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也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另外補充一下:
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需要支付傭金(0.25%)、交易徵費(0.012%)、政府稅項(0.1%)、轉手過戶費等費用(每張2.5港元)。
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星期一至五)如下:
上午10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午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正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沒有午市交易。
⑵ 為什麼香港的股票交易還要打電話交易
香港的股票交易可以用電話指示股票經紀去進行賣股票。
以下是港股的交易規則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⑶ 香港上市聆訊通過就可以上市了嗎
是的。
上市聽證是上市前對上市公司的綜合評估,是有關專家對上市審批情況的當面評估。
首次公開募股(IPO)是指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公眾出售其股份。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根據相關證監會發布的招股說明書或注冊聲明中的條款,通過經紀人或做市商出售的。
一般來說,一旦IPO完成,公司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上市。有限責任公司申請首次公開募股前,應當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3)香港股票交易所聆訊答疑擴展閱讀:
具體審核環節:
1、材料的接收和分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部門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細則》(令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市管理辦法》(令第66號)證監會32日)等規定,依法受理啟動申請文件,並按程序監管部門發布。
2、會議
此次會議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門之間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發行人將簡要介紹公司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門部門負責人將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和紀律要求。
3、審計
審計機制旨在督促和提醒保薦人代理機構及其保薦人代表做好盡職調查工作,並在反饋會議前後進行安排。參與人員包括審計項目審計一、審計二部門的審計人員、兩名簽約主辦方代表和主辦方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議
審核發行人申請文件後,一、二審核員分別從非財務和財務兩方面撰寫審計報告,並召開反饋會議討論。反饋將主要討論初步審計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進一步披露、解釋和發行人進一步核實和執行的問題。
5、預先披露環節
最後確定反饋意見,完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如未到期,將提前披露財務信息。
6、初步審查會議
初審會議上,審核員應報告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審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實施情況。初步評審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和記錄,並由部門主管參加了監管部門的問題,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負責人審核部門、審計人員、辦公室和發行委員會的成員(根據集團)。
7、發布評審會議
發行委員會制度是發行審計中的專家決策機制。委員會有25名成員,分為三組。委員會根據工作量安排各委員會成員參加預審會議和審查會,並建立相應的退出制度和承諾制度。
8、密封部分
發行人的初步申請經理事會審查後,必須對其文件進行封存。原申請文件應當重新分類歸檔備查。封存工作應在發證委員會意見落實後進行。如果不需要執行發行委員會的意見,經發行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將立即蓋章。
9、會後事項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的ipo申請經ipo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在招股說明書發布前應當披露的可能影響發行並對投資者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10、批准和發行
審核完畢後,進行審批文件的發放。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廣發證券H股上市通過聆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
⑷ 「上交所、深交所」與「香港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⑸ 香港股票交易時間,誰給個詳細的列表
目前,港交所交易時間為上午10:00至下午4:00,而下午12:30至2:30為兩個小時的午間休市,是目前全球主要交易所中交易時間最短的。2011年3月7日起,香港股市交易時段將調整為上午9:30至12:00,午間休市至下午1:30,後市交易時段持續至下午4:00,共5小時;2012年3月5日起,午間休市時段將縮減30分鍾,為中午12:00至下午1:00,後市交易時間因此將再增加半個小時,共5.5小時。
⑹ 什麼是股市新股發行信批聆訊制
實行新股發行信批聆訊制,是向新股發行注冊制的重要一步。
與現行的核准審核制不同,注冊制的核心在於信息披露,在於公開透明。經過兩年來的改革,目前發行審核的流程已經全部公開,信息披露制度已基本能適應注冊制的到來。
注冊制推行工作首先從下放發審會開始,證監會發審會將由深交所、上交所各自組建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
該措施參考香港市場,原則上「聆訊質詢委員會」不審核首發企業上報的材料,只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可靠消息來源稱,質詢員構成主要包括交易所專員、高校學者、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還會增加相關行業的專家。
那麼,既然是參考香港市場的「聆訊制度」,那麼,我們能從香港學到哪些經驗?
