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病醫療保險包含哪些內容
1.普通醫療保險
普通醫療保險給被保險人提供治療疾病時相關的一般性醫療費用。主要包括門診費用、醫葯費用、檢查費用等。這種保險保費成本較低,比較適用於一般社會公眾。由於醫葯費用和檢查費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難度,所以,這種保單一般具有免賠額和費用分擔規定,保險人支付免賠額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險費用則每年規定一次。每次疾病所發生的費用累計超過保險金額時,保險人不再負責任。
2.住院保險
由於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費用就被作為一項單獨的保險。住院保險的費用項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費(床位費)、利用醫院設備的費用、手術費用、醫葯費等。住院時期長短將直接影響其費用的高低,因此,這種保險的保險金額應根據病人平均住院費用情況而定。為了控制不必要的長時間住院,住院保險一般規定保險人只負責所有費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術保險
這種保險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術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4.綜合醫療保險
綜合醫療保險是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一種全面的醫療費用保險,其費用范圍包括醫療和住院、手術等的一切費用。這種保單的保險費較高。一般都確定一個較低的免賠額連同適當的分擔比例。
5.特種疾病保險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給病人帶來的是災難性的費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難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臟疾病等。所以,人們通常要求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以足夠支付其產生的各種費用。為保戶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單項,如惡性腫瘤,甚至是惡性腫瘤中某幾種癌症;亦可以是多項,把約定的幾種重大疾病一一列舉,如惡性腫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癱瘓、腦中風及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等等。一旦在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80天後,被保險人經一定級別的醫院診斷患有保單約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全數的保險金額,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❷ 重大疾病保險具體內容
重大疾病定義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2007年公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作出。
一、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三、腦中風後遺症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五、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六、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七、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八、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九、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葯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十一、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十二、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葯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未完下續)
❸ 常見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有哪些
目前市場上,重大疾病保險其保險責任大都相同,主要是針對保險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提供治療費用上的保障。按照投保對象的不同,重疾險可分為少兒重疾險、女性重疾險、男性重疾險;也可因保險期間長短的不同,分為長期重疾險和短期重疾險。
1. 長期重疾險
長期重疾險根據保險期間又可分為定期和終身兩種形式。所謂定期重疾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年齡內(一般為70周歲),亦即為保險期間,如罹患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至70周歲仍健在,保險公司將所交保費無息如數返還,合同終止。因此,定期重疾險屬於返還型重疾險。
所謂終身重疾險,是指保險期間沒有明確規定終止時間,以被保險人身故為保險期間的終止。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患合同所規定的疾病,保險公司給付疾病保險金,該保險責任縰當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還將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縰如果被保險人因其他原因身故,保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2. 短期重疾險
短期重疾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經過一定等待期,在保險期間初次罹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該項目給付責任終止。
與長期重疾險不同的是,短期重疾險採用自然保險費率,即隨著投保年齡的增加,保費逐漸提高。從目前短期重疾險產品費率看,40周歲以後,保險費率增加速度非常快。因此,需要長期投保者,購買長期重疾險產品可能更合適。
值得一提的是,長期重疾險作為主險種可單獨投保,短期重疾險既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作為附加險投保。
❹ 常見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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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目前市場上,重大疾病保險其保險責任大都相同,主要是針對保險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提供治療費用上的保障。按照投保對象的不同,重疾險可分為少兒重疾險、女性重疾險、男性重疾險;也可因保險期間長短的不同,分為長期重疾險和短期重疾險。
