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的條例解讀3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公布,1.6萬億元儲備金將有法可依——穩住「壓艙石」 管好「保命錢」
一面是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劇,一面是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如何在安全前提下實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變得十分迫切
《條例》的正式出台,意味著「保命錢」儲備金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軌道
新公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錢從何來?根據《條例》,基金主要來源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
2015年,我國養老保險收支結餘3400多億元,累計結餘3.4萬多億元。同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儲備達1.6萬億元,此外還能夠劃撥國有資產來充實養老基金。可見,實現老有所養並非空談。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現行投資運營的制度框架、境內外投資策略和資產配置原則總體是合理有效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
社會保障制度若要長期可持續運行,社會保障基金的強大和穩固是基礎。一面是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劇,一面是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如何在安全前提下實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變得十分迫切。對此,北京師范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鍾偉表示,「隨著中國經濟逐漸走入新常態,財政維持收支平衡難度大,國企改革深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挑戰大。很自然地,基金投資收益就變得更重要」。
力求獲得持續戰勝通脹的投資收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錢該怎麼投?《條例》指明方向,劃出「紅線」,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在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種類及其比例幅度內合理配置資產。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望「入市」,人們擔心會受到股市動盪等影響。「基金投資的出發點就是審慎、穩健。銀行協議存款、國債等投資當然穩健,但權益類產品也不容小覷。雖然人類屢經金融動盪,但過去200年,股票投資收益還是比固定收益類高出3至5個百分點。」鍾偉說。
對於如何有效監督基金的投資運營,《條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目前形成的管理運營框架,進一步規范基金管理運營的多項風險防控措施。
「除了投資管理人與託管人的制衡關系外,《條例》還構建了四個層次的監督體系,為保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夯實了基礎。」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董克用分析指出,第一層是政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第二層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第三層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監管,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對投資管理人投資、託管人保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情況進行考評;第四層是社會監督,要求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通過其官方網站、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每年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如果說社會保險資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社會保障基金就相當於「保命錢」的儲備金。《條例》的正式出台,意味著「保命錢」儲備金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軌道。專家表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其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必將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塊「壓艙石」。
② 如何做好社保內控制度建設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內控制度建設,確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維護廣大社會保障對象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的需要,也是社會保險執行及監管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議之一:落實《社會保險法》,統一社保經辦政策。應依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將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統一納入到法律的規范監督之下。同時上級主管部門也應在社保經辦部門經辦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上統一政策,不能讓「一地一策」現象長期並存。建議之二:完善監督制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設置內部稽核科室,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工作。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依照規定程序,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公眾獲得社保基金信息和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的權利。 通訊員:趙傑
③ 社保城鄉居民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1、社會保險基金是一項民生基金,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
2、加強基礎管理,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保證人民利益,加強社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3、加大監督管理力度,規范基金安全運行。健全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進一步發揮社保基金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大檢查力度,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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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原則是什麼
社保基金管理應遵循的四項原則:
1、歸集原則
在堅持社保基金單位與職工「雙負擔」的基礎上,
強化基金征繳力度,
積極解決拖欠和擴面問題。針對目前部分企業存在拖欠保險費的情況,
各級經辦機構應加大催收力度,
視具體原因,
依據社會保險相關條例法規採取措施。
對符合參保條件、有錢不繳的單位,
應由社保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拒不繳納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參保意識、經濟承受力薄弱的單位,
可考慮放寬政策期限,
採取辦理延期繳款或分期繳款等方式,
給予適當照顧。強化歸集,
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基金積累,
努力營造「人人自我保障,
社會保障人人」的社保大格局。
2、「以收定支,
自求平衡,
略有結余」的管理原則
各級財政社保基金專戶普遍基金結餘量較大,
需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結餘量大,
反映出基金支付能力良好,
保障實力雄厚,
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社保基金徵收計劃缺乏科學性,
支付范圍和額度狹小,閑置較大影響了社會保障功能的充分發揮等。
3、專款專用原則
各級財政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和確保基金專款專用。一是要保證基金及時足額支付,
確保當年符合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的群體,
全部享受和領到社保救助金;
二是要切實採取措施杜絕各級經辦機構擠占挪用社保基金問題的發生。
財政、審計部門要從制度的落實和執行上入手,
加大對基金經辦機構監管力度。對因制度執行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基金損失的,
應
依據《條例》給予嚴懲。若確因經辦機構辦公經費緊張造成擠占挪用基金的,
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扶持。
4、投儲結合、保值增值原則
出於支付和資金安全性考慮,
各級財政將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用於購置國債和其他安全系數高的金融工具總量很少,絕大多數社保基金處於銀行儲蓄狀態,
這種基金投資方式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的存在,
缺乏抵禦風險的能力。從保值增值的角度分析,
大量基金閑置將無法應對未來非預期的貨幣貶值風險。沉澱基金管理應採取更為有效的方式。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⑤ 社保局內控管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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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內控制度建設,確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維護廣大社會保障對象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的需要,也是社會保險執行及監管部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建議之一:落實《社會保險法》,統一社保經辦政策。應依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將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統一納入到法律的規范監督之下。同時上級主管部門也應在社保經辦部門經辦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上統一政策,不能讓「一地一策」現象長期並存。建議之二:完善監督制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設置內部稽核科室,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工作。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依照規定程序,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公眾獲得社保基金信息和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的權利。通訊員:趙傑
⑥ 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
人力資源內部控制是指對人力資源規劃與設計、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薪酬與福利,考核與評價、勞動關系管理等六大模塊進行全面監控和管理。
通過人力資源管理的內部控制,對人力資源進行有效的規劃和配置,充分做到因崗設人,人崗匹配,減少人力資源的浪費,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實現人力資源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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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的條例解讀1
答:《條例》規定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不是一個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在投資運營上,堅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由於短期內暫不發生支出,更適宜開展中長期投資。
社會保險基金是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構成,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用於公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因此,社會保險基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資范圍較窄,投資運營活動限定條件更多。國務院2015年8月印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作了規范。 答: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自2000年設立以來,發展很快,運營穩健,管理嚴格,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較好地實現了保值增值,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了保民生的實力,為進一步充實我國社會保障資金,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已由設立時的200億元發展到15085.92億元,累計投資收益額為7133.34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8.82%,超過同期年均通貨膨脹率6.47個百分點。可以預見,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對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作用也會不斷增強,必將成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塊「壓艙石」。
問:針對如何保障基金安全、控制風險的問題,《條例》作了哪些規定?
