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申請殘疾人項目資金
到當地政府辦個殘疾證 很容易搞到
要是有認識人更容易 可以當天發放基金
2. 社會保險中有一項代收殘聯基金,企業必須交嗎
社會保險沒有殘聯基金,殘聯不歸社保管理,和社保無關,你說的應該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殘聯收取,當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達不到規定人數比例時,就應該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必須繳費,如果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達到規定比例,就不用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 殘疾人基金與殘疾人保障金的區別
殘疾人福利基金是籌集的善款;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由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人數未達到市政府規定比例的各類用人單位按年度繳納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徵收范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有義務安排殘疾人就業。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按中方股份、按一定比例承擔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外商獨資企業除外。 不知這些是否是你想要的!
4. 殘聯基金怎樣計算,
1、殘聯基金計算方式為: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2、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簡稱中國殘聯。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它是在中國盲人聾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
(4)殘聯項目基金擴展閱讀:
殘聯基金業務范圍:
(一)宣傳殘疾人事業,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二)舉辦募捐活動為本基金會籌集資金;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
(四)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
(五)開展和資助有利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社會公益活動;
(六)獎勵殘疾人優秀人才和為殘疾人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七)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機構、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與合作;
(八)支持、推動並組織實施殘疾人問題的研究工作;
(九)加強與地方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聯系,幫助其共同開展業務工作。
5. 殘聯基金審核需要什麼資料
這種專項基金一般都有部門來監管,建議詢問下當地的殘聯。
6. 關於殘疾人基金的繳納比例
比例不得低於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比例不用交。繳納方法如下: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 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6)殘聯項目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保障金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應積極採取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方式征繳保障金。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7. 殘聯基金應該這么徵收嗎
殘保金就像是人頭稅,按人數收,如果公司有殘疾人就業的話除外。很不公平,合理,我們這一人收450,那要是100人的工廠按他們要求豈不要收45000元。所以一般企業根本不會交那麼多,只交幾個至幾十個人而已。又不查,又不是強制性的
8. 單位繳納的殘聯基金怎樣計算的,公式是什麼
應該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9. 交殘聯基金有什麼用
交殘聯基金徵收保障金是國家促進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手段。
10. 殘疾人基金是怎麼個回事。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中央、省駐穗單位,在本市登記的外地駐穗單位和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應當依法繳納保障金. 二、保障金由殘疾人聯合會核定,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三、應繳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職職工總數×1.5%-在職殘疾職工人數)×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80%。四、徵收保障金是促進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