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七條不是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糸
【1】《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第二項,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聘用合同,
由工傷保險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是指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傷殘,勞動合同到期,
單位和勞動者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
1級,2級,3級,4級,5級,6級傷殘,單位是不能主動辭退勞動者的。
【3】受到工傷的傷害,只要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了,
就得給勞動者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就得給勞動者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4】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
勞動者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每滿一年工齡,補償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
【5】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
勞動者沒有找到新的工作之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B.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內容: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工傷管理保險三十七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C.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D. 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其中供養親屬撫恤金中的配偶40%及其他親屬的30%,配偶發到死亡為止,孩子發到年滿十八周歲。
E.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1.首先應知道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十級傷殘應當賠償的額度,然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私了的數額。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0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准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由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工傷保險條例三十七條解釋
如果工傷職工被評為四級以上傷殘,當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死亡的,按照工亡處理,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這是工傷四級以上職工的工傷待遇之一。也就是說,工傷四級以上的,在享受工傷待遇的同時,在其死亡時,還要享受這條規定的待遇。
一次性解決我沒太理解其中的意思,不過國家規定,一至四級不允許解除勞動關系,也不允許一次性解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