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報賬實施辦法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報賬實施辦法
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報賬實施辦法》的通知
財發〔20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現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報賬實施辦法》隨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問題,請及時反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財政部
二 ○○ 一年六月十二日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報賬實施辦法
❷ 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印發信息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部對《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8〕236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的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❸ 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的設立程序是怎麼樣的有哪些政策指導文件求指教!!
關於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 :2013.06.14 來源:
轉變財政扶持方式,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現就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相關情況做如下介紹:
一、 基金基本情況
(一)基金設立背景
2010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為創新財政支持金融支農方式,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2011年5月,財政部提出「設立中國農業產業發展基金的方案」上報國務院,同年6月,國務院批復同意財政部聯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基金,2012年,財政部牽頭完成相關發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資(財政部代表中央財政出資10億,其他三家金融機構各出資10億,基金首期規模40億),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冊正式設立。
(二)基金組織結構
1、決策及執行層:由「財政部+農發行+中信集團+中國信達」成立股東會,實行基金董事會負責制,下設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為執行機構;
2、管理及運作層:由基金聘任農發行擔任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監督責任,聘任信達資本擔任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管理運作。
(三)基金目標范圍
1、投資目標。實現政策導向與市場經營有機結合,通過市場化經營,重點投資於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和農村發展項目,帶動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三農」。
2、投資范圍。為體現國家對農業領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堅持「安全、穩健」的投資理念,以價值型投資為主,追求長期增值,採取多輪次組合投資方法,以股權投資的形式投資於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流通等重點農村服務企業、農業和農村配套服務與建設項目,以及農業保險公司、涉農擔保公司等,採取二級市場退出的方式實現短期收益,同時也進行少量非股權投資。
3、投資方式。主要為四種方式,一是以股權投資形式投資,二是農業保險,三是涉農擔保,四是少量非股權投資,且後三種方式均以第一種方式為前提,即基金對投資的企業均需有股權(30%以內的小股權),不控股。
(四)基金項目申報
由於基金成立時間較短,目前採取地方(市級財政部門組織)直接向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申報和地方通過省級財政部門(農業處)向基金董事會秘書處申報兩種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設立依據2010年中央1號文件,2013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各類農業相關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籌集發展資金,因此,完全符合國家政策導向。
2、由政府財政部門聯合金融機構,整合各方優勢,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擴大了基金規模,同時避免違背政府財政資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則,也避免政府財政資金佔小股份收益減少的投資回報原則),實行市場化運行,因此,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3、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運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注重對行業成長性的挖掘和企業基本面的把握,通過向被投資企業提供資金、經營管理咨詢、資本市場融資等一條龍服務,深化挖掘農業產業化投資價值,獲得穩定投資回報實現自身商業性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具有持續發展的動力與生命力。
4、通過投資推動農業產業化,引導市場和金融資本投入三農,深入挖掘農業產業投資價值,拓寬農業產業融資渠道,改善農村金融環境,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培育農業產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解決農業企業發展資金缺乏的制約瓶頸,因此,符合現代農業發展需求。
三、建議
(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發展戰略,結合我市農業發展現實,探索發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新模式,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強財稅杠桿與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為創新發展合肥特色現代農業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變思路,轉變以往財政資金扶持農業發展「以獎代補、重予輕效、事後獎補、各處開花」的傳統模式,轉而向以:樹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導思想,發揮金融手段和財稅杠桿作用,突出重點行業扶持,把握發展關鍵階段,培育農業龍頭企業核心競爭力,強化政策實施績效評估,夯實合肥農業產業基礎、做大做強合肥現代農業產業規模。
(三)繼續關注此次基金考察的豐潤公司項目申報進展,跟蹤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加強與基金的聯系,引入基金業務為我市農業發展服務。 (如果對你有幫助,請設置「好評」,謝謝!)
