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礦產勘查資本市場建設
一、礦產勘查資本市場形式及主體的構成
(一)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的概念
礦產勘查資本市場是礦業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指的是礦產勘查主體(含投資主體)籌集和融通資金的場所。通常把籌集和融通礦產勘查資金的行為稱為礦產勘查投融資,即礦產勘查主體(包括投資主體、勘查主體和中介公司等)在勘查資本市場上為從事礦產勘查而主動進行的資金籌集和資金運用行為。
從礦產勘查開發實際看,不同的礦產勘查和開發階段,其投融資方式和取得資金來源各不相同。勘查階段的投融資最大的特點是風險高,資金需求量小,成功後投資收益或投資回報率比較高,但可選擇的投融資方式相對少。開發階段表現為資金需求大,風險程度較低,資金回報率有所下降,可選擇融資的方式多。而到了礦山投產進入經營期後則是礦業開發的一個新階段,資金需求表現為運營資金和償還債務。
(二)形式
礦業資本市場可以分為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兩種。有形市場,如股票交易所等資本證券市場;無形市場,如金融機構的礦業貸款、礦業企業股份募集發行等。礦產勘查資本市場是礦業資本市場的組成部分,在形式上與礦業資本市場形式基本相同。
(三)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的主體構成
市場經濟條件下,勘查資本市場一般存在出資者(含資本經營者)、生產經營者和中介機構3類。
出資者的范圍很廣泛,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包括政府、各類金融機構、企業、個人和中介機構投資者。出資者構成勘查資本市場金字塔的塔尖。
資本經營者,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領域,主要是那些形形色色的礦產資源公司,這些資源性公司,其經營極為靈活,交往能力極強,上下左右逢源,對上主要疏通與出資者的關系,對下通過合同與生產經營者結合。該類公司一般僅由少數幾個人組成,其中包括第一流的地質學家和采礦工程師、礦業經濟專家和法律專家。他們四處尋找適於開發、有生長潛力的采礦和勘查項目,申請取得或購買礦權,然後利用其編織的關系網,利用經紀公司和獨立的咨詢公司等各種中介機構,通過股票交易所及其他各種融資手段,籌集到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所需要的資金。作為資本經營者,以礦業權人的身份去盈利,一般並不直接從事具體的找礦、采礦等經營活動,但大量的礦產發現,實際上是記在其賬上的。
生產經營者,從事地質勘查技術與勞務的公司,一般通過與礦產資源公司簽訂合同而進行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這3個主體互為影響,互為作用,並通過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作用,構成了一個完善、有信譽和高效的礦產勘查資本市場,並促進了礦業經濟和勘查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中介機構是礦產勘查資本市場不可缺的主體之一,是為從事礦產勘查生產及探礦權交易提供服務的經濟組織。一般包括:礦業權評估機構、礦產儲量評估機構、地質勘查咨詢機構、法律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一些礦產勘查代理機構等。
在我國,礦產勘查資本市場主體構成較為特殊,即政府、國有礦山企業、公司、國有地勘單位和個人都是礦產勘查的投資者;礦產勘查的生產經營者主要是國有地勘單位和一些礦山企業;第三方服務體系除中介機構外,政府也提供一些服務。
二、我國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現狀
在我國至今還沒有建成相對獨立和完整的礦產勘查資本市場體系。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建設日臻完善,礦業資本市場的雛形開始出現。在礦業資本市場中,從勘查項目投資看,礦產勘查項目與開發項目相比只佔少數。更談不上勘查公司上市了(我國至今還沒有一家獨立的勘查公司上市)。總體上說,我國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的缺失,已經制約了商業性礦產勘查的發展。
(一)我國地勘體制改革滯後於礦業體制改革,商業性礦產勘查進展緩慢,這是礦產勘查資本難以融資的體制障礙
計劃經濟時期地勘體制至今仍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台,或多或少地影響並制約著新體制的完善與改革。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逐漸完善,商業性礦產勘查資金的籌集與投入有了較大的變化。從事礦產勘查經營實體仍沒有完全擺脫舊體制的束縛,還不是勘查市場的競爭主體。這就使這些地勘單位很難像企業那樣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求得生存與發展。可以想像,沒有市場競爭主體資格的礦產勘查經營實體,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資本。
