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失業保險業務需知事項有哪些
一、參保繳費
(一)新單位參保登記(7個工作日辦結)
1、參保單位經辦人持《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領取《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基本情況表》、《湖南省失業保險人員異動情況表》等相關表格,同時帶U盤拷貝報盤資料用於填寫人員參保信息;
2、參保單位經辦人持正確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電子表)、相關資料及財務憑證到市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辦理;
相關資料包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地稅)原件及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憑證及名冊。
財務憑證包括: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等明細帳;近三個月工資發放會計憑證。
3、通過審核的新參保單位,征繳科在7個工作日內做參保登記錄入,並對新參保單位做當月應收核定處理,列印《繳費通知單》。參保單位經辦人持《繳費通知單》在指定銀行(長沙銀行)繳納首次社會保險費(首次繳費只能採用自繳方式),並與銀行簽定《定期借記業務付款授權書》和《定期借計業務合同清單》;
(二)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人員異動(5個工作日辦結)
1、增加
參保單位經辦人持相關資料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辦理。
相關資料包括:正確填寫並加蓋公章的《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人員異動情況表》一式兩份( 並報送電子表)、參保單位與參保人員簽定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2、減少
參保單位經辦人在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持相關資料及時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辦理,當月5日前可申報當月減少,當月不再繳費,6日以後申報的異動減少時間統一為次月,當月仍需繳費;
相關資料包括:正確填寫並加蓋公章的《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人員異動情況表》一式兩份( 並報送電子表)、參保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文件或員工離職申請報告(需有職工簽名和單位意見);
3、參保單位如因欠費原因導致社會保險凍結的,帳戶凍結期間不予辦理人員異動業務;
4、參保單位在當月交清應繳費用後,於次月到征繳科窗口列印《失業人員申領資格初審表》和《失業金申領登記通知》,並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再通知符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到失業保險中心登記科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
(三)繳費方式
1、委託銀行收款:即征繳科將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數據報盤至收款銀行,銀行通過小額借記支付系統從參保單位帳戶直接劃轉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應與開戶銀行簽訂《定期借記業務付款授權書》、《定期借記業務合同清單》,征繳科每月上旬將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數據報盤至收款銀行,從參保單位帳戶劃轉失業保險費,繳款成功的單位,當月25日後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領取基金收據。參保單位應及時查詢當月失業保險費的扣劃情況,繳款不成功的單位,可於每月20日前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查詢原因,辦理補繳手續。
2、單位自繳:即參保單位採用現金解款或轉帳方式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提倡採用委託銀行付款的方式繳納,參保單位確有客觀原因需要自繳的應書面申請,經審批後方可採用自繳方式繳費。參保單位經辦人可在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或電話查詢月應繳金額數據,於每月10日前將款項解現或轉帳到失業保險費收入戶,並於當月25日前到失業保險中心征繳科窗口列印收據。
二、失業登記
(一)申領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個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形通常有:①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的;②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無過錯而個人主動辭職不屬於申領范疇);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或辭退的;④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⑤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申領時效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三)失業金申領流程
1、用人單位在辦理人員減少後到征繳科及時領取《申領資格初審表》、《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含《失業保險金申領通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
2、用人單位及時通知失業人員,告知失業金申領享受政策,對符合失業金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並指導正確填寫。
3、失業人員到工商銀行開一本戶名為本人姓名的存摺(或卡),並將本人身份證和工商銀行存摺(或卡)復印在一張A4紙上,並在空白處填寫電話號碼和簽名確認;
4、失業人員准備5張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並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貼好;
5、失業人員持《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到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理計劃生育轉遷手續(即在《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背面備注欄內簽「同意接收」意見並蓋章);
6、失業人員帶齊本人身份證原件、《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登記表》、存摺身份證復印件和相片等資料到我中心登記科辦理申領審批手續(如果屬原改制企業下崗職工需要查對檔案而檔案不在我局檔案中心的,需積極配合提供本人檔案);
7、等待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電話通知(一般在交資料後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後按要求參加培訓和考試;
8、簽到:每月5號至15號到我中心登記科簽字。失業金每月25號以後發放至享受對象的銀行賬戶上。
9、自開始發放失業金3個月後,請失業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綜合科領取醫保卡,同時需要辦理醫保手冊者攜帶身份證原件、失業金領取證、1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瀏陽市人社局一樓業務大廳醫保服務窗口辦理。
②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2)雞西市失業保險管理具體業務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③ 優化失業保險經辦業務流程指南的第二章 失業保險登記管理
失業保險登記管理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登記證件管理等。
由稅務機關徵收失業保險費的地區,經辦機構應當按月向稅務機關提供參保單位失業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情況。 一、經辦機構為依法申報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辦理參加失業保險登記手續,要求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表2-1),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資料。
已經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只提交社會保險登記證,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參加失業保險人員情況表》(表2-2)。
二、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參加失業保險人員情況表》及相關證件和資料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審核通過的,經辦機構應為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建立基本信息,並將有關資料歸檔。已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的,在其社會保險登記證上標註失業保險項目。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未通過審核的,經辦機構應向申報單位說明原因。 一、參保單位在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依法向原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或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單位類型;
(五)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六)主管部門;
(七)隸屬關系;
(八)開戶銀行賬號;
(九)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應按規定提供以下相關證件和資料:
(一)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二)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布變更證明;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三、申請變更登記單位提交資料齊全的,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表2-3),並由申請變更登記單位依法如實填寫,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後,歸入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檔案。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的內容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內容需作變更的,經辦機構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並按更改後的內容重新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一、參保單位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經辦機構為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一)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繳費義務;
(二)參保單位營業執照注銷或被吊銷;
