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新規推出之初,集合競價的引入被認為是最大的亮點。但從新規落地以來市場表現看,集合競價板塊盤中交易觀望情緒濃厚,整體表現平淡;而盤後「大宗交易」反客為主。分析人士指出,盤中與盤後交易量的倒掛,與新三板當前所處發展階段有關。在目前交易制度下,新三板一級市場交易規則趨於完善,但二級市場流動性還需要通過諸多配套措施來挖掘。
付立春建議,在新三板二級市場,針對一些優質企業、規范企業,可以在合格投資者要求上進一步進行細分,適當放低准入門檻。這將促進二級市場交易,實現市場定價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齊頭並進。
2. 新三板盤交易規則有待完善嗎
在此次交易新規中,盤後存在協議轉讓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兩種方式。其中,盤後協議轉讓的門檻為10萬股或成交金額100萬元,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則適用收購等特殊情況。業內人士認為,盤後的協議轉讓實質上已與A股市場的「大宗交易」制度類似。盤後「大宗交易」配合盤內的集合競價及做市轉讓,使得新三板市場股票交易制度得到完善。
在舊的協議轉讓制度下,利用規則漏洞進行的「1元交易」的情況頻發。2016年12月8日,新三板掛牌企業大乘科技股價從前一個交易日的5元/股跌至0.01元/股。而8萬股的成交額僅為800元,導致當日股價跌幅達到99.8%;次日股價卻飆升至20元/股,創下199900%的漲幅。放眼過去的新三板全場,大乘科技並不是個案,這樣的情形在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掛牌公司中大量存在。這一方面為投機者操縱股價提供了土壤,也讓二級市場中協議轉讓股票價格系統性失真現象凸顯。
2017年9月,全國股轉公司對萬國體育控股股東邢金紅採取了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監管措施。邢金紅在8個交易日用25.1萬元將萬國體育的股價從250元/股「砸」到1元/股。在邢金紅及其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合夥企業以1元/股的價格轉讓123.3萬股給邢金紅個人控制的企業後,又在8個交易日內,用50.36萬元將萬國體育股價拉出8個漲停,收盤價從1元/股拉升至251.8元/股。在新交易制度下,滋生上述亂象的規則漏洞被堵死。在新規推出後,交易雙方要麼在盤中進行不連續競價交易,每個轉讓日撮合1次或5次;要麼盤中進行做市交易,基本取消了盤中的「手拉手」協議轉讓。這種點對點的互報成交轉讓只能在盤後進行,且門檻提高到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規定
.新三板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新三板股票委託數量
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1000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新三板股票委託要素
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
4.新三板股票價格
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
5.新三板股票信息查詢
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6.新三板股票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於A股的二級市場交易時間是一致的。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00——15:00 遇到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開市。
7..新三板漲跌停板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對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8.新三板股票成交到賬時間
股份和資金將在T +1日到帳
炒股在不熟悉的情況下可用模擬炒股軟體來輔助,我也一直都是用牛股寶學習積累經驗,慢慢的也就學會了分析行情了,效果還不錯,到目前來說還算是少有收獲。
4.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5.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6. 新三板詳細的規則
新三板詳細的規則如下:
個人投資者需要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並且要求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有不少投資者對此規則抱怨道,上述規則門檻太高,普通投資者根本無法參與,這一門檻甚至比股指期貨還要高。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門檻高固然有其弊端,比如說參與的投資者數量少,吸引的資金量也會減少;不過,開放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有助於活躍新三板市場,提高門檻更多的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根據上述試行的業務規則,除了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做市商制度也被明確提出,競價交易方式也有可能引入。規則顯示,「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並且「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 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7. 新三板開戶新規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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