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健康保險的特徵有哪些
【摘要】健康保險顧名思義是為保健康而設置的保險,一般偏重醫療保障方面。具體健康保險有哪些種類,有哪些特徵,投保人還需要針對需求仔細了解比較好。判斷一個保險產品是不是健康保險,主要是看它的保險責任,看設計者的目的,看投保人購買的目的,是不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健康。健康保險的責任不僅包括對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損失方面的經濟補償,而且還包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殘而不能工作引起的收入損失的經濟補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時所需要的護理經濟補償。健康保險關注的不僅是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後的事後的經濟補償,而且更加關注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健康管理,因此,不論是現在的醫療保險,還是失能保險和護理保險,都應該加上對被保險人遭受損失前的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以及對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健康管理,才能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有哪些特徵?健康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一樣,屬於短期性保險,兩者在保險期限、保險事故、保險費的計算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特點。有些國家把商業保險分為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第三領域保險三類,其中第三領域保險就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可見,這兩種保險和人壽保險有著較大的區別。但是,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也有一些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保險責任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強調事故的外來性,而健康保險則把身體內部疾病引起的治療作為保險事故;兩者的區別,在意外傷害上表現得很明顯,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的,健康保險將給付醫療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保險則待醫療終結,確定為殘疾時,才給付傷殘保險金;由疾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傷害造成的傷殘和死亡。2.給付的性質不同。 意外傷害保險大都是定額給付,具有給付性,即經濟幫助的性質。健康保險的給付保險金大都具有補償性,其形式有三種:定額給付 ---類似於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實際補償 ---按實際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雖然有最高額的限制;預付服務 ---由保險人直接支付醫療費用。由於保險金給付的補償性,健康保險與財產保險一樣,存在著重復保險和代位追償的問題。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了多家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險,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就可能出現醫療給付保險金高於實際醫療費用的情況,這是不允許的。而如果保險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險人可以在給付了保險金後,要求被保險人把向第二者追償的權利轉交給保險人,也可以在第三者賠償後,補足賠償金和保險金的差額。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不存在上述問題。健康保險的種類有三種:1)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2)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醫療保險。即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發生費用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額進行補償。 3 )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收入保障保險。即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疾病使工作能力喪失或降低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標准補償其收入損失的一種保險。
⑵ 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保險的三大特徵是安全性、保障性、確定性。
1.安全性:用保險管理現金,比其他金融產品更安全,正因如此,保險可以作為長期理財工具,首先是保管的安全,放在家裡或銀行,會被人惦記(包括親人或者子女)。
2.保障性:我們可用「標桿效應」理解保險的保障特性,通俗的講就是「花小錢辦大事」,定期壽險、意外傷害、定期重疾、住院醫療及補貼等都具有了較為良好的保障性,正因如此,保險成為撬動和諧社會的標桿,而保險代理人則是促進社會和諧的使者。
3.確定性:所謂確定性是指保險合同可以約定未來若干年乃至終身的利益,其他金融工具一般只能確定中短期利益,無法鎖定幾十年後的利益,比如銀行存款或國債,最多約定五年內的本息,股票、基金只反映歷史交易情況,無法預知未來。所以只用存款、股票、基金等工具解決長期理財問題是不可取的。
(2)保險管理特徵有哪些擴展閱讀:
1.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2.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3.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參考資料:保險(契約經濟關系)-網路
⑶ 保險經營具有哪些主要特徵
保險業是風險管理行業,保險經營具有以下特徵:
(1)保險經營活動是一種具有經濟保障性質的特殊的勞務活動,保險以經濟補償與給付為基本功能。
(2)保險經營資產具有負債性。保險經營的資產中,自有資本所佔的比重很小,絕大部分來自於投保人按照向保險企業繳納的保險費、保險儲金等。
(3)保險經營成本具有不確定性。首先,保險費率是根據過去的統計資料計算出來的,與未來的情況有偏差;其次,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偶然性;最後,就每一保單而言,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事故發生的越早,成本越大,如果保險事故在保險期限內未發生,就基本上不存在保險成本。
(4)保險企業的利潤計算具有特殊性。保險人的利潤在以當年收入減去當年支出的基礎上,還要調整年度的業務准備金,調整數額的大小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從直觀的角度看,壽險企業的利潤基本上來自於利差收益、死差收益與費差收益。
(5)保險投資是現代保險企業穩健經營的基石。保險經營中會形成一筆閑置資金,為了保證賠償或給付,並形成與增加經營利潤,必須運用好閑置資金,並要追求比較好的投資實績。
(6)保險經營具有分散性和廣泛性。保險企業承保的風險范圍廣,經營險種多,囊括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各個領域,影響面廣泛。
⑷ 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徵是:
1、保障性:指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會保險覆蓋所有社會勞動者。
3、互助性:利用參加保險者的合力,幫助某個遇到風險的人,互相互濟,滿足急需。
4、強制性:由國家立法限定,強制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
5、福利性: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
(4)保險管理特徵有哪些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項目內容:
內容(一)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內容(二)
統賬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
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內容(三)
失業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8年12月26日,國務院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1月22日發布並實施。
失業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都是失業保險的對象。
失業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的保險費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給付種類包括: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
給付的條件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⑸ 養老保險的特徵有哪些
據「法保兜」保險網了解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
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
2、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社會保險的特點包括哪些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要理解透徹這個問題,還建議研究如下內容: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⑺ 社會保險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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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要理解透徹這個問題,還建議研究如下內容: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⑻ 社會保險有那些特徵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8)保險管理特徵有哪些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3,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⑼ 商業保險的特徵種類有哪些
保險分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包含機動車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船舶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意外傷害險、農業保險、工程保險、信用保險等。
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根據投保時間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投保時間長短還與投保人的數量結合構成團體短期險和團體長期險,同樣與個人結合可構成個人短期險和個人長期險等;
根據投保人的數量分類,可分為個人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
按照保險責任分類:
疾病保險是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患有保險條款中列明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定額補償;
醫療保險也稱為醫療費用保險,指對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
失能保險也稱為收入損失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指因被保險人喪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財產等受到損失的一種保險;
根據損失種類分類,可分為醫療費用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
根據給付方式不同分類:
津貼型保險(定額給付型保險):津貼型保險是指不考慮被保險人的實際費用支出,以保險合同約定的標准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費用型保險: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在醫療診治過程中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為依據,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補償其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
提供服務型產品:在此類產品的提供過程中,保險人直接參與醫療服務體系的管理。保險人根據一定標准來挑選醫療服務提供者(醫院、診所、醫生),並將挑選出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組織起來,為被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並有嚴格正式的操作規則以保證服務質量,經常復查醫療服務的使用狀況,被保險人按規定程序找指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治病時可享受經濟上的優惠。
⑽ 保險的特徵
1、保險首先具有互助性。最早的保險形式應該是互助會的形式,互助會的會員定期交納一定的會費,當其中某位會員遇到困難需要幫助的時候,互助會就會從會費中拿出一筆錢來幫助他。這筆錢比這個人所交的會費要多很多。所以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特性。
2、保險具有法律性,保險就是一個合同行為,就像期貨市場的合約一樣。
3、保險具有經濟性,購買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經濟補償。
4、商品性,是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服務與被服務的交換關系;
5、科學性,保險費的釐定是根據科學數理計算為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