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結題報告提示基金委已審核是什麼意思
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結題報告已經經過基金委審核。自然科學基金在推動我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發展,促進基礎學科建設,發現、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
依託單位應當制定間接費用的管理辦法,合規合理使用間接費用, 結合一線科研人員的實績,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體現科研人員價值,充分發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
(1)國家基金項目外審擴展閱讀: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是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的。
隨後,在鄧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
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評審的流程是怎麼弄的,現在到了
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的流程:
1、先查閱資料確定你的研究主題和內容。
2、對你確定好的研究點進行查新(也就是請有科技情報查新資格的單位幫你檢索查閱你的研究點是否新穎,一般是查不到或很少查到已經有研究結果則可認為新)。
3、到國家自然基金委網站(或其它單位)下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並按照裡面要求的條款和資料逐項填寫好,也就是常說的填寫標書。這部分的工作至關重要。
4、將寫好的標書和要求的相關材料上交你項目的依託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在高校的話這部門通常是科研處或科研部)。
5、審核通過後,填寫承諾書、簽字蓋章等。
6、最好將所有相關申請材料上交給依託單位的主管部門,紙質版和電子版的都要。同時將電子版上傳到國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網站和項目申報系統。
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審閱和審批。
8、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公布結果。
二、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首肯。隨後,在鄧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二十多年來,自然科學基金在推動我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發展,促進基礎學科建設,發現、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
③ 哪裡查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審核程序
審核程序在申請指南里就有,過程你是查不到的,等到結果出來了,會把專家意見全部給你。
④ 國家青年基金,狀態NSFC已審核是啥意思那到底通過形式審核沒有
表示已查看。沒有。
因為系統設定的程序,申請人提交完畢後就是所在依託單位審核,依託單位提交,材料提交包括集中場地的紙質版提交(或者基金委收到快遞)後基金委會進行確認審核就會變成NSFC已審核狀態,這個下一步就是評審中。
這個提交的進度每家依託單位並不一致,所以也無需多慮,同樣這個也不代表形式審查通過,恰恰是評審的開始,簡單來說就是狀態從NSFC已審核後,自然評審之旅才正式開啟。
(4)國家基金項目外審擴展閱讀:
國家青年基金申請注意事項:
無紙化申請范圍在優青、重點項目的基礎上納入了青年科學基金,以上三類項目申請書僅在系統提交,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無需將簽字頁作為附件上傳。項目批准後將簽字蓋章頁附在計劃任務書後提交即可,但署名、單位等信息不得修改。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與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申報不再需要提供學術委員會專家組推薦意見。
取消對於在站博士後人員作為項目申請人需要提供依託單位承諾函的要求。
項目執行過程中,不再限制差旅/會議/國際交流、專家咨詢費、勞務費的調增,目前除設備費以外的直接費用各科目預算如需調整,由項目負責人報依託單位審批。
⑤ 如何寫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課題申請書
一個好的基金標書應該怎麼寫?
1、題目要新穎:題目是很關鍵的東西,要從題目上吸引人,從題目上體現出你研究的「新」來。
(1)現在的研究熱點。前五年,只要涉及到納米技術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全部給予資助,或多或少。分析原因有二:一是這是新出現的,我們國內還是空白,需要從各個方面來加強;二是這方面的標書少,中標率高。
(2)別人可能沒有聽過的名詞。2001年吧,有個學者的標書是「數字細胞」,一下就把人吸引住了,最後這個課題拿了一百多萬;其實就是用儀器記錄細胞信號,將細胞內的電活動用數字的形式表現出來了。隨後出現了數字外科等等。
提到的這兩點是給大家一個啟發,在項目的題目上也要下工夫。
2、內容要新穎:這是標書的關鍵,要有自己新的idea。從研究的內容、研究的方法和技術路線上都要體現新,那就需要申報者多動腦筋,多下工夫。在內容新穎上我們要充分了解基金標書的每一項內容包含什麼?
