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國家級項目嗎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創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平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①產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②產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③產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發布創新基金年度重點項目指南,同時公布創新基金當年度招標的項目以及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及要求.
2.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②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③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④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⑤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創新基金優先支持的對象:
①鼓勵並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業關聯度大、節能降耗、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出口創匯的項目.
②優先支持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企業.
4.創新基金不支持的對象:
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三年的項目、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以及對社會和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②已經上市的企業、資產和財務狀況不好的企業、中方擁有股權不足51%的企業、非技術性的服務企業以及純貿易企業等.
二、創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1.貸款貼息
①主要用於支持產品具有較高技術水平,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及產業化,銀行已經有貸款意向的項目.
②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③貸款貼息一般按申請項目貸款額年利息的50%至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2.無償資助
①主要用於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的啟動資金,技術創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
②項目總投資一般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企業有與申請創新基金數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對於地方政府財政給予匹配資助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③創新基金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3.資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資本金投入主要用於支持技術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
②資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導其它資本的投入.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資合作夥伴一起投資.創新基金投入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③企業資金來源應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④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的資金,原則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依法收回.
三、創新基金的申請
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對同一個企業原則上只支持一個項目.
企業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准;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准.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或招標條件的項目,承擔企業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或進行投標:
①按統一要求准備申請(投標)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②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③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④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
⑤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碟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碟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材料寄出後,一般不得更改和補充.
3.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支持或投標創新基金招標項目,均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申請貸款貼息的,須分別由開戶所在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承貸意見.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要求編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機構和專家對該報告的論證意見(須附論證專家名單).
③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和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⑥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高新技術企業須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⑧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復印件).
⑨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⑩與項目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有關批准文件、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對①、②、③項要求的內容,還須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企業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
4.推薦單位
企業提出的申請或進行投標,須經一個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為熟悉項目及企業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推薦單位須對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價,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其它虛假行為,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其推薦的項目.
5.申請咨詢和申請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創新基金的基本情況、有關文件、申請程序、申請要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和磁碟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瀏覽;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咨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詢和索取.
四、申請受理
1.受理單位
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的申請.
2.受理處理
管理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自收到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60天內,管理中心向申請(投標)企業書面發出《不受理通知書》,同時抄送推薦單位.對發予《不受理通知書》的項目,當年不得再次申請.
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或評標.立項審查未通過或未中標的項目,管理中心將在自該項目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並抄送推薦單位.
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管理中心將酌情負責保存或銷毀.
3.受理情況查詢
企業可通過企業法人代碼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查詢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所有的狀態信息.
推薦單位可通過推薦單位代碼(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薦單位信息表》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在線查詢所推薦的申請項目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的所有狀態信息.
五、監督管理
通過立項審查並報經科技部、財政部批準的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將在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布,同時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和推薦單位,並與企業簽訂創新基金項目合同書.管理中心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下簡稱"監
理").
1.監理內容
監理的內容主要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以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
2.監理要求
①承擔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以下簡稱"承擔企業")應自覺接受管理中心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理.
②承擔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中心委託的信息匯總部門如實上報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表(含軟盤)以及相關附件,並同時抄報推薦單位.
③創新基金的監理工作可以通過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輔助完成,承擔企業可以在線接受監理指導、獲得監理要求、查詢監理結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據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和實地考察的結果,對合同作出繼續執行、調整或中止等相應的處理.
3.合同變更
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擔企業需對合同的目標、進度和經費進行調整或中止合同時,應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科技部和財政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4.監理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監理信息表格、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5.投訴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會對創新基金項目有關問題的投訴,並對立項或實施過程中有重大爭議的項目進行調查,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6.違約處理
承擔企業如有嚴重違約行為,管理中心將依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對中止合同的項目,承擔企業應進行項目財務清算,並將基金支持的剩餘經費如數返還管理中心.同時,將取消該企業以後三年內申請創新基金支持的資格.
六、項目驗收
1.驗收時間和依據
在創新基金項目合同到期時,管理中心依據合同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驗收內容
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②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③創新基金研究開發項目取得的成果情況;
④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
⑤項目實施前後企業的整體發展變化情況.
3.驗收程序
①承擔企業應在項目合同到期後的兩個月內,向管理中心報送經推薦單位簽署意見的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
②管理中心收到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後,將根據項目情況,分別以書面審查、委託地方科委審查、管理中心組織實地審查等三種方式,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審查驗收,並填寫驗收意見.
