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交易平台 >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約定的比例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約定的比例

發布時間:2021-07-16 18:37:13

㈠ 上市公司購買非關聯交易產品,金額達多少需披露請給出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你好,上市公司發生的交易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應當及時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二)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
(三)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千萬元;
(五)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 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㈡ 同期資料中關聯交易的披露標准

在反避稅管理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活動都是圍繞企業的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這一主題展開的,而同期資料在證明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此外,同期資料的准備能幫助企業合理安排交易定價,根據稅法的規定對轉讓定價安排作出必要調整,並評估可能造成的其他直接或間接的稅務後果以及非稅務影響。總之,企業可以預先採取措施以降低被稅務機關調查及實施納稅調整的風險,減少因轉讓定價安排而可能發生的巨額機會成本。1、准備和提供同期資料的主體實務中,同期資料合規義務主體主要有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具有海外投資或者海外關聯方的境內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第15條規定了同期資料義務豁免的情形,分別是:(1)關聯購銷金額低於2億元且其他關聯交易金額低於4000萬元;(2)關聯交易屬於執行預約定價安排所涉及的范圍;(3)外資股份低於50%且僅與境內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企業在判斷自身是否應當履行同期資料合規義務時,應當根據該15條的規定,從外資股份比例、發生關聯交易的關聯方以及關聯交易金額三個方面進行測試。2、准備和提供同期資料的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14條以及《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第13條和第16條的規定,企業應在關聯交易發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備完畢該年度同期資料,並自稅務機關要求之日起20日內提供。3、同期資料的主要內容同期資料的核心目的是測試和論證關聯交易的定價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主要內容可以分為披露展現和分析論證兩個部分。需要披露的內容主要包括組織結構、關聯交易信息、生產經營情況等等。需要分析和論證的內容主要包括可比性分析和轉讓定價方法分析。企業在同期資料中,應當根據自身披露的相關事實充分論證自身關聯交易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實踐中,同期資料可以採用企業自身的口吻論述,也可以採用第三方的口吻論述,在具體行文時存在一些區別,但並不會對同期資料的功能和目的產生影響。

㈢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不會計入營業收入嗎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有許多種,不僅僅是計入營業收入,還有其他科目,以下具體分析:
1、公允的關聯交易與非公允的關聯交易
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對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實質上是不公平的,有損於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的權益。
這是最常見的分類,因為非公允性是關聯交易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是法律規制關聯交易的原因與重點。一方面要保證公允關聯交易積極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要讓非公允關聯交易者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並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濟。
2、實際的關聯交易與虛構的關聯交易
實際的關聯交易,是指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確實發生了關聯交易。
虛構的關聯交易,是指在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並未實際發生而只是虛構文件並在企業財務報表中有記載的關聯交易。
作出如此區分的主要意義,在於對會計報表進行調校。實際當中,有的公司為了粉飾業績,虛構出一些實際並未發生的關聯交易,也就是缺乏經濟實質的交易。
3、重大的關聯交易與非重大的關聯交易
這種區分一般是以交易金額為判斷標準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在進行關聯交易的披露、批准時參照不同的要求。如零星的關聯交易可以不經股東大會批准程序,且有的零星關聯交易不需要披露;再如,上市公司對普通關聯交易和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要求也不相同。

㈣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計算公式是什麼

將報表分為三個方面:單個年度的財務比率分析、不同時期的比較分析、與同業其它公司之間的比較。這里我們將財務比率分析分為
償債能力分析、
資本結構分析(或長期償債能力分析)、
經營效率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
投資收益分析、
現金保障能力分析、
利潤構成分析。

【A.償債能力分析】: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流動比率可以反映短期償債能力。一般認為生產企業合理的最低流動比率是2。影響流動比率的主要因素一般認為是營業周期、流動資產中的應收帳款數額和存貨周轉速度。

速動比率 =(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由於種種原因存貨的變現能力較差,因此把存貨從流動資產種減去後得到的速動比率反映的短期償債能力更令人信服。一般認為企業合理的最低速動比率是1。但是,行業對速動比率的影響較大。比如,商店幾乎沒有應收帳款,比率會大大低於1。影響速動比率的可信度的重要因素是應收帳款的變現能力。

保守速動比率(超速動比率)=(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流動負債進一步去掉通常與當期現金流量無關的項目如待攤費用等。