1. 長期重疾險
長期重疾險根據保險期間又可分為定期和終身兩種形式。所謂定期重疾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年齡內(一般為70周歲),亦即為保險期間,如罹患合同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至70周歲仍健在,保險公司將所交保費無息如數返還,合同終止。因此,定期重疾險屬於返還型重疾險。
所謂終身重疾險,是指保險期間沒有明確規定終止時間,以被保險人身故為保險期間的終止。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患合同所規定的疾病,保險公司給付疾病保險金,該保險責任縰當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還將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縰如果被保險人因其他原因身故,保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2. 短期重疾險
短期重疾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經過一定等待期,在保險期間初次罹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該項目給付責任終止。
與長期重疾險不同的是,短期重疾險採用自然保險費率,即隨著投保年齡的增加,保費逐漸提高。從目前短期重疾險產品費率看,40周歲以後,保險費率增加速度非常快。因此,需要長期投保者,購買長期重疾險產品可能更合適。
值得一提的是,長期重疾險作為主險種可單獨投保,短期重疾險既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作為附加險投保。
❺ 重疾險包括哪些疾病
學霸說保險,專注保險產品測評! 重疾險的內容比較復雜,我把大部分重疾險保哪些病都梳理了一遍放在這:《全國熱門的136款重疾險對比表》
銀保監局規定了不管重疾險保哪些病都必須包括25種重大疾病:
❻ 什麼是重疾險,包括哪些,保費多少
為了清楚了解各類重疾險的特點,平安保險專家陳長順對現在市場上幾種重疾產品作了詳細分析,至於最終採用哪些形式的重疾險,原則上還需要根據投保人的需要與經濟實力。
獨立主險型:這類重大疾病保險包括死亡與重大疾病責任兩部分,兩者相互獨立,各自的保額為單一保額,如果被保險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就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則死亡保險金就會為零,如果被保險人未患重大疾病,則給付死亡保險金。例如:投保人購買了10萬元的這種獨立主險型的重大疾病保險,如果發生重疾,則賠付1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如果未發生重大疾病,則賠付10萬元的死亡保險金。
這一類型重疾產品從精算角度講比較容易定價,因為只需要考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與死亡率。但是對重大疾病的確定要比較准確。應保監會要求,自2006年底獨立的返還型重疾險已經停售,取而代之的是壽險附加重疾責任的捆綁式組合計劃。因此我們在市面上見到的獨立主險型重疾保險是屬於消費型的重疾險,保障時間短。一般是60~70歲,有的更長時間的相應保費會較高。主要是針對經濟條件一般的年輕人或者希望保費低,保障高的投保人而設立的。
按比例給付型:這種類型的重大疾病保險主要針對重大疾病的種類而設置的,對於常發生費用花費較大的重大疾病給付比例相對較高,例如80%,這種疾病的治療費用一般都比較昂貴,如惡性腫瘤費用平均可達8萬~10萬元,腦中風平均治療費用可達6萬以上,其他疾病還如癱瘓、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對於治癒率高或對生命威脅不是十分嚴重的疾病,費用花費較少的重大疾病給付相對較少一些,例如20%。例如:心臟瓣膜置換術等重大疾病。主要考慮一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死亡率、治療費用等因素。而死亡保障不變,舉例來講,投保人購買了這類型的重大疾病保險的話,如果患一類重疾(發生率較高且治療費用高)賠付8萬,而如果患二類重疾(發生率較低且治療費用較低的重疾)賠付2萬。如果非常健康,未領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險金,則給付10萬的身故保險金。
其實這類重大疾病保險與獨立主險型重疾基本相同,還有些公司是將重疾險分成三組,分別進行理賠,決定因素還是看投保人自身的經濟實力與需要保障的程度。
附加給付型:這類產品通常作為壽險的附約,保險責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殘兩類,其主要特點是這類產品有確定的生存期間,生存期間是指自被保險人身患保障范圍內的重大疾病開始至保險人確定的某一時刻止的一段時間,通常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過生存期間,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時再給付死亡保險金。此種產品的優勢在於死亡保障始終存在,且不會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給付而減少死亡保障。
這類重疾險特點是自己有保額,不會佔用壽險保額,舉例來說,如投保人購買了這類重疾險的話,壽險保障有10萬,附加重疾15萬;如果投保人得了重疾,則賠付15萬,同時壽險死亡保額保持不變,依然是10萬。如果健康的話,身故時還是賠付10萬。目前市面上的額外給付型重疾險,年齡越大,重疾風險發生率越高,那麼保費就越多。而且一般只可續保到65歲,也有可續保到70歲的,可是價格就相當高了。所以,此類險種很難達到保障終身的效果,主要是為了滿足投保人保費少、保障需求高的要求。
提前給付型:這類產品保險責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殘疾,保險總金額為死亡保額,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額兩部分,如果被保險人患保單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險人可以將死亡保額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險金提前給付,用於醫療或手術費用的開支,而如果身故時由身故受益人領取剩餘部分的死亡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沒有發生重大疾病,則全部保險金作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領取。
提前給付重疾產生是適應投保人需要的一個變革,在健康險的發展歷史上,重疾險出現得比較晚。以前的投保人都是買壽險,壽險是發生身故或高殘時才給付保額的。但如果投保人得了重大疾病,現在的治療技術又日趨提高,不見得患上重疾就意味著身故,而且重疾的治療費用也非常高,投保人這時急需用錢,怎麼辦?保險公司就針對這個問題,在投保人購買了主壽險的基礎上,讓投保人再交少許的保費,使得壽險在保障身故、高殘的基礎上,也把重疾風險納入了保障范圍。那麼,投保人就可以在確診重疾最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及時得到保險金給付。所以,附加提前給付重疾險的「提前給付」是從主壽險的保額里支付的。沒有身故,得重疾了,把壽險保額提前給付被保險人,這就叫做「提前給付」。正是因為其本身沒有保額,用的是主壽險的保額。所以提前給付重疾保費較低。
