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什麼樣條件才能開通創業板,要交多少手續費,二萬元錢能不能炒創業板
現在開通創業板是免費的。
開通創業板賬戶就可以買賣創業板的股票。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
1、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具體辦理方法為: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2、假設未滿二年,則需要在營業部抄風險警示書,確保你知道創業板的風險。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B. 創業板開通條件
條件:一是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均可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二是必須到自己使用的券商營業廳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種證券市場,專門向暫時沒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有融資需要和發展的企業提供便利的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2)15日起可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擴展閱讀:
針對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條件的包括:不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想開通創業板的,在簽署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需要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方可開通交易。
如果有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出現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特殊情況,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也可以接受秉持公證委託書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辦理。
C. 開通創業板有幾種途徑
你是說玩創業板的股票賬戶么,需要去證券公司的。
可以看看這個
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自7月15日正式啟動以來,本市證券投資者高度關注,提出了大量關於如何開通創業板交易的問題。針對投資者咨詢率最高的十大問題,天津證監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
一、投資者投資創業板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均可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但需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二、不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可開通創業板交易嗎?
答:原則上不鼓勵這類投資者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堅持要直接參與,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應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才能開通交易。
三、投資者一定要親自到營業部簽署創業板風險揭示書嗎?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針對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特殊情況,證券公司可視需要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與其簽署風險揭示書或接受持公證委託書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辦理。
四、只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不打算進行創業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須簽署風險揭示書?
答:是的。如果投資者沒有依照適當性管理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開通創業板交易,則不能參與創業板新股申購。
五、機構投資者是否需要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答:不需要,持有深圳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可直接進行創業板交易。
六、創業板投資者需具備兩年投資經驗,交易經驗的核查標准有一條「IPO與增發中的新股認購,但不包括新股申購」,如何理解新股認購與申購的區別?
答:新股申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發行期間申請購買的行為,新股認購是指投資者在新股申購中簽後繳款購買股票的行為。如果一個投資者參與了新股申購但沒有中簽,那他的申購行為將不能作為交易經驗計算。
七、開通創業板交易資格需具備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如果一個投資者在1998年開了股東卡做了交易,但後來注銷了,在2008年又開了一個新股東卡做交易,這種情況是否具備創業板投資資格呢?
答:交易經驗的認定日期具體為:滬、深市場A股證券賬戶從1991年7月8日、B股證券賬戶從1992年2月21日至查詢日前一交易日發生的首筆股票交易的日期。賬戶注銷後又開設新賬戶,如果能認定為同一人,則可延續計算。
八、如同一個證券賬戶在多家證券公司進行創業板交易,是否要在每家證券公司處提出開通申請並簽署風險揭示書?
答:投資者需要到每一家營業部都辦理交易申請,但只需要在一家營業部簽署風險揭示書,其他營業部可根據投資者出示的已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副本辦理開通手續。其他營業部也可根據自身客戶管理需要,收集客戶信息並進行風險測評及風險提示工作。
九、針對不同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在風險揭示書簽署兩個或五個交易日開通創業板交易,其交易日如何理解?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如果在T日簽署風險揭示書,證券公司將在T+2日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不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如果在T日簽署風險揭示書,證券公司將在T+5日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其中,「T日」表示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自然日,「T+2」、「T+5」分別表示該自然日之後的第2個或第5個交易日。如果投資者在周五、周六、周日簽署風險揭示書,則都應當在次周的周二或周五開通創業板交易。
十、創業板市場交易開通申請是否可以撤回?
