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限售股減持稅收政策是否有新老劃斷
限售股減持稅收政策規定
1、徵收時間及稅率: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2、徵收對象: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稱新股限售股);
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3、徵收對象特別說明
個人從機構或其他個人受讓的未解禁限售股;
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產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個人持有的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到主板市場(或中小板、創業板市場)的限售股;
上市公司吸收合並中,個人持有的原被合並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合並方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分立中,個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分立後公司股份;
其他限售股。
4、限售股個人客戶發生以下轉讓情形的,應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或大宗交易系統轉讓限售股;
個人用限售股認購或申購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份額;
個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約收購;
個人行使現金選擇權將限售股轉讓給提供現金選擇權的第三方;
個人協議轉讓限售股;
個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劃;
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產分割讓渡限售股所有權;
個人用限售股償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由大股東代其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
其他具有轉讓實質的情形。
5、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股權分置改革前限售股個人客戶
根據167號文件的精神,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不完備的情況下,目前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照以下方式,核定限售股個人客戶應納所得稅額,並由證券公司預扣預繳:
預扣預繳所得稅額=(收入-成本)×20%
=(股改限售股復牌日收盤價×減持股數-股改限售股復牌日收盤價收盤價×減持股數×15%)×20%
(2)全流通後IPO公司發行前限售股個人客戶
預扣預繳所得稅額=(收入-成本)×20%
=(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減持股數-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減持股數×15%)×20%
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的稅款,於次月7日內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3)退稅
如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並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報並辦理清算事宜。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按照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辦理退(補)稅手續。
三、地方政府稅收政策
1、所得稅的分成比例
證券公司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規定時間上繳當地稅務部門納稅保證金賬戶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將其60%上繳國庫,對留存部分(入庫金額×40%),在扣除國家規定的其他上繳比例後,各地政府方可處理。
案例:某客戶持有科遠股份125萬股,上市首日收盤價為77.26
預扣預繳所得稅額=(收入-成本)×20%=(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減持股數-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15%×減持股數)×20%
=(77.26×1250000-77.26×15%×1250000)×20%=16417750元
所得稅額的60% 即9850650元(16417750元×46%)上繳國庫,40%即6567100(16417750元×40%)各地留存。
2、相關法律條款
按照我國相關稅法條款:「對個人取得的政府獎勵(包括企、事業單位取得政府獎勵後再獎勵到個人),除有政策規定可以減免外,應全額按20%(「其他所得」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按照我國最新的刑法條款:「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上述國家稅法的相關條款,納稅客戶得到稅收優惠,還應該按照優惠金額的20%上繳所得稅。
㈡ 大股東減持如何收稅
大小非減持優惠方案(按地稅90%獎勵計算)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個人限售股減持稅收優惠、大小非減持、原始股減持、拋售員工股、高管離職賣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減稅方案:
一. 按限售股減持徵收個人所得稅總額的36%(地方稅收留存的90%)支付獎勵費用。目前採取如下兩種方式操作:
1)減持成交金額不到一億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90%給予優惠返還。二次征稅不要求強制執行。
2)減持成交金額超過1億以上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100%返還,二次徵收要求執行(有納稅憑證)。
二. 該獎勵政策從2012年3月12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如遇國家財稅政策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限售股減持獎勵於繳納稅收全部入庫(一般為交易次月15日之前進行納稅申報及清算)後7個工作日內兌現。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及時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稅費。
證券公司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規定時間上繳當地稅務部門納稅保證金賬戶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將其60%上繳國庫,40%地方財政留存。
對於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給客戶。高額的稅收優惠,大大降低了客戶的限售股減持成本。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案例:若個人應繳稅款為100萬,則其中60萬上繳中央,40萬歸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為計提總額獎勵90%,納稅人可獲政府財政獎勵36萬。
㈢ 機構戶持有限售股, 減持的時候有稅收優惠在政策, 國家在這方面的稅收政策具體有哪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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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減持稅收
地方政府對減持獎勵政策及其相關情況
1、我公司因自身業務規模大,經與多個地方政府洽談為大小非股東減持取得較為有利的減持獎勵政策。具體為:在當地減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36%由地方財政直接獎勵給納稅人,作為納稅人為當地稅收創造貢獻的獎勵金,而非稅收優惠。
2、大小非股東減持次月的10個工作日內,預繳稅款和獎勵金分別由稅務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直接劃付到您指定銀行卡賬戶。
3、大小非減持次月15個工作日內,我司負責將稅單原件特快專遞給各位股東。
例如:貴公司某股東8月以6元減持100萬股,那麼減持時:
1 實際繳納所得稅=6元×100萬股×85%×20%=102萬元
2 政府獎勵金=實際繳納稅款×36%=102萬元×36%=36.72萬元
根據上述時間進度,如果一次減持100萬股,假設按6元均價計算,那麼在減持次月15個工作日內您的政府獎勵金共36.72萬元將直接劃入您指定銀行賬戶。
註:1、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
2、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3、限售股轉讓時,如納稅人未能提供稅務機關認可的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時,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照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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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股票大宗交易的費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經手費按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下同品種證券的交易經手費率標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債券、債券回購下浮10%。
㈤ 股票大宗交易減持相關問題,有懂的人嗎90日2%限制。
減持的是兩個不同的股東:一個是和邦集團,另一個是西部利得。兩個減持計劃是分開的,90日2%自然是每個減持計劃單獨計算。
㈥ 老師,請問一下,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已過限售期的股票需不需要繳稅
是的
也要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