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關繫到整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加強基金安全管理,應採取以下六點策略:(1)堅持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則。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應遵循如下幾個原則:收支平衡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專款專用原則,設立醫療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基金分開管理原則;保證基本醫療需求原則;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與行政管理分離原則;遵循基金投資的安全要求,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原則;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同時,應與社會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基金的收支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基金監督機構及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基金業務的各種應收、應付款應分別記賬,及時核算;基金投資必須以安全有效為前提,投資收益應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不足和因物價上漲帶來的基金貶值;基金投資帶來的收益應單獨核算,確保基金的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要與醫療保險行政管理分開。醫療保險行政管理主要是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並對醫療保險事業進行規劃、調控、監督等等。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作為政府授權的非營利性事業機構,受政府委託,依法獨立行使職能,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行。(3)規范基金籌集流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籌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和減免。基金能否根據規定按時、足額籌集,直接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給付,關繫到職工本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平穩順利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徵收標準是經過周密計算確定的,如果對基金實行減免,不僅影響基金的籌集總量和規模,也影響到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4)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機構。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可以保證提供質量優良、價格低廉的醫療服務保證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保證基金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保證醫療投保人員受益,取信於民;保證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首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審計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其次,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5)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金動用機制及基金超支應急機制。明確責任人,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特殊情況的及時處理。一是對月度基金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建立基金支出預警機制。二是按規定計提、使用風險基金,使風險基金在正常情況下,保持穩定的規模。三是出現基金超支時,應及時上報衛生部門和財政部門,並提出彌補超支的具體建議。基金管理部門應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及時辦理各種舉報投訴,實行舉報人保密制度,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基金管理部門有效掌握信息、改進經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6)應對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籌資的影響。老年人對醫療保險的需求明顯高於中青年人,因此人口老齡化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影響重大,主要體現在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不斷增長。醫療保險基金是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的物質基礎和根本保障,對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醫療保險基金的作用在於它醫療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能夠增強人們抵禦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的能力,還能合理負擔社會保險費用的需要。但是由於基金數目龐大,一方面來自於個別人員的弄虛作假,還有來自於管理本身的風險,使得基金的安全管理成為問題,對醫療基金案前的研究是極其必要的。
② 社會醫療保險經費的來源,為何為多方籌資
來源:
1、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作為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基金由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面共同籌集,醫療保險費則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
2、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由七部分組成:僱主(單位)資助;雇員(個人)出資;國家補貼;利息收入;調劑收入;轉移收入;其他收入 (滯納金及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不包括罰金);
為何為多方籌資(這個有歧義啊,第一種是為什麼是多方籌資的方式,第二種事為什麼為了多方而籌資,應該是第一種吧):
1、由國家通過稅收等方式籌集資金的形式,社會公平性最高,全民享受,人人平等;能有效地籌集資金,來源穩定;社會共濟性最強,疾病風險全民分攤;高度集中管理,有利於政府宏觀調控。
2、由企業、單位、個人等多方通過強制繳費的形式,資金來源穩定,獨立性較強,可根據國家經濟實力和國民收入水平進行調整,靈活性較強;社會公平性較高,權力與義務基本對應;社會共濟性較強,在法定范圍人群內實現風險分攤;有專門的社會保險機構,對費用的增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由自願參保式的籌集資金的形式,靈活多樣,適合社會多層次的需要;醫療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度較大,促進了醫療保險組織和醫療服務機構間的競爭;國家財政負擔輕。
③ 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第三章 基金籌集和管理
第十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來源:
(一)居民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政府補貼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基金的利息收入;(四)其他收入。
第十九條株洲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以下標准籌集:學生兒童每人每年230元;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60元。
第二十條政府補貼和個人繳納標准:
(一)學生兒童每人每年補貼200元,個人繳納30元;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補貼200元,個人繳納16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補貼280元,個人繳納80元。