(二)法律、政策環境因素導致了融資困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對改善投資環境問題非常重視,從各方面作了不懈努力。但在礦產勘查投資環境方面還有不少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6條中規定的探礦權人「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的礦產資源的采礦權」問題,外商投資者認為即使取得探礦權後,能否最終取得采礦權仍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又如在我國探礦權和采礦權分設,雖然在法律上規定了探礦權人擁有優先的采礦權,但是如果最終得不到采礦權,前期投資將通過什麼途徑、什麼方法、向什麼人獲得補償,法律無明確規定。這些問題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融資的障礙,也是國內投資者所疑慮的問題。
(三)礦業資本市場層次單一,融資渠道狹窄
目前我國還沒有設立勘查投融資板塊,也沒有中小礦業企業板。礦業資本市場層次單一,不利於礦產勘查開發籌融資,需要建立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因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符合我國現階段的礦業經濟結構,適應我國礦業經濟轉型的自身要求,也是我國資本市場完善自身結構、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安排。當然,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僅僅是起步,而如何運行、管理才是最大的問題。
(四)礦業投資機構缺乏,風險勘查投資基金尚未建立
雖然我國的基金市場發展較快,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風險勘查投資基金。我國礦業在上世紀先後建立過黃金基金、白銀基金、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黃金開發基金是國家為扶持黃金工業的發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現已經國務院批准轉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資本金,成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國有資產;而白銀基金現已不復存在;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是由企業提取的,主要用於石油天然氣企業的油氣勘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基金」。近幾年來,各地方有關政府部門已建立不同形式的地質勘查基金,但還算不上是完全意義上的投資基金。
(五)礦業中介機構服務機構不健全,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中介機構還未建立
中介服務機構是市場經濟運行中不可或缺的媒介,如果沒有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直接到證券交易所上市,這就必須求助於為上市提供專業化服務的中介機構。實際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中一般也都規定要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包裝、評估、推薦和業務指導。由於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發展緩慢,顯然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也相當不成熟和不完善。資源公司上市與交易的場所仍沒有建立,礦業公司的股票交易市場尚不發育,沒有配套的上市規則,也沒有礦業專業人員配備,缺乏應有的監督保障;礦業專業協會的地位、作用沒有充分發揮,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知識水平急需提高,評估機構的業務范圍、影響力、權威性有待增強,評估的軟、硬體設備需改善等。
三、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建設的建議
礦產勘查是礦業生命周期的起點,是礦業發展的重要環節,應該得到國家、社會的高度重視。除體制障礙外,礦產勘查由於其找礦風險大,風險勘查資金不足,需要有礦業資本市場的有力支持。
(一)加強礦業資本市場基礎建設,建立健全促進這一資本市場發展的各項法規與制度
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支持證券、股票交易機構規范發展,不斷拓寬服務業務,為礦業搭建交易平台,特別是解決礦產勘查資本融資問題,為礦產勘查活動提供服務。積極探索建立礦業權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礦業權交易行為。
(二)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進入商業性礦產勘查領域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研究制定和完善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礦產勘查領域的相關政策、配套辦法和鼓勵措施,形成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礦業的政策環境體系。