A、申報內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資金項目:重點項目和重大項目(100-500萬元),有子課題和需要項目建議書;傑出青年和海外青年基金(50萬元左右,青年的定義為當年的1月1日不滿35周歲);面上項目(20-30萬元左右),包括普通項目和青年基金;社科基金(10萬元左右)和小項目(5-7萬元)。
我們應該申請那一部分呢?對於前兩部分,中標的可能性太小,就是有實力的科研院所也是很難拿到那樣的項目的;所以應該著重在後兩個項目上。青年基金只屬於35歲以下的,對於這塊,大家每年都報的少,但國家投資又大,所以中標率相對要高。
B、研究的內容:或叫課題的性質,要正確的定位,基礎的要以基礎研究研究為主,臨床的要以應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為主,公衛的應以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為主。對我們公衛的來說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實驗室研究和人群調查想結合,才有可能拿到大的科研項目。
單純是人群調查而沒有實驗室研究的話,國家自然基金不會支持這方面的課題的。這主要是針對我們預防醫學而言的,公衛的許多學科都涉及這個問題,如統計、流病、兒少、環衛、勞衛,涉及到人群調查的,要想辦法加上實驗研究的內容。當然還有一點,申報公共衛生學科的必須有人群的內容,以後如果沒有人群的內容會在初審就被刷下來。
3、立項要明確:既要有國外工作,更要有國內工作——(指出本內容需要解決的共同問題)避免評議時說你「不了解國內情況」,更不要「撞槍口」。既要寫別人工作,更也要寫自己的工作。(不怕與「研究基礎」 部分有重復)——可以爭取「立項依據充分、全面」的評語。
要寫開展本項目研究的理由,最好寫自己的預研發現了什麼苗頭(值得「吹」之處),言下之意:「只有我才能幹這一課題」,否則可能是:「你寫的項目是重要,但別人來做更合適」。避免「填補空白」。「填補空白」不是立項依據。理由:我國的基金是「在世界上佔有一席之地」 而不是「填補空白」;填補空白實質上仍是「跟蹤」。
必須闡明申請人要從事本項研究的理由。有些申請只談及本項目的意義和國內外動態,但沒看介紹申請者本人為什麼要從事本項研究,似乎申請是給別人寫的,而不是給自己寫的。應該清晰地介紹究竟您在前期工作中發現了什麼,別人的工作中存在什麼問題,或者您對哪個科學問題有什麼特殊想法等等。否則,評審人難以判斷申請人自己的具體想法,這樣的申請絕對屬於沒有到位。
主要參考文獻,包括國內、外的關鍵性研究工作都要有所顯示,注意時間性,不必像研究生的開題報告,列出一大堆文獻,但太少了也不合適,容易讓評審人誤認為你了解情況不夠。
總之,立項目的要明確,申請理由要充分,立項依據既不要太科普,又要把關鍵問題交待清楚,能引起評審人的興趣,願意繼續讀完你的申請。能夠讓人不願放棄地閱讀你的申請書,那樣的申請才有競爭力。立項依據中研究意義要爭取開門見山,不要說過多相關但無直接聯系的話,主要是講清楚你發現了什麼,准備做什麼,怎麼去做。
⑥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怎麼申報
如何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條件
1.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科學基金面向全國,以中央所屬科研機構和重點高等學校為主,從事基礎性研究的科研人員均可通過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有關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資格,請閱讀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各類項目申請與管理辦法。
另外,各申請單位從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員(含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如聘期覆蓋申請項目的執行期,且每年在國內工作時間不少於九個月,均可通過聘任單位,按各類項目申請的有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包括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報送申請書時須附申請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聘書和相關協議書的復印件,協議書須包含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署名單位為聘任單位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屬的條款。對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科研人員,須另附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來華定居專家證》或《外國專家證》復印件。
2.申請中需注意的若干問題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申請辦法、評審辦法及管理辦法是指導面上項目申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申請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上述三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了解申請的有關情況。這里提請申請者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①申請者必須符合所報項目類別的相應的條件要求,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尤其要特別注意。
②申請者執行、完成基金項目情況記錄
申請者曾獲科學基金資助並應結題的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因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按計劃結題並報送《總結報告》的,在項目延期執行期內,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項目,項目組主要成員仍計入限項。
獲資助項目不按期結題,又不在規定限期內申請延期者視為無故逾期不結題,自實際結題年起兩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的項目申請。逾期不結題項目組的其他成員不計入限項。
凡在科學基金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將取消其當年及次年申請資格;對情節惡劣者,將通報批評,直至永遠不受理申請。
③限項申請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申請(含參加申請)和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面上項目及執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總數不超過兩項。申請(含參加申請)正在承擔(含參加承擔)的重大或重點項目數限為一項。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計入限項范圍。中級職稱人員只計申請和承擔項數。
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申請程序
【申請者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項目的申請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及申請通告,了解申請中的有關情況。】
