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銀行存款被騙保險了,合同有一條風險提示要本人抄寫一遍,我的沒有銀行說我這是無效合同,只能拿回本
現在很多都是這樣,特別是縣里,鄉鎮上的郵儲呀,很多,都騙老年人說這個就是存單什什麼的。自己去鬧的話,估計也就是保本
② 保險合同中風險提示可以代寫嗎
是不可以,必須是本人填寫
③ 關於保險合同中「風險提示語」問題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認可視為無效!
④ 2008年買的保險,想退保,發現沒填寫「風險提示語」,能否以此要求全額退保
09年的政策效力不能追溯以前的產品。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業務員誤導銷售(保險沒有「欺詐銷售」這個說法)就可以全額退保。不知道這幾份保險的保障內容,建議你不要盲目退保,畢竟每個人都面臨疾病和意外的風險,只是不確定什麼時候發生。
⑤ 保險公司業務員可以自己填寫38字的風險提示錄嗎填寫保險合同的內容和日期嗎
客戶個人也有過錯,購買保險時要問清條款,如果不清楚也不能隨便簽字,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最大的責任就是那位業務員,帶著蒙騙的性質,人品有問題,為了個人利益不顧他人,這樣的人是保險從業者中的害群之馬。保險產品和條款都是經過國務院保監會審核和批準的,受國家保險法保護。
作為你個人起訴的勝算不大,但並不代表不可以起訴,這幾份合同中也有你自己的簽字,打官司勞神傷財,你個人拖不起。建議找一位資深保險業務員為你妥善辦理,自己有經濟能力支付保費的話還是繼續交費,保險也是一種很好的中長期理財產品。保險所交的保費第二年可以提取現金價值的80%可以貸款周轉(利息不會大於保單年度分紅的,保單貸款期限最長6個月,可以周而復始),不知道你購買的是什麼保險產品,每一種產品的現金價值都不同。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繼續追問。
⑥ 保險合同上風險提示書不是本人寫的能全額退保嗎
保險合同上風險提示書不是本人寫的能全額退保嗎?你用什麼來證明不是你寫的如果保險合同上面說的超過了十天的猶豫期那是你是不可能退的全額的。如果在十天的猶豫期之內那麼你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⑦ 為因風險提示語不是投保人抄寫的,是公司員工代寫出,投保人一 年後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款,保險公司跟客戶
只要你的名字是你本人簽的保險合同,其合同就是合法的,保險公司沒有權力去扣你的工資,它只能在你簽的銀行帳戶扣除當年年度相關數額的保費.如果你簽的就是工資卡帳戶,當然是到資費期,保險公司自動扣帳了. 投保人想在這一年後才退保,肯定是不能全額退款.
⑧ 現在買分紅型保險 是不是既要投保人簽字 還需要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 合同才能生效
我不知道是否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不管有沒有投保提示語抄錄,有一點需要確認的是,購買保險後,會有保險合同下發,合同收到後,回執簽字確認,即是已認可你對所購買的保單已經有所了解,並願意承擔責任。如果發現不符,可以在10天之內申請退保,同時保險公司也安排客服對你進行投保契約回訪,再次確認你購買保險的利益,責任,內容等保險信息,這此保險公司都會以電話錄音作為依據的。
要求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防止銷售誤導行為。他還強調指出,風險提示語句中的「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僅指分紅和萬能產品非保證利益部分,即分紅產品的紅利分配,萬能產品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以及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單位價值等。投保人按照《辦法》第六條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不影響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按照保險合同可以享有的確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