集減弱,連續性逐漸變差,且上、下翼礦體之間的距離加大(圖2,圖3);礦體以平整的板狀為主,在層間氧化帶前鋒線附近有見卷頭礦的跡象。上亞段礦體礦層埋深受地層傾向與地形控制明顯,總體上顯示出由北東向南西逐漸增大的趨勢。上亞段主礦體Ⅲ-12埋深、標高變化均較整個礦層小(表1),反映了礦體產狀變化穩定,受地層、地形影響不大,礦體標高變化不大,局部呈起伏的波狀分布。上亞段礦體及Ⅲ-12主礦體厚度變化具有規律性,在靠近層間氧化帶前鋒線部位厚度大,在層間氧化帶呈舌狀突出的兩側厚度大,翼部礦體厚度相對較小(圖3)。上亞段礦體品位較大,但主礦體較均勻,變化不大(表2)。上亞段礦體平米鈾量變化較大,局部地段出現高平米鈾量礦體,主要分布於古層間氧化帶前鋒線附近。
2.6礦石特徵
礦床內直羅組下段上、下亞段礦石均為砂岩,以淺灰色、深灰色長石砂岩和石英長石砂岩為主。岩石成岩程度不高,膠結疏鬆,一般具有粒序層理。礦石中碎屑含量高,佔全岩總量的85%~90%,碎屑成分比較雜,以石英為主。填隙物由雜基和膠結物組成,雜基據黏土礦物X 射線衍射分析,成分主要為蒙脫石,相對含量在60%左右,其次為高嶺石、綠泥石、伊利石。膠結物以水雲母為主。礦石中鈾的存在形式有分散吸附形式、鈾礦物及含鈾礦物(圖6至圖9)。
圖6 吸附鈾與鉀長石、黏土礦物共生
圖7 吸附鈾與綠泥石共生
圖8 鈦鐵礦(Ⅱm)、金紅石(Ru)、石英(Q)邊緣的鈾石(Coff)
圖9 與方解石(Cc)、綠泥石(Chl)共生的瀝青鈾礦(Pit)
3主要成果和創新點
3.1主要成果
1)大營鈾礦床是在鄂爾多斯盆地北部發現皂火壕特大型和納嶺溝大型砂岩鈾礦床之後,又發現和探明的一個特大型砂岩鈾礦床。
2)大致了解了礦床直羅組下段上亞段水文地質參數特徵,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含礦含水層的地下水位埋深較大,承壓水頭高,含礦含水層滲透性較差;水文地質孔單孔涌水量在不同地段差異較大;水化學類型為Cl·SO4-Na或Cl-Na型,但礦化度較小,在0.9~1.6g/L之間。
3)大致查明了礦床古層間氧化帶發育特徵。直羅組下段下亞段古層間氧化帶總體呈北西-南東向展布,發育規模較大,古氧化距離為40km左右,最大埋深達830m,一般在575~730m之間;古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呈北西-南東向展布。直羅組下段上亞段古層間氧化帶呈北西-南東向展布,發育規模大,古氧化距離為45km左右,古層間氧化帶前鋒線呈向西突出的弧形展布。
4)大致查明了礦體的空間展布形態、規模、厚度、品位及變化特徵。下亞段礦(層)體形態簡單,平面上呈北西-南東向帶狀展布,礦體控製程度低,連續性差,礦體厚度、品位變化相對較小。上亞段鈾礦帶總體呈北東-南西-南東向展布,大致上呈向北東開口的U形,長約20km,寬400~2000m不等。主礦體Ⅲ-12總體上沿北西-南東向展布,呈寬緩帶狀,長6.40km,寬550~1350m,展布穩定。
5)大致查明了礦石類型、物質組分、化學成分、鈾存在形式等。大營礦床礦石均以中粒、中粗粒砂岩為主。礦石工業類型以特徵礦物含量低的含鈾碎屑岩礦石為主;礦石礦物成分基本保持了圍岩的主要成分;鈾具有3種存在形式,以吸附態為主,鈾礦物以鈾石為主,另外,還有少量的含鈾礦物。
3.2主要創新點
1)首次在鄂爾多斯盆地東北部直羅組下段上亞段中發現了規模巨大的鈾礦體,進一步拓展了盆地北部鈾礦找礦層位,對盆地北部找礦具有很好的指示意義。
2)進一步豐富了鄂爾多斯盆地北部的鈾礦找礦標志。經對直羅組下段上、下亞段砂體頂板中薄煤層、煤線、炭質泥岩的分布范圍與氧化-還原過渡帶空間分布及礦體展布形態對比,認為砂體頂底板中煤系及目的層中炭屑在變質過程中形成烴類流體,可能直接為成礦提供了還原劑,對層間氧化及鈾成礦具有控製作用[6] ,因此,目的層砂體頂板中薄煤層、煤線、炭質泥岩的空間分布范圍可作為找礦標志。
4開發利用狀況
對礦床直羅組下段上亞段礦石開展了初步的實驗室靜態浸泡試驗、滲透試驗和柱浸試驗研究,其可利用性和經濟性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評價。
5結束語
大營鈾礦床在普查階段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有如下一些問題亟需要解決:
1)礦床鈾礦體埋深大,相應的鑽探費用、地浸孔成建井費用將大幅度增大,在礦床詳查階段應開展地浸現場條件試驗與開發預可行性研究,並論證相應的工業指標。
2)在礦床施工了1個專門水文地質孔,含礦層滲透系數小,但1個專門水文地質孔代表性不強,在詳查階段應加強礦床水文地質條件的研究。
3)礦床勘查類型需要進一步做對比研究和鑽探工程驗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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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鈾礦勘查的重大進展和突破進-—入新世紀以來新發現和探明的鈾礦床實例
[作者簡介]苗愛生,男,1967年生,博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1993年參加工作,長期從事鈾礦地質勘查,現任核工業二〇八大隊地勘二處處長。承擔的重大項目曾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國防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鈾礦找礦一等獎、二等獎,2007年度「十大地質找礦成果」,2013年度「十大地質找礦成果」。第十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和第十屆青年地質科技獎金錘獎獲得者。