【申請者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認真、實事求是地填寫《國 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為鄭重表示參加申請與合作研究,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自簽名,他人不得代簽;合作者所在單位必須加蓋公章。】
【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申請項目嚴格審查並保證申請書陳述內容的真實性及核對填寫內容與錄入計算機的內容的一致性;學術委員會對研究項目的科學意義,研究特色和創新點、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的可行性等進行全面審查並簽署意見;單位(包括合作單位)須對項目或批後的支持條件和監督執行等做出保證。】
【申請者所在單位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將申請書(一式六份)統一報送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口科學部;將本單位申請項目清單及按規定錄制的全部申請書簡表內容的數字化信息報送信息中心。】
【科學部根據申請者填報的送審學科,將申請書分送各學科。】
四、關於填寫申請書
科學基金的申請書是評價申請者的申請項目、確定是否予以資助的重要依據。申請人務必認真填寫。在填寫申請項目內容的同時要重視填寫規范的要求,否則會影響評審的結果。申請書上所附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一定要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每年發布的有關申請的通告、說明,申請單位要及時告知申請者。這些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重點強調、或者是根據情況需要變動和增添的。當年要申請項目的申請者也要主動關注這些文件。
填報注意下列問題
①基本手續必須完備
申請者及項目組主要成員應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申請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應簽署意見,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並在「申請者所在單位領導的審查意見與保證」欄目加蓋公章;合作者所在單位(指與申請者不在同一單位的項目組主要成員所在單位)加蓋公章。項目組主要成員在境外,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應附本人同意參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項目類別、申報學科名稱及代碼
申請者應准確填寫項目類別,申報學科涉及多學科的可填寫兩個,先填為主學科(即送審學科),代碼按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的學科分類目錄及代碼填寫。
③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為了避免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重復申報的問題,《申請書》中已進一步明確規定同一項目組研究內容相近的項目,只允許報送一個學部的一個學科。
④申請者可提出不宜評議本項目的專家名單,密封於信件中,釘在申請書原件封面,或另專函至相關學科,供科學部選擇同行評議人時參考。科學部將負責對此信息保密。
⑤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的說明
《申請書》中設置了一個專門欄目,要求申請者對其承擔的前一個已結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等加以詳細說明。近年來,各科學部已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新申請項目的評審與已結題項目完成情況掛鉤,申請者務必認真如實填寫。
⑥在立論依據部分,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請書》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申請項目要求有側重不同的立論依據闡述,即對基礎研究「著重結合國際科學發展趨勢,論述項目的科學意義」;對應用基礎研究「著重結合科學前沿,圍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科技問題,論述其應用前景」。相應地在《同行評議意見》中,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著重評價的內容也有所不同,申請者填寫時務必注意其側重點。
⑦對無身份證的申請者,身份證欄的填寫規定
對國防科工委、軍隊系統等無身份證的申請者,申請書中身份證號欄目按下列規定填寫(身份證號欄目需填滿15位數字):
1~6位 填寫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等證件前6位號碼,不足6位號碼的,其餘空位填寫0。
7~12位 填寫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寫881,女性填寫882。
⑧新單位「單位代碼」的填寫
如果申請者所在單位還未列入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單位代碼」表,其申請書中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單位郵政編碼(6位)後填「00」。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請書的計算機數字化信息後,將給予編號,並通知單位科研處。
如果項目參加人員的單位是國外的單位,代碼填寫方式為:「99」+國家地區代碼+「000」。(國家地區代碼可以在網上查詢)。
重點說明:
1、申請書上要求簽名的,他人不得冒簽、代簽。合作單位必須蓋單位公章。
2、填寫申請書立項依據欄目時,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要以不同的側重點加以論述。
3、項目組成員不在當地,不能在申請書上親筆簽名的要附本人同意參加的親筆信件;合作單位不能蓋章的,要附合作單位同意合作的蓋有公章的信函。
五、如何申請面上項目
1. 什麼是面上項目?面上基金有哪幾種類型?
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是覆蓋研究領域最廣、面向申請者最多的項目資助類型,也是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中最基本的主要項目類型。每年資助的研究項目占各類資助項目經費總額的60%以上。面上項目包括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自由申請項目是面上項目的主體,占面上項目總數的80%以上。滿足申請條件的科研人員可以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指南》和當年發布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自由選題,自願組建研究組,向科學基金委員會提出資助的申請。
2. 面上項目何時受理申請?
除在當年申請通告中特別說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開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 面上項目資助幾年?
面上資助項目一般為3年。
4. 面上項目資助強度如何?