(三)深化地勘投資體制改革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完善和規范礦產勘查投資項目的核准制和備案制,真正落實礦產勘查投資自主權。規范政府礦產勘查投資范圍、形式、重要礦產和區塊以及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和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四)積極培育和規范礦業權市場,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
一要強化礦業權運作意識。一方面要從理論上明確礦業權的財產權屬性,特別是探礦權屬性問題;另一方面要增強礦業權人市場意識和法律,掌握運作礦業權的基本常識和技巧,學會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二要規范礦業權市場運作,包括健全礦業權流轉的法律、制度、程序和市場規則等,為礦業權市場交易提供規則和依據。三要建立礦業權交易信息公布平台,實現礦業權交易信息社會共享。
(五)積極鼓勵礦業權人進入礦業資本市場參與融資
一要制定相關政策,降低勘查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的門檻或條件。二要保障礦業權流轉收益合理分配,對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流轉收益順利轉增國家資本金。三要給予適當自主權。主要是指對勘查資金在使用上的自主權,主要包括:地質勘查基金、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國土資源大調查經費、市場投入(含外商投資)等,允許自行安排、自主使用。四要給予礦業權人相應的減免政策。如:礦業稅費減免和抵扣政策,在勘查開發中佔用土地、使用貸款以及礦業權出讓價款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六)加快改革與發展步伐,明確礦業資本市場主體地位
一是推動礦業公司(或)礦產資源整合,組建礦業集團,形成規模經營,提高礦業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風險勘查投資能力。這種整合還可以考慮把國有地勘單位勘查技術力量整合在內。二是通過事企、主輔分離,加快地勘產業結構調整與組織再造步伐,按市場經濟市場主體要求建立現代地勘企業制度,確立其市場主體地位。
❷ (2)主要礦產儲量勘查有新的增長
2008年,加強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專項和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實施,礦產儲量有新的增長。全國危機礦山找礦專項自2004年實施以來至2008年,累計安排勘查項目230項,35個項目新增資源量達大型或超大型以上,65個項目新增資源量達中型。平均延長礦山服務年限13年,穩定礦山職工60餘萬人。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啟動了試點項目並取得重要進展,初步可提交礦產地98處,其中大型11處、中型24處、小型63處。
對18種主要礦產資源儲量(新上表)初步統計結果表明,截至2008年底,全國煤炭、石油、天然氣、鐵礦、銅礦、鉛礦、鋅礦、鋁土礦、鎢礦、錫礦、鉬礦、銻礦、金礦、銀礦、硫鐵礦、磷礦和鉀鹽17種礦產查明資源儲量有不同程度的勘查新增,只有稀土礦勘查減少。18種主要礦產勘查新增探明資源儲量,其中,煤炭、天然氣、銅礦、鉛礦、鋅礦、鉬礦、銻礦、金礦、銀礦勘查新增資源儲量增長較大。
1)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儲量略有增長,煤炭、天然氣增長幅度較大
煤炭勘查增加資源儲量761.33億噸,其中內蒙古458.14億噸、新疆216.71億噸、陝西25.12億噸。新上表大型礦產地23處,中型礦產地46處,合計69處,勘查增加資源儲量650.40億噸。勘查新增查明資源儲量主要煤炭礦產地有:內蒙古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煤田東區(114.0億噸)、內蒙古東勝煤田納林希里煤礦(72.4億噸)、新疆准東煤田吉木薩爾縣帳南東勘查區(35.5億噸)、新疆准東煤田奇台縣奧塔烏克日什南井田(30.8億噸)、新疆准東煤田奇台縣大井南勘查區(29.4億噸)。
石油剩餘技術可采儲量為28.92億噸,比上年凈增長2.1%,勘查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2.34億噸,新增探明地質儲量大於5000萬噸的盆地8個,其中西北塔河和長慶姬塬地質儲量超億噸。
天然氣剩餘技術可采儲量為34479.38億立方米,比上年凈增長5.6%,勘查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2709.57億立方米,其中鄂爾多斯盆地801.40億立方米、四川盆地686.76億立方米、准格爾盆地267.26億立方米、塔里木盆地392.89億立方米。其中,西南合川、新疆克拉美麗和長慶蘇里格為1000億立方米以上的大氣田。
2)主要金屬礦產除稀土礦外查明資源儲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長
鐵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14.20億噸,其中內蒙古5.80億噸、山東1.50億噸和四川1.10億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9處,包括內蒙古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翁公山礦區鐵礦詳查區(3.28億噸)、山東省汶上縣張寶庄鐵礦(1.63億噸)。