Ⅳ 如何確認歸誰所有有誰來管——解答地質調查形成的 探礦權管理三大難題
編者按 《全國地質勘查規劃》提出實現新的找礦突破,到2010年基礎地質調查工作程度顯著提高,完成陸域國土25%面積的1:5萬區域地質調查。當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及其伴生問題已經成為礦政管理的熱點、難點,對其進行科學管理是加強、改善礦產資源宏觀調控的基礎性工作,事關地質找礦新突破的實現與《全國地質勘查規劃》對地質調查工作要求的落實。
受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委託,由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承擔的《地質調查形成的礦業權問題研究》課題首次較系統地研究了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前不久順利通過專家評審。由此,編者約請課題負責人、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彥英就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標准不一、權屬不清、責任不明」管理的三大難題行文解答,為礦政管理工作者提供參考、借鑒。
盡管國內外地質調查工作任務有所不同,工作程度也可能存在差異,但都有可能形成探礦權。我國地質調查實踐證明,過去7年的工作已經形成了許多探礦權。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就是指依法取得的、在規定的范圍和期限內,依據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開展地質調查所發現的有價值的找礦信息,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
一、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的機理:發現新的礦點,獲取新的找礦信息
要點:隨著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不斷投入,在測區范圍內,新發現的有價值的找礦信息和可供進一步勘查的礦產地或找礦靶區,對礦產資源的存在與否、可能產生的預期投資收益的可信度作出越來越客觀的評價,使探礦權得以形成或升值。
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中國地質調查局部署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主要包括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兩大類。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而且有不同的技術要求,其探礦權的形成也不一樣。
基礎地質調查中探礦權的形成——1:5萬區調除常規基礎地質填圖外,增加了區域礦產調查任務,這是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的制度保障和主要機理。
基礎地質調查中1:5萬區調的地質數據,是制定資源勘查計劃、查明新發現礦產資源基地和挖掘已有礦產資源基地潛力的重要基礎資料。一般來說,基礎地質調查不大容易直接形成探礦權,而1:5萬區調形成探礦權的幾率相對較高一些,除常規基礎地質填圖外,增加了區域礦產調查任務,這既是中國特色,也是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的制度保障和主要機理。
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中探礦權的形成及升值——為找礦服務的目的性更明確、更突出,發現新的礦點、礦化點的可能性更大,形成新的探礦權的概率更高。
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項目實施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探礦權形成或升值的過程。在已有1:5萬區調圖的區域進行遠景調查是利用已有圖件開展其他工作,而在尚未進行1:5萬區調的區域進行,則要按照1:5萬比例尺開展地質填圖,同時對未進行物探、化探的工作區域還要進行1:5萬~1:1萬比例尺的物探、化探工作。由於其工作內容、程序、手段和1:5萬區調相似,而工作靶區更集中,為找礦服務的目的性更明確、更突出,發現新的礦點、礦化點的可能性更大。所以,開展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往往會發現、獲取更多的找礦信息,對成礦、控礦規律分析認識會更客觀,因而形成新的探礦權的概率會更高。
二、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現狀:逐步規范,但面臨三大難題
要點: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權屬不清,地方政府利用行政資源(權力),而從事地質調查的國有地勘單位則利用技術資源(手段)相互博弈。這是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難於管理的直接原因。
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是隨著國家的《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的不斷完善而逐步規范的,當前主要面臨以下三方面問題:
1.底數不準,標准不一。如何判定地質調查是否形成了探礦權?
