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境外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七條的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第〔1988〕255號)第十四條的規定,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屬於印花稅應納稅憑證。對於簽訂人在中國境外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不徵收印花稅,將合同帶入境內使用時則需要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B. 外國企業怎麼在中國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1988]255號 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C. 與境外公司簽訂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
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因此,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3)境外交易印花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條 稅目稅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帳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帳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帳簿。
其他帳簿,是指除上述帳簿以外的帳簿,包括日記帳簿和各明細分類帳簿。
第八條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後,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第九條 稅目稅率表中自有流動資金的確定,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第十一條 條例第四條所說的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納印花稅,是指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D. 納稅人在國外簽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征稅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因此,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E. 境外股東股權轉讓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股份制轉讓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法規貼花。
因而,對於您所說的情況,除非所簽訂的合同是在境外簽訂且完全不受境內法律保護,否則都應視為是在境內簽訂的合同都應繳納印花稅。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F. 國外也要繳印花稅嗎
1、印花稅對於我國來說是純粹的「舶來品」,最早起源於1624年的荷蘭,現在世界上已經有93個國家和地區徵收印花稅。
2、我國恢復、開征印花稅,是從1988年8月6日,在我國已經有20來年的征納歷史了。
特此回答!
G. 與境外公司簽訂技術合同需要代扣印花稅嗎
某境內企業與境外公司簽訂了技術合同,境內外企業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境內企業是否需要履行代扣代繳印花稅的義務?企業財務人員對此比較困惑。 對於這類合同,從印花稅的角度而言,首先,需判斷合同種類是否屬於應稅合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對於應稅憑證的界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技術合同顯然屬於應稅合同范圍。 其次,需要判定該合同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對上述規定作了進一步解釋,即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同時,第十四條規定,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與境外公司簽訂的合同,無論簽訂地點是在中國境內還是境外,該合同簽訂的雙方均應就各執的一份進行貼花,即簽訂合同的雙方均應作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最後,再來看境內企業是否有代扣代繳義務。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印花稅應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完稅,並未規定法律意義上的扣繳義務人,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繳義務,境內企業應告知境外企業由其自行完稅。
H. 請問境外企業向境內企業轉讓股權雙方如何繳納印花稅
如果股權轉讓雙方,即出讓方和受讓方,都是境外的,不需要在國內繳稅。至於你在國外繳不繳稅,國內政府審批部門不管。
I. 外國收印花稅嗎收多少
各國不一樣,下面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包括中國):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共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徵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
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干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
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徵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徵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去年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 交割與非交割交易區別:與T+n相聯系,在買入n天後交割,如果買入後n天內賣出則視為未交割交易。國外的T+n通常是如此定義,
和中國的T+n不是一個概念。其他國家不管T+幾,當天賣出是不受限制的,買入後的n天內不能賣出則全世界僅有中國一家!
加拿大:無
紐西蘭:無
南非:無
泰國:0.1% 對賣方徵收
荷蘭:0.12% 雙向(超過公司股份較大比例者才予以征稅)
瑞典:0.5% 雙向(對半年內交易量超50萬法郎者徵收)
香港:0.1% 雙向
澳大利亞:0.15% 雙向
中國:0.3% 雙向
J. 關於境外服務合同印花稅的問題
繳你這份合同就行了,境外的那份合同是境外公司的事.
印花稅沒有代扣代繳,這點請記住.
我沒遇到過您這種情形,我所處理過的境外合同,整個匯款申報核準的流程中,從沒檢查印花稅,不知到您是哪兒的?怎麼會有這樣的規矩?
請問一下,是外資委還是銀行?還是稅局要求要交印花稅?
1.外資委:對技術引進審核;
2.稅局:企業代扣代繳( 這情形是營業稅所得稅及附加)出完稅憑證明;
3.銀行:看著外資委審批過的東西以及稅局完稅證明付款.
我不知誰要印花稅?
更不知誰有權要求看兩份合同?
如果"那個單位"有意見,請他自己好好去看印花稅法,任何企業都沒有義務幫別的公司代扣代繳印花稅,如果"那個單位"敢開口,請"那個單位"寫下來,您去告!我保證您一定贏!
所以,您只要繳自己那份合同就行了;合同上如果是簽外幣,請留意,找回簽約當日的匯率換算合同金額,這樣才是最圓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