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簡述我國失業保險改革的必要性和內容
完善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的對策建議
保險風險證券化問題研究
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問題與對策分析
中資保險公司競爭力培育問題研究
論保險合同中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政策性農業保險在黑龍江省的發展研究
我國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再就業的功能
關於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及利弊分析
保險產業組織的市場結構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問題分析
國際養老保險制度轉軌及其原因分析
關於我國社保基金投資問題的分析
保險創新:新農村建設背景下農業保險發展的核心動力
關於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與管理問題的研究
保險人道德風險控制機理研究
關於建立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體系的思考
試析我國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危機的解決方案
建立中國特色的訴訟保險制度
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問題與對策研究
我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研究
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若干思考
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必要性分析
我國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的定位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研究
環境責任保險構成要素分析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研究
我國利用企業年金節稅的可行性
我國引進訴訟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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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我國失業保險有幾大特點
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要特點:
一是普遍性。
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
因此,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分析我國失業保險適用范圍的變化情況,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從國營企業的四種人到國有企業的七類九種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再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
二是強制性。
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定,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互濟性。
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並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
③ 論述我國促進就業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措施.
論述我國促進就業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措施。 答: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徑。就就全國來講,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以及勞動者素質不相適應的矛盾比較突出。就高校畢業生來講,數量大幅度上升,就業壓力持續增長。我國近年促進就業具體措施有,(1)提高勞動者素質。大力發展教育事業。(2)提高宏觀的就業環境。積極吸引外資,推動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3)開展職業培訓。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全社會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失業保險制度,通過政策引導教育、媒體宣傳、輿論監督等多種渠道宣傳失業保險制度,使人們樹立失業保險觀,增強企業和個人的失業保險意識。(2)拓寬失業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失業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應進一步擴大,最好是全國統一,將城鎮所有具有失業風險的勞動者都納入
適用范圍。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納入失業保險對象范圍之內。(3)建立相應的資格審核機構,對享受失業保險資格條件的進行嚴格審核。(4)多渠道籌集失業保險基金。依照目前的形勢,僅僅依靠國家財政加大投入的力度,越來越大的失業保險收支缺口難以維系。鑒於我國目前大部分城鎮企業拖欠失業保險費嚴重的情況,可以採用稅費結合的方法強制徵收失業保險費,擴寬失業保險費的徵收范圍,將城鎮和農村的一些隱性失業人員納入到失業保險基金籌集的范圍內。(5)規范和完善失業保險的管理制度。鑒於我國目前的失業保險制度管理體制不順、政出多門等問題,應合理確定有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解決政企不分、政出多門和扯皮內耗等問題,逐步實現政府不直接經辦失業保險,而成立專門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失業保險機構,保證失業保險管理和運行的相對獨立。(6)加強失業保險的法制建設,逐步建立健全失業保險體系。(資料來源:三億文庫)
④ 我國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各是什麼
33、失業後進入失業保險中心是否影響調動?實現再就業後如何辦理調動手續? 答:失業後失業人員檔案由失業保險中心接收管理,不會影響調動。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或享受完失業保險實現再就業的,由其接收單位出具接收函、本人持《失業保險手冊》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失業保險中心出具檔案轉遞通知單、檔案轉移介紹信,將其檔案轉入新接收單位,把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蓋章後送回失業保險中心,調動手續即完成。 接著辦理養老保險手續轉移並與新接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 (2)失業人員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後,仍未實現再就業或自謀職業將本人檔案已由失業保險中心掛靠到中介機構的,如需調動由中介機構填制調動四聯單辦理調動手續,本人檔案轉至新的用人單位。 34、失業後進入失業保險中心,對已交納的養老保險金以及退休是否會受到影響? 答:失業後進入失業保險中心,對已交納的養老保險金以及退休不會受到影響。 (1)失業後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原社保機構予以保留。 (2)個人帳戶儲存額照常計算。 (3)再就業後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4)達到退休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35、失業人員進入失業保險中心後如何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答:(1)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因經濟困難可以不交納養老保險基金。 (2)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或享受完實現再就業的,由新的用人單位繼續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 (3)失業人員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後,仍未實現再就業的,可向當地居民委員會申請低保或自謀職業,將本人檔案掛靠到中介機構,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申領基本養老金。