提前給付重疾相對目前市面上其他重疾險來講,保障時間長,重疾保額使用靈活,是目前重疾險的主流形式,但是其缺點是有可能會損失壽險的保額,讓一些想給下一代留下一些遺產的父母有可能未能達成心願,因此建議還需再購買一些壽險作為補充。對另一些投保人而言,也可以採用壽險附加重疾形式在疾病高發的四五十歲時加大重疾保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重大疾病保險包含哪些疾病
為方便消費者比較和選擇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保護消費者權益,結合我國重大疾病保險發展及現代醫學進展情況,並借鑒國際經驗,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以下簡稱「疾病定義」)。
1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於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註:如果為女性重大疾病保險,則不包括此項。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天後,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50%。
3 腦中風後遺症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幹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幹細胞、外周血造血幹細胞和臍血造血幹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症期,經診斷後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7 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9 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葯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11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12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葯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13 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於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電位檢測等證實。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後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4 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於0.02(採用國際標准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於5度。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後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5 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後或意外傷害發生180天後,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16 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受到他人監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8 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19 嚴重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葯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0 嚴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性增高,進行性發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IV級,且靜息狀態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症、進行性延髓麻痹症、原發性側索硬化症、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3 語言能力喪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註: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後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①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
② 網織紅細胞<1%;
③ 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25 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❽ 重大疾病險包括哪些疾病及投保重疾險需要注意什麼
重大疾病保險在不同公司的條款可能不一樣,承保的疾病范圍也會有細微差別。根據《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規定重大疾病險必須保的6種疾病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其餘則是由保險公司依據保監會的重疾定義規范自由配置,因此選擇時應注意依據個人需求比照疾病保障責任,合理配置適合自己的保障項目。另外《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還列了其它三十幾種疾病,不同的重疾險中約定的保障疾病種類會有細微的差別。
在投保重疾險時,除了規定的六種必須承保的疾病,其它的疾病種類一定要仔細閱讀詳細條款,不要憑空想像。
首先,在投保重大疾病險時,應根據自己的年齡、性別、經濟狀況,選擇最合適自己的保障范圍、保障額度、繳費期限和付費方式。
決定投保後,需回答個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與投保有關的問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定要仔細閱讀並如實填寫。
在同等費率的情況下,保障病種越多越劃算,當然也要注意其新增病種的定義范圍,最好能夠結合自身情況,估計患病風險再決定什麼險種最適合。
大家投保重大疾病險時,一定要看清到底哪些屬於保險公司不賠的項目范圍,以免和自己的想像出現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