③經審查後,管理中心對按期完成合同目標及有關要求的項目予以通過驗收,並撥付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基本完成合同目標的項目做結題處理,並視情況撥付或減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沒有完成合同目標,差距較大的項目不予通過驗收,並停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
4.驗收表的獲取方法
驗收表及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㈡ 科技項目申報一般有哪些內容
那麼科技項目申報有什麼的內容呢?
一、做好申報申報前的信息收集
01
了解申報情況
首先從國家級(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文化部、農業部……)、省級(科技廳、工信委、發改委、農業廳……)、市級(科技局、工信局、發改委……)等等官方網站上查閱與企業發展課題申報有關或可能相關的信息.結合企業所在行業、企業規模等條件分析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如果在申報項目的過程中時間是充裕的,可以根據最先出台的總體的文件進行市場的總體布局.明白這些科技項目的來源是哪裡,和各種規劃的關系是什麼樣的.然後根據自己所處地區的規劃提前謀劃申報事項.
因為每一項的科技政策都跟地方的整體規劃是有關系的.雖然省級單位沒有總體性規劃,但是市級單位一般都有總體規劃,總體規劃中也會有關於科技方面的表述.
而科技項目的出台是政府組成部門出台的文件,他們的出台根據都可以在總體規劃中找到相關的文件表述.
02
研究申報指南
現在許多課題與基金有明確的資助范圍、學科歸類.
企業要結合往年的申報及完成情況,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進行分析和篩選,重點查閱資助范圍、項目要求、項目歸屬和專題、項目的學科分類,比照申報指南中具體支持項下的要求,確定要申報的項目,使之與項目指南密切貼合.
企業可以根據下面幾點來判斷是否申報該項目:
1. 是否在項目指南或基金的資助范圍內;
2.項目為學科發展的前沿領域;
3.與解決關鍵的科學問題相聯系;
4.有一定的工作積累和基礎;
5.有良好的學術梯隊;
6.充分的文獻准備.
03
項目的選題
不論是基礎研究還是應用研究,選題最好以問題為導向,不要以技術為導向,找到問題了,課題就找到了.而拿著新技術去找能解決的問題,效果多數不好.
熱點課題不一定是好課題,熱點上的人也很熱.但在還沒熱起來的熱點,一定是一個好課題,因為項目書評審比申報滯後半年.
在基礎研究領域,引用重量級的文獻當然有效果,但也要注意如果以最新的重量級文獻做指導,你會發現很多人跟你的想法驚人的一致, 而一些評委又特別反對跟風.
04
項目申報的時間安排
建議申報負責人對每年各部門的項目申報時間進行規律總結,可以幫助企業科技管理人員提前進行項目規劃,做好項目申報工作.
國家級申報項目一般一年只有1次申報機會;省、市級申報項目一年有1至2次機會.每年的具體申報時限不完全一樣,以當年發布的項目申報指南或文件為准.
如發現有不確定的事項需及時與項目主管部門及時溝通,避免出現理解上的偏差.
二
寫好項目申請
申報資料是審評專家評判企業申報項目是否符合要求的唯一的資料,因此申報資料的質量成為項目申請過程中至關重要的環節.
一般來講,項目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資金的政策依據、該項目的必要性或意義、項目的研究背景和國內外發展趨勢、項目的主要研究內容、創新點和擬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現有的工作基礎和優勢、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內容.
簡單來說,一個好的項目申請應該是"寫出來要讓人家能欣賞",如果"寫出來的項目讓人家看不懂", 那這份申請書很危險.
在高水平、高級別的項目申報中,要求新、求奇、有限目標、有所為有所不為.
科技項目申請該怎麼寫?
一
主要內容
一般來講,申請項目要考慮的內容可以分為二大塊:一是項目的研究內容與計劃,二是申請人的研究基礎.
01
項目的研究內容與計劃
在這一部分內容中,企業應該要說清楚以下問題:
1.立題依據和國內外動態;
2.研究目標;
3.研究內容;
4.項目的創新點和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5. 研究方案;
6.可行性分析;
7.項目特色和創新之處;
8.預期研究結果;
9.經費預算和年度研究計劃.