銅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924.96萬噸,其中西藏719.00萬噸、廣東103.40萬噸、內蒙古31.80萬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3處,勘查增加資源儲量828.8萬噸。新上表大中型銅礦產地有西藏墨竹工卡縣驅龍銅多金屬礦(719.00萬噸)、廣東封開縣園珠頂銅多金屬礦(98.00萬噸)和河南唐河縣周庵銅鎳礦區(11.80萬噸)等。
鋁土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8541.80萬噸,其中山西7796.80萬噸、河南379.80萬噸、貴州324.20萬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4處,勘查增加資源儲量5970.00萬噸。新上表大中型鋁土礦礦產地:山西沙墕鋁土礦區(2635.00萬噸);山西北故鄉鋁土礦區(1768.30萬噸);山西瓷窯溝-臨縣礦區(830.30萬噸);山西奧家灣鋁土礦區(736.20萬噸)。
鉛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310.68萬噸,其中內蒙古109.40萬噸、西藏45.30萬噸、甘肅32.20萬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9處,勘查增加資源儲量156.90萬噸。
鋅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626.94萬噸,其中內蒙古253.90萬噸、雲南68.90萬噸、甘肅56.90萬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7處。
鎢礦勘查凈增加資源儲量15.70萬噸,其中吉林11.30萬噸、青海1.60萬噸、湖南1.10萬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1處。
錫礦勘查凈增加資源儲量10.71萬噸,其中雲南省3.85萬噸、廣東2.07萬噸、廣西1.25萬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2處。
表2 2008年度全國主要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勘查新增統計表
鉬礦勘查凈增加資源儲量144.56萬噸,其中西藏35.60萬噸、廣東26.70萬噸、吉林24.50萬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12處。
銻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20.93萬噸,其中貴州6.65萬噸、西藏4.79萬噸、甘肅1.28萬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4處。
金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416.42噸,其中甘肅70.00噸、山東60.70噸、內蒙古58.20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7處,勘查新增113.60噸。新上表資源儲量大於10噸的大中型金礦產地:山東省萊州市新立礦床村西礦段(55~91線)(32.70噸);四川木里縣梭羅溝岩金礦區(22.60噸);內蒙古蘇尼特右旗畢力赫礦區Ⅱ礦帶15~40線岩金礦(21.00噸);內蒙古蘇尼特左旗巴彥哈爾敖包礦區金礦(14.20噸);河南省唐河縣周庵銅鎳礦區(12.20噸)。
3)主要非金屬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均有不同程度勘查新增
硫鐵礦勘查增加資源儲量3252萬噸,勘查新增儲量主要分布在內蒙古(1625萬噸)、廣西(596萬噸)和遼寧(268萬噸),新上表大中型礦產地1處,內蒙古烏拉特後旗東升廟礦區三貴口礦段(1625萬噸)。
磷礦勘查凈增加資源儲量4.76億噸,其中湖北3.00億噸、雲南1.10億噸、貴州0.60億噸,新上表中型礦產地5處。
鉀鹽勘查增加資源儲量3311萬噸,其中青海3309萬噸。
❸ 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系統怎麼填報
填報內容方式為:
礦產資源勘查年度信息內容:
(一)探礦權基本信息。
(二)探礦權人履行義務信息。
(三)當年勘查投資和主要實物工作量。
(四)礦產勘查項目合作情況。
(五)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求報的其它事項。
礦產資源開采年度信息內容:
(一)采礦權基本信息。
(二)采礦權人履行義務信息。
(三)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指標。
(四)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求報告的其它事項。
(3)礦業權勘查基金項目擴展閱讀:
采礦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
①按照采礦許可證規定的開采范圍和期限開采礦產資源;
②自行銷售開採的礦產品;
③在礦區范圍內建立所需的生產和生活設施;
④根據生產建設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⑤依法轉讓采礦權。采礦權人在行使其合法權利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過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參考資料:網路-采礦權人
❹ 關於地質勘查基金運行管理的建議
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一項重要工作是建立地質勘查基金。本文就地質勘查基金運行管理談幾點認識。