一直以來,香港均實施這種審監分離的發行體制,新股審核權既不在香港證監會,也不在港交所,而是在港交所的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權意義重大。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委員會可應上市科的要求在申請初期「原則上」批准某一發行人或其業務,或某類證券適宜上市(但於上市科完成處理該項申請後再詳細做出考慮)。如上市委員會批准某項上市申請,上市科將於適當時間發出正式批准通知書。
從具體操作上看,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例牌每周四舉行上市聆訊,審批新股上市申請,在香港被稱作「過hearing」。一旦企業申請獲批,隨後將刊登一份聆訊後資料,投行可公開招股,推行各地路演、投資者推介會、IPO新聞發布會等諸類舉動。
內地業界近幾年來亦逐漸達成共識,香港上市委員會的聆訊作為一種自律的市場機制,很好地體現了注冊制的精神內涵。
那麼假如內地現行的證監會發審會將被滬深交易所的聆訊質詢委員會取代,參考香港市場採取的措施,原則上「聆訊質詢委員會」不審核首發企業上報的材料,只對提供的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查」,不進行「實質性審查」。
那麼內地的質詢委員會組成結構將如何?據媒體披露的信息顯示,聆訊質詢委員會的質詢員構成主要包括交易所專員、高校學者、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還會增加相關行業的專家。
既然是內地的參考藍本,香港上市委員會的人員結構又如何?港交所上市規則是這么描述的:除了間中出現臨時空缺之外,上市委員會由28名(或董事會可能不時議定的更大數目)委員組成。其成員將包括,最少8名為上市提名委員會認為能夠代表投資者權益的人士;上市提名委員會認為能夠適當代表上市發行人與市場從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企業融資顧問及交易所參與者的高級人員)的19名人士;以及交易及結算所行政總裁擔任當然委員。
港交所主板及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自2003年起以一個整體委員會的方式運作,2006年起兩者的成員完全相同。
以港交所於今年3月2日更新的上市委員會人士來看,主席為李嘉士,副主席為鵬誠峰、TaylorStephen,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作為當然成員,其他成員24人,姓名與履歷一目瞭然。
只要去細細查閱這些委員的經歷,亦可以看出,部分委員都身兼著名上市公司的非執行董事或其他職位,且部分兼有專業領域的經驗。不過即便如此,香港上市委員會還依然被坊間討論是非。
而這些委員的提名,則由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上市提名委員會由交易及結算所董事會三名非執行董事以及證監會的主席及兩名執行董事所組成。至於上市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則由上市提名委員會提名及由董事會委任。交易所及結算所行政總裁不得被委任為上市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據要求,上市委員會的委員不得連任超過六年。
值得思考的是,內地質詢委員會在引入專業人士的同時,是否將包括能夠代表投資者權益的人士?同樣地,內地質詢委員會的提名和任命又是由哪個部門來進行呢?
無論怎樣,聆訊方式始終是內地新股上市制度的新嘗試。至於如何走出中國內地特色,保障投資者權益,這既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挑戰,亦是數億股民和上市公司的關注。
現行推進措施:全方位提升發行審核透明度
2015年1月30日證監會審核通過藍思科技和常州強力電子新材料首發申請,尚未披露發審會的具體內容。2月4日上會的4家公司,愛普香料、常州騰龍汽車零部件、上海龍韻廣告傳播以及江蘇立霸實業則享受了新待遇。據悉,這將成為證監會每周定期披露新模式。
「證監會的原則非常明確,就是監管部門和所有投資者知道的東西一樣多。」某券商保薦人向記者介紹他所理解的證監會監管方式變化。此前,發審會的內容也有披露,但時間間隔很長,「確實有這種情況,上市公司向監管部門說了一些隱情,說了實話,但普通投資者不知道。」
簡單回顧,近兩年來證監會正在全方位提升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去年以來,預先披露時點進一步提前至申請受理時,而IPO及再融資的審核流程和審核進度也已向社會公開。加上這次對發審會問題的披露,「單獨從發行審核方面來說,能披露的都已經披露了。」
這是一個全流程的公開。以IPO為例,一家公司向證監會提交首發申請時,也即預披露,公眾投資者就能看到,其後的預溝通過程中,如果有反饋意見及回復,也需要及時掛網披露,發審會上的主要問題也進行披露,整個過程投資者都可以清楚地看到。
及時披露還可以讓投資者分享專業人士的意見。「發審委委員都是各行各業的專家,他們關心的是什麼問題,投資者可以借鑒這些問題去尋找答案,投資時再作出判斷。」上述保薦人介紹,證監會聘請的專家應該是為投資者服務的,而不僅僅是來當裁判的。
以江蘇立霸實業為例,發審會就要求保薦人圍繞產品結構、產品質量、產品成本以及產量等因素,補充說明發行人毛利率明顯高於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結合對發行人與普聞貿易、周昊之間的業務和資金往來的核查,進一步說明普聞貿易是否具備正常開展鋼貿業務所需的資金實力;結合周昊父子背景、與首鋼公司的關系以及運輸費等因素進一步說明發行人2013年起通過普聞貿易向首鋼公司采購鋼板價格大幅低於寶鋼鋼貿的原因等。「有些問題非常具體,如果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說明,估計就過不了。」
再融資或重大資產重組的審核情形也得以及時披露。以並購重組委2月5日披露的審核結果公告為例,群興玩具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未獲通過,審核意見為標的公司未來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以及第四十三條「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的規定。
「其實,現在的這些改革或者說轉型,都是在向注冊制靠攏,按照現在的信息披露制度,即使注冊制實行了,上市或者再融資的流程變化也已經不大了,只不過是證監會不再參與審核,而是把權力放給交易所。」廣發證券一位投行人士介紹,從信息披露的角度來看,目前的制度設計已基本能適應注冊制。
⑺ 香港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是如何進行的
http://trade.gtja.com.hk/reasy/reasy.fcgi?page=h_khxz&id=czzn&title=操作指南
上面是國泰君安香港公司的交易指南。
⑻ 香港的IPO中上市聆訊是什麼意思
上市聆訊就是上市前對即將上市的公司進行全面評估,待有關專家當面評估是否通過上市。
首次公開募股(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
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8)香港股票交易所聆訊答疑擴展閱讀:
具體審核環節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
3、審核環節
審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審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⑼ 香港股市交易規則和交易時間
一、香港股市交易規則
1、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
2、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港股不設當日漲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賣空。但根據香港聯交所規定,只有被列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投資者才可進行沽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單之內。
二、香港股市交易時間
在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交易時間如下:
1、開市前時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競價買賣盤時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對盤前時段)