我們對地質調查的涵義及其形成探礦權的標准並未事先進行科學界定,基層對此也理解不一。對於是不是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既不能以區域范圍,也不能以單位性質去判定。而是通過是否在地質調查范圍內,是否使用地質調查經費開展相應工作而發現可進一步工作的礦(化)點、致礦物化探異常,有望形成礦產預查地,是否已經具備探礦權依法審批登記的條件等來判定。
當前要防止地質調查主管部門過於牽強附會、而地勘單位卻有意隱瞞不報的兩種傾向。對於已有的探礦權是不是由地質調查形成作出客觀的判定,關鍵是要「認真」和「一以貫之」,實現記錄在案,有據可查。至於地質調查新開項目(圖幅),則應在立項時對項目范圍內已有礦點、礦化點先作初步界定和真實記載;對於地質調查是否新發現了有價值的、可供進一步勘查的礦點、礦化點或找礦靶區,則應在項目成果審查時逐一界定。
2.經費來源渠道多,權屬不清,主體復雜。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到底歸誰所有?《物權法》明確規定,依法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受法律保護,而依法保護的前提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通行原則明晰產權。現實是部分地質調查項目尤其是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項目經費來源渠道多,這就使其形成或升值的探礦權產權主體復雜了。
此外,由於現行地質調查預算標准同市場價格存在差異(缺項),而且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可以按照貢獻參與勘查項目收益分配,這也使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的權屬問題更加復雜。現實情況是,有些地方政府明確規定,不允許直接從事地質調查的國有地勘單位申報登記探礦權,全部由地方政府實際掌控,利用空白地的行政特許權或地質調查所取得的地質找礦信息,進行招拍掛收取價款;而直接從事地質調查的國有地勘單位則利用實際掌握地質找礦信息和目前國家尚未出台有關管理辦法的契機,搶先或變相實際佔有、處置了地質調查中形成的探礦權。
3.無主,無章,無序,責任不明。地質勘查形成的探礦權該由誰來管理?
隨著地勘工作運行機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條件下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如何管理,該由哪個部門管理,這是一個新而敏感的問題。
長期以來,國家投資所有者主體虛位,而地質調查主管部門習慣於只注重地質找礦成果及地質資料、實物量的純業務管理。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資產管理目前實際上仍處於無主(直接管理責任主體)、無章(管理規章)、無序(程序、秩序)狀態。
三、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對策:明確權屬,統籌協調多方利益
要點:收益分配首先要堅持「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其次要允許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項目收益分配並對直接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再次,對不同性質的承擔單位要區別對待:全額預算事業單位不參與項目收益分配,企業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可參與項目收益分配。
對地質調查已經形成的探礦權以及今後還有可能形成探礦權的處置,必須作出規范性規定,否則不僅會造成所有者權益的流失,還可能影響我國礦業權市場的正常運轉。
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歸投資者所有:權益歸屬國家並實行有償取得。
1.在公益性地質調查中,由於地質勘查資金的投入,才產出了具有使用價值、可以給未來使用者帶來收益的探礦權。它是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創造的,既不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礦產資源所有者原有產權的權益,這個價值定性很重要。
風險和收益完全屬於出資者。出資者按照地質調查規定的預算標准,已將地質調查經費支付給技術勞務的承擔者;只要技術勞務承擔者按照合同規定,完成了相應的工作任務,就可以按預算標准結算價款,至此雙方的經濟關系也就兩清了。這在經濟學上稱之為第一次分配,也稱初次分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其權益歸屬國家並實行有償取得,不僅符合「誰投資誰收益」的基本經濟原則,也是國家現行法規所明確規定的。
2.承認知識、技術在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中的突出作用:按事先約定的比例獎勵技術勞務的承擔者。
在地質調查形成探礦權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調動地質技術人員尤其是技術骨乾的主動性、積極性。為此,在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下,必須運用利益機制正確解決與技術勞務承擔者之間的關系。
具體辦法有兩種:一是通過協商把技術勞務的作用評估入股,共同投資找礦,風險和收益共擔;二是對地質找礦的收益,按事先約定的比例獎勵給技術勞務的承擔者。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採用第二種辦法較為可行,因為它的投資是國家公共財政投入,追求的是公益性成果,不宜事先許諾技術股權。
3.解決現行地質調查的預算標准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問題:對企業或企業化管理的地勘單位,允許缺項部分參與收益分配。
現行的地質調查預算標准較之市場通用的工程價款缺少3項,即職工福利費、設備折舊費和合法利潤。這樣的預算標准對企業或企業化管理的地勘單位來說不合適,因為他們的設備折舊、職工福利等要依靠經營收入解決。鑒於此,可以把缺少的這3項視為參與了地質調查的投入,進而在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收益中分給他們相應的部分。
4.明確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主體:礦政管理由具有法定許可權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統一管理,經營管理則由政府授權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既是公益性地質調查形成的專業技術含量很高的中間性成果,又是具有較大的風險性不確定性、准資產性的用益物權。因此,建議由代表國家的政府授權委託地質調查的組織實施單位管理比較合適。但這種管理有可能影響地質調查公益性目標的追求,對此要有理性的認識和相應的管理規定。也可以考慮由代表國家的政府授權中央地勘基金管理部門管理,這樣在體制上機制上比較順,但要搞好相應的基礎工作。
5.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的確認及其轉讓:規范確認標准和確認程序,積極組織探礦權轉讓。