面上項目的每項平均資助強度一直在逐年遞增,在2000年平均資助強度達到17.19萬元/項。
5. 面上項目申請者必須具備的基本資格是什麼?
首先申請者(申請項目的負責人)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第二,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優秀科研人員也可以申請,但必須由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第三,申請者未超項申請。第四、申請者沒有正在承擔未按計劃結題的項目。
6. 什麼是青年科學基金?
青年科學基金是為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和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而在面上項目里特別設立的。申請者必須是:
1、在受理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
2、申請者已取得博士學位。如未獲得博士學位,但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也可以申請,且需要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
3、未獲得過本類基金資助過。即受資助者只能獲得一次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7. 什麼是地區科學基金?
地區科學基金是為加強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等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地區研究工作的支持,促進全民族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而在面上項目里特別設立的。這些地區是: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廣西、海南、雲南、貴州、江西10個省、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有些單位地處這些地區,但直屬國務院各部委、中國科學院或中國人民解放軍不能申請此種類型基金。另外,其它地區在這些地區所屬的單位兼職的科研人員也不能做為申請者申請,但可以做為合作者參加。
⑦ 自然基金面上項目是啥意思
面上項目,也叫一般項目,照顧的面比較大,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面上項目是科學基金最基本的資助項目類別,其經費額約占科學基金總額的60%。 包含項目(1)自由申請項目,這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的主體,占面上資助項目經費總額的80%以上。每年集中受理、評審一次;
(2)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在選題和申請程序上與自由申請項目相同,但申請人必須是年齡在 35周歲以下,已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職稱),能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術思想活躍,有開拓創新精神的青年科學工作者;
(3)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這是為支持邊遠、少數民族和科學基礎薄弱地區所屬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的科學研究工作而專門設立的基金。目前地區科學基金資助的已有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廣西、海南、貴州、江西、雲南十個省、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2012年起,將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涼山、甘孜和阿壩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區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區域。
⑧ 國家科學自然基金在哪裡能查到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網路名片
1986年初成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根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方向,面向全國資助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基金主要來自國家財政撥款。
職能
國際自然基金會
1986年初成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並根據國家發 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方向,面向全國資助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基金主要來自國家財政撥款。
機構人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作為我國支持基礎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國,重點資助具有良好研究條件、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機構中的研究人員。
機構發展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 國際自然基金會
的部署,2006年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一五」發展規劃,要准確把握「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的戰略定位,貫徹「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工作方針,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創新環境戰略和卓越管理戰略,促進我國基礎科學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結合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的特點,遴選了13個綜合交叉以及按學部分布的一批優先發展領域。有關具體內容將體現在本指南和今後的項目指南當中。
主持項目
自然科學基金按照資助類別可分為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專項項目、聯合資助基金項目以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等。通過亞類說明、附註說明還可將一些資助類別進一步細化。所有這些資助類別各有側重,相互補充,共同構成當前的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 在2006年集中受理期間,自然科學基金委受理各類項目63330項,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0.3%,其中面上項目申請(包括聯合資助項目)共計59079項,同比增長20.1%。批准資助10362項,同比增長13.73%。平均資助強度為26.15萬元/項;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受理重點項目申請(包括聯合資助項目)1539項,批准資助284項,平均資助強度160.24萬元/項。
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是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的主要部分,包括自由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3個亞 國際自然基金會
類,其資助經費占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總經費的60%以上,2006年達71.89%,主要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范圍內自由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資助期限一般為3年。申請書正文部分需按照面上項目撰寫提綱及要求撰寫。 近年來,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量連續保持高速增長,占面上項目申請量的比例從2001年的14.5%增加到2006年的22.6%,而自由申請項目的比例則從2001年的81.3%減少到2006年的73%,地區科學基金的申請量一直在3%-5%之間。說明基礎研究的青年隊伍步入快速增長期,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青年科學基金支持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在獲得資助的面上項目中,青年科學基金所佔比例從2001年的16.5%增加到2006年的23.7%,而且,青年科學基金的資助率要高於自由申請的資助率。各科學部在介紹面上項目的同時,也將涉及科學部總體概況、申請注意事項和重點資助方向等方面的內容。
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的另一個重要層次,主要支持科技工作者結合國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學前沿,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重點項目基本上按照五年規劃進行整體布局,每年確定受理申請的研究領域、發布《指南》引導申請;重點項目的申請要體現有限目標、有限規模和重點突出的原則,重視學科交叉與滲透,利用現有重要科學基地的條件。一般情況下,由一個單位承擔,確有必要時,合作研究單位不超過2個。研究期限一般為4年(特殊說明的除外)。
人才項目
是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格局中的另一重要部分,主要由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含外籍)、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和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組成,包括: 國家傑出青年基金 國家傑出青年基金(外籍) 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 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
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2007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繼續圍繞科學基金中心任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自然科學基金委新時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期"二十四字"工作方針,以推動源頭創新為主題,以出成果、出人才為目標,開展積極而富有成效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資助工作。2007年度擬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予以強化: 1.通過政策研究、專家咨詢、發布指南等措施發揮引領作用,在項目的組織和實施中體現為我所需、為我所用; 2.拓寬合作渠道、加大經費投入、規范審批流程,使基礎研究國際(地區)合作的環境與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在嚴格執行預算制的前提下,認真做好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類項目的資助工作; 3.在更高層次上籌劃和組織實質性、高水平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4.充分發揮協議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從協議項目中發現和培育實質性合作研究項目; 5.重視吸引海外優秀科學家進入國內研究團隊,支持國內研究單位吸引外國優秀科學家長期來華工作,帶動國內相關領域研究的進展和人才的培養; 6.進一步推動基金項目的國際評審,保證研究工作的高起點,促進科學基金制的完善。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與澳門大學合作取得首批成果 澳門大學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合作關系建立於1995年。合作方式主要為共同資助和促進澳門大學的教授與中科院、清華、北大等內地科研部門的合作關系;合作計劃主要集中在共同研究澳門環境和城市發展等項目上。 據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決定對4個新的合作研究項目進行資助,新一批合作研究項目內容包括對珠江口有機物高污染區問題的研究、澳門市區機動車尾氣污染的控制策略等。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有關負責人同澳門大學負責人就如何擴大和發展現有合作關系並使之制度化等問題進行了探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今年還設立了「澳門傑出青年合作科學研究基金」。