❹ 農業項目管理制度
農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各縣(市)農業項目建設單位要貫徹落實《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嚴格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不能擠占、挪用、套用項目資金。規范財務核算管理,項目資金要實行專帳核算、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第二條 各縣(市)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設置獨立的基建財務會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指定專人負責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工作,規范會計行為,嚴禁白條入賬,嚴禁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項目單位違反以上規定的,停止撥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該項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資,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於項目單位財會人員明知資金使用不符合規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關領導和上級部門反映的,要追究有關財會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建議當地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證。
第三條 不得擅自改變批復的投資規模和資金使用結構,財務管理不規范的要及時進行整改和規范;
第四條 認真落實配套資金。各地承諾的配套資金要明確,當年縣(市)配套、自籌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下年不得申報同類項目。
農業項目監督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項目監管工作力度,地區農業局成立了項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地區農業局將把項目督查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把在建項目執行情況做為項目推薦申報的重要依據。
第一條 項目縣市應成立相應的項目管理機構並有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同時由地區農業局項目辦公室組織牽頭,局相關業務科(室)、局屬單位參與組成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最後形成總體督查情況總結,並向局務會議匯報通過後,及時上報農業廳項目監管部門,並在一定范圍內以書面形式進行情況通報;
第二條 各相關業務科(室)、業務(中心)站要結合業務工作、調研任務對本行業項目進行認真檢查,完成項目建設階段性或專項總結上報地區農業局項目辦公室;
第三條 局項目辦公室及相關業務單位、科(室)結合地區負責的竣工驗收項目,對在建的重點項目進行嚴格抽查;
第四條 項目建設單位按照今年項目督查的安排開展認真自查,2月、6月、9月底前向地區農業局項目辦公室、相關業務單位上報自查自驗報告;所有項目驗收前必須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第五條 各縣(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項目監管職責,加強項目建設督促檢查,檢查轄區內已建成竣工項目的驗收准備情況。及時向地區農業局上報縣、市項目督促檢查工作情況總結。項目監督檢查應重點圍繞項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質量、項目資金、招投標及合同、項目組織機構、開工條件、工程監理、竣工驗收、項目運行情況等主要內容進行檢查。
第六條 各縣(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年度投資計劃執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標准和投資規模,擠占、挪用、截留、滯留建設資金或不落實配套資金,以及有其他嚴重問題的項目和單位,視情節輕重採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停止撥款、撤銷項目、收回投資、停止安排新建項目等措施,並建議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農業項目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檔案管理原則
1. 便於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一項一檔。
2. 有利於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3. 便於查閱。
第二條:存檔范圍
1. 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紀要、領導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照片、工作報告等。
2.上級部門發來的有關的項目指南、項目管理辦法、計劃等文件材料。
3.項目辦公室印發的通報、通知、規定等文件。
4.項目辦公室的請示及上級部門的批復,下設部門的請示及項目辦公室的批復。
5.反映活動情況的報告、總結。
6.項目辦公室與有關部門之間的來往文書。
7.項目辦公室的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簡報。
8.項目工作獎勵、處分的文件材料。
9.關於項目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簡報、照片等。
第三條:檔案管理
1. 設立專人管理檔案。
2.項目辦公室成立後,各項材料的原稿由各部門部門歸檔,另向項目辦公室提交副本備案。如為特殊案卷因具體項目的需要,原稿須交由項目辦公室歸檔,各部門留副本備案。
3. 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文件結案移送歸檔時,依如下原則點收:
(1)檢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應即追查歸入;
(2)文件如經抽存者,應有項目辦公室負責檔案的人員簽認;
(3)文件的處理手續是否完備,如有遺漏,應即退回補辦;
(4)與本案無關的文件或不應隨案歸檔的文件,應即退回原小組。
文件整理:點收文件後,應按照一定的原則進行整理,如有皺折、破損、參差不齊等情況,應先整補,使其整齊劃一。
檔案分類:檔案分類應視案件內容、部門組織、業務項目等因素區分,應力求切合實用。
第四條:檔案收集
1.檔案材料要整潔,不能殘缺不全。
2.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3.嚴格執行立卷歸檔及登記制度。
農業項目申報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申報審批程序,明確職責分工,提高項目決策水平,根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阿勒泰地區農業有關項目的申報、評估、審批與計劃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財政資金投資方向,項目能解決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第四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及投資計劃,堅持先開展前期研究,後申報項目,先專家評估後進行決策,先審批項目,後進行投資的原則。同時堅持和規范農業項目逐級上報程序,杜絕越級上報行為。
第五條 立項評估和初步設計評審原則上應委託有相應工程資質的機構承擔。評估(評審)機構組織專家按類別對項目進行評審。項目評估(評審)費用根據實際支出由項目承擔縣(市)負擔。