(三)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登記機構;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滯納金和罰款,並填寫《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表2-4),提交相關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經辦機構予以核准,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並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三、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在信息系統內進行標注,並封存其參保信息及有關檔案資料。 經辦機構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按規定為參保單位辦理驗證或換證手續。
一、經辦機構定期進行失業保險登記驗證,參保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報《社會保險驗證登記表》(表2-5),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 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 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三)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二、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提供的證件和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上年度驗證等情況;
(二)參保人數增減變化情況;
(三)申報繳費工資、繳納失業保險費情況;
(四)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審核通過的,經辦機構在信息系統內進行標注,並在社會保險登記證上加註核驗標記或印章,期滿時予以換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由參保單位保管。
四、參保單位如果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應及時向原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經辦機構報告,並按規定申請補辦。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並按相關規定程序補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④ 個人怎樣申請失業保險金
各地失業保險的申領流程不太一樣,具體請以當地最新政策法規規定為准。
以石家莊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工作流程為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與待遇審核流程為:
(一)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
(1)失業人員持本人本人證明以及原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等材料自60日內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
(2)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根據個人繳費記錄情況,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標准、期限等;
(3)將審核結果通知失業人員,發放《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
(4)失業人員持《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和求職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培訓;
(5)失業人員按月進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登記;
(6)失業人員每月持卡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1)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按月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制定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按月將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劃入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個人賬戶;
(2)一次性支付失業保險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持申報材料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一次性申領手續;
(3)住院醫療補助金辦理手續: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4)失業人員生育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5)醫療保險費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向市失業保險處提出書面申請;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管理處開具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憑繳費證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6)死亡喪葬費、撫恤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貼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處據實核定。
(4)雞西市失業保險管理具體業務擴展閱讀: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⑤ 失業保險怎麼辦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各地區具體情況,一般都是在月初(8號),月中(18號),很少是在月底發放的。你可以問問已經在領取的人,應該和他們一樣的日子,統一發放的。祝你新年吉祥!萬事順利!
1、根據武漢失業保險政策規定,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可以申領是金。
2、現行武漢失業保險金申領分三大環節,一是用人單位申報備案;二是失業人員社區登記和求職登記;三是失業人員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
3、一般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當月15日前開戶的,失業保險金當月30日前到賬,16日之後開戶的,次月30日前到賬。
4、如需了解更多,請撥打武漢社會保障局服務熱線12333。
⑥ 辦理失業保險要符合什麼條件怎樣辦理
一、失業保險辦理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申請流程:
以石家莊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工作流程為例,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與待遇審核流程為:
(一)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
(1)失業人員持本人本人證明以及原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等材料自60日內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登記;
(2)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根據個人繳費記錄情況,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標准、期限等;
(3)將審核結果通知失業人員,發放《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
(4)失業人員持《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和求職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培訓;
(5)失業人員按月進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登記;
(6)失業人員每月持卡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1)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按月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制定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按月將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劃入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失業保險個人賬戶;
(2)一次性支付失業保險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持申報材料到市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一次性申領手續;
(3)住院醫療補助金辦理手續: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4)失業人員生育醫療補助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5)醫療保險費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向市失業保險處提出書面申請;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管理處開具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憑繳費證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6)死亡喪葬費、撫恤金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據實核定;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貼辦理程序:失業人員憑申報材料向市失業保險管理處申請,市失業保險處據實核定。
(6)雞西市失業保險管理具體業務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八條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向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單證,致使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損失的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失業保險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業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入失業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⑦ 請問失業保險業務在哪裡辦理
失業保險可以在社保局進行辦,也可以直接在各個城市的365便民中心直接辦理
⑧ 失業金在什麼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應答時間:2021-01-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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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失業保險經辦業務規程
一、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五、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六、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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