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面看不到是因為你所在的證券公司不進行三板交易。我曾經也遇到這個問題。我為此換了一家證券公司。
先打聽好附近哪家證券公司經營三板的(一般是大公司,如國泰君安、申銀萬國等)。去開個三板戶頭。就可以了。
買賣和主板的沒什麼區別。就是它不是連續交易的。而是每天15點集合競價交易一次。規則和主板早晨9:25的集合競價相同。還有就是繼續虧損的股票是每周交易3次。扭虧了就每周交易5次。股票名稱後有標注,如 大自然5、數碼3 等。
B.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股票交易流程和條件
你好,新三板交易流程具體如下;
首先,到證券公司開新三板賬號(500萬證券賬號資金或證券資產、兩年的證券投資經驗等);
第二,選擇意向標的企業,與其股東進行協商溝通;
第三,溝通確定購買股權數量及金額,獲得協議代碼,在你的證券購買訂單中輸入協議交易代碼,進行成交。
僅做參考!哪裡還有問題咱們在交流,我是呼和浩特這邊呢!
C. 如何交易老三板的股票
老三板股票交易規則:
三板交易的時間是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
委託方式可採用櫃台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所有委託指令均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股份轉讓價格實行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
比如,如果要買400001大自然,可以在交易時間內(當然也可以參與集合競價)買入,買入後成交與否,不像A股可以立馬看見的,要等到下午3點才能知道是否成交。三板當天的漲跌情況你可以在10點30分看到盤中情況。
(3)如何參與三板交易股票交易知識擴展閱讀:
老三板的股票交易具體流程: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D.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1/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2/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E. 股票三板市場如何交易
1.
如果要購買三板的股票需要開通三板的股票賬戶。。
2.
三板的股票是以40打頭的。原由的股票退市到了三板交易的時候需要到證券公司的確權才能在自己的賬戶看到三板股票。
3.
買賣和主板的沒什麼區別。就是它不是連續交易的。而是每天15點集合競價交易一次。規則和主板早晨9:25的集合競價相同。還有就是繼續虧損的股票是每周交易3次。扭虧了就每周交易5次。股票名稱後有標注,如 大自然5、數碼3 等。
F. 三板市場股票交易如何開通
三板市場目前稱為新三板,只要符合開戶條件的,直接到任意券商櫃台申請開通即可,開戶條件:
(一)個人新三板開戶條件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二)機構新三板開戶條件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G. 如何參與新三板股票交易
根據交易所規定,參與掛牌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投資者,應當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可以是下列人員或機構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