⑤ 寫論文用 關於失業保險的參考文獻
1 「五統一」結出統籌碩果——河南省新鄉市推進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紀實 中國勞動保障 2007/01
2 從保障生活到促進就業——國外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綜述 中國勞動保障 2007/01
3 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經濟師 2007/02
4 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難點及其解決途徑 會計之友(上) 2007/02
5 國外改革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 中國勞動 2007/01
6 論轉型期中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完善 法制與社會 2007/02
7 淺析中國失業保險制度 北方經貿 2007/01
8 美國失業保險管理體制及其對我國的借鑒 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7/01
9 論我國失業保險立法的完善 牡丹江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7/01
10 美國失業保險:特點、績效與問題 上海保險 2007/02
11 從福利到工作:中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理性選擇 沈陽大學學報 2007/01
12 失業保險遞減支付與固定支付模式的比較研究 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7/02
13 西方失業保險理論:評述與啟示 江西財經大學學報 2007/02
14 農民工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農業知識 2007/08
15 國外失業保險在促進就業方面採取的措施及對我國的啟示 人口與經濟 2007/S1
16 試論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的合並 市場周刊(理論研究) 2007/03
17 對建立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的思考 陝西青年職業學院學報 2007/01
18 大處著眼 小處著手——試論當前失業保險工作需要破解的問題 中國勞動保障 2007/04
19 高新科技管理 「四化」開路——湖南省平江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改革創新紀實 中國勞動保障 2007/04
20 對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問題的思考和對策建議 探索與創新——浙江省勞動保障理論研究論文選集(第四輯) 2005
21 中國現階段失業保險問題研究 東北師范大學 2006 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22 中國失業保險制度:反思與重構 廈門大學 2006
23 我國現行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濟研究參考 2007/24
24 失業保險制度要破三大難題 瞭望 2007/23
25 我國目前失業保險政策存在的缺陷及修改建議 企業技術開發 2007/05
26 失業保險基金繳費低的成因及其對策 審計月刊 2007/02
27 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就業功能綜合評價 社會科學論壇(學術研究卷) 2007/04
28 芻議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的建立 新西部(下半月) 2007/06
29 改革終結收支倒掛——江蘇省興化市失業保險改革紀實 中國勞動保障 2007/06
30 淺談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甘肅科技 2007/05
31 美國失業保險的最新改革舉措 紅旗文稿 2007/09
32 借鑒國外經驗 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 中國集體經濟(下半月) 2007/04
33 我國流動人口的失業保險問題探討 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07/03
34 農四師農牧團場職工失業保險問題研究 新疆農業科學 2007/S2
35 失業保險混合策略模型與政策建議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07/13
36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促進全市經濟發展 海門市實施城鄉統一失業保險制度 中國勞動 2007/06
37 農民工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人才資源開發 2007/05
38 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 佳木斯政報 2007/03
39 失業保險法律關系概念探析 社會科學家 2007/03
40 對我國失業保險法律制度的思考 天府新論 2007/S1
⑥ 如何促進失業保險制度的完善
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全社會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失業保險制度,通過政策引導教育、媒體宣傳、輿論監督等多種渠道宣傳失業保險制度,使人們樹立失業保險觀,增強企業和個人的失業保險意識。
失業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勞動就業體制的重要內容,具有保障生活和促進就業的雙層功能。1986年,我國正式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20年來,它對穩定社會、凝聚民心、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推進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等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及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歷史性缺欠,這一制度亟待完善。
一、當前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建立並逐步發展起來的,其先天不足的歷史局限及快速發展變化的就業環境,決定著其自我缺陷與不足。
1.對失業保險制度認識不足。解決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促進就業已經成為我國改革攻堅階段的一大難題,失業成為社會共同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但是,對於失業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方面的認識依然不到位。失業保險既不像職業傷害那樣產生明顯的影響,也不像生、老、病、死那樣影響到每一個勞動者,它只涉及在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因種種原因而失業的部分人員,失業人員是暫時失去勞動機會,而並非永久喪失勞動能力。
因此,失業保險制度建設的重大意義未能真正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企業職工的失業保險意識不強,對參加失業保險甚至採用故意拖延、抵制的做法。