現金比率 =(貨幣資金/流動負債)現金比率反應了企業償還短期債務的能力。

應收帳款周轉率 = 銷售收入(賒銷)/平均應收帳款

平均應收帳款=(期初應收款+期末應收款)/2表達年度內應收帳款轉為現金的平均次數。如果周轉率太低則影響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

應收帳款周轉天數 = 360天/應收帳款周轉率表達年度內應收帳款轉為現金的平均天數。影響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

【B.資本結構分析(或長期償債能力分析)】:

股東權益比率 = 股東權益總額/資產總額×100%反映所有者提供的資本在總資產中的比重,反映企業的基本財務結構是否穩定。一般來說比率高是低風險、低報酬的財務結構,比率低是高風險、高報酬的財務結構。

資產負債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反映總資產中有多大比例是通過借債得來的。

產權比率 = 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100%

資本負債比率 = 負債合計/股東權益期末數×100%它比資產負債率這一指標更能准確地揭示企業的償債能力狀況,因為公司只能通過增加資本的途徑來降低負債率。資本負債率為200%為一般的警戒線,若超過則應該格外關注。

長期負載比率 = 長期負債/資產總額×100%判斷企業債務狀況的一個指標。它不會增加到企業的短期償債壓力,但是它屬於資本結構性問題,在經濟衰退時會給企業帶來額外風險。

有息負債比率 =(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股東權益期末數×100%無息負債與有息負債對利潤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不直接減少利潤,後者可以通過財務費用減少利潤;因此,公司在降低負債率方面,應當重點減少有息負債,而不是無息負債,這對於利潤增長或扭虧為盈具有重大意義。在揭示公司償債能力方面,100%是國際公認的有息負債對資本的比率的資本安全警戒線。

【C.經營效率分析】:

凈資產調整系數 =(調整後每股凈資產-每股凈資產)/每股凈資產調整後每股凈資產 = (股東權益-3年以上的應收帳款-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凈損失-遞延資產)/ 普通股股數減掉的是四類不能產生效益的資產。凈資產調整系數越大說明該公司的資產質量越低。特別是如果該公司在系數很大的條件下,其凈資產收益率仍然很高,則要深入分析。

營業費用率 = 營業費用 / 主營業務收入×100%財務費用率 = 財務費用 / 主營業務收入×100%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指標。

三項費用增長率 =(上期三項費用合計-本期三項費用合計)/ 本期三項費用合計三項費用合計 = 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三項費用之和反應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如果三項費用合計相對於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加(或減少)則說明企業產生了一定的變化,要提起注意。

存貨周轉率 = 銷售成本/平均存貨
平均存貨 =(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

貨周轉天數 = 360天/存貨周轉率存貨周轉率(天數)表達了公司產品的產銷率,如果和同行業其它公司相比周轉率太小(或天數太長),就要注意公司產品是否能順利銷售。

流動資產周轉率 = 銷售收入/平均流動資產

總資產周轉率 = 銷售收入/平均資產總額該指標越大說明銷售能力越強。

固定資產周轉率 = 銷售收入/平均固定資產該比率是衡量企業運用固定資產效率的指標,指標越高表示固定資產運用效果越好。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 =(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100%一般當產品處於成長期,增長率應大於10%。

其他應收帳款與流動資產比率 = 其他應收帳款/流動資產其他應收帳款主要核算與生產經營銷售活動無關的款項來往,一般應該較小。如果該指標較高則說明流動資金運用在非正常經營活動的比例高,就應該注意是否與關聯交易有關。

【D.盈利能力分析】:

營業成本比率 = 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收入×100%在同行之間,營業成本比率最具有可比性,原因是原材料消耗大體一致,生產設備及工資支出也較為一致,發生在這一指標上的差異可以說明各公司之間在資源優勢、區位優勢、技術優勢及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狀況。那些營業成本比率較低的同行,往往就存在某種優勢,而且這些優勢也造成了盈利能力上的差異。相反,那些營業成本比率較高的同行,在盈利能力不免處於劣勢地位。

凈資產收益率 = 凈利潤/平均所有者權益 ×100%又稱「股東權益收益率」「權益回報率」,
這個指標反應股東投入的資金能產生多少利潤。

總資產收益率 = 凈利潤/平均總資產×100%
也叫「資產回報率」「投資報酬率」「總資產報酬率」「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凈利率」

