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保險的認識和理解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1)從金融的角度談談對保險的認識擴展閱讀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貳』 從法律和金融兩個角度分別解釋一下保險的定義。
法律角度沒什麼好說的吧,保險就是合同,法律來說就是按合同內容彼此履行責任和義務
金融的角度說,保險機構屬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還有銀行,財務公司,證券公司……這么說吧,金融的意思就是資金的融通,任何與其相關的都可以稱為金融機構,不要執著與書面的詞語,這樣以做起金融就是融資貸款什麼思路會寬廣,書面只是應付考試的。
保險是怎麼回事?和基金很像,就是大家都來保險了,出一份保險,大家來買,買了等多少多少年,那麼錢呢?錢去哪裡了?被保險公司運作了,你看是不是資金的融通?分析金融機構,金融產品要研究錢的動向,錢被保險公司拿去投資了,投資於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證券市場,當然還有一些實體的經濟。要解釋就要全面,在往大里說,保險公司的錢投資方嚮往小說是保險公司自己控制,大理說還是國家,因為國家要利用金融機構協調經濟發展,哪裡需要流向哪裡,大方向說出來了,小方向你自己也可以把握了,保險公司可以投資,不如你自己直接投資。但是前提是也要有那麼幾個保險,因為明天的事情沒人知道,祝你好運,希望幫助到你,其他朋友看見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討論
『叄』 對《金融與保險》的讀書心得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保險在生活中越來越常見了,但是很多人對保險不是很了解,我自己對保險的認識也不多,然而通過閱讀了《金融與保險》,這本書,我對保險的認識有加深了不少。生活中常常充滿著各種不確定性,充滿著各種風險,因此保險對於我們來說,是越來越重要了。下面我就
把這本書中學到的一些東西和
我的一些感悟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書總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保險基礎,如保險的相關概念,基本原則,保險合同,保險在經濟中的
作用等;第二部分介紹保險的類別,主要介紹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再保險,政策保險,社會保險等;第三部
分介紹保險經營,主要講保險的相關要素及保險費率、保險准備金、保險投資、核保與理賠等內容。第四部分介紹保險監督,
介紹保險監督的形式和內容。讀完整本後,雖然當中有很多內容我還沒有完全理解,但是我從中還是學到了很多的東西。
在第一部分中,首先給出了人們對危險的不同理解,有的人認為危險是損失的不確定性,有的人認為危險是災害和事故發
生的不確定性,還有的人認為危險是人們對未來不確定性事件的擔憂和憂慮。總之,不同的人對危險有不同的認識。危險有七
個特性:客觀性、損失性、不確定性、普遍性、社會性、可測性、可變性。危險有四個構成要素:危險因素、危險事故、危險
損失、危險載體。危險有著很多的分類,如自然危險與社會危險,靜態危險和動態危險,基本危險和特殊危險,財產危險、人
身危險、責任危險和信用危險等。所以我們要對危險進行管理,從而保險就產生了。為什麼要保險呢?原因在於:一是各種危
險的客觀存在及其給人類帶來的物質與精神的損害巨大,二是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對危險的損害後果都難以獨自承擔,從而
需要有社會化的危險分散與控制機制。地震、洪水、台風、飛機失事、輪船翻沉等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與恐懼,促使人們去思
考如何化解和避免這些危險,而保險作為一種經濟補償手段,很自然地成為了常備的危險管理工具。那麼什麼是保險呢?在本
書中是這樣定義的
:
保險是集合同類危險聚集資金建立基金,對特定危險的後果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危險的財務轉移機制。書中
對保險給出了很多的分類,同時也給了保險的職能。保險有兩個基本職能:分擔危險和補償損失。有三個派生職能:融資、防
災防損、分配。保險有以下宏觀作用:有助於穩定社會再生產循環、有助於推動社會經濟的交往、有助於擴大積累規模、有助
於推動科技的發展、有助於增加外匯收入、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分散風險、對經濟起到穩定作用。同時保險也有以下微觀作用:
有利於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有助於安定人民生活、有助於均衡個人財務收支。胡適先生曾經說過:
「保險的意義,只是今天
做明天的准備,生時做死的准備,父母做兒女的准備,兒女幼時做長大時的准備,如是而已。
」胡適先生對保險的理解主要是從
人壽保險及個人理財的角度出發的,但保險的意義絕不僅限於此,從不同的角度保險有不同的意義。當然,保險還有一些基本
原則,其中有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損失補償原則。這些便是我從第一部分了解到的。
在第二部分中主要提到了保險的各種類別,其中我學到了三大類商業保險,即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此外我還從