一、統一認識建立地質勘查基金的作用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突出能源礦產勘查」,「加強非能源重要礦產勘查」,「做好礦山地質工作」等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任務。《決定》又明確:「完善商業性礦產勘查機制」,「確立企業在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中的主體地位」,「對於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政府原則上不再出資」。
同時《決定》提出:「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國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著重用於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的前期勘查」。
《決定》明確了地質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又指出了面對現實的過渡性措施。建立地質勘查基金是重要的過渡性措施之一。建立地質勘查基金,用於在地質工作體制、機制轉換時期國家承擔投資風險的重要礦產資源前期勘查工作,既有重要的找礦意義,又有深遠的機制意義。從深化改革的角度講,更重要的是機制意義。其主要作用在於注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環機制。
二、認真研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的難點
在改革過渡時期建立地質勘查基金,既要堅持改革方向,又要面對社會現實。既要注意由於市場體制還不完備,礦政管理法規體系尚不完善,礦業權市場體系還不夠規范,我國市場經濟不發育,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剛剛起步等原因所造成的問題;也要防止出現由於市場本身的欠缺即市場失靈所造成的問題。過多的採用行政辦法,國家包辦過多,就可能回歸舊體制;同樣,不克服市場失靈的問題,會造成新的混亂;另外,如何既要遵循地質規律,又要遵循經濟規律,在二者的結合上適時適度也是要研究解決的難題。
地質找礦周期長,要在預測5~10年後或稍長(中長期)時期市場需求形勢的基礎上,超前1~2個五年計劃安排地質找礦工作,具有期貨的特點;地質找礦風險大,在目前科學技術條件下世界各國找礦率(找礦項目成功率)不到10%,找不到礦要承擔風險,找到礦往往獲得高收益,又具有博弈特點;另外,地質找礦既要遵循地質工作規律,又是個動態的過程,很少有與設計預期完全吻合的項目,增加或減少投資甚至改變技術方法是經常發生的,投入產出比率在一個較長時期(如一個找礦周期)和一個較大空間(如一個區域或一個成礦區帶)才可顯示規律性,這與其他生產活動是不相同的。所有這些都要在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設計中充分考慮,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三、精心設計地質勘查基金的運行機制
1.地質勘查基金運行管理
地質勘查基金是改革過渡時期產物,是公益性地質調查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聯結的橋梁,其作用決定了對其管理是動態的;其難點決定了其健全完善不能一步到位,要分兩個階段運行,隨改革深化逐步完善。
第一階段,政府主導,實行事業制管理。在政府領導下,由事業單位進行管理。地質勘查基金建立之初,政府出資為主,基金使用方向體現政府意志,反映宏觀調控走勢。政府既要解決由於市場經濟發展不成熟,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備而帶來的問題,還要防止出現由於市場本身的缺欠即市場失靈所造成的問題。礦產資源勘查投資是風險投資,國家投入建立地質勘查基金實質上是設立國家風險投資引導資金,即「母基金」,通過政府示範性引導資金拉動各類社會資金,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風險投資。這種引導作用市場本身做不到;另外,找礦成效3~5年後方可顯示(一個普查找礦的周期),基金在這一個周期盈(找到礦後出讓礦權)虧(找不到礦注銷資金)才能兌換。政府出資為主,需要穩定一個時期(一個普查找礦周期),使基金能夠保持相對穩定的狀態。
這一時期是國家扶持重要礦產資源前期勘查的起步階段,主要風險由國家承擔,產生效益(出讓礦業權分成)形成國家投入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的資本。
第二階段,市場配置,公司制管理。隨著地質勘查基金投入效益產出,社會資金大量進入,實行地勘基金公司制管理條件的成熟,成立地質勘查投資公司進行管理。這時國家前期投入產生的效益(礦業權出讓分成)和國家新投入的資金作為國家股本投入有大量社會資金投入的地質勘查投資股份公司。投資股份公司運作,有利於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發揮,有利於規避風險,有利於發揮投資者的自主權。股東對投資行為進行監督,既能使國家資產(國家股本)保值增值,又促使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投入進入良性循環,進而保證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和礦產資源勘查效益的實現。
2.地質勘查基金的工作部署和項目選擇