上午9:20(對盤時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暫停時段)
2、持續交易時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註:若因節假日產生半日市將在12:08-12:10隨機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隨機收市)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將沒有午市交易。
香港聯合交易所每年編制一份休市日歷,可於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查閱。
香港股市每個交易日在早上10:00開盤交易,中午12:30收市休息;下午14:30開盤,交易直到16:00結束。這與A股的交易時段有明顯差異。此外,指數期貨的交易時段要比股票市場多出30分鍾,具體為早上9:45開盤,下午16:15結束。
香港股市是香港股票市場的簡稱。一般指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原有4家證券交易所,即遠東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和九龍證券交易所。1986年,4家證券交易所合並成立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也稱為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股市的管理機構是證券監理處,它是根據《1973年證券條例》而成立的法定監管機構。《1973年證券條例》還規定設立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有關證券的決策工作。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貿易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銀行業、地產業和加工業十分發達,近年來股市發展非常迅速。
重要指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乃(恆生銀行全資附屬機構),負責編制及管理恆生指數及一系列其他股市指數:
選取范疇:
成份股以在聯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為選取目標.
以(H 股)形式於香港上市的中國企業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將合資格獲考慮納入恆生指數.
該(H 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 股)形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該( H 股 )公司已完成整個股權分置改革,且沒有非上市股本;或新上市的( H 股)公司沒有非上市股本.
挑選准則:
恆生指數成份股乃經廣泛向外諮詢,及嚴謹周詳的程序而挑選.
任何公司均須符合以下基本准則,才有機會獲選為成份股: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總市值首90% 之列(市值乃指過去12個月的平均值);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成交額首90% 之列(成交額乃指將過去 24 個月的成交總額分為八個季度各自作出評估);或
須在聯交所上市滿 24 個月或符合有關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新上市的大型股獲納入為恆生指數成份股候選名單須符合以下所列的市值排名及最少達到相關的上市時間:
於檢討指數時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五或以上:最少上市時間三個月
六至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六個月
十六至二十:最少上市時間十二個月
二十一至二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十八個月
二十五以下:最少上市時間二十四個月
經甄選合資格後,再按以下准則接受最終評選:
公司市值及成交額之排名;
不同行業在恆生指數內所佔的比重能反映大市分布;及公司的財政狀況.
恆生(中國企業)指數:
挑選准則:
恆生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國企 H 股).
恆生中國(H 股)金融行業指數.
挑選准則:
根據恆生行業分類系統中被歸類為金融業的恆生中國企業指數數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由十八隻指數組成,以不同方法來反映市場之表現.
除恆生綜合指數外,整個系列包括六隻地域指數及十一隻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以涵蓋聯交所主板上市之股票市值的百份之九十為目標,而現時的成份股數量為二百隻.
挑選准則:
除停牌的日子外,成份股不能在過去十二個月中,有超過二十天在市場欠缺成交;
以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市值計算,選取在通過(1)項後最大市值之二百間公司作為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 - (地域)指數
挑選准則:
公司的大部分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地方,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市值最大的十五間公司.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十六至五十的股份.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五十一或以後的公司.
挑選准則:
公司最少 50% 之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非國企 H 股;並至少百分之三十股權由下列股東直接擁有:
1.中國國營、省市單位所擁有的機構;或
2.由上述( 1 )項所述之上市或私營公司.
恆生綜合指數 - (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行業指數包括能(源業)、(原材料業)、(工業製品業)、(消費品製造業)、(服務業)、(電訊業)、(公用事業)、(金融業)、(地產建築業)、(資訊科技業),以及(綜合企業).
挑選准則:
二百隻成份股將會根據其業務而編制到所屬之行業.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另一組市場參考指數,在編算上顧及由策略性股東長期持有而不在市場上流通的股份.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在編算上,採用個別股份的流通市值,並將其占指數的比重調整至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共有六隻指數:
流通指數:
三隻流通指數的成份股相對的恆生綜合指數內的「地域指數」組別相同.
流通指數相對指數.
恆生流通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流通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流通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
精選指數:
精選指數採用同樣方法編算,但包括較少數目的成份股,以促進指數衍生產品之發展.
恆生 50(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香港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中國內地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剔除停牌成份股之政策:
恆生指數系列之任何一隻指數成份股如連續停牌一個月,該成份股將會從有關指數中被剔除.
在非常特殊情況下,如該成份股被認為極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復牌,始有可能獲保留在指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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