答:《條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確提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條例》規定了多項措施:一是明確基金的投資范圍、種類和比例,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比例在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基金,合理配置經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二是完善基金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基金的資產配置計劃、確定重大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風險評估,並集體討論決定;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定期向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告基金管理運營情況,提交財務會計報告;從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投資管理機構、專業託管機構中選聘基金的投資管理人、託管人;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有關合同報國務院財政部門等備案。三是強化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管理,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聘投資管理人、託管人,並對其進行考評,同時明確了投資管理人審慎投資、託管人安全保管基金的法定職責和禁止行為。 答:《條例》設專章對基金的監管做了規定:一是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許可權,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依法移送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處理。二是加強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監督,規定對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督。三是強化對基金的審計,規定審計署每年對基金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四是完善基金公開制度,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應當通過其官方網站、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每年向社會公布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⑧ 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管理要求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會字〔1996〕19號)要求,配備政治素質好、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財政專戶的會計、出納,有條件的地區還要配備稽核人員,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的內部管理機制。
1、會計人員的職責:負責財政專戶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財政專戶內社會保障資金收支計劃的執行;負責社會保障資金支出用款計劃的審核;負責其他有關財政專戶的業務工作。
2、出納人員的職責:負責辦理社會保障資金繳存財政專戶的有關工作;負責撥付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款項工作;負責其他有關財政專戶的業務工作。
3、會計和出納不得由一人兼任。
4、各級財政部門要按時編制財政專戶資金月報和季報,年度終了後按照統一的報表格式編制決算表。 (三)具體業務辦理時:
1、社會保險基金的繳存、撥付和結余管理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按規定的時間或定額將徵集的社會保險基金繳存財政專戶後,財政部門應於當日登記入賬。每月終了前,財政部門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及時通知稅務機關或經辦機構將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繳存財政專戶;未按規定執行的,財政部門應委託各開戶銀行或國庫將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全部劃入財政專戶。
3、財政部門應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收支計劃,並結合繳存財政專戶情況,對經辦機構的用款申請審核無誤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不得延誤。
4、財政專戶內社會保險基金未經經辦機構提出用款、購買國債或轉存定期存款申請,一律不得隨意動用。
5、預算和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其他非基金性質的資金補助額度確定後,財政部門應及時填制預算撥款單或劃款憑證,並將資金從國庫或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財政專戶。
6、財政專戶內各項資金的結余除按規定購買國債和轉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7、財政專戶內的銀行存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息,個別類型的資金,如醫療保險基金、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等應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優惠利率執行。
8、財政專戶發生的繳存和撥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劃撥,不得以現金的形式繳付。
9、財政專戶發生繳存和撥付業務時,應憑原始憑證記賬,並出具財政專戶繳撥憑證,附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交有關部門或單位記賬和備查。
10、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補助下級的社會保障補助資金應通過國庫結算,不得通過上下級財政專戶辦理繳撥手續。
⑨ 社會保險經辦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有哪些
首先,內控風險管理是一個管控過程,而不是停留在規章制度中的教條,因而企業、單位中的每一個員工、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流程都屬於內控管理的一部分。
建立內控管理分析制度,先要要找出社會保險內控管理的「風險點」,包括崗位職責是否有交叉;業務銜接是否存在漏洞隱患;健全規章制度;內控環境建設;優化管控過程實現管控體系。
建議建立內控管理制度的步驟:
1.內控評測——提高內控評測的質量與效率;
2.缺陷整改——實現內控管理持續跟蹤,解決部門間配合問題;
3.報告呈現——保證內控管理的實時性;。
本來想提及自動化管理的部分,但感覺不太適應樓主的提問。
如果資金充裕的話,建議找專業的風險管理評估公司做專業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