首先,地質勘查基金使用方向正確與否,工作部署合理與否,以及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選定的優劣,既決定找礦效果,又關繫到基金機制的成敗。總體原則是統一部署於國家礦產資源發展戰略所確定的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上。如國家確定的能源、非能源重要礦產等16個礦種,國家規劃的40個重要成礦區帶。
其次,要集中力量,保證重點,遵循地質規律,依據基金規模,經過篩選排隊,有計劃、按步驟開展工作。在選定的區域內,對於現進行勘查的單位,要整合力量(若已登記取得探礦權的,與原探礦權人進行合作),統一部署。
第三,確定地質勘查基金項目,要經過充分論證,有好的成礦背景,有較大資源潛力,有較大儲存空間(如在一個區帶內),有找到大礦的可能。防止項目分散、重復、小而全。項目確定後,要高強度投入,應用現代成礦理論,綜合使用各種先進的方法技術。要有韌性,敢於堅持,善於忍耐,反復比較,力戒浮躁,不急於求成。
工作程度一般做到普查,設計期限一般為3~5年。
3.承擔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單位的確定
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有資質的項目承擔單位。承擔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可以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承擔單位按既定的設計書(基金管理機構的項目設計部門編寫)進行施工,只承擔勞務,既不承擔找礦風險,也不參與找礦收益分配;第二種情況是承擔單位在劃定的區域先做出設計,經過審定,再組織實施。項目承擔單位既要承擔一定找礦風險(如交納風險金),體現礦產資源勘查風險投資的特點;又參與收益分配(出讓礦業權收入的一定比例),是知識、技術等要素參與分配的一種形式。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06年6月15日)
❺ 對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的一點建議
自中央地勘基金啟動運行以來,社會各界特別是地勘行業十分關注,對《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有不同認識和看法,在基金運行過程中遇到一些障礙和困難,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設立是一項新生事物,其管理和運行機制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前提是必須准確把握設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定位和目標。《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中明確「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注重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國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目的在於,一方面是在地質勘查投入總體不足的情況下,以基金形式加大投入;另一方面是通過基金加強重要礦產的前期勘查,適當提高工作程度,降低勘查風險,引導和拉動社會資金投資商業性礦產勘查,逐步形成多元的、良性循環的勘查投入機制,促進找礦突破,實施礦產資源(礦產地)戰略儲備。
在改革過渡時期設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既要堅持改革方向,又須面對社會現實。中央地質勘查基金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通過財政手段促進礦產勘查的一項政策措施,基金運作要實現國家目標,其運作方式要符合市場機制要求,其運行機制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則:充分體現國家的意志;遵循地質找礦周期長、風險大的規律;按市場機制運作;基金保值增值,滾動發展;利益分配合理,有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方便靈活,便於操作。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總體上是按照財政專項管理引入市場機制的思路設計的。實行收支兩條線,項目立項、預算、資金管理完全按財政專項管理,項目組織實施引入市場機制,實行招投標、合同制以及項目監理等市場手段管理。運行一年多來,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完善,建立了一套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的辦法。
從一年多來的試點情況看,這一模式的運行管理存在難以克服的障礙和困難。一是基金項目立項按照財政專項管理與項目組織實施的市場運作方式之間存在機制上的矛盾,基金管理機構同時承擔了預算項目申請人和項目合同管理一方當事人的雙重身份,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種阻滯和摩擦。二是現行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與國家有關礦產勘查開發管理的法規政策之間存在的不相協調和沖突的問題,形成基金運行的障礙。以基金項目收益分配為例,按照現行礦業權出讓收入繳庫程序和分成管理的規定,礦業權出讓必須就地全額繳入國庫並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自動分庫,致使《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地勘基金項目礦業權出讓收入預先扣除成本和項目勘查單位的收益後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分成的做法難以操作。