02
研究基礎
項目的研究基礎包括以下內容:
1.研究工作基礎;
2.工作條件;
3.申請者簡歷;
4.承擔科研項目情況.
二
項目的研究內容與計劃
01
立題依據和國內外動態
申請項目需要了解項目的研究領域和行業,是否符合國家、行業、省市相關行業或產業的發展綱要或產業政策的要求,突出與項目密切相關的主題,根據需求進行分層次的闡述.
申報前需對所報項目的發展歷程進行橫向和(或)縱向梳理,對其發展歷程中的重要發展節點進行簡要闡述.可歸納為國內外的研究動態(注意要引用最新的文獻和綜述(近三年)),總結與以前或者別人比較我們的優勢,提出待解決或者已正在解決的問題.
通過這部分的綜述和分析,要提煉與你申請項目相關學科(專題)的研究熱點和難點,包括每一個研究階段的特點以及不足之處,現階段我們的研究進展的程度,簡單闡明課題要解決的重點內容,說明課題研究的意義,包括解決科學理論或臨床實踐應用的意義.
TIPS:
參考文獻必須提供作者全名、出處;要注意參考國內相關專業知名專家的論著; 文獻回顧不能迴避國內外最新研究進展.
02
研究目標
項目的研究目標是指項目解決問題以後所要達到的目的.
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我們要把該項目完成後達到的目的和期望值傳遞給評審專家.一般來講,包括技術目標、經濟目標和學術目標.
技術目標:
技術目標是指這個科技項目能填補國家、省、市或行業領域的技術空白,推動技術發展和引領行業進步.
經濟目標:
可以闡述企業的生產能力,銷售收入完成情況和對該地區稅收的貢獻,以及增加就業等方面.經濟目標不可盲目貪大,必要時需要財務部門根據所能達到的產能對銷售收入、利稅情況進行客觀估計.
學術目標:
指通過該項目完成以後企業科研人員發表的論文數量、申請的專利數量或者企業獲得的生產批件、行業標准修訂等,注意對技術專利、產品專利等的描述不能誇大,避免給項目驗收增加難度.
03
研究內容
研究內容是指企業圍繞項目完成所做的具體工作,包括研究方法、技術路線等內容.
內容要適當,確保研究周期內完成;與目標相輔相成,為研究目標服務;篇幅要適度,注意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區別.在整個過程中,注意措辭不要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需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利用現有的人員、設備、技術條件,採用科學合理的途徑和手段,達到所要完成的研究目的.
技術路線:
技術路線是對項目開始到完成進行的整體設計,闡明整個過程中採用的研究方法,完成的研究內容,解決的關鍵問題以及達到的預期目標,突出技術、途徑以及在擬解決問題等的創新點,凸顯技術路線的創新性.
04
項目的創新點和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擬解決的關鍵問題與研究目的的技術目標相呼應,應仔細分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潛在技術問題、研究過程中對預期目標有重要影響的某些研究內容或因素、為達預期目標所必須掌握的關鍵技術或研究手段.
這部分反映申請者對課題總體目標實現的深刻理解和統籌解決的能力.企業需要留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各研究內容相互關系的進一步綜合的難點;
2.課題結論進一步驗證可能出現的問題;
3.不是技術上和設備上或課題合作可能出現的困難.
05
研究方案
這部分要說清楚實施研究內容具體的、可執行的工作方案和流程、各研究內容的相互聯系和互補、應用方法的標注和統一.由於文字表達的困難與繁復,建議在簡要的文字說明後,可以用流程圖表示.
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實驗方案要具體,但也不能太細化,否則容易出漏洞.你的表達必須讓評委認為你十分了解實驗技術的整個過程,可以盡可能多的應用技術術語和技術縮寫,寫出主要實驗材料和實驗過程.
技術方法一定是本實驗是已經建立的,至少是有相關實驗基礎,或虛擬的基礎.所有關鍵技術要有文獻出處,最好是自己實驗室發表的,有文獻就等於沒有疑問.如果本單位力量弱,可掛靠較強的研究機構,從而使評審相信你能完成課題.關鍵實驗材料必須已經具備,或可以獲得.
06
可行性分析
主要指實驗材料(體系)的可靠性、實驗方法的可行性、預實驗結論的可靠性、理論的預見性等.