(二)低保人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1-2級的人員:學生兒童每人每年補貼215元,個人繳納15元;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補貼300元,個人繳納6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補貼320元,個人繳納40元。
(三)「三無人員」由政府全額補貼。
第二十一條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或組織可以對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或居(村)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資金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提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助,支持和發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業。
第二十三條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儲備金制度。風險儲備金按基金年收入的3%逐年提取,專項用於彌補特殊情況下出現的基金支付風險。風險儲備金及其利息收入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風險儲備金提取總量累計達到統籌基金年收入的15%後不再提取。
第二十四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貼資金除中央、省財政補貼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分級承擔。市、區財政的承擔比例為6:4。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根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實際參保人數,按不低於每人每年2元的標准,為社區和其他經辦單位撥付代辦工作經費,代辦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二十六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納。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期。因出國定居、參軍、戶籍遷出或死亡的,保險關系自動中止,醫療保險費不退。
第二十七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帳、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需人員和工作經費由財政預算統一安排,不得從基金中提取。
第二十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超支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財政部門應及時向市或縣(市)人民政府報告,由市、縣(市)人民政府採取適當措施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三十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④ 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金額是什麼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金額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支出,和從個人帳戶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住院醫療費用支出、門急診醫療費用支出、個人賬戶基金支出、其他支出。
醫療保險工作屬勞動保障業務范圍。參保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參保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除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外,全部作為統籌基金,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門診和購葯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
⑤ 以醫療保險為例談談如何加強社會保障制度,求資料鏈接,謝謝~!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構成。每一類保險都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就醫療保障制度來說正在逐步改革,趨於完善。看病就醫是老百姓的大事,它既關繫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又是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分散疾病的經濟風險,消除社會兩極分化,促進社會有序整合,保持社會經濟穩定具有重要作用。我國正處於經濟體制轉軌和結構調整、傳統型向現代型社會轉化時期。在這個重要的轉型時期,新舊體制之間的摩擦與碰撞所造成的利益保護分化與沖突成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阻力與障礙。怎樣才能解決在社會保障制度趨於完善的過程中,職工醫療保障制度的滯後與不完善、不健全,這需要我們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認真研究與醫保相關的經濟問題,分析醫療衛生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找出問題,完善制度,落實實施方案,從而使醫療保障制度更好地維護人民利益。
1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穩定社會、實現公平、轉換機制創造條件
1.1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主要是國有企業
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用三至五年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通過鼓勵、兼並、規范、破產、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和實行再就業逐步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解決企業下崗職工的安置問題,先是下崗職工包括醫療在內的基本保障問題。現在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經過長時間的探索,已經初步建立起運行機制。醫療保險制度從1999年開始在全國全面啟動,但現在部分城市尚處於半成熟階段。職工離開企業後,醫療沒有保障,必然有後顧之憂,企業人員下崗分流,醫療保障在那裡就會遇到障礙。此外,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都有自己的職工醫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負擔加重,管理目標多元化,產品成本過高,缺乏競爭力。要想擺脫困境,就要加快建立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把應當由政府承擔的責任或由社會辦理的事務,逐步從企業分離出來,還給政府,交給社會,讓企業輕裝上陣,保證企業對自己的資源進行有效地整合,完成企業的目標。
1.2 只有通過政府的社會醫療保險,才能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
在經濟社會中,如果對衛生服務分配也奉行按收入水平與支付能力分配的話,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公。市場是以個人對生產所作的貢獻大小來分配收入,而勞動貢獻是由個人的健康狀況、受教育程度和智力水平等因素來決定的。疾病對勞動者是極大的威脅,市場經濟在正常運行下,疾病會使勞動者的收入減少,而貧窮者更難抵禦疾病風險的侵襲。這樣,就會陷入惡性循環。高收入的人可以過度支付醫療服務消費,而低收入的人因其貧困使其無法享受到最起碼的醫療服務。由此造成在享受醫療服務方面的嚴重兩極分化。此外,人們為了在有疾病時能有安全的醫療保險,試圖購買商業保險,但商業保險的趨利性使得保險公司往往選擇低風險者作為保險對象,置最需要保險的殘疾人、老人等脆弱人群於不顧。這勢必會造成醫療衛生服務不公平和兩極分化,使社會陷入利益格局過度分化的困境,導致經濟發展與社會之間的失衡,損害社會利益。因此,只有通過政府的社會醫療保險,才能在全社會分擔疾病風險,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減少因疾病致貧的人群,保證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2 應當有穩定的醫療衛生保障基金制機制,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確保基本醫療服務