如何在眾多的公益性地質成果中確認具有排他性的探礦權?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地質調查已經形成探礦權的實際情況,結合當前探礦權進入市場的現狀,組織研究並提出《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的確認標准》,使其規范化並明晰確認程序。
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要積極組織轉讓,可以委託原來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的地勘單位具體操作,由所在的大區地調中心管理監督,在地質調查項目所在省(區、市)的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原則上實行競標,達成交易之後依法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6.合理分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收益:統籌協調各方利益,形成科學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
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轉讓所獲得價款的分配,建議對全額預算事業單位承擔的地質項目形成的探礦權轉讓價款收益,80%歸國家,20%獎勵承擔單位有貢獻的人員。對企業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承擔的地調項目,其探礦權的轉讓和價款收益分別按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置:
地質調查中新發現的探礦權轉讓後其價款收益的60%歸國家,40%歸承擔單位,後者用於獎勵找礦有貢獻人員的比例不得少於總收益的50%;同時,同等條件下承擔單位有優先取得權。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中升值的探礦權,如果承擔單位在項目申報時已經擁有探礦權,必須事先明確該探礦權一旦升值之後,其收益應當按什麼比例進行分配;在同等條件下,承擔單位同樣有優先權。
對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收益國家所得部分可以考慮兩種使用方向:作為地質調查經費補充和中央地質勘查基金使用。
此外,地質調查形成的探礦權管理還要有專門機構負責,有必要制定統一規范的管理辦法,而且要正確處理戰略性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工作和形成探礦權的關系,既要著眼於面上的地質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也不要放過已發現的找礦線索的初步評價。
(原載《中國國土資源報》2008年4月18日)
Ⅳ 對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的一點建議
自中央地勘基金啟動運行以來,社會各界特別是地勘行業十分關注,對《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有不同認識和看法,在基金運行過程中遇到一些障礙和困難,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設立是一項新生事物,其管理和運行機制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前提是必須准確把握設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定位和目標。《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中明確「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國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目的在於,一方面是在地質勘查投入總體不足的情況下,以基金形式加大投入;另一方面是通過基金加強重要礦產的前期勘查,適當提高工作程度,降低勘查風險,引導和拉動社會資金投資商業性礦產勘查,逐步形成多元的、良性循環的勘查投入機制,促進找礦突破,實施礦產資源(礦產地)戰略儲備。
在改革過渡時期設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既要堅持改革方向,又須面對社會現實。中央地質勘查基金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通過財政手段促進礦產勘查的一項政策措施,基金運作要實現國家目標,其運作方式要符合市場機制要求,其運行機制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則:充分體現國家的意志;遵循地質找礦周期長、風險大的規律;按市場機制運作;基金保值增值,滾動發展;利益分配合理,有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方便靈活,便於操作。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總體上是按照財政專項管理引入市場機制的思路設計的。實行收支兩條線,項目立項、預算、資金管理完全按財政專項管理,項目組織實施引入市場機制,實行招投標、合同制以及項目監理等市場手段管理。運行一年多來,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一套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的辦法。
從一年多來的試點情況看,這一模式的運行管理存在難以克服的障礙和困難。一是基金項目立項按照財政專項管理與項目組織實施的市場運作方式之間存在機制上的矛盾,基金管理機構同時承擔了預算項目申請人和項目合同管理一方當事人的雙重身份,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種阻滯和摩擦。二是現行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與國家有關礦產勘查開發管理的法規政策之間存在的不相協調和沖突的問題,形成基金運行的障礙。以基金項目收益分配為例,按照現行礦業權出讓收入繳庫程序和分成管理的規定,礦業權出讓必須就地全額繳入國庫並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自動分庫,致使《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地勘基金項目礦業權出讓收入預先扣除成本和項目勘查單位的收益後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分成的做法難以操作。基金項目權益管理辦法也就難以出台。據了解,由於處在基金運行關鍵環節的權益管理辦法遲遲不能出台,直接導致了首批試點項目合作探礦權評估作價、合同簽訂、項目續做等一些列工作無法開展,2008年項目立項工作也因此無法進行,對基金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產生不良影響。三是目前的基金運行管理(財政專項預算管理)與國家其他地勘專項運行管理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淡化了基金保值增值滾動發展的目標,有可能造成新的地質工作的重復,影響地勘基金的長遠發展和調控作用的發揮,進而失去了建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機制意義。