項目的理論分析、研究手段、方法分析、預實驗結果分析、所用特殊實驗材料(試劑)的分析、對所具備的實驗條件分析、對項目組成員運用技術方法能力的分析.不一定面面俱到,可以有側重撰寫.
07
項目特色和創新之處
項目特色和創新之處、技術難點是項目申請報告的重點,也是評審專家評分的重要依據.在項目中採用新材料,應用新方法新工藝新技術,創造新產品,這樣的項目才能體現創新,可以用專利、技術標准等加以佐證,並對項目的科技產品或技術水平與同行類似產品和技術進行效用、性能對比,分析新產品、新技術的優勢和可能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要正確理解創新的概念,注意創新性與先進性的根本區別.
原始創新:
原始創新指填補空白或修改傳統的理論,或新技術、新方法的發明創造.
跟蹤創新:
跟蹤創新是指在前人工作基礎上補充、完善現有理論,或對原有技術、方法進行修改後產生1+1>2的效果.
08
預期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是研究目標的結論性論述, 要表達成果形式(理論成果、專利申請、成果和獲獎、論文發表、人才培養), 或其它可以考核的指標(結合企業的規模、產能、銷售收入等實際狀況,把握項目實施後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經濟效益:
一般指為企業帶來的直接經濟收入,企業的生產能力擴大情況,利稅繳納情況,在市場競爭中使價格降低情況等.
社會效益:
一般可理解為項目實施後為行業、產業以及當地百姓帶來的間接效益,如在促進技術進步行業發展、產業鏈延伸方面、增加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為了保證在後期驗收過程中避免申報材料與驗收時財務數據不一致,在申報過程中可由財務人員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估計,避免出現前後出入太大的現象.
09
年度研究計劃
按照計劃生命年度研究目標計劃的實施,要注意操作、實施的可行性, 同時要說明年度結點目標.
三
研究基礎
01
研究的工作基礎
科技項目資金一般不會支持前期未做任何基礎工作的企業,因此企業應把已經做的工作盡可能進行詳盡分析.
現有的工作基礎主要有:項目的理論基礎、所在單位的研究工作的積累和已取得的成績、技術平台的建立和必備設備的來源、主要研究材料的獲得、研究人員梯隊和基本素質和對課題的深刻認識等等.
02
工作條件
要表明項目的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研究體系、實驗室,項目團隊人員梯隊和經驗.突出項目團隊的人員專業,尤其是職稱情況.
03
申請者簡歷
這不是羅列申請者的工作與學習經歷,而是要重視申請者的研究經歷,闡明其研究方向與本題相關的研究工作和課題具有延續性,要說明申請者的獲獎和成果、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及級別等等.
04
承擔科研項目情況
說明各類基金的申請及在項目中的作用、已結題項目的完成情況及成果、在研項目的進展等,但關鍵在於說明與現在正在申請項目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列出所有承擔的項目以自抬身價.完成的可以都列上,延期而沒結題的一定不要寫了.
四
提高項目申請的命中率
為了提高項目申請的成功率,下面十項內容是企業在申請資料的撰寫和提交時一定要考慮清楚的:
1.是否是重大問題, 是否是目前地方或國家急需解決的問題.
2.對國內外的動態是否有系統深入的了解.
3.有否雷同的研究、相似的研究計劃.
4.提煉的關鍵科學問題是否准確.
5.有否創新.
6.使用的實驗體系和實驗方法是否合適.
7.工作基礎是否扎實.
8.研究梯隊的狀況和實力是否足夠.
9.合作單位的工作及技術所佔整個課題的分量.
10.精準取捨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資料,要根據項目主管部門的要求附上企業相關的資質證書,如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企業技術中心證書(各級各類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示範研究中心等平台)、資金證明、銀行資信等級以及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第三方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標准、合同、獎勵榮譽等.