聯合資助基金項目
聯合基金是自然科學基金委為推動產學研結合,引導其他政府部門或產業界在雙方共同關心的領域或方向上投入經費,支持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以解決實際應用中的基礎科學問題而共同出資設立的資助類別,旨在加快基礎研究成果的產業化進程,解決產業界需求的關鍵科學問題,有目標地為產業界提供技術儲備,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聯合基金分為聯合資助基金和聯合資助項目兩種類型,前者是在一定時間內,每年按照《指南》資助一批項目,後者是對某一特定項目共同出資資助。 「廣東聯合基金」和「石油化工聯合基金」項目不分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單獨作為一類項目計入申請或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總數的限項檢索范圍。即具有高級職稱的項目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申請或承擔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聯合基金項目以及其他按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總數不能超過3項。其他聯合資助基金項目按本《指南》規定計入相應項目類型的限項范圍。請申請者務必注意,不要因為超項而不能通過初審。 目前的聯合基金包括「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鋼鐵聯合研究基金、廣東聯合基金、石油化工聯合基金,以及地區聯合資助項目、鐵道聯合資助項目、與微軟亞洲研究院聯合資助項目等
專項項目
專項項目是自然科學基金會為專門支持或加強某一領域或某一方面而設立的專款資助項目,目前包括數學天元基金和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兩類,其中數學天元基金項目不參加各類項目的限項檢索,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計入重點項目的限項檢索范圍。
編輯本段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使用效益,促進基礎研究,培養科學技術人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於資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規定的基礎研究。 第三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要來源於中央財政撥款。國家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捐資。 中央財政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列入預算。 第四條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方針。 第五條 確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基金資助項目),應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採取宏觀引導、自主申請、平等競爭、同行評審、擇優支持的機制。 第六條 國務院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 國務院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依法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預算、財務進行管理和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
第二章,組織與規劃
第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基礎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可以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為依託單位。 本條例施行前的依託單位要求注冊為依託單位的,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注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注冊的依託單位名稱。 第九條 依託單位在基金資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二)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三)提供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條件,保障項目負責人和參與者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時間; (四)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監督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機構對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基金管理機構對依託單位的基金資助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章,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在基金管理機構注冊的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有效管理。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以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為基礎確定研究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應當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對申請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符合該要求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的項目研究內容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材料中說明資助情況。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截止之日起45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和依託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過依託單位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一)申請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 (二)申請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項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請人申請基金資助項目超過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量的。 第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聘請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同行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聘請評審專家的具體辦法由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十四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已受理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先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3名以上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再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對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可以只進行通訊評審或者會議評審。 評審專家對基金管理機構安排其評審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認為難以作出學術判斷或者沒有精力評審的,應當及時告知基金管理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選擇其他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應當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提出評審意見。 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還應當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 會議評審提出的評審意見應當通過投票表決。 第十六條 對通訊評審中多數評審專家認為不應當予以資助,但創新性強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經2名參加會議評審的評審專家署名推薦,可以進行會議評審。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除外。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和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決定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基金管理機構不得以與評審專家有不同的學術觀點為由否定專家的評審意見。 基金管理機構決定予以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並公布申請人基本情況以及依託單位名稱、申請基金資助項目名稱、擬資助的經費數額等;決定不予資助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並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整理專家評審意見,並向申請人提供。 第十八條 申請人對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資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復審請求。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請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復審請求,應當自收到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認為原決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維持,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原決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依託單位。 第十九條 在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中,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迴避: (一)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是申請人、參與者近親屬,或者與其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 (二)評審專家自己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與申請人申請的基金資助項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評審專家與申請人、參與者屬於同一法人單位的。 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經審查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也可以不經申請直接作出迴避決定。 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供3名以內不適宜評審其申請的評審專家名單,基金管理機構在選擇評審專家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第二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干預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不得披露未公開的評審專家的基本情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等與評審有關的信息。