答:可以。投資者在申請期間(兩個交易日或五個交易日內)或已經開通後經審慎考慮,可以要求撤回或關閉創業板市場交易許可權。
D. 創業板開戶後幾日才可以交易
創業板開通後,需要炒股經驗滿了2年開通後2天就可以交易,如果不足2年,需要開通後5天才能交易。
創業板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
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4)15日起可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擴展閱讀
開通創業板注意事項:
1、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創業板投資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參與。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
2、在上述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並經過營業部負責人簽字核准後,投資者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E. 創業板上市的開戶問題
1、何時開始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答:投資者最早自7月15日起可以向證券公司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具體受理日期請按照證券公司的內部安排而定。2、是否需要「盡早」申請開通? 答:自15日起一直到創業板正式推出後,投資者都可以隨時到證券公司辦理創業板交易的開通申請手續。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和到現場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但簽署風險揭示書及特別聲明必須到營業部的現場辦理。需要特別提醒,不必趕在7月15日開始幾天「扎堆」去營業部辦理申請手續,也盡量不要等到創業板首批股票上市交易前才搶著去辦理,而應有序地分期分批去辦理,避免因擁擠而帶來長時間的等待和不便。3、具體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為四步:一、投資者應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二、投資者要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三、投資者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如果風險承受能力較弱,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是否參與創業板交易。四、投資者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4、如何確認自己的交易經驗? 答:證券公司將依據中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投資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經驗進行認定。此外,投資者也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5、如何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提出開通申請後需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核對相關內容後再予簽字確認。6、交易經驗未達兩年如何開通? 答: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在5個交易日後為其開通交易。7、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可作特殊情況。8、是否必須到原先開戶的營業部辦理? 答:投資者原則上應在目前進行交易的開戶營業部辦理開通手續,但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也可以受理在該公司異地營業部開戶投資者的開通申請和進行風險揭示書的簽署。9、為何要提供個人情況和風險偏好等信息? 答:由於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並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要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測評,幫助投資者判斷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風險。此外,一般還會要求申請人在辦理時留下個人影像資料。10、轉託管後原開通申請是否還有效? 答:對於跨證券公司轉託管,在甲公司提出申請但未開通交易期間發生的轉託管,投資者到乙公司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辦理開通。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的轉託管,投資者可向乙公司出具在甲公司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復本,乙公司在復核簽署時間等內容後,可以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
F. 證券公司周末可以開通創業板嗎怎樣開通創業板是否一定要本人去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均可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但需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原則上不鼓勵這類投資者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堅持要直接參與,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應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才能開通交易。
開通創業板的方法如下:
1.第一.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點30至11點30分,下午的13:00點至15:00點(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選擇一個時間點。券商主要在此時間段營業,辦理相關業務肯定要在券商的營業時間里進行。
2.選擇好時間點後,需要帶上個人本人二代身份證,相關的滬深股東卡。該證件主要為了證明投資者本人的身份,缺一不可。如果股東卡不見,可以在券商營業部憑借二代身份證補出。
3.去開戶券商的營業部大廳辦理,一定要記住是本人開立滬深交易卡的券商營業部,大多數券商目前不支持同券商其他營業部辦理該業務。
4.簽訂創業板風險警示書。主要是工整的抄寫一段創業板交易風險警示的文字。然後本人簽名,寫上簽訂日期即可。
5.耐心等待幾個交易日即可買賣創業板股票。具體幾個交易日,需要根據不同券商的不同規定來定,去券商營業部時可以和工作人員確認清楚。
G.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
1、何時開始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答:投資者最早自7月15日起可以向證券公司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具體受理日期請按照證券公司的內部安排而定。
2、是否需要「盡早」申請開通?
答:自15日起一直到創業板正式推出後,投資者都可以隨時到證券公司辦理創業板交易的開通申請手續。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和到現場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但簽署風險揭示書及特別聲明必須到營業部的現場辦理。
需要特別提醒,不必趕在7月15日開始幾天「扎堆」去營業部辦理申請手續,也盡量不要等到創業板首批股票上市交易前才搶著去辦理,而應有序地分期分批去辦理,避免因擁擠而帶來長時間的等待和不便。
3、具體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為四步:
一、投資者應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二、投資者要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三、投資者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如果風險承受能力較弱,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是否參與創業板交易。
四、投資者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4、如何確認自己的交易經驗?
答:證券公司將依據中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投資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經驗進行認定。
此外,投資者也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5、如何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提出開通申請後需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核對相關內容後再予簽字確認。
6、交易經驗未達兩年如何開通?
答: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就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在5個交易日後為其開通交易。
7、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可作特殊情況。
8、是否必須到原先開戶的營業部辦理?
答:投資者原則上應在目前進行交易的開戶營業部辦理開通手續,但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也可以受理在本公司異地營業部開戶投資者的開通申請和進行風險揭示書的簽署。
9、為何要提供個人情況和風險偏好等信息?
答:由於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並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要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測評,幫助投資者判斷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風險。此外,一般還會要求申請人在辦理時留下個人影像資料。
10、轉託管後原開通申請是否還有效?
答:對於跨證券公司轉託管,在甲公司提出申請但未開通交易期間發生的轉託管,投資者到乙公司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辦理開通。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的轉託管,投資者可向乙公司出具在甲公司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復本,乙公司在復核簽署時間等內容後,可以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
H. 證券賬戶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8)15日起可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擴展閱讀:
關於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可用於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二、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三、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四、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五、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