第六條 經專家評估通過的行業項目,應根據上級有關項目投資指南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
第七條 基本建設項目一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必須嚴格按照審批文件執行,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單位、建設內容、降低工程質量、壓縮投資規模等。
第八條 確因客觀原因需進行重大變更的項目,應當重新向上級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重大變更:
(一)變更建設地點的:
(二)變更建設性質的;
(三)變更建設單位的;
(四)變更建設內容、建設標准、建設規模導致項目主要使用(服務)功能發生變化的;
(五)初步設計概算的總投資變更超過立項批復總投資10%以上的,或實施過程中投資變動超過批準的項目總投資10%以上(含10%)的。
第九條 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須向原審批部門重新報批的初步設計。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向原審批部門申請批准:
(一)變更建設期限;
(二)變更招標方案;
(三)變更建設內容、建設標准、建設規模,但不屬於第八條第四項情形的;
(四)變更初步設計概算的總投資超過立項批復總投資10%以下的,或實施過程中投資變動超過批準的項目總投資10%以下的;
(五)其它變更。
第十一條 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批的項目,可列入年度項目投資計劃,並按項目建設進度安排投資。
農業項目峻工驗收制度
農業項目竣工驗收是對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等進行的全面審查和總結。為加強我區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竣工驗收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依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照項目批復,在建設期限內順利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在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先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初驗,並形成初驗報告,初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報請竣工驗收。初驗合格並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及時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第二條 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對照項目竣工驗收條件、竣工驗收內容認真做好項目驗收准備工作。
第三條 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由驗收組織單位核發農業部統一印製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同時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條 對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由驗收組織單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經驗收無法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竣工驗收要求的項目縣(市),地區二年之內不按排任何農業項目。
❺ 財政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無償資金如何管理
《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財政無償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報賬資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及時辦理報賬。
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財政無償資金應當納入改革實施范圍,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❻ 農業建設項目配套資金有何規定
農業建設項目配套資金有如下規定:①配套比例規定。一般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按照東、中、西部的地域劃分確定不同的配套資金比例;②配套時間規定。一般要求與中央投資同步到位;③使用范圍規定。配套資金只能用於該項目,不得挪用。此外,有些項目對配套資金的使用方向也有規定,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征地費、項目管理費一般只能用地方配套資金解決;④配套資金來源及比例的規定。部分項目對省、地、縣及項目單位自籌的比例有規定,或規定了省級配套資金的最低配套比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項目前期工作費用按規定比例(財政資金2%)從地方配套資金中列支。⑤存放賬戶規定。需與中央資金一樣,存放到項目指定賬戶上。
❼ 有關農業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規定主要有哪些
主要包括:國務院頒布的《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財政部頒布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關於加強國債專項資金財政財務管理與監督的通知》、《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農業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規則》、《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工程項目(試行)》,以及農業部頒布的《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等。
❽ 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的內容
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按各市、縣不低於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的15%確定。
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計算公式為:
從土地出讓金劃出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 = 土地出讓面積×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徵收標准(對應所在地徵收等別)×各地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例(不低於15%)。 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負責解釋。
❾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的介紹
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發[2008]4號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我部制定了《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附件: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