第四章,資助與實施
第二十一條 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助通知之日起20日內,按照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填寫項目計劃書,報基金管理機構核准。 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計劃書,除根據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和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基金資助額度對已提交的申請書內容進行調整外,不得對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對本年度予以資助的研究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國務院財政部門申請基金資助項目的預算撥款。但是,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況臨時提出的基金資助項目除外。 依託單位自收到基金資助經費之日起7日內,通知基金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的要求使用基金資助經費,依託單位應當對項目負責人使用基金資助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項目負責人、依託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佔、挪用基金資助經費。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基金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三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項目計劃書組織開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依託單位應當審核項目年度進展報告,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並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和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四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依託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託單位應當及時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者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基金管理機構也可以直接作出終止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一)不再是依託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的; (二)不能繼續開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項目負責人調入另一依託單位工作的,經所在依託單位與原依託單位協商一致,由原依託單位提出變更依託單位的申請,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協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機構作出終止該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基金資助項目實施中,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提出申請,經依託單位審核報基金管理機構批准。 第二十六條 自基金資助項目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項目負責人應當通過依託單位向基金管理機構提交結題報告;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研究成果的,應當同時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依託單位應當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建立基金資助項目檔案。依託單位審核結題報告,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 第二十七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審查結題報告。對不符合結題要求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並書面通知依託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結題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和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摘要予以公布,並收集公眾評論意見。 第二十八條 發表基金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應當註明得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五章,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對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依託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時應當查看基金資助項目實施情況的原始記錄。抽查結果應當予以記錄並公布,公眾可以查閱。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項目負責人和依託單位的信譽檔案。 第三十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對有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學研究中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評審專家,不再聘請。 第三十一條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公布本年度基金資助的項目、基金資助經費的撥付情況以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處罰情況等。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基金資助工作進行評估,公布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作為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的依據。 第三十二條 評審專家對申請人的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提出評審意見後,申請人可以就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向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基金管理機構在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進行評估時應當參考申請人的意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基金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依託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可以檢舉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公布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 第三十三條 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外公開有關信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申請人、參與者偽造或者變造申請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其申請項目已決定資助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3至5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暫緩撥付基金資助經費,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銷原資助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基金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一)不按照項目計劃書開展研究的; (二)擅自變更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結題報告或者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提交弄虛作假的報告、原始記錄或者相關材料的; (五)侵佔、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項目負責人、參與者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情節嚴重的,5至7年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第三十六條 依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3至5年不得作為依託單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條件的職責的; (二)不對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或者報告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的; (三)不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年度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報告、結題報告和研究成果報告的; (四)縱容、包庇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弄虛作假的; (五)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機構監督、檢查基金資助項目實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第三十七條 評審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基金管理機構不得再聘請其為評審專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評審職責的; (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迴避的; (三)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四)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不公正評審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八條 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迴避的; (二)披露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的; (三)干預評審專家評審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資助經費的; (二)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偽造、變造印章的; (四)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依託單位及其負責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基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評審專家以財物的; (五)泄露國家秘密的。 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參與者因前款規定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第四十條 違反有關財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決定資助的研究項目,按照作出決定時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資助工作中,涉及項目組織實施費和與基礎研究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基礎研究環境建設活動的基金資助經費的使用與管理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