因此,建議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改專項預算管理模式為基金管理運行模式。
建議中央財政向基金管理機構注入一定額度的資本金(一次性注入,或大體按1~2個找礦周期分年度注入),由資金管理機構通過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負責保值增值,滾動發展。在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基金管理機構按國家規定的投資方向和市場機制進行投資運作,組織實施勘查項目。按照這個運行模式,制定勘查工作技術方面、財務方面配套管理辦法,使資源、資產、資本管理三位一體,有機結合,形成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促進地質找礦突破,實施礦產資源(礦產地)戰略儲備。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08年6月14日)
Ⅵ 礦產資源戰略儲備的管理體制
國外礦產資源儲備一般都設立了專門機構進行礦產資源儲備的管理工作,有一套較為完整的管理體制,這些管理體制一般是由決策層、管理層和操作層組成的、相互分離的三級管理體制。
我國礦產資源儲備實行分部門管理,礦產品儲備、石油儲備和礦產地儲備分別由兩個部門負責。我國是人口大國,同時正處於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鑒於儲備對保證國家安全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極端重要性,考慮到礦產品儲備、石油儲備和礦產地儲備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系,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結合中國國情,應該由高層機構統籌考慮3種儲備之間的協調,實行大儲備的管理體制,使各部門之間的儲備工作得以有效銜接。
大儲備管理體制是將礦產品儲備和礦產地儲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這樣有利於協調礦產品儲備和礦產地儲備的規模和結構,從保障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短期、中期和可持續發展的不同目的和層次科學、統一安排礦產品儲備和礦產地儲備兩種儲備形式的規模、布局和結構。為此,中國的大儲備體制也可以由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和操作層組成。
根據我國的政治體制,決策層可考慮成立國務院礦產資源儲備委員會,由國務院組織相關部門組成,對儲備規模、儲備結構、儲備布局、增儲和釋放等進行決策,統一協調全國的儲備工作。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層根據儲備對象和儲備形式的不同,由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行使物資儲備(包括原材料儲備)、石油儲備和礦產地儲備3方面的儲備管理職能。管理層中的各職能部門下設儲備機構作為執行層,負責儲備工作的組織設施。石油儲備、物資儲備根據儲備庫建設、維護、保管、運營的需要,還應設作為操作層的儲備公司和地方儲備機構。礦產地儲備由於不存在實物儲備庫,因此,初期可由執行層直接負責收儲、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操作,機制完善後,根據儲備勘查基金保值和運作的需要,也可成立基地儲備運營准公司作為操作層負責對基地儲備勘查基金進行動作和保值。由於儲備工作比較復雜、影響面大,為了保證儲備的科學決策和有序運行,在國務院礦產資源儲備管理辦公室下設國家礦產儲備科學研究所,專門為各類儲備工作提供智力支撐(圖5.1)。
圖5.1 大儲備管理體制結構圖
從目前情況看,按照各部門的三定方案,已經將礦產品儲備、石油儲備和礦產地儲備的職責分別賦予了兩個部門。礦產品儲備和石油儲備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國家物資儲備局和國家石油儲備管理中心承擔具體實施工作;礦產地儲備由國土資源部負責,國土資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承擔具體實施工作。
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責權一致的原則,合理劃分礦產地儲備的管理許可權和職責。我國的礦產地儲備管理架構可分為3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行政管理層,即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礦產地儲備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決定礦產地儲備的礦種、方式和規模;決定儲備基地的收儲和動用。
第二層次是執行層,即國家礦產地儲備管理機構。從目前的職能劃分情況看,中央編辦通過三定方案將礦產地儲備的具體實施職責賦予國土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這一機構負責礦產地儲備的日常組織實施工作,包括進行礦產資源的供需形勢分析,分析和研究礦產地儲備情況動態;研究擬儲備基地的儲備方案,對儲備基地實行論證和篩選,提出增儲或釋放的建議;儲備基地的日常管理,建立台賬等;組織實施納入儲備基地的勘查;研究提出儲備基地的動用建議;對已納入規劃的儲備基地,指導監督下級主管部門履行職責。
第三層次是操作層,從未來的運作看,礦產地儲備工作一旦推開,僅僅依靠礦產地儲備管理機構來執行,力量有限,有一定難度。同時,出於市場化運作的需要,可以在礦產地儲備管理機構之下建立礦產資源戰略基地儲備公司,該公司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有明顯區別,即不以贏利為目的,負責儲備資金的周轉,實現儲備規模的動態穩定,並根據國家規劃和管理機關的意見,調整儲備布局。當儲備基地經批准動用釋放時,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地質勘查,但實行特殊礦業權管理,礦業權歸國家所有。需要指出的是,礦產資源戰略基地儲備公司與石油儲備基地公司的性質不同。石油儲備基地公司的主要職責是基地的運行管理,而礦產資源戰略基地儲備公司是模擬市場運作的平台,在礦業權收購、儲備基地輪換或梯次動用時,由礦產資源戰略基地儲備公司充當市場交易的主體。
此外,地方國土資源部門負有儲備基地維護的義務,具體任務包括保留納入儲備的礦產地,根據礦產資源基地儲備管理機構的意見或委託,配合或組織開展儲備地地質工作;對已達到詳查和勘探程度的礦產地,對其進行保護,防止盜采;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代的其他工作和任務(圖5.2)。
圖5.2 礦產地儲備三級管理體制
採取三級管理的架構,符合我國現實的體制情況和礦產地儲備的要求,也是國際上礦產地儲備的通行做法。這種管理體系具有職責分明,管理集中,政令暢通和簡潔高效的特點。
Ⅶ 四川省米易縣白馬釩鈦磁鐵礦區田家村—青杠坪礦段深部及外圍普查
(1)概況
