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恩施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意義如下:
1、建立大病保險制度,可以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2、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在原基本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提供進一步補償。通過發揮商業保險的杠桿效應,提升保障水平,豐富醫保體系。政府與參合參保群眾是管理關系,而商業保險公司與參合參保群眾是客戶關系,商業保險機構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醫療保險,能夠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特點,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制約;可以藉助商業保險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統籌核算的經營特點,間接提高大病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增強抗風險能力,提高服務水平,放大保障效應;利用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管理優勢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有利於促進提高基本醫保的經辦效率。此外,這也有助於促進健康保險業發展,推動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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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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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最高報8萬元,二檔最高報12萬元
從2013年1月1日起,重慶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住院最高報銷金額,由原本的一檔7萬元、二檔11萬元調整至一檔8萬元、二檔12萬元,分別較過去提高1萬元。
『叄』 保險城鄉大病管理暫行辦法
江西省的大病醫保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同時,在全省層面統一了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覆蓋范圍和待遇標准,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管理制度和經辦服務要求,統一部署推進大病保險工作,解決了之前各地大病保險政策管理碎片化問題。
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12萬元
意
見指出,我省城鎮居民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的起付標准,由各設區市參照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
配收入確定;農村居民的起付標准,參照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確定。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參合人,起付標准下降50%。
2012年,江西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最高就已達到18萬元,最低不低於12萬元。統計顯示,目前,全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享受待遇總人數已達19527人次,報銷金額總數為1.67億元,有效減輕了參保群眾重特大疾病負擔。
報銷比例不低於50%
意
見規定,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
〔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
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
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
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2015年將實現城鄉大病醫保制度全覆蓋
2012年江西省已經實現了城鄉基本醫保制度全覆蓋,意見規定,力爭到2015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省所有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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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國家大病醫保新政策
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50%。
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准,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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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保險辦法的通知
你這種情況必須到戶籍地的街道(鄉鎮)辦理相關社保、醫保接續手續後才能續交。你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必須你自己到場辦理。
給你一個辦理的流程,工供參考。
一、項目名稱:
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二、政策依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9】29號)
三、受理條件:
(一)城鎮靈活就業人員;
(二)城鎮失業人員;
(三)國有企業「雙解人員」
(四)本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納入本統籌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以下人員;
1、原所在單位已破產、關閉、解體、撤銷以及其他原因終止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及其他單位退休人員;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按法定退休條件、法定程序辦理退休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8】25號)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以下簡稱超齡人員)。
(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撤銷或其他原因終止,按其法定條件,法定程序辦理退休的人員。
四、申請材料:
1、未退休人員: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戶籍關系不在本統籌區的需要提供有效暫住證明),以及下列證件之一:
①除與單位簽訂固定勞動合同外的勞動關系證明;
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③失業證。
2、符合參保條件的退休人員: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養老保險退休證(超齡人員資格證)、退休待遇審批表,以及能證明原退休所在單位已經破產、關閉、解體、撤銷以及其他原因終止的證明材料。
上訴各類人員辦理參保手續,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五、辦理程序:
1、要求帶齊相關證件,在街道(鄉鎮)辦理;
2、參保人於辦理完參保手續的次月1至10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工商銀行開戶,繳費。
六、受理部門:
重慶市各街道(鄉鎮)社保醫保窗口。
七、辦結時限:
參保人員資料齊全當日辦結;
領卡需3—4個月。
八、繳費標准:
按當年社平工資
單獨繳納醫保好像不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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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大病醫保范圍有什麼規定
社保是國家賦予我們每個人的福利,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基礎醫療保障。但是,醫保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范圍,所以,想得到更多的保障,這時候我們就需要搭配商業保險。推薦閱讀:《有了社保,還要買商業保險嗎?》『柒』 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實施
在發生高額大病住院醫療費時,如果經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按規定支付後,患者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累計超過1萬元,大病保險就將介入。起付標准暫定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支付比例分為五檔,根據個人自費費用的不同分別按55%、65%、75%、80%、85%的比例給予支付。大病保險不區分病種,並實施「二次補償」。即如果大病保險首次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仍然超過5萬元,對超出的部分將再按50%的比例給予支付。望採納~順帶這求關注微信公眾平台律夥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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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意義如下:
1、建立大病保險制度,可以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2、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在原基本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提供進一步補償。通過發揮商業保險的杠桿效應,提升保障水平,豐富醫保體系。政府與參合參保群眾是管理關系,而商業保險公司與參合參保群眾是客戶關系,商業保險機構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醫療保險,能夠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特點,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制約;可以藉助商業保險機構在全國范圍內統籌核算的經營特點,間接提高大病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增強抗風險能力,提高服務水平,放大保障效應;利用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管理優勢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有利於促進提高基本醫保的經辦效率。此外,這也有助於促進健康保險業發展,推動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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