書中了解到一些政策保險和社會保險。財產保險有火災保險、運輸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人身保險有人壽保險、人生意
外傷害保險、
健康保險。
當然我還知道像農業保險這樣的政策保險。
說到這里,
我想起來一件事:
去年我一位朋友買了一輛車,
於是他給車買保險,當時有一些人不解,為什麼車也要買保險?通過讀了這部分的內容我才知道,這是屬於機動車輛保險中的
車身保險,購買車身保險,當車意外損壞時,就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險賠償金額。還有,每次我回家或者來學校的時候,我買車
票總會買保險,售票員會給我一張保險單,上面寫著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一些賠款金額。這是屬於人身保險。當然還有農業保
險,在我的家鄉,農戶可以交一定的金額為農業投保,當出現洪災、冰雹等自然災害給農作物造成損害,農戶就可以一定的保
險賠償金額。還有就是醫療保險,使得看病的費用可以報銷一部分,讓窮人也可以看病。通過閱讀這部分書,我知道了很多在
生活中遇到的保險。
第三部分主要講保險經營。通過閱讀這部分,我了解到保險市場,保險投資的形式和組織規模,保險費率的簡單計算,以
及核保和理賠。其中核保和理賠是保險經營的兩個重要環節,前者是保險公司控制經營風險的重要環節,後者則是保險履行其
職能的具體體現。那麼什麼是保險核保和理賠?保險核保就是保險企業對願意參加保險的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請經過審核,決定
是否接受的過程。而保險理賠則是處理賠案,是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所發生的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
的經濟損失履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義務,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進行處理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理賠是履行保險合同的過
程,是法律行為;從保險經濟的角度來看,理賠是保險經營的最後主要環節,同時也是實現保險經濟關系的過程,屬於經濟范
疇。在此部分中,雖然有很多東西我還不太理解,但我也學到了很多。
第四部分是保險的監管。對於保險監管,有一套完整的保險監管體系,保險監管體系是一個包括監督者、管理者、被監督
者及其相互作用的完整的、動態的體系。一方面,國家保險監管機關、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保險信用評級機構、獨立審計機構
和社會媒體等作為保險監管的主體,實施監督和管理。另一方面,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
作為保險監管的客體,接受各方的監督管理。從而提高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防範和化解保險業的整體經營風險,確保監
管目標的順利實現。這部分的內容簡單易懂,我也只是簡單的了解一下,並沒有學到更多的東西,也沒有更多的見解和感悟。
其實在這本書中,我最感興趣的還是有關社會保險的部分。社會保險是人類步入現代社會的產物,它的產生與發展經歷了
100
多年的時間,社會保險制度本身有其內在的規定,如實施對象是全體勞動者,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為標准,由國家一強制
手段保證實施等。
但由於各國的政治、
經濟、
文化背景的差異,
選擇社會保險制度也不相同,
大體上可分為四類:
投保資助型、
普遍保障型、國家統籌型、強制儲蓄型。而我國的社會保險可以分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從書中我知道:養老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勞動者因達到規定的年齡,按照國家規定解除勞動義務後,給他們提供一定的
物質幫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同時要解除勞動義務。因此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必
須結合退休制度,人的實際勞動年齡因個體的差異會有所差別,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以勞動者平均年齡上限為依據的,
它是以立法的形式確定的一個全國統一的退休養老的年齡標准。勞動者達到了退休年齡後,國家依據退休制度一方面保障他們
有獲得物質幫助和社會服務的權利,另一方面妥善安排他們退出原來的職業或工作,不在承擔社會勞動的義務。勞動者退休後
享受一定的養老待遇,
這是他們履行了一生的勞動義務後應享有的權利。
為使社會勞動力不斷更新,
保障社會生產的正常發展,
雲掌財經告訴你,這本書真的很不錯。
『肆』 談談你對保險的認識(500字)
聽到「保險」兩個字,我想大多數人腦海中浮現的都是「騙子」兩個字,曾經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其中聽到最多的是,「買了又不賠」「他們把人招進去,讓你把身邊的親戚朋友銷售完,不給你提供資源,你沒有業績沒有工資就離職了」……我想類似這樣的話在大多數人耳邊都比較熟悉,當然也不得不承認,近幾年確實有破壞行業規則的人在,中國初步發展保險行業的時候從業人員的整體素養水平也比較低,保險也漸漸成了人們無法承認接受的行業。