勘查區行政區劃隸屬於攀枝花市米易縣白馬鎮管轄,位於米易縣城北直距約20千米處。東南緊鄰成昆鐵路灣丘站,公路里程16千米;並有礦山公路(水泥路)與米易、青杠火車站、省道214線、西攀高速公路、國道108線相連。普查區屬攀枝花南亞熱帶氣候區。氣候乾燥,日照充足,夏季長,四季不分明。雨旱季明顯,多雷陣雨及暴雨,氣候垂直差異性顯著。
2009年至2013年,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403地質隊開展了勘查工作,勘查礦種為釩鈦磁鐵礦,工作程度為普查,勘查資金為10895萬元(四川省地勘基金投資:7410萬元;中央地勘基金投資3485萬元)。
(2)成果簡述
本次勘查共圈出礦體5個,其中主要為①號礦體。①號礦體:產於含礦岩體底部,呈似層狀產出,傾向270°左右、傾角50°~70°,淺部較緩,礦體內部有較多的岩脈穿插。經P22~P52線的54個鑽孔控制,本次資源量估算范圍內礦體長6200米,分布標高-175米~+1590米,厚度68.80~136.82米,平均107.61米,厚度變化系數20.65%;平均含TFe21.57%、TiO25.29%、V2O50.19%,TFe品位變化系數7.41%,屬厚度穩定、品位均勻的大型礦體。礦石可選性能較好。
本次勘查新增(333+334)資源量:鐵礦石14.90億噸、TiO27651.5萬噸、V2O5265.7萬噸;平均品位:TFe19.78%、TiO25.13%、V2O50.18%。
(3)成果取得的簡要過程
2009年至2013年,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403地質隊在原田家村礦段勘探、青杠坪礦段詳查工作的基礎上進行礦床深部遠景評價。勘查工作沿用白馬釩鈦磁鐵礦勘探階段採用的勘查類型和工程間距,以400米×400米間距的鑽探工程對礦段深部進行了系統控制,探求(333)資源量。項目於2011年8月完成了四川省地勘基金野外地質工作,2012年5月完成了中央基金野外工作。在完成上述工作後,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403地質隊於2013年10月提交了《四川省米易縣白馬釩鈦磁鐵礦區田家村—青杠坪礦段深部普查報告》。成果報告於2013年11月22日通過了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的評審。
Ⅷ 中央地勘基金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自 2006 年設立以來,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突出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整裝勘查。勘查工作程度為普查,煤炭勘查根據需要開展必要的詳查。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實施的指導思想,一是政策調控,充分體現國家意志。重點支持煤、鈾、鐵、銅、鋁、鉀鹽等國家能源和急需緊缺礦產勘查,有序開展鎢、錫、銻、稀土等優勢礦產資源勘查;二是著力化解風險,促進勘查市場繁榮。通過投資找礦潛力大、風險大、工作程度低的礦產勘查項目和實施退出機制,有力地促進了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銜接。重點安排中國短缺、急需的大宗支柱性礦產的勘查。重點部署國家確定的 16 個重點成礦區帶的找礦勘查,特別加強大興安嶺、新疆、青藏高原等工作程度低、找礦潛力大的成礦遠景區的重要礦產勘查。優先安排國家煤炭規劃礦區和南方缺煤省份煤炭資源勘查,為中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提供有力的資源保障;加強青藏鐵路沿線等邊遠地區資源勘查,促進西部地區資源開發和經濟發展。
「十一五」期間,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實施 188 個項目,共投入資金 18.43 億元,完成鑽探工作量 108 萬米。共發現大中型礦產地 50 處,其中大型 31 處、中型 19 處(圖3-4)。20 個礦種新增了資源量,2010 年已控制的煤、鐵、銅、鉛、鋅和鎳等礦產資源量有較大幅度的提升。
圖3-4 中央地勘基金投資發現的大中型礦床分布示意圖
能源礦產勘查是中央地勘基金「十一五」投資的重點,共實施 43 個項目,投資占總投資的 42.4%。其中,煤炭勘查取得重大成果,提交 28 個大型礦產地。2007 年啟動的內蒙古東勝煤炭規劃區開展普查工作,先後開展艾來五庫溝 — 台吉召、杭東、車家渠 — 五連寨子 3 個整裝勘查項目(18 個勘查區)共 3446 平方千米,按照統一部署,統一設計、同步施工、綜合評價的部署原則,至 2010 年底基本完成普查任務,共投入鑽探 47.8 萬米,投資 6 億元,探明煤炭資源量近 500 億噸的特大型煤田。在雲貴交界、安徽淮北提交 2 處大型優質焦煤礦產地。其它固體礦產勘查進展明顯。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肅、湖南等省(區)發現一批鐵、鎳、銅等礦種大中型礦產地和具有大型遠景的普查、詳查基地。
Ⅸ 地質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的目標和任務
一、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構建地質工作體制機制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系統推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地質工作新體制和新機制建設;建立地質工作統籌部署協調機制,保障過渡時期地質工作高效運行。明確政府、市場和企業在地質工作中的職責。健全完善地質勘查要素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科學運用政府宏觀調控,保障地質工作高效、健康、持續發展。構建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分工明確的地質工作新體系。調整政府職責,培育工作主體,搭建市場平台(圖7-3)。
圖7-3 地質工作新體制新機制思路
近期,重點是建立地質工作統籌部署協調機制。建立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相互促進的地質勘查體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工作管理體制。按照「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商業跟進,整裝勘查、快速突破」的思路,統籌中央與地方地質工作,統籌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統籌中央財政出資的地質工作,提高各種資金的效率,快速實現礦產勘查的重大突破。
(二)目標
1.總體目標: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工作新體制和新機制
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堅持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基礎配置作用,確立企業在商業性地質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完善地質勘查市場體系,進一步培育市場主體。逐步形成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相互促進,中央和地方地質勘查工作相互協調、勘查與開發緊密銜接、良性循環,政府和企業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的地質勘查新體制和新機制。