㈢ 關於中小企業提取發展基金的定義及提取比例引用的是哪號文件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由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和財政部發布,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技術進步和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於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准用於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資金支持及額度
(一)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
採取無償資助方式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項目資助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和企業已投入的自有資金總額;服務環境改造項目資助額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和企業已投入的自有資金總額。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採取貸款貼息方式的,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每個項目最高貼息額不超過300萬元。
(二)擔保(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業務按業務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擔保期不足一年的業務按年折算。
1.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10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擔保業務。單筆貸款擔保額300萬元(含)以下的,補助比例不高於2%;300萬元至800萬元(含)的,補助比例不高於1%;800萬元至1500萬元(含)的,補助比例不高於0.3%。
2.再擔保業務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10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再擔保業務。單筆再擔保責任金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再擔保業務,一般責任保證再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高於貸款擔保額的0.1%,比例風險分擔再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高於貸款擔保額的0.5%。
3.保費補助項目
補助范圍為2010年新發生的,單筆貸款擔保額1500萬元(含)以下的,擔保費率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與實際擔保費率之差。
單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最高補助額按《擔保資金辦法》規定執行。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收到的補助資金,納入一般風險准備金管理,用於彌補代償損失。
(三)企業提高素質活動補助項目
1.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補助項目和提升企業研發能力補助項目。補助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軟、硬體)的50%,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2.企業專利申請補助項目。2008年至2010年期間獲得的專利(含已受理專利),每個專利補助額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㈣ 國家創新基金項目有哪些
創新基金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和營造環境建設為目標,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補助基金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等方式予以支持。
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 .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 .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30% ,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10% (高技術服務業參見重點說明);
5 .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 ;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 5% 。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 .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每年都有好幾百好幾千個項目獲得創新基金.
㈤ 查詢科技部中小企業基金項目在哪查
你提問的這個時間應該是問申報的通知在哪裡?
1、科技部網站上
2、地方科委的網站上有轉發
3、今年的還沒有下發
㈥ 如何找科研基金項目編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可以登錄基金委網站,輸入項目名稱或者負責人查詢即可。
㈦ 科技創新基金項目怎麼申報
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須知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一項專門用於支持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2010年度創新基金將貫徹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戰略要求,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目標,繼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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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第一章 項目類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對象
(一)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自主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3. 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乾重點項目指南》(以下簡稱《項目指南》)要求的項目。
(二)申請支持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且申報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管理團隊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於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7. 企業須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國身份的留學人員個人控股的企業除外,須提供留學身份證明。
二、不支持的對象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一般加工項目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3.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4.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並得到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5.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6.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7.《項目指南》中明確不支持的項目。
三、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分為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創新項目
1.無償資助的創新項目
用於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5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5)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形成銷售規模;
(6)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應不大於企業的凈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劃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一類新葯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葯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營業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葯證書等,詳見《項目指南》生物、醫葯領域相關要求。
2.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
用於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8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8000萬元;
(5)項目計劃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二年以上、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2010年度貸款貼息項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項目驗收之日止,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付息單據為准。
3.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按照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申報創新項目的企業劃分為初創期企業和成長期企業。
(1)初創期企業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後在工商注冊成立的企業(即成立時間在36個月以內),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2)成長期企業是指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超過36個月的企業,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4.在西部欠發達專項三年試點的基礎上,創新基金2010年專門針對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貴州省、廣西自治區、甘肅省、雲南省、內蒙古自治區9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西部欠發達地區申報創新項目作了說明,內容詳見《項目指南》。海南省參照執行。