2.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窄。現行《失業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由於該條例對前者參保是強制性規定,而對後者是選擇性規定,所以從執行情況看,事實上存在後三類人員中有全部參保的,也有部分參保的,還有根本沒參保的不同做法,影響了部分人員的利益。另外,該條例沒有明確機關人員是否實行失業保險,在貫徹執行過程中,機關人員普遍沒有參保,所以引起了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的攀比。此外,「下崗」職工被排斥在失業保險的適用范圍之外。按現行條例和政策的規定,失業保險不適用於那些雖然失去工作但仍然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的職工即「下崗」職工,但「下崗」實際上就是失業,因此如何使這部分隱性失業者顯性化,這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必須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同時,未曾就業的失業者排除在失業保險范圍之外。該條例中對失業人員的認定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即曾經就業者不含尚未就業者,事實上,我國目前25歲以下尚未就業的青年失業者比例很高。
3.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單一,基金承受能力較弱《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把企業作為保險基金的徵收對象;個人不負擔任何費用,企業按全部職工標准工資總數的0.6%—1%繳納待業保險費,在實際執行中企業基本上都是按照1%的比例上繳。由於計算口徑是依照標准工資額,因而占實際工資收人的比例很低 (從參照失業風險確定的比例來看,國外一般的比例為工資總額的3%左右)。因此,收繳的失業保險費數額有限,在基金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就得由地方財政給予補貼。隨著改革的深化,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失業職工人數的增加,支付的失業救濟金也大幅度增加。
4.失業保險給付標准偏低,保障不了基本生活。按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可根據工齡的長短享受12—24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是以職工失業前的標准工資為標准,金額視不同情況占標准工資的50%-75%,然而我國職工的標准工資只佔工資總收入的50%甚至更低,由此計算出的失業救濟金僅占失業者工資收入的25%-37.5%左右,根本不能保證職工的基本生活。這個標准不僅大大低於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失業保險金占失業前工資收入的60%,而且也低於發展中國家40%-50%的平均水平。
5.對享受失業保險資格條件的審核不夠嚴格,資格審核欠缺相應的機構。世界各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條件雖不盡相同,但其基本條件是相同的,即失業者必須是非自願失業者;失業者必須處於勞動年齡階段,且有勞動能力;必須提供足以證明其為非就業人員並積極要求就業的證據;失業前工作過一段時間或有過一定的投保經歷。而我國《失業保險條例》14條對就業期、參保期、非自願失業、就業部門登記、主觀就業願望都有明確規定,惟獨對法定勞動年齡和勞動能力這一條沒有要求,造成了我國失業保險基金的顯性流失,其原因主要是審核失業資格條件不夠嚴格。失業保險制度的對象是失業者,但它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保險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而促進就業,因而同其他社會保險相比其資格條件應有更加嚴格的限制,規定重新就業者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不能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但現實中,由於缺乏相應的資格審核機構,往往一部分人一邊擁有就業收入,一邊領取失業保險金。
6.失業保險管理水平相對滯後。從目前我國的失業保險基金的運作來看,其保值、增值的能力較差。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也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現象,互濟互助性較差。此外,失業保險的監管機制尚未有效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失業保險制度,既缺乏實際監管的機構,又缺乏進行監管和處罰的細則,挪用、擠占失業保險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失業保險管理水平相對滯後還表現在失業保險信息化建設的滯後。由於對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參保標准等多個重要數據統計不準確,統計手段落後,管理手段信息化程度失真,也使得失業保險管理所處理的信息有誤,妨礙了失業保險管理的有效性。
7.我國失業保險立法層次低,缺乏較高的法律效力和相對完善的法律責任《失業保險條例》僅僅是國務院頒布的一個行政法規,還沒有上升到全國人大或常委會立法的高度。它僅僅是失業保險制度實施的一個基本規范,不是失業保險的基本法,這無疑影響其法律效力。在國外選擇強制性失業保險模式的國家,其失業保險立法層次都是國家最高形式的立法,如日本的《僱傭保險法》、德國的《就業促進法》,都以國家最高立法確定的。由於《失業保險條例》非最高形式立法,就形成了對違法行為的追究不利,使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變為實際上的自願失業保險。
⑦ 我國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體制是如何確定的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工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具體承辦失業保險工作。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社會保障工作,包括失業保險工作。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三定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社會保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一)擬定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二)起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和基本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社會保險政策服務咨詢機構的管理規則;(三)代表國家行使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制定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規范,監督地方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四)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准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五)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准;制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六)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准;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七)承擔全國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為加強對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設立了失業保險司,主要職責是:(一)擬定失業保險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擬定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三)擬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四)擬定失業人員登記和管理制度及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劃;(五)擬定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六)擬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地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失業保險工作的職責是貫徹實施法律、法規,指導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對失業保險費的徵收和失業保險待遇的支付進行監督檢查。