平均總資產 = (期初資產總額+期末資產總額)/2資產收益率反應了企業的總資產利用效率,或者說是企業所有資產的獲利能力。

每股收益率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利潤 /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銷售毛利率 =銷售毛利/主營業務收入×100%

銷售毛利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

銷售凈利率 =凈利潤 /主營業務收入×100%
也叫「稅後利潤率」

營業利潤率 =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收入×100%

稅前利潤率 = 利潤總額/主營業務收入×100%這幾個指標都是從某一方面反應企業的獲利能力。

經常性凈資產收益率 = 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股東權益期末數×100%一般來說資產只能產生「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所以用這個指標來衡量資產狀況更加准確。

主營業務利潤率 = 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100%一個企業如果要實現可持續性發展,主營業務利潤率處於同行業前列並保持穩定十分重要。但是如果該指標異忽尋常地高於同業平均水平也應該謹慎了。

固定資產回報率 = 營業利潤/固定資產凈值×100%
總資產回報率 = 凈利潤/總資產期末數×100%
經常性總資產回報率 = 剔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總資產期末數×100%
這幾項都是從某一方面衡量資產收益狀況。

【E.投資收益分析】:

每股凈資產 = 期末凈資產 /期末普通股股數

市盈率 = 普通股每股市場價/普通股每股凈利潤

凈資產倍率 = 每股市場價/每股凈資產值

資產倍率 = 每股市場價/每股資產值

【F.現金保障能力分析】:
利息保障系數 = 息稅前利潤 / 利息
銷售商品收到現金與主營業務收入比率 =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100%正常周轉企業該指標應大於1。如果指標較低,可能是關聯交易較大、虛構銷售收入或透支將來的銷售,都可能會使來年的業績大幅下降。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與凈利潤比率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凈利潤×100%
凈利潤直接現金保障倍數 =(營業現金流量凈額-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主營業務收入×100%

營業現金流量凈額對短期有息負債比率 = 營業現金流量凈額/(短期借款+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100%

每股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股數
每股自由現金流量 = 自由現金流量/股數
(自由現金流量=凈利潤+折舊及攤銷-資本支出-流動資金需求-償還負債本金+新借入資金)

【G.利潤構成分析】:

為了讓投資者清晰地看到利潤表裡面的利潤構成,我想在這里對由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規定必須有的損益項目(含: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折扣與折讓、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存貨跌價損失、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對凈利潤的比率列一個利潤構成表。

㈤ 請問上市公司披露有關聯方交易,在披露的年報數據里都把這些關聯方交易的金額抵消了嗎

抵消的是合並范圍內的關聯方交易,披露的是非合並范圍內的關聯方交易。
舉個例子,A公司有子公司B,B公司又有子公司C。同時A公司有聯營公司D.那麼在在B公司的報告時,C和B的交易是抵消的,但B和A、D的交易就屬於關聯方交易需要披露。所以抵消的不會披露,披露的不可能抵消

