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國家創新基金的申報有什麼要求
海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生物醫葯、先進製造、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材料、文化創意、科技服務業等領域。需要滿足的申報條件如下: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2、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佔比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佔比不低於10%;
3、上年度用於企業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
4、同一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不超過3次;
5、同一個年度內,同一企業僅可以申請一個創新資金項目;
6、承擔過創新資金的企業,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支持:
(1)立項項目還在執行中,2017年2月28日前尚未驗收,
(2)立項項目驗收不合格,時間未超過3年,
(3)立項項目被終止,時間未超過5年;
7、支持《上海市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重點發展領域;
8、項目負責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不含涉密內容;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創新基金可以助力企業發展,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但是創新基金的申報有一定的難度,企業滿足以上條件後,可以選擇一家專業的機構來幫助申報創新基金!
『貳』 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要求
你好,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要求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一、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後類別申請人,外語水平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合格標准。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2.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3.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留學8個月(含)以上,或連續工作12個月(含)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身份留學3個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並獲結業證書。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高級班結業證書;
-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中級班結業證書。
5.參加雅思、托福、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日語、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
雅思(學術類)6.5分、托福網考95分;
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B2級;
日語達到日本語能力測試(JLPT)三級(N3);
韓語達到TOPIK3級。
6.赴英語、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以外其他語種國家留學者,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對該語種的面試或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註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叄』 要申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
(3)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
(4)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5)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6)與境外單位沒有正式聘用關系;
(7)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依託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華人青年學者,符合上述2至7條件的,可以申請。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獲得過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不得再次申請。
(3)國家的基金項目申請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申請單位在首次申請傑出青年基金項目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單位信息表",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依託單位的銀行賬戶等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函告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 項目資助經費撥至項目依託單位,接收撥款單位與項目依託單位必須一致。
第十七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撥款,按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資助項目的協作費由項目依託單位依據協作合同轉撥。
第十九條 因故中止實施或撤銷的資助項目停止撥款,項目依託單位應將已撥經費余額在接到通知三個月內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逾期不退回的,緩撥該單位其他項目的資助經費。
第二十條 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研究結束後,獲資助者應會同項目依託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根據批準的資助項目經費預算,如實編報資助項目經費決算,由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存檔備查。
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根據審核後的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編報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並簽署審核意見後,於每年3月3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一條 經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結題的資助項目,獲資助者和項目依託單位應及時清理賬目,編制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列入項目依託單位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
第二十二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接受上級財政部門、國家審計機關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督。獲資助者和項目依託單位應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對項目資助經費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
第二十四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項目依託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辦法及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緩撥項目資助經費、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撥款、追回已撥經費、撤銷資助項目等處理措施。項目依託單位應對情節嚴重的有關人員,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會同財政部制定適合傑出青年基金特點的績效考評辦法,對項目的實施及經費使用效益進行考評。
第二十六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建立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庫,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七條 項目資助經費購置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歸項目依託單位,必須納入項目依託單位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的處置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肆』 國家留學基金申請人條件有哪些
基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伍』 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到底要哪些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陸』 什麼人可以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只有高校教師才具有申請資格么
依託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一)具有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三)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
從事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經與依託單位協商,並取得該依託單位的同意可以申請。依託單位應當將其視為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規范和加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青年基金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2009年9月27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委務會議通過)。
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由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和環境條件項目三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
『柒』 怎樣才能申請到國家留學基金
目前可以申請公派出國留學的途徑似乎只有一條: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申請資助。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第一條2016年計劃選派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9000名。
第二條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5.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
6.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7.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
8.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具體以相關項目規定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第三條主要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200人,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45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5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195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5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10.2016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第二章 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第四條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主要為《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五條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准等以錄取文件為准。
第四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選拔辦法
第八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第九條符合申請條件者,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第十條主要項目申請、錄取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①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
②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3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9.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捌』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國家自然基金的
一般是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不同項目要求不盡相同,具體可查閱申報當年的項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