5.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包含軟體產業基地)等中小企業專業孵化機構內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指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以及畢業不到兩年內的大學生研究生創辦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二)重點創新項目
圍繞相關產業或行業發展的重點需求,選擇對產業或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創新產品作為突破口,創新基金對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重點創新項目必須符合《項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圍。
1.重點創新項目採用無償資助方式,資助金額為100萬-200萬元。推薦單位根據重點創新項目申報條件立項後推薦給管理中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60萬元。
2.重點創新項目的申報條件:
(1)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0萬元;至少有三年的運營時間;
(2)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150%;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50%;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2007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說明:①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③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2009年度凈利潤÷2009年度平均凈資產×100%。
(3) 企業已承擔過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且最近一個創新項目驗收合格;
(4)已獲得發明專利的項目優先支持,已獲得過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
第二章 項目申報及有關事項
一、項目申報的管理單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薦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
(二)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高新區管委會。
職責:歸口管理轄區內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工作,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薦轄區內項目。
(三)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負責企業注冊信息的認證。
二、申報流程
創新基金申報工作全面實行數字化管理,企業需登錄網路工作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一)注冊
1.企業登錄當地推薦單位的網站(也可以通過科技部創新基金網站進入當地推薦單位網站),在線填寫企業信息;
2.企業下載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3.企業將注冊資料(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送交當地區縣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認證;
4.區縣科技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認證意見。
(二)申報
1.企業按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當地推薦單位網站(也可以通過科技部創新基金網站進入當地推薦單位的網站),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企業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
3.企業填寫申報材料(創新基金申報系統提供了詳細的指標定義和解釋、填報說明和要求、以及相關學習知識,企業完全可以獨立完成填報過程);
4.企業將完成的內容發送推薦,同時將區縣科技主管部門的認證材料、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附件報送推薦單位;
5.推薦單位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見,企業修改完善後提交;
6. 推薦單位接收企業申報的項目經審核後,網上激活,完成項目的申報。
三、項目組織
1. 推薦單位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地方評審,完成地方立項;
2.推薦單位將書面申報資料裝訂成冊;
3.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技主管部門將轄區內要推薦的項目生成匯總表,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4.推薦單位將經財政部門備案的項目的電子申報資料在「創新基金網路工作系統」中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一站式」提交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並將書面材料及相關文件郵寄給管理中心,完成項目的推薦工作。
四、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提交區縣科技主管部門的注冊資料:
(1)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
2. 企業交給推薦單位的資料:
(1)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資料;
(2)經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認證的注冊資料:
①書面認證意見;
②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
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相關附件:
①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8年度、2009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申報重點創新項目的企業須增報2006年度、2007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工商登記注冊時間在18個月以內(2009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申報企業,只需報送企業驗資報告和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以及2009年度的財務報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業不報2009年度財務報表);
②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請企業認真閱讀《項目指南》,按相關領域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的附件或說明,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申報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企業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止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對應的付息單據復印件。
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④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
⑤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控股)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留學身份的文件;
⑥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定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⑦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准文件和驗收結論證明(申報重點創新項目需附創新基金立項和驗收結論證明)。
3.推薦單位提交給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資料:
(1)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資料;
(2)項目申報函;
(3)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的書面資料一冊(推薦單位裝訂至少二冊,一冊郵寄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冊由推薦單位存檔。書脊必須有項目名稱及推薦單位名稱,所有資料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夾裝訂):
①按電子申報資料列印的書面申報資料;
②企業提交的全部書面材料(包括經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認證的注冊資料和相關附件);
③推薦意見表、地方專家評審表;
(4)地方立項文件、經財政部門備案的項目匯總清單(對推薦的重復項目加以標注);
4.企業及管理單位要認真核對所需的申報材料,做到真實、完整。一經推薦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補充材料。所缺部分,視同無法提供。
五、注意事項
1.推薦單位推薦的項目,其地方基金立項支持的總金額不能超過其轄區內全部地方基金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備案的總額;
2.推薦單位推薦的創新項目數量不能超過該推薦單位轄區內2009年度在科技部創新基金立項數(含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和一般創新項目)的120%。
3.2009年度創新基金未立項而推薦單位認為需要再次推薦的項目(即重復項目),必須補充說明項目的最新進展情況和在本次申報資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補充)的內容。重復項目的推薦數量不得超過本年度推薦單位推薦總數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項的項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門重新立項後方可再次推薦。
4.對2009年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已立項而未推薦創新基金的項目,如要推薦2010年創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項文件及2009年資金到位證明。2009年地方立項支持的資金作為項目新增投資,視同為2010年地方創新基金立項支持資金,地方立項項目的支持資金額度、推薦要求與2010年一致。