㈥ 證監會有哪些關於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的規章制度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的規章制度:
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和披露
第十一條 公司擬進行的關聯交易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議案,議案應就該關聯交易的具體事項、定價依據和對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影響程度做出詳細說明。
第十二條 公司擬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擔保、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公司義務的債務除外)金額在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含人民幣3,0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含5%)的關聯交易,除應當及時披露外,還應當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交易標的進行審計或者評估,並將該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本制度第四章所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標的,可以不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第十三條 公司擬與關聯法人發生的總額高於人民幣300萬元,且高於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獨立董事做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第十四條 公司為關聯人提供擔保的,不論數額大小,均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及時披露,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為持股5%以下的股東提供擔保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有關股東應在股東大會上迴避表決。
第十五條 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公司應將該協議的訂立、變更、終止及履行情況等事項按照《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予以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迴避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會議的非關聯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公司應當將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前款所稱關聯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為交易對方;
(二)為交易對方的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對方任職,或者在能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交易對方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該交易對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任職;
(四)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六)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於其他理由認定的,其獨立商業判斷可能受到影響的董事。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 前款所稱關聯股東包括下列股東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東: (一)為交易對方;
(二)為交易對方的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對方直接或者間接控制;
(四)與交易對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 (五)因與交易對方或者其關聯人存在尚未履行完畢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其他協議而使其表決權受到限制和影響的股東;
(六)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對其傾斜的股東。 第十八條 公司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人民幣300萬元(含人民幣3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0.5%(含0.5%)以上的關聯交易(提供擔保除外),應當及時披露。
第十九條 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關聯交易(提供擔保除外),應當及時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二十條 公司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時,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與交易有關的協議或者意向書;
(三)董事會決議、決議公告文稿和獨立董事的意見(如適用); (四)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適用); (五)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報告(如適用); (六)獨立董事事前認可該交易的書面文件; (七)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條 公司披露的關聯交易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發表的獨立意見; (三)董事會表決情況(如適用);
(四)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人基本情況;
(五)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成交價格與交易標的賬面值或者評估值以及明確、公允的市場價格之間的關系,以及因交易標的的特殊性而需要說明的與定價有關的其他事項;若成交價格與賬面值、評估值或者市場價格差異較大的,應當說明原因;交易有失公允的,還應當披露本次關聯交易所產生的利益的轉移方向;
(六)交易協議其他方面的主要內容,包括交易成交價格及結算方式,關聯人在交易中所佔權益的性質和比重,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和履行期限等;對於日常經營中發生的持續性或者經常性關聯交易,還應當說明該項關聯交易的全年預計交易總金額;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對公司的影響,包括進行此次關聯交易的真實意圖和必要性,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等;
(八)從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九)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於說明交易真實情況的其他內容。 公司為關聯人和持股5%以下(不含5%)的股東提供擔保的,還應當披露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上述數額分別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與關聯人共同出資設立公司,應當以公司的出資額作為交易金額,適用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公司出資額達到第十二條規定標准時,如果所有出資方均全部以現金出資,且按照出資額比例確定各方在所設立公司的股權比例的,可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適用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進行「提供財務資助」和「委託理財」等關聯交易時,應當以發生額作為披露的計算標准,並按交易類別在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發生額,經累計計算的發生額達到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標準的,分別適用上述各條的規定。
已經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不再納入相關的累計計算范圍。
第二十四條 公司進行前條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時,應當按照以下標准,並按照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的原則,分別適用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
(一)與同一關聯人進行的交易;
(二)與不同關聯人進行的交易標的類別相關的交易;
上述同一關聯人,包括與該關聯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權控制關系;以及由同一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已經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不再納入相關的累計計算范圍。
第二十五條 公司與關聯人一方因參與公開招標、公開拍賣等行為所導致的關聯交易,公司可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第二十六條 公司與關聯人進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
(一)一方以現金方式認購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
(四)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十七條 有關關聯交易的審議及信息披露,應同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相關制度。