⑧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有哪些各承擔哪些管理職責
中央政府管理社會保障事務的主要機構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項目;民政部負責管理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項目;衛生部負責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財政部負責制定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的財政監督,為社會保障計劃提供補助資金等。各省、市、縣政府設有同樣的行政管理機構,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障職能。
中央、省、市、縣分別設立隸屬於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非營利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現有工作人員10萬人。主要職責是,辦理參保登記,收繳社會保險費,記錄繳費,管理個人賬戶,確認並支付待遇,管理社會保險資金,提供查詢等。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社會保險協定,由中央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執行。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
⑨ 失業保險金的管理原則
(1)強制性原則。強制性是社會保險的一項基本屬性。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始終面臨資金緊張的約束,實行強制性原則有利於集中資金,分散風險。近10年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應繼續貫徹這一原則。失業保險的強制性首先表現在它是通過高層次立法來推動的,這是保障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首要條件,在參加人員范圍、享受條件、繳費比例等方面有嚴格規定。(2)公平與效率兼顧,突出效率的原則。公平原則是社會保險的通用原則,而效率原則對失業保險具有獨特的意義。失業保險對象具有勞動能力。失業保險負有促進就業的責任,這種責任要求失業保險要以充分開發利用勞動力資源為目標,這種效率功能具體體現在促進就業、預防失業上。公平和效率的兩重性使失業保險成為我國社會保險體系和就業服務體系的連接點,建立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總體原則應當是兩者兼顧,但從我國就業壓力大,勞動力隊伍年輕化這一特點出發,應當適當突出效率原則。(3)適時調整原則。所謂適時調整就是對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失業保險金支出結構和救濟水平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作出變動。這一原則的主要依據是,我國在改革過程中許多方面的情況難以得出准確的預測,失業人員的結構和失業特點也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同時,失業率具有周期性變化的特點,不同階段的就業與失業管理政策重點不一樣,應當留有餘地。除此以外,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一樣,我國的失業保險實行統一徵收和統籌基金原則,管理上政事分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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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國外失業保險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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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保障生活到促進就業——國外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綜述中國勞動保障2007/01
3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經濟師2007/02
4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的難點及其解決途徑會計之友(上)2007/02
5國外改革失業保險促進就業措施中國勞動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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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淺析中國失業保險制度北方經貿2007/01
8美國失業保險管理體制及其對我國的借鑒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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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高新科技管理「四化」開路——湖南省平江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失業保險改革創新紀實中國勞動保障2007/04
20對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問題的思考和對策建議探索與創新——浙江省勞動保障理論研究論文選集(第四輯)2005
21中國現階段失業保險問題研究東北師范大學2006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22中國失業保險制度:反思與重構廈門大學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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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失業保險制度要破三大難題瞭望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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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就業功能綜合評價社會科學論壇(學術研究卷)2007/04
28芻議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的建立新西部(下半月)2007/06
29改革終結收支倒掛——江蘇省興化市失業保險改革紀實中國勞動保障2007/06
30淺談我國失業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甘肅科技2007/05
31美國失業保險的最新改革舉措紅旗文稿2007/09
32借鑒國外經驗完善我國失業保險制度中國集體經濟(下半月)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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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農四師農牧團場職工失業保險問題研究新疆農業科學2007/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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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促進全市經濟發展海門市實施城鄉統一失業保險制度中國勞動2007/06
37農民工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人才資源開發2007/05
38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佳木斯政報2007/03
39失業保險法律關系概念探析社會科學家2007/03
40對我國失業保險法律制度的思考天府新論2007/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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