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失業保險中心是干什麼的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貳』 普蘭店人在哪裡領失業金
失業金是在社保中心領取的,其實每個月會主動打到你的卡上。
『叄』 失業保險在哪辦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當在離職後6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肆』 失業保險聯系電話是什麼號碼
失業保險由當地社保局統一管理,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118114查詢當地社保局失業保險科電話。
『伍』 失業保險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每個地區的就業管理服務處都有自己的辦公電話,並沒有全國統一的咨詢電話。
但是你可以撥打當地的12333(勞動、社保類咨詢熱線電話)查詢。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陸』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辦理地點在哪裡
失業保險的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以及戶籍所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
辦理流程如下:
1、接收檔案:
首先單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在解除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其次將接收檔案信息錄入微機。
2、發放《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人員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本人攜帶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超期的,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後回原單位加蓋公章,並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張(農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張、農民合同制轉城鎮合同制的需要五張)交回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4、待遇審核:
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進行審核,在失業人員登記表中註明。失業人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失業人員檔案,一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整理存檔。
5、失業證辦理及發放: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失業人員登記表」後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失業人員定期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證》和職業指導通知書,按時參加職業指導,填報培訓專業,並在《失業證》上進行登記。
『柒』 普蘭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才招聘
2014大連市普蘭店事業單位招聘70人公告
為了滿足普蘭店市部分事業單位的工作需要,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要求,普蘭店市人社局組織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共有8家事業單位41個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名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人員。
(五)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的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七)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31日—4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2、報名地點:普蘭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3、報名要求:①報名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須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國民教育畢業的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並列印);黨校系統畢業的人員,提供黨校系統查詢、列印的《學歷查詢結果》。已就業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或證明。
填寫《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按有關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50元。
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如報考二個以上招聘崗位,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與考試時應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③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沒有達到3:1競爭比例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並按比例縮減崗位的招聘計劃數量,並通知已報名者進行崗位調整,不同意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將退還考務費。報名後未按期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凡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捌』 失業保險歸哪個部門管理
按照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縣以上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各地均應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法規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