2.1 需有一個全社會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醫療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建立起來的勞保醫療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單位自我保障體制。在本單位內融通資金,進行互助,分擔疾病風險。但是,這不符合保險學法則,容易出現「不保險」現象。在這種單位自我保障體制下,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主要取決於單位的 經濟效益,經濟效益好的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障就好一些,經濟狀況不景氣的企業則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醫療費長期得不到報銷,有的企業出現幾個大病號就可拖垮,這種現象在企業單位屢見不鮮。要想實現醫療保障的社會公平,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和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問題,就需有一個全社會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醫療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2.2 保持醫療基金收支平衡,解決衛生費用的代際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趨利性動機認識不足。在既往的醫療保障制度中,醫療機構與單位職工雙方沒有建立起費用制約機制,由此帶來了道德上的缺陷,造成醫療費用大幅度上漲。實報實銷的公費醫療制度,對於有公費醫療的職工來說,不花白不花,反正是公費不是自己的錢;對醫療機構來說,公費與勞保患者的錢不賺白不賺,供需雙方沒有制約費用的機制,共同消耗國家本來就不寬裕的醫療資源,使得醫療保障費用增長速度居高不下。勞保醫療支出的增長也如此,連年超支。他們對醫療保障的平衡運行與持續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因此,需要有一個新的制度措施,對雙方建立起制約、控制不合理的醫療費用上漲,使得醫療基金收支平衡。
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的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醫療負擔對現有的醫療保障體制構成了新的沖突。老人的疾病發生率高,醫療費用支出量大,如果還採取現收現付的方法,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出現一個年輕人負擔幾個老年人的尷尬局面。因此,要想辦法解決衛生費用的代際問題。
3 現行制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與發展的社會因素
3.1 醫療保障體制在向現代型轉換時期的矛盾明顯
在醫療保障制度實行由公費、勞保醫療的單位自我保障模式向醫療保險制度的社會統籌保障模式轉換時,必然要影響到一些單位和職工的自身利益。對於職工年齡結構低、經濟效益好的單位來說,實行醫保後職工醫療福利水平有所下降,所繳費用增加,利益受損失,使這些單位不願意參保。在以往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下,高保障的人群和特殊人群醫改後對制約需方的費用控制措施頗有不滿。有記者采訪一位退休人士時說:「我退休最關心的就是生病、看病的事。醫改後相關部門給老百姓的實惠不少,但使我擔心的是,如果得了大病,這救命的錢能不能夠真的落實?」困難企業及職工是改革的受益者,他們自然會積極響應,主動參與這項改革,但是他們在低保障水平下壓抑的醫療需求在醫改後會得到大量釋放,由此造成費用上漲,也許會對統籌基金的收支平衡形成沖擊。因此,在醫改時需要認識到這些問題,從而有一個周密的考慮和充分調查、驗收。
3.2 醫保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不高
在我國所有制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時,約有國有企業職工總數1/3的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獨資企業、個體的從業人員,沒有被醫療保障體系所覆蓋,存在著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低下的問題,有關醫療方面的勞動糾紛不斷增加。另外,在城市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待業、失業、下崗人員,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更多,這就決定了我國社會醫療保障制度不得不處在一個較低水平階段。
3.3 醫葯體制改革不配套、不到位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需要適宜的衛生服務體系與之相配套。以低廉的保險費用和優質的服務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但是,目前醫療機構運行機制與葯品流通體制兩方面的改革不配套,不到位,對醫療保障制度的平衡運作和持續發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管理體制不順,人員的素質不高和安排不規范,醫院補償機制不健全,以及葯品經營流通程序的混亂,造成衛生費用快速上升,盡管有關方面採取不少措施抑制費用的過快增長,但是由於沒有觸到問題的本質而收效甚微。如此窘境,加上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等方面存在問題,對醫保改革也都是一個大的阻力。
3.4 醫療保險籌資機制不健全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還不高, 經濟尚不夠發達,企業效益大多處於較低的水平,企業的醫療基本上是自我保險,缺乏合理的醫療費用籌措機制和穩定的醫療費用來源。部分企業發生經營困難時,職工就難以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
4 關於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要點的思考
處理好醫療保險籌措資金與費用間的關系;加快進行醫療體制的配套改革;規范葯品市場的流通秩序,降低葯品費用;用法律形式來保證醫療保險的規范運行。
社會保障「關系國運,惠及子孫」,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這項工作,時不可待。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與全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醫療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把個人的事做好、做全,整個社會、整個國家,這個大的系統就健全,經濟就發達,國家就興旺。
⑥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具有以下哪些特點
醫療保險屬於我國社會保障五大險種之一,醫療保險基金指通過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參加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個人在事先確定的比例下,繳納規定數量的醫療保險費匯集而成的、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一種貨幣資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帶有強制性,不以營利為目的。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劃、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
⑦ 醫療保險基金為何要實行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這主要是實現社會醫療保險互助共濟的需要。統籌的概念主要不在於管理的層次,而是基金調劑的范圍。原有公費勞保醫療制度所以不能運行,主要的問題一是單位管理,調劑范圍過小;二是自籌資金,沒有穩定基金來源;三是保障待遇不一,起不到公平互濟作用。既然實現社會保險,就必須保證基本的統籌層次和調劑范圍。當前在確定統籌層次和調劑范圍時,一方面要照顧現有醫療消費水平的差異性,不能共濟力度過大,另一方面要考慮管理的能力,不能管理跨度過大。在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起步階段,確定市縣統籌,已經充分照顧了差異性和管理能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就應該在統籌地區內實行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否則分塊運作,既不利於共濟,也不利於管理,更不利於方便職工就近就醫。
⑧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保障考研有兩個研究方向,醫療保險與醫院管理,
醫療保險與醫院管理這個社會前景與職業關注度比一下個要看好。
國家的社會保障越來越好,醫療作為一個與老百姓健康,福利直接關系的事業性工作,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