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績效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是什麼關系
第二十七條評價結果是指根據綜合績效評價分數及分析得出的評價結論。第二十八條綜合績效評價分數用百分製表示,並分為優、良、中、低、差五個等級。第二十九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應當進行年度之間績效變化的比較分析,客觀評價企業經營成果與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一)任期績效評價運用任期最後年度評價結果與上一任期最後年度評價結果進行對比。(二)年度績效評價運用當年評價結果與上年評價結果進行對比。第三十條任期績效評價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評估企業負責人任期履行職責情況和認定任期經濟責任的重要依據,並為企業負責人任期考核工作提供參考。第三十一條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是開展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依據,並為企業負責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參考。第三十二條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是根據評價結果編制、反映被評價企業績效狀況的文件,由報告正文和附件構成。(一)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正文應當說明評價依據、評價過程、評價結果,以及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二)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報告附件包括經營績效分析報告、評價計分表、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專家咨詢意見等,其中:經營績效分析報告應當對企業經營績效狀況、影響因素、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分析和診斷,並提出相關管理建議。第三十三條對企業綜合績效評價揭示和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反饋企業,並要求企業予以關注。(一)對於任期績效評價反映的問題,應當在下達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處理意見書中明確指出,並要求企業予以關注和整改。(二)對於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反映的問題,應當在年度財務決算批復中明確指出,並要求企業予以關注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