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㈡ PT股票的PT股票交易的方法
投資者只限定在周五9:30開市時間內申報轉讓委託(不是通常意義上的買賣,是轉讓);如實行特別轉讓的第一個交易日為1999年7月10月(周五)上午9:30分。
申報轉讓價格為上一次轉讓價的上下5%。如PT振新1999年7月10日收盤價5.96元,下周五即7月17日股價下跌為5.66元(5.96× 0.95)。再如PT振新1999年8月13日收盤價4.80元,8月20股價上升為5.04元(4.80×1.05)。
周五9:30開市後只接受申報委託,不進行買賣。待15:00時收市後將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法進行撮合成交,然後再告知成交回報結果。因此,投資者成交的轉讓價不是正常交易時間內,也不是連續的,而是在周五15:00收市後一次性撮合成交。未撮合成交的申報單無效,等待下周五再重新申報。
轉讓信息在各證券營業部的行情顯示欄中無顯示,僅在周六指定報刊中公告。因此,投資者只能在周六的指定證券報刊中獲得成交信息。有即時接收股票信息的電腦,15:00後立即可以知道,各營業部的電腦也可在15:00後看到。
PT股票的漲跌情況不計入指數,成交數據也不計入市場統計。因此,PT股漲停、跌停與指數無關。
PT股期間,公司其他權利義務不變,非流通股的協議轉讓及流通股的定價收購,仍按交易所規定執行。
另外委託方式、手續費及相關費用、交割方式均與股票交易相同。
PT類股票的交易從2002年5月1日起停止。
㈢ 什麼是PT股 PT股與ST股怎麼理解有何不同
你好,「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ST股,意即「特別處理對象」(specialtreatment),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具體內容】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㈣ 什麼是PT股票
你好,「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
(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
(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
(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
(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㈤ 股票前加pt到底是什麼意思
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別轉讓)的縮寫。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
PT制度是指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依據《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對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將其股票暫停上市,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在其股票簡稱前冠以PT。 監管機構對虧損公司實行ST、PT制度既是對虧損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對投資者的風險提示。ST、PT只能是一種過度性的制度安排,是一個完整的市場化的市場退出機制的一個靈活的有機的組成部分。 PT公司如果在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寬限期仍然不能扭虧為盈或發生實質性改變,其後果就是被摘牌。
㈥ 什麼是ST、PT股票
什麼是ST、PT股票:「T」類股票包括ST股和PT股。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 縮寫為「ST」)。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 「ST」,例如「ST鋼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PT股是基於為暫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所產生的股票品種(PT是英文ParticularTransfer〈特別轉讓〉的縮寫), 這是根據《公司法》及《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證券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PT股的交易價格及競價方式與正常交易股票有所不同:(1)交易時間不同。PT股只在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一周只有一個交易日可以進行買賣。(2)漲跌幅限制不同。據最新規定,PT股只有5%的漲幅限制,沒有跌幅限制,風險相應增大。(3)撮合方式不同。正常股票交易是在每交易日9:15-9:25之間進行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未成交的申報則進入9:30以後連續競價排隊成交。而PT股是交易所在周五15:00收市後一次性對當天所有有效申報委託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條件的委託申報均按此價格成交。(4)PT股作為一種特別轉讓服務,其所交易的股票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上市交易股票,因此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轉讓信息只能在當天收盤行情中看到。
㈦ 什麼是ST和PT股票
當一個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者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的時候,在股票名稱前就會加上「ST」,意為「特殊處理」,每天的漲跌都不得超過5%。用於警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當第三年,公司的經營未有改善,依舊處於虧損狀態,股票名稱前除「ST」外還會加上「*」,意為退市風險。
㈧ 股票中ST.PT各代表什麼
特別處理ST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 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其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ST是連續三年虧損有退市風險而被特別處理的
特別轉讓服務PT
「PT」的英語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專欄在次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