2.近期發展目標: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工作體制框架
建設高素質的、規模適度、結構比較完善的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隊伍大大增強能力,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地勘單位通過深化改革,形成比較規范的勘查市場主體;建立礦業權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和勘查技術與勞務市場等。
建立和完善地質找礦新機制。形成政府與企業合理分工、相互促進的地質勘查體系,健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負其責、相互協調的地質工作管理體制,按照整體部署、合理分工、有機銜接的原則,統籌部署全國地質工作。在重要的成礦區帶,開展整裝勘查,提高各種資金的效率,快速實現礦產勘查的重大突破。
3.中長期發展目標:建立比較完善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地質工作體制機制
公益性地質工作主體和商業性地質工作主體建設到位,建立完善規范的地質工作市場體系。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規模適度、結構合理、裝備精良、能承擔重大任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勘查市場主體,礦業權市場,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和勘查技術與勞務市場等形成並規范運行。
如圖7-4所示。
圖7-4 地質工作體制機制構建目標圖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完善管理體制
1.調整管理關系、明確政府職責
按照行業特點和職能統一的大部門體制要求,調整各類地質工作管理關系,實現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各類地質工作的統一管理。一是將中央財政出資開展的地質工作統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實現國家地質工作的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二是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地質工作中的職責劃分。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性、跨區域和海域的基礎地質、環境地質、礦產資源潛力評價和重點成礦區帶礦產遠景調查。地方政府主要負責本地區的區域性、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為國土資源管理提供業務基礎支撐,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公益性服務。中央和地方要建立緊密聯系機制,形成全國地質工作「一盤棋」。
調整後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要求,做好自身定位。從微觀管理退出去,轉向宏觀管理。重點做好研究制定戰略、規劃、政策、標准,加強市場的調節與監管,強化地勘行業管理。
2.建實建強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
建設一支人員精幹並相對穩定、裝備精良、以高新技術為支撐、調查與科研相結合,能擔當重大戰略任務,善於攻堅打硬仗的高素質、專業化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
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要擴大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能力。要以中國地質調查局現有單位為基礎,通過組建、劃轉、調整和擴編,彌補專業隊伍缺失,完善隊伍結構,擴充隊伍規模,充實專業力量。組建精乾的油氣資源調查研究隊伍,作為國家公益性、基礎性油氣資源戰略調查的主體力量;充實海洋地質調查研究隊伍,加強海洋地質調查與綜合研究工作;充實水文環境和地質災害專業隊伍,加強水文環境地質調查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及防治工作;充實物探地質調查隊伍,加強區域地球物理勘查,引導物探技術發展與應用;做強境外地質調查隊伍,為實施礦產資源走出去戰略搞好地質基礎支撐與服務;整合建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研究機構,納入公益性地質調查和國家科技創新體系。
省級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必須是經省級編辦批準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性事業實體,具有符合從事公益性地質工作要求的組織結構、管理與質量監控體系,專業技術人員規模、結構以及資質、裝備能承擔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基本的基地保障條件。通過建設,使得省級公益性地質隊伍在性質、人員、經費、基地及裝備、資質等硬體條件方面,普遍得到加強,公益性事業實體的特點突出,服務於中央和地方的能力逐步增強。
建成中央省級協調運轉的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體系。中國地質調查局要加強對省級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的業務指導,建立緊密聯系機制。
3.培育壯大勘查市場主體
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確立企業投資開展商業性地質工作的主體地位,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國有礦山企業、地勘單位改制企業以及混合所有制企業成為勘查市場主體。通過深化地勘單位改革,促進地勘單位和礦業企業聯合組建勘查公司,礦業企業前向延伸,組建勘查公司以及積極發展民營勘查企業等措施,形成培育不同層次、各具特色的勘查市場主體。
積極適應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與要求,深化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總體設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將行使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參照機關管理;將從事公益性和社會服務性的地質工作,納入事業單位管理;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單位,逐步實行企業化,確立企業法人主體地位。一是加快公商分離,進一步建實建強地質調查院、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等公益性地質隊伍,為國土資源管理提供基礎支撐,為社會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服務。二是進一步完善企業化經營機制,做大做強地勘企業。加快隊伍結構調整,以礦為本,縱向延伸,做強勘查,走向開發,形成商業性地質隊伍的主體產業,轉換管理模式和經營機制,模擬並逐步實現企業化經營。三是著力搞好基地建設,管理好各類其他人員,照顧好離退休老同志。當前,在推進改革發展的過渡時期,圍繞解決遺留問題、礦業權配置、盤活土地、轉增資本金、出讓收益分配等實際問題,積極總結「內蒙古模式」、「廣東模式」、「河南模式」、「陝西模式」和「雲南模式」典型經驗與做法,總結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基本規律,廣泛總結各地的有效做法,採取經驗引路、政策支持的方式,出台促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充分調動地勘單位找礦主力軍的積極性。
