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合同的銷售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要是有收入就要交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1]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的一部分,根據書立證券交易合同的金額對賣方計征,稅率為1‰。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Ⅱ 無固定合同金額的如何計算印花稅
1、無固定合同金額的合同,無論業務是否發生,在簽訂合同時應先貼花5元;
2、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如果一次結算,則一次補足印花稅;如果分次結算,則分次計算補貼印花。
Ⅲ 對只明確單位價格,沒有明確數量和總金額的應稅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1988?國稅地字第 25號)規定中的第 4條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財產租賃合同,只是法規了月(天)租金標准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 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在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Ⅳ 無金額的協議要不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4)無交易金額的合同的印花稅擴展閱讀:
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Ⅳ 雙方不簽訂合同,只有協議無具體金額如何計算印花稅
每個月按當月的銷售額(財務報表上的)交納合同印花稅.
Ⅵ 沒有金額的合同 印花稅如何交
到下次履行合同時,如有涉及金額,按涉及金額交
Ⅶ 對於無金額的合同還要繳納印花稅嗎,如何繳納
之前簽的正式合同已繳納印花稅,後來終止合同還要繳納印花稅
解答:
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只要簽訂合同既需要繳納。如果貴公司僅是對原合同中的當事方進行修改,可以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但現在是貴公司又重新簽訂了一份合同,那麼這份新簽訂的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
政策依據: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88)國稅地字第025號)第七條規定: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