㈦ 創業板市場關聯交易應如何披露

□呂睿智孫迅關聯交易的披露是證券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的一個重要有機組成部分,對於提高證券市場的效率,維護證券市場的公開、公正、公平,保護相關利益人,特別是中小投資者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正因為如此,隨著創業板市場呼之欲出,對創業板市場關聯交易披露的研究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創業板市場更應注重關聯交易的披露
一、創業板市場對信息披露的要求高於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股本規模較小,公司統計和財務核算比較容易,其財務報表的披露要比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更為及時;創業板市場公司上市條件比主板市場寬松,公司經營年限可以相對較短,不設最低贏利要求,但證券投資的風險會因此而加大,投資者對其信息披露的質量要求也會更高。這就要求建立比主板市場更為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最大限度地維護信息公平,提高信息效率,來實現資本的優化配置。
二、關聯交易在創業板市場上具有放大效應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當上市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交易時,由於關聯方能對上市公司或其董事會加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就有可能接受一些對公司不合理乃至於偏袒關聯方的條件,使得公司的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受到侵害。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其他股東利益主要有三種方法:(1)利用轉移價格實現利潤向關聯人轉移;(2)資產轉移或其他經濟業務採取不利於上市公司的條件,使上市公司多發生現金支出;(3)由於上述情況而導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財務風險上升。
對公司起到實質上的控制或重大影響通常是通過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與上市公司相關的企業和個人,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往往利用股權分散的特點,只收購一小部分的股份,就能對上市公司加以控制和影響。顯而易見,關聯方資格取得的成本被大大降低了。
一方面,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提高了;另一方面,關聯交易作用又被放大了。這樣,創業板市場加強對關聯交易的披露就顯得更為重要。創業板市場關聯交易的披露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獨立董事制度的設立使得關聯人士界定變得復雜創業企業股票發行上市條例(草案)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應當設立獨立董事,強化法人治理結構。」這使得創業板上市公司中會存在地位相對超然的獨立董事。如果只是簡單地參照主板市場的有關規則,獨立董事既然是董事會成員,理所當然就是關聯人士。但是筆者卻對此持相反的看法。
嚴格來講,獨立董事是除了他們的董事身份和在董事會中的角色之外,既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並領取薪水,也不在公司內有其他實質性利益關系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外部董事或非執行董事。他們的基本職責是確保董事會考慮所有股東的利益,而非某一特定部分或團體的利益。正因如此,獨立董事的資格確認比較嚴格。
這樣,獨立董事就不應該屬於關鍵管理人員,因而也就不應該是關聯人士。
二、創業板市場關聯交易的披露范圍更廣,內容更豐富,而且側重點有所不同
(1)關聯交易定價政策的披露。在創業板市場中,絕大多數的企業從行業屬性來看,屬於朝陽行業,其產品的技術含量較高,產品的替代性較弱,很可能有一些產品是獨一無二的,難以找到相應的市場價格。這樣,關聯方就可以在關聯交易中利用自己的特殊關系,對公司產品價格的制定加以控制或施加影響,形成有利於己的價格,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因此,及時、准確、詳細地披露此項信息,會對相關利益人的決策產生重要影響。
(2)研究開發項目轉移的披露。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多是技術密集型企業,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從某種意義上說,技術的先進性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上市公司的某一項研究項目,很可能因為關聯方的要求而放棄或者轉移給關聯方或其他企業,這就會對公司的當前經營和長遠發展產生重大的乃至於決定性的影響。信息使用者利用此項信息進行決策的相關性提高了,相應披露的信息含量也就必須增大,以滿足使用者的需要。
創業板市場關聯交易披露的原則
一、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關聯方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進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而控制和重大影響不能簡單地以量化的股權或權益來表述,更重要地是以實際擁有的統治和影響力來說明。如果上市公司對某一企業的技術依賴程度較高,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依賴其技術或技術資料,盡管在公司股權的份額比例較小,沒有達到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比例,但是實際上這個企業卻可以依據對此技術的控制而對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就必須將此企業認定為公司的關聯方。
二、重要性原則
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較大的,以及如果不及時、詳盡披露可能誤導投資者決策的信息,應當認為是重要的,須進行重點披露。反之,則認為是非重要的,可以合並披露或暫不披露。正是遵循此項原則,才需要加強對定價政策和研究開發項目轉移的披露。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規模小,投資風險也大於主板,因此在重要性方面有著更嚴格的要求,我們應對此引以注意。
三、例外原則
這里的「例外」,是指如果按照有關規定,應對關聯交易進行披露,但是可能對利益相關者造成的損害大於利用此項披露進行決策所獲得的利益。這時就應按一定的程序提出豁免,免於該項關聯交易的披露,以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最為典型的是對關聯交易披露涉及高新技術時,所要求的豁免。高新技術是指對公司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利潤增長,乃至對公司的生存與發展有重要影響的技術,有關高新技術的關聯交易的披露很可能造成技術泄密。
如果高新技術的關聯交易的披露可能造成技術泄密、使公司喪失競爭力,或由於其他原因不能及時、詳盡地披露,也必須經法定程序提出豁免,以使上市公司免於負擔未披露關聯交易信息而應承擔的責任。但是,這個原則是對關聯交易披露的修正,只是一個「例外」而已。

㈧ 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達到多少金額應公告

見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關聯交易

閱讀全文

與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約定的比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獄解剖類型電影 瀏覽:369
文定是什麼電影 瀏覽:981
什麼影院可以看VIP 瀏覽:455
受到刺激後身上會長櫻花的圖案是哪部電影 瀏覽:454
免費電影在線觀看完整版國產 瀏覽:122
韓國雙胞胎兄弟的愛情電影 瀏覽:333
法國啄木鳥有哪些好看的 瀏覽:484
能看片的免費網站 瀏覽: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電影或電視劇 瀏覽:724
歐美荒島愛情電影 瀏覽:809
日本有部電影女教師被學生在教室輪奸 瀏覽:325
畸形喪屍電影 瀏覽:99
美片排名前十 瀏覽:591
韓國電影新媽媽女主角叫什麼 瀏覽:229
黑金刪減了什麼片段 瀏覽:280
泰國寶兒的電影有哪些 瀏覽:583
3d左右格式電影網 瀏覽:562
跟師生情有關的電影 瀏覽: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費觀看 瀏覽:942
電影里三節是多長時間 瀏覽: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