基金項目權益管理辦法也就難以出台。據了解,由於處在基金運行關鍵環節的權益管理辦法遲遲不能出台,直接導致了首批試點項目合作探礦權評估作價、合同簽訂、項目續做等一些列工作無法開展,2008年項目立項工作也因此無法進行,對基金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產生不良影響。三是目前的基金運行管理(財政專項預算管理)與國家其他地勘專項運行管理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淡化了基金保值增值滾動發展的目標,有可能造成新的地質工作的重復,影響地勘基金的長遠發展和調控作用的發揮,進而失去了建立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機制意義。
因此,建議完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運行機制,改專項預算管理模式為基金管理運行模式。
建議中央財政向基金管理機構注入一定額度的資本金(一次性注入,或大體按1~2個找礦周期分年度注入),由資金管理機構通過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負責保值增值,滾動發展。在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基金管理機構按國家規定的投資方向和市場機制進行投資運作,組織實施勘查項目。按照這個運行模式,制定勘查工作技術方面、財務方面配套管理辦法,使資源、資產、資本管理三位一體,有機結合,形成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促進地質找礦突破,實施礦產資源(礦產地)戰略儲備。
(原載《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專家建議》2008年6月14日)
❻ 制定礦產資源勘查規劃
通過規劃,把省(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要求,同省(自治區)具體地質條件結合起來,部署地質找礦工作,組織協調各種地質勘查要素。用規劃引導地質找礦行動。例如,黑龍江省根據經濟社會規劃要求,結合本省成礦背景、成礦條件,在過去長期地質調查和勘查工作的基礎上,以大、小興安嶺成礦帶和東部成礦區(即兩帶一區)的銅、銀、鋅、鉬、金、鐵、煤7種優勢礦產為目標,規劃整裝勘查區及項目設計:中央設置整裝勘查區兩個(多寶山—大興屯銅、金、鉬多金屬整裝勘查區和二股—翠宏山鐵、銅、金、鉬多金屬整裝勘查區),面積為2.4萬平方千米,佔全省成礦區總面積9.1%;勘查區內原設置164個探礦權,分別由中央及地方財政資金、地勘單位、社會企業主體掌握,後兩者共占總數的86.6%;計劃資金來源均為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其他待定。地方設置30個整裝勘查區,擬安排300餘個子項目(其中已設探礦權的項目約200個,擬新設探礦權項目約100個),按省「試點先行、市場運作、規范公開、突出重點、快見成效」的思路,在30個整裝勘查區中優選出10餘個重點勘查子區,在300餘個項目中優選出60個重點項目(其中國有地勘單位37個、央企23個),作為首批推行試點;省設置的整裝勘查區總面積約20萬平方千米,佔全省成礦區總面積的75.5%;主要勘查礦種為金、銀、鋅、鉬、鐵、石墨、煤;區內原設置545個探礦權(現已或擬開展工作的整裝勘查區12個),其中,中央與地方基金掌握7.7%,地勘單位掌握13.77%,企業及其他主體掌握78.53%;資金規劃投入涉及中央及地方財政、基金及地勘單位投入,企業社會資金未預計劃。黑龍江省擬通過加強地質工作,推行整裝勘查,力爭在2~3年內,在全省主要成礦區帶實現4個全覆蓋(1:25萬區調、1:20萬化探、1:20萬重力、1:5萬航測);3年內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0處以上;5年內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20處以上;新增銅金屬儲量100萬噸、鉛鋅金屬儲量200萬噸、金金屬儲量150噸、鉬金屬儲量150萬噸、鐵礦石儲量1.5億噸、煤炭資源儲量50億噸。
西藏自治區提出,點面結合,以重點勘查區為核心,提高整體勘查水平。按照「點上重點突破,面上穩步推進」的原則,根據全國和西藏自治區礦產資源規劃和地質勘查規劃,以《青藏高原地質礦產調查與評估專項規劃綱要》為基礎,劃定多龍地區、尼木地區、山南地區銅多金屬礦及金達地區鉛鋅礦,米拉山地區銅鉬礦5個國家級重點勘查區。按照整裝勘查的工作思路,著力加大重點勘查區內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使具有找礦潛力的勘查靶區達到礦產普查工作程度,引導社會資金齊頭並進,協調推進重點勘查區的整裝勘查工作。依照探礦權設置方案有序出讓礦業權,引入社會資金投入完成礦產詳查和勘探。同時,繼續加強藏中鉻鐵礦、藏東有色金屬、藏西北鹽湖區及青藏鐵路沿線高溫地熱區的勘查評價工作,逐步提高西藏自治區整體地質工作程度。到2015年,實現地質找礦「三年有重大進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地質礦產勘查開發格局」的戰略目標。通過財政資金拉動、社會資金跟進、中央地質勘查基金補充,多元資金緊密銜接,查明一批國家級礦產資源接續基地,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基礎上,盡快將礦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推動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❼ 金屬與非金屬礦產勘查