5.同一個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個項目;未列入重點創新項目立項的項目,不作為創新項目立項;已獲得過重點創新項目支持的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項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的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項目。
6.已獲得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在已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後,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項目;項目驗收基本合格的,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內不受理其新項目。
六、申報截止時間
推薦單位推薦項目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15日,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與地方聯審的,推薦項目的截止時間位7月15日。各推薦單位對當地企業的申報受理時間由各地方自行確定。
七、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聯系方式
1、網址:www.innofun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復興路12號C座三層,郵編:100038
3、受理處電話:010-63923530至3537;傳真:010-63923539
4、網路系統支持電話:010-63923593,3595,3597,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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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環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創新基金安排了2010年度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創業開展基礎性、公益性和開放性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培育一批運行規范、服務能力強、業績突出、公信度高的優秀服務機構開展示範服務,形成一支具有開放性的專業化、規模化、效率高的穩定服務隊伍,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提供支撐,支持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一、 申請單位基本條件
(一) 具有獨立事業或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已運行2年以上。
(二) 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的創新資源共享、專業技術及技術轉移等公共技術服務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60%以上。
1. 創新資源共享服務:上年度為不低於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共享服務,服務場地在500㎡以上,設備種類不低於30種。
2. 專業技術服務:具有不低於3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明確服務對象;上年度用於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運營費用不低於100萬元;上年度為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產業升級、工藝改進等行為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成功案例不少於6項。
3. 技術轉移(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上年度促成技術轉移成交金額在500萬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術轉移項目不少於3項。
(三) 具有明確的服務方向,持續性開展公共技術服務。對於再次申報補助資金項目的單位,要求服務類型及服務內容須與前次申報的項目相一致。
(四) 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有明確的中小企業服務對象群體,具有較好的服務基礎和一定的服務能力。
(五) 具有不少於10人的專職服務團隊,其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從業人員佔60%以上。
二、 支持內容
1. 創新資源共享服務
(1)試驗、檢測、裝備及設施共享服務;
(2)軟體共享服務;
(3)專業技術數據共享服務。
2. 專業技術服務
(1)為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產業升級、產品及工藝設計、技術標准設立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撐和相關服務;
(2)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開展專業技術咨詢及培訓。
3. 技術轉移服務(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
(1)技術經紀與技術(產權)交易服務;
(2)根據企業技術需求提供的技術供需對接服務;
(3)與技術轉移相關聯的技術集成及國際技術轉移服務。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補助資金採取無償資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支出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對已獲得政府持續穩定用於公共技術服務專項資金保障的服務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補助資金主要用於:
(一)因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而發生的凈支出(開展上述服務的總支出扣減政府補助等收入的余額);
(二)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為中小企業降低收費標准而發生的收入減少;
(三)為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舉辦的非營利性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補助資金項目,紙質申報資料主要包括:
(一)加蓋服務機構公章的企業注冊承諾書和企業注冊信息表;
(二)2010年度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申請書(附件1);
(三)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復印件;
(四)專職服務團隊人員組成
序號 姓名 年齡 職務/職稱 學歷 專業特長 所負責的業務
(五)上年度公共技術服務專項審計報告;
除常規專項審計內容外,審計報告中需能體現企業營業總收入和開展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百分比),並列出開展公共技術服務支出、收入明細表。
(六)其他相關附件(按照技術服務類型,提供相對應附件)
1、創新資源共享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務場地證明(場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和設備清單;
(2)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被服務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使用的設備名稱 收費情況
⑶ 設備使用作業單(作業單要體現用戶名稱、聯系方式、使用設備種類、使用計時、服務收費及成本支出等項內容,並加蓋用戶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憑證或票據。
2、專業技術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服務內容 企業經營的產品和技術需求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專業技術服務相關合同或協議,同時提供合同或協議所涉及的資金支付憑證或票據復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運營成本支出憑證或票據。
3、技術轉移(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轉移技術的名稱 完成技術交易額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從事技術轉移服務(中介)合同或協議,同時提供合同或協議所涉及的資金支付憑證或票據復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術交易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憑證或票據。
五、項目申報
推薦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當地補助資金項目的審核推薦工作,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報送2010年度補助資金項目推薦函和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並加蓋推薦單位和同級財政部門印章。推薦單位重點審查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及服務內容;同級財政部門配合做好相關財務審查。
申報工作採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書面申報材料及有關附件需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由推薦單位郵寄給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處,同時將項目的電子申報資料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一站式」提交。申報截止時間2010年6月15日(以收到時間為准)。
附件1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申請書
附件2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推薦項目匯總表
㈧ 政府基金項目就是為企業申報科技項目 算是金融行業的嗎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性質一樣嗎
政府基金只是政府撥款的項目,不算金融行業。
㈨ 哪裡可以查到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企業名單!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於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為了扶持、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實施。通過無償撥款、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
具體的申報情況,可以從這個管理中心的官網上查到,附上地址:http://www.innofund.gov.cn/。具體來說是在網頁的下部,2013年的情況附上:http://www.innofund.gov.cn/innobull/2013lxgg.htm
㈩ 科研基金項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