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從事教育行業,身邊的一些親戚朋友聽說我轉行做了保險,為我感到可惜,好好的教育不做,去賣什麼保險,我也曾自我懷疑彷徨掙扎過。說白了,保險就是風險轉移以及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而大多數人,尤其是健康的人從來沒覺得風險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過去20多年我也這樣自信過。
我最好的朋友在小學時患了眼疾——葡萄膜炎,從此眼睛失明;2017年3月9日,我親哥查出肝癌晚期,醫生宣判最多三個月,同年6月2日下午5點18分,從此與我們陰陽兩相隔;曾經我以為只有電視劇里才會出現的狗血橋段,竟然如此真實地發生在我的身上,失去至親的絕望與痛苦,讓我一夜之間頹廢消沉了很多,也就在那麼一瞬間,長大了。
如今我們大多數人都身體健康,覺得意外與死亡離我們遙不可及,所以忽略了風險存在的可能性。有時候,為了在一個城市紮根,我們沒日沒夜地熬夜,拚命工作,畫圖紙,吃著不健康的外賣,半夜裡寫字樓依舊燈火通明,殊不知,沒有多少夜晚經得起我們的透支與折騰,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健康的基礎之上。有了生命自然就有了一切。
今年十月份,小區里一個22歲的男孩突發腦溢血去世,留下的只是孤獨年邁的雙親,自然養老也成了問題。而同樣的疾病悲劇又再一次的發生在了我家人的身上,沒有社保,沒有保險,意味著這些年打拚掙的錢又要用來吃葯做手術以此維持生命。
從年初開始觀察保險行業,一開始並沒有好感,一心想從事教育事業,可是意外再次來臨的時候,讓我對這個行業有了不一樣的認識,在認真學習了以後發現自己對保險的認知太膚淺了,涉及醫學、法律、金融等全方面的知識,不是人人都能勝任的。
曾經,我很慶幸我所從事的工作允許我們去試錯,出了錯沒關系從頭再來,而保險和醫生一樣,醫生不能出錯,一旦出錯,就是一條生命;同樣保險也不能出錯,一旦說錯出錯,極大可能引起保險合同糾紛,而代理人也會負相應的責任。
從事任何一份工作都不能只抱著養家糊口的心態,更多的是情懷和使命感,這樣才能走得更遠且更穩。所以也想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以及身邊人的經歷來告知更多的人,不要等到失去的時候才懂得珍惜,不要等風險來臨的時候才意識到「如果有一份保險就好了」。
『伍』 從壽功的角度談一談你對保險的認識
某海邊漁村,村裡男人經常結伴出海打漁。但是海上危險很高,經常會死人 失蹤。 村長就想了個辦法,每家出海的人都拿出一些物品。例如錢財 衣物等等。放在村長那裡。 誰家的男人沒回來,這些物品就送給他的孤兒寡母用來維持生活。 也就是 人人為...
『陸』 你對金融保險行業有什麼看法這個問題要怎麼回答
首先是朝陽行業,(比較有發展前景)然後它在社會中起到了一個穩定劑的作用,(比較有榮譽感)
它屬於金融行業,(意味著比較能掙錢)。自己年輕在這兒可以學習到更多有關於金融方面的知識(會終身受益)。這個行業能夠得到很好的鍛煉(你很年輕,有很好的塑造性,從而讓自己成長)
總結以上幾點,再適當的展開說一下,應該就可以了!
『柒』 談談你對保險的認識2000字
保險是愛心的體現、是責任、是義務、是生活的必需品;是雨傘、是滅火器、是備用胎。你的小孩一定會得天花嗎?不一定!你一定會得肝病嗎?不一定!但對於這些,為什麼還要打預防針呢?大樓一定會著火嗎?不一定!為什麼每棟大樓都需要安裝防火系統?泰坦尼克居然會沉沒,世貿大樓居然也會倒掉?
朋友,你的肩膀真的可以永遠依靠嗎?你真的知道風險和明天哪個先到嗎?保險是麵包、是牛奶,是晚年的尊嚴,是你家庭幸福的保障。
不是我要銷售保險,是你需要保險。保險可以保證在不幸、意外發生時,你的家庭生活不受太大的影響,保險可以幫助你減輕醫療費用的壓力、增加養老生活的儲備、准備子女教育的費用、免除災難發生的憂慮,雖然保險不能幫助你避免災難的發生,但是她可以幫助你和家人獲得經濟上的保障!
英國前首相 丘吉爾說:「人壽保險是唯一的經濟工具,能夠保證在未來不可知的日子,有一筆可知的金錢。如果我辦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險兩個字寫在家家戶戶的門上,以及每一位公務員的手冊上。因為我深信,透過保險,每一個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價,就可免除遭受永劫不復的代價」。
李嘉誠說:「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的財富。其實真正屬於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
美國前總統 杜魯門說:「我一直是人壽保險的信仰都,......即使一個人再窮也可以用壽險來建立一份資產,當他有了這份資產,他才感到真正的滿足,因為,他知道假如有任何事發生,他的家庭仍可受到保障。」
美國前總統 艾森豪威爾說:「我國人民對這個國家現在及前途充滿信心的最佳證據是上千萬的人民都擁有人壽保險。」
著名旅美華人作家 於梨華說:「保險在美國,是人民生活中的一環,像飲食、居住一樣,是生存中必要的一部分。生命、醫療、旅行、房屋、汽車、遊艇、傢具等都保了險,它們像一條條木柵,連成一環,環在你的四周,給你一個安全感......」
我經常看到一些人拿著無知當個性,頑固地拒絕保險,使我想起耶穌在傳教時的艱辛。耶穌基督說:「原諒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是錯的。」雖然我的事業同樣充滿艱辛,但為了更多家庭的幸福,我必須堅持不懈,直到成功!
以前我認為太陽下最偉大的工作是教師、醫生,但當我了解了人壽保險的意義和功用後,我為我從事保險工作而自豪!為能給千家萬戶送保障而自豪!
『捌』 談談你對保險的理解和認識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