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花稅退稅詳細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性質特點
(一)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印花稅是單位和個人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具有憑證稅性質。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應稅經濟憑證反映的都是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因此,對憑證征稅,實質上是對經濟行為的課稅。
(二)征稅范圍廣泛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的各種應稅憑證,凡書立和領受這些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印花稅,其征稅范圍是極其廣泛的。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書立經濟憑證的現象將會愈來愈普通。因此,印花稅的徵收面將更加廣闊。
㈡ 公司購買房屋,契稅與印花稅用私戶付款並且重復付了2次,退稅的時候退在公戶上,請問賬務該怎麼處理
看你付出的的時候怎麼做的賬,做了附加稅就沖回,如果沒有做附加稅,直接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給老闆就可以了。
㈢ 印花稅會退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因此,具體到印花稅,納稅人多貼了印花稅票多繳了稅款,稅務機關是不予退稅的。
㈣ 首套2限房印花稅是否退稅
自行計算、自行購花、自行貼花的「三自」繳納辦法是印花稅的主要繳納方法,在這種「三自納稅」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退稅的。現行《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㈤ 直系親屬房屋買賣過戶交完稅費後,是否有退稅
沒有退稅
其實買賣是最省錢的。買賣交易,你們不存在房款交割,只需要以當地法定的的過戶交易價格,向國家交一個契稅就可以了,稅點最多是3%,如果首套面積140平以下,還有可能只有1.5%。贈予,同樣需要交契稅,贈予公證費2%,但是當你再次出售時,需要交納全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這是最不合適的。析產,是一種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就要公證費,但是房產是你和你父新兩個人的名字,對後來房屋權益不方便。
房產過戶不分直系親屬與否,費用一視同仁。以下是所要承擔的各種稅:
1、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
2、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契稅按房價5%繳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都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其它不變。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如果轉讓方式,要繳納1.5%的契稅和0.05%的印花稅,20%個人所得稅(或房價的 1%).如果不足五年的房產,還要繳納5.5%的營業稅;
直系親屬房產贈與過戶費用:夫妻之間:國家稅務總局及財政部於2013年12月31日發布通知,通知摘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
直系親屬房產贈與過戶費用:父母與子女之間:父母子女間可以辦理贈與,雙方持身份證,房產證,直系親屬證明等資料到長沙市德政園馬王堆路248號住房保障局三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私房贈與契稅標準是本市戶籍或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個人購買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並且是家庭住房,契稅按1%徵收,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按2%徵收,對於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稅按4%徵收,每平米6元的手續費。
目前,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如是「家庭首套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可享受「減半」的契稅優惠政策,即徵收1.5%契稅;對個人購買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首套住房的,即徵收1%的契稅;非家庭首套住房,或者雖屬家庭首套住房但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則應繳納3% 契稅。
㈥ 直系親屬房屋買賣過戶交完稅費後,是否有退稅。退多少
沒有退稅
其實買賣是最省錢的。買賣交易,你們不存在房款交割,只需要以當地法定的的過戶交易價格,向國家交一個契稅就可以了,稅點最多是3%,如果首套面積140平以下,還有可能只有1.5%。贈予,同樣需要交契稅,贈予公證費2%,但是當你再次出售時,需要交納全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這是最不合適的。析產,是一種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就要公證費,但是房產是你和你父新兩個人的名字,對後來房屋權益不方便。
房產過戶不分直系親屬與否,費用一視同仁。以下是所要承擔的各種稅:
1、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
2、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契稅按房價5%繳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都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其它不變。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如果轉讓方式,要繳納1.5%的契稅和0.05%的印花稅,20%個人所得稅(或房價的
1%).如果不足五年的房產,還要繳納5.5%的營業稅;
直系親屬房產贈與過戶費用:夫妻之間:國家稅務總局及財政部於2013年12月31日發布通知,通知摘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
直系親屬房產贈與過戶費用:父母與子女之間:父母子女間可以辦理贈與,雙方持身份證,房產證,直系親屬證明等資料到長沙市德政園馬王堆路248號住房保障局三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私房贈與契稅標準是本市戶籍或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個人購買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並且是家庭住房,契稅按1%徵收,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按2%徵收,對於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稅按4%徵收,每平米6元的手續費。
目前,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如是「家庭首套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可享受「減半」的契稅優惠政策,即徵收1.5%契稅;對個人購買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首套住房的,即徵收1%的契稅;非家庭首套住房,或者雖屬家庭首套住房但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則應繳納3%
契稅。
㈦ 多交印花稅,怎麼辦理退稅
自行計算、自行購花、自行貼花的「三自」繳納辦法是印花稅的主要繳納方法,在這種「三自納稅」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退稅的。現行《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按期匯總納稅方式下多繳印花稅款的,可向當地稅收機關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辦理退稅或抵繳。《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實際上,一些地區的稅務機關通過正式發文或12366咨詢等方式明確按期匯總納稅方式下多繳的印花稅款可以辦理退稅或抵繳。比如,《山東省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問題的補充規定》((89)魯稅三字40號)第五條第2款就明確規定:「多貼印花稅稅票者,按照規定不得退稅和抵用。但對經稅務機關批准用繳款書或完稅證繳納的印花稅款,如果計算有誤,可以申請退稅或抵繳「。廣州市地稅局網站和北京市海淀區地稅局網站中對相關問題的咨詢中也做出了類似的答復。
㈧ 公司已繳納的印花稅可以申請退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25號)第七條規定,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㈨ 多交了印花稅,該怎麼辦理退稅
可以申請退稅。和你企業的分管稅務官員聯系,一般的程序如下:
1、申請書-關於要求退還印花稅的申請。
2、稅票正本2份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
4、法人章、法人代表章
4、辦稅員證
到辦稅大廳填具表格,由稅管員簽字,分管局長簽字,即可辦理退稅。
㈩ 多繳的印花稅能申請退稅或抵用嗎
對此,征納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在多貼和多繳印花稅能否抵退。稅務人員認為,對該企業多貼和多繳的印花稅不應予以退稅或者抵用,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納稅人則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第五十一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分別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後有餘額的,退還納稅人」。因此,既然印花稅屬於《征管法》的調整范圍,那麼就應按規定退還多繳稅款或者抵用。而且從法律適用上講,《征管法》與《細則》競合時應適用前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