根據鐵礦、銅礦、鉛礦、鋅礦、鋁土礦、鎢礦、錫礦、鉬礦、銻礦、金礦、銀礦、稀土礦、硫鐵礦、磷礦和鉀鹽15種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勘查情況統計,2012年度勘查新增大中型礦產地共119處,其中,大型礦產地23處,中型礦產地96處,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山西、內蒙古、河南、山東、貴州和吉林等省區(表2—1)。
表2—1 2012年部分金屬與非金屬礦產勘查新增重大進展
續表
專欄2—1 中央地勘基金專項進展
2012年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優先安排47片首批國家級整裝勘查區重要礦種的勘查,重點支持煤、鈾、鐵、銅、鋁等國家能源和急需緊缺礦產勘查,有序開展鎢、錫、銻、稀土等優勢礦產資源勘查,新發現一批大型-超大型礦床,煤、鈾、鐵、鎳、鋁等礦種資源量有較大幅度提高。
2012年開展121個礦產勘查項目,投入資金6.17億元,完成槽探23.82萬立方米,鑽探41.86萬米,新發現礦產地25處。內蒙古大營鈾礦結束普查工作,提交1處國內最大的超大型鈾礦床,內蒙古准格爾煤田11個煤炭連片勘查項目初步探獲煤炭資源量380億噸,四川省攀西鐵礦整裝勘查區3個普查項目探獲333級別鐵資源量7.92億噸、鈦鐵礦3750萬噸,釩礦167.6萬噸,新疆坡北鎳礦項目新增鎳資源量40萬噸,貴州務正道鋁土礦整裝勘查區東山、馬鬃嶺2個項目已探獲鋁土礦資源量5000萬噸,福建新羅區萬安探獲稀土資源量34萬噸。
❽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管理
《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6]342號)規定,地勘基金是指中央財政在一般預算內安排的著重用於國家確定的重點礦種和重點成礦區(帶)前期勘查的專項資金以及探礦權采礦權價款以折股形式上繳所形成的股權。地勘基金支持的礦產資源勘查工作程度原則上控制到普查,其中煤炭資源勘查工作程度可以控制到必要的詳查。對可以全部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項目,地勘基金原則上不再投資。對地勘基金全額投資的勘查成果,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一律採用市場方式出讓礦業權;對地勘基金與社會資本或其他資金合作投資的勘查成果,可以通過項目合同約定礦業權處置。合作投資的地勘基金項目,投資各方按投資比例分享權益。由地勘基金全額投資的項目,其礦業權出讓收入中扣除留給勘查單位一定比例的收益後,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成。
❾ 中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報告編寫提綱
A卷(技術部分)
一、概況
(一)項目名稱、起止時間
(二)工作區范圍
(三)自然地理及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二、區域地質背景及成礦條件分析
三、以往地質工作研究程度及勘查成果
四、目標任務及實現的可行性論述
五、工作部署
六、工作方法及技術要求
七、主要實物工作量
八、經費預算(按總預算和各年度預算分別編制)
九、預期成果
附圖:區域地質礦產圖、區域地質工作程度圖、礦區地形地質礦產圖(附工程部署圖)、重要勘探線剖面圖、資源量估算圖以及其他相關重要圖件等
B卷(資質與礦業權部分)
一、原探礦權人和勘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1.原探礦權人的基本情況:單位全稱、性質、注冊地、辦公地點及法人代表(附法人證書復印件)
2.勘查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勘查資質(附復印件)、近5年承擔國家項目情況及主要業績、擬用於完成項目的儀器設備等
二、工作區探礦權設置情況
附:探礦權登記復印件或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探礦權預留證明
三、項目組織管理
包括:主要技術人員名單及分工、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
四、質量保障體系
五、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六、初審意見書
❿ 勘查到什麼程度才能辦理采礦權
我們現在以鐵礦為例子說(我只辦過鐵礦,別的也不知道),你要先把探礦權進行到詳查階段才有可能辦理采礦許可證,其次你的探礦權要是以市場形式取得的,也就是招拍掛。你要以詳查的勘查區內以地質儲量劃定礦區范圍。後進行采礦權設置方案的編制。國土部門及政府批後,進行開發利用方案的編制還有資源儲量報告(詳查成果),上面這幾個有可能以政府名義編制,同時你個人要辦理營業執照成立公司,辦理環保手續,如果不用市場形式出讓,直接協議出讓給你的話現在就填采礦權申請登記表等資料(這的資料很多下面有個網址有自已看),交了價款後就可以發證~。現在手續不好說,主要是關系。
http://www.grandfieldlaw.com/cn/newsdetail.asp?ProctID=310&CategoryID=48
只是個大概,希望有幫助。看著沒什麼手續,其實不少,要跑一年左右,我的跑了一年半拿到的證,帶價款花了320左右
http://..com/question/189758406.html
別人的實例,看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