4.建立完善地質勘查市場體系
完善礦業權市場。規范礦業權無形市場,建設礦業權交易有形市場,形成全國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
對探礦權實行分類、分級、分區管理,對不同風險的探礦權實行區別化對待。規范探礦權准入和轉讓行為,依法禁止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行為。提高地質勘查准入條件,對探礦權人完不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規范要求的,逐步削減勘查面積。對圈而不探者實行強制退出制度。在重點成礦區帶適當提高最低投入標准,建立逐年退出機制。
加快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培育礦產勘查投資風險市場,促進風險勘查。借鑒市場經濟國家風險投資機構的成功經驗,探索現階段適應我國國情的勘查風險投融資公司設立的條件、相關法律權利義務關系和運作機制,制定相關制度,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
建立勘查技術服務市場。培育地質技術、信息、勞務等服務組織,完善儲量、礦業權評估機構和評估師管理制度,建立注冊地質師執業准入資格制度。吸納地勘單位、注冊地質師、社會工人,培育工勘技術與勞務;通過咨詢服務機構、行業協會提供市場信息與市場自律服務。
(二)建立健全運行機制
創新完善符合地質調查工作特點的地質工作統一部署協調機制、公益性地質工作穩定投入機制、地質工作激勵機制、勘查開發一體化機制、地質資料集群化服務機制以及地質科技穩健發展機制。
1.統籌部署地質工作,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
按照「公益先行,基金銜接,商業跟進,整裝勘查,快速突破」的總體思路,統籌部署全國地質工作。國家財政出資的地質工作,實行多技術、多手段、多領域、多目標綜合部署,做好地質勘查前期工作,降低找礦風險,引導社會資金和大型企業投入,實現整裝勘查、產學研結合,礦業權、資本、技術等勘查要素綜合配備,發揮地勘單位技術優勢和礦山企業資金和管理優勢,協調攻關,加快勘查突破。
公益性地質工作主要用於開展基礎地質調查、礦產資源潛力評價和重點成礦區帶礦產遠景調查。地質勘查基金主要發揮政策調控和降低勘查風險的作用,主要用於找礦潛力大且社會資金投入意願不強的礦產勘查,同時根據國家礦產資源戰略儲備調控需要,開展相應的勘查工作。地質勘查基金實行開放式運作,可根據需要與社會資金合作開展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以預查、普查為主的風險勘查工作,找礦成果按照合同約定方式處置。社會資本要積極投入地質找礦工作,有條件的可以依法依規獨立投資地質找礦項目。
根據全國與省級礦產資源規劃和地質勘查規劃,結合礦產資源潛力評價成果,在地質工作程度較高、近期有望取得重大找礦突破且適宜開展大規模勘查的地區劃定整裝勘查區。按照全面部署、合理分工、有機銜接的原則,搭建中央和地方財政與社會資金多元投資合作、勘查單位人才與技術和礦業企業資金與管理優勢互補的地質找礦大平台,引導多種渠道資金加大勘查投入力度。
中國地質調查局會同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整裝勘查區設置方案,報國土資源部批准並向社會公告;組織編制整裝勘查實施方案,協調推進整裝勘查,定期評估工作進展。
整裝勘查區內已有的探礦權,探礦權人要按照整裝勘查實施方案的統一要求開展勘查工作。資金實力不足的,可以採取與地質勘查基金或其他投資人合作的方式繼續投入勘查,也可以依法轉讓探礦權。勘查程度高於整裝勘查統一要求的勘查區塊,要納入整裝勘查實施方案統籌考慮,推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整裝勘查區內未設礦業權的區域,按照整裝勘查統一要求,綜合考慮勘查方案合理性、勘查作業能力、資金能力、業績和資信等要素,公開規范引入社會資金投入勘查,促進地勘單位和礦業企業優勢互補、強強聯合。
2.建立地質工作激勵機制
地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關鍵而又寶貴。如今,地質技術資源十分有限,國家應制定必要的保護政策,使得地質技術人才能引得進、留得住,特別是要千方百計穩定國有地勘隊伍,充分發揮國有地勘單位找礦主力軍作用。
研究制定國有地勘單位承擔國家財政出資開展的礦產勘查項目的找礦成果收益分配政策。如承擔國家出資勘查項目並形成大中型礦產地的地勘單位,按照項目合同約定分享成果權益,並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獎勵。
設立地質調查成果獎、地質科學研究成果獎、地質找礦獎和找礦技術創新獎等,對在基礎地質調查、地質科學研究、地質找礦突破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進行獎勵,調動地質工作者積極性和主動性。
研究制定出一些政策吸引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工作。建立地勘單位與地質高校的合作機制,在訂單式人才培養、定向委託培養等方面加強產學研結合,大力培養創新型人才、復合型人才和科技領軍人才。
3.建立地質資料集群化服務機制
在統一標准、統一規范的基礎上,建設國家級地質資料數據中心和省級地質資料數據分中心。通過網路連接各個地質資料數據中心的門戶和服務平台,最終形成一個依託公共網的、虛實相結合的地質資料數據共享網路體系,為全國地質資料數據的網路化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支撐。
建立分類分級的集群服務政策和互聯共享機制,以全國地質資料館為核心,國土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國土資源部委託的地質資料保管單位、31個省級地質資料信息機構為骨幹,緊密聯系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屬有關單位,各省地調院、環境監測院、地礦局等專業服務單位,依託網路共享服務平台,重要和綜合信息適度集中,地區和專業信息多級分布,逐步建立全國地質資料信息資料服務集群體系,實現地質資料集群化服務。
Ⅹ 雲南省國土廳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主要有雲南省測繪局(副廳級)、 雲南省地質調查局(副廳級),還包括直屬事業單位: 執法總隊 、 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國土規劃整理中心、建設用地事務中心、儲量評審中心、礦業權交易中心、 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