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易稅和印花稅有什麼區別嗎謝謝哪位同志告訴我
交易稅是股票買賣雙方根據買賣成交價格的某個%向作為監管(證監會)和撮合交易系統(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服務提供商支付。
印花稅是國家稅收部門向股民交易抽去一定比例(目前是0.3%)歸到國庫中。
他們是兩種不同的稅、費安排。
② 股票交易稅和印花稅怎麼收取
每次股票交易,買賣股票時需要交納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
手續費的收取比例,不同的券商各不相同,但國家規定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每次不低於5塊),比如我在國泰君安開戶,手續費就是千分之2,我的一個朋友熊市時在光大證券開戶,合同簽了5年,當時的手續費是千分之0.2
印花稅的收取比例,是千分之一.
過戶費的收取極低,通常交易金額接近10萬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計。(註:目前滬市有過戶費而深市沒有)
如果你買1000股8.13元的股票,那麼要交納:
手續費(這里按千分之三計算):(1000*8.13)*0.3%=24.39
印花稅:(1000*8.13)*0.1%=8.13
過戶費:按1元算。
24.39+8.13+1=33.52元。
註:查詢每一筆交易的印花稅和手續費可以在相應交易軟體中的「交割明細」中找到!
③ 試述印花稅與證券交易稅的關系
我國證券稅制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而不斷發展完善的。現行證券稅制稅基涉及證券交易額、證券投資所得和證券交易所得,涉及的稅種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等。這些稅種互相配合,通過對證券交易行為、證券投資收益和證券所得等方面的影響,發揮著調節作用。從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出發,鑒於目前證券稅制仍以證券交易稅為主的實際情況,應盡快完善證券交易稅制、證券投資所得稅制及開征遺產贈與稅,從而分步驟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證券稅制。
一、完善證券交易稅,理順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關系
宜將證券交易稅視為政府管理證券市場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改變現行的對證券交易征稅套用印花稅有關規定的做法,使其具有法律上的嚴謹性,保證與證券法的銜接。在完善證券交易稅的設計制定時,應遵循證券市場的內在規律,做到輕稅、簡便、易於征管,並選擇在當前適當時機開征證券交易稅。
(一)開征證券交易稅的現實可行性
1.稅源充足,計征壓力不大。我國的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快速發展,不僅在規模上已今非昔比,而且交易品種也日漸豐富。目前國債、基金等品種的交易額已在滬、深兩地交易所的總交易額中佔有相當比重。作為以證券交易額為計稅依據的稅種,證券交易稅的全面開征在稅源上已經有了充分保證。
2.稅制變革對市場沖擊有限。證券市場歷來對稅收問題極為敏感,但經仔細分析,證券交易稅是按交易總額計稅,稅率僅為千分之幾,與目前印花稅稅率相當。加之開征證券交易稅是要力求保證投資者總體稅負下降,因此,對投資者收益水平的影響程度有限,對證券市場不會形成太大的沖擊。
3.市場法規環境已經成熟。作為對證券交易進行調節的稅種,證券交易稅的設計必須在征稅范圍、課稅方式等一系列問題上與《證券法》保持銜接,才能保證其自身的規范性和穩定性。在《證券法》頒布實施後,證券交易稅的開征也勢在必行。
(二)證券交易稅稅制設計構想
1.擬開征的證券交易稅應以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為課稅對象,並以其實際成交金額為計稅依據。證券交易稅的征稅范圍可框定在滬、深兩地交易所掛牌的除國債之外的所有交易品種,包括股票、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和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稅擬採用稅收的屬地徵收原則,中外投資者凡買賣我國境內上市的證券,一律征稅。
2.在稅率設計上,從各國證券交易稅的發展進程看, 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證券交易市場發展初期都採用低稅率或階段性暫停徵收等措施來鼓勵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國設立證券交易稅應遵循低稅率課征原則,在活躍股市的同時有利於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融通資金,而且對於每一具體的應稅證券品種,應以統一稅率為宜。
3.證券交易稅宜實行單向徵收,納稅人是從事證券出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即證券交易中的賣方為納稅人,改變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賣雙方雙向征稅的辦法。這種規定從理論上看有利於鼓勵長期投資,抑制投機,也是實踐中多數國家的一般做法。
(三)理順證券交易稅與印花稅之間的關系
實際上,我國證券市場目前徵收的印花稅同時充當著交易稅與印花稅的雙重身份。宜改變印花稅目前的徵收制度,即在開征證券交易稅的同時,印花稅只對一級市場股票、債券發行時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或合同課征,這樣做既改變了現在對一級市場不征流轉稅的狀況,有利於調節一級市場股票發行價格,又為國家取得了財政收入。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成本過高,在兩稅分離之時宜採用低稅率,即兩稅的合計稅負不應超過目前的稅負,以達到活躍市場交易的目的。
二、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制
宜繼續保持原有的統一課稅法,即證券投資所得仍列入所得稅的課稅范圍,但應對現行的證券投資所得課稅的有關制度作適當改進。
(一)對國家股、法人股一律徵收同種稅率的股息所得稅
根據稅收股權平等和同股同權原則的要求,對所有收益的納稅人一視同仁,應該對所有股東開征股息所得稅,而且都由股份制企業代扣代繳,實行源頭控制。這樣做,既能使稅務部門代表國家對股份公司的股息分配進行監督,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又可以通過利益來驅動國家股盡快形成一個實在明確的法人代表,並把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和個人股東擺在平等的地位上,在此基礎上促進公有股上市流通,即實現股份全流通。
(二)執行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改變上市公司的企業所得稅不一致的局面
應明確規定所有公司,無論是國內上市公司還是海外上市公司,無論是內地公司還是特區公司,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應執行統一的33%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中央政府應統一掌握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對省市級地方政府在企業所得稅的減免上給予嚴格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嚴肅稅法,進而促進股票市場的正常發展和公司間的公平競爭。
(三)對個人獲得的股利股息應暫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國在未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銜接和協調的情況下,我國出現了對同一來源的所得進行重復征稅的現象。因此,對個人獲得的股利股息應暫免個人所得稅,這樣既有利於發展中的上市公司快速地以較低的資金成本籌集資金來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創造更大的利潤,更高地回報投資者,又能調動起投資者投資股票的積極性,從而帶動起整個股市的繁榮發展。(作者單位: 阜新市財政局)
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神秘之物?
本刊訊者 陳元地
1月12日晚,一條消息通過中央電視台迅速傳向全國:今年國家將適時開征新的稅種,研究開征遺產閣,證券交易稅和社會保障稅,市場人士對此消息立即表現出極大關注,人們紛紛打探: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稅種?它與目前的交易印花稅有何關系?一旦開征,是否意味著股票交易成本大幅攀升?....低迷市道中又冒出一個敏感問題,投資人愈發無所適從.那麼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神秘之物?
實際上,這只是稅種的調整,而不是在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基礎上再增加的稅賦.換言 之,一旦開征證券交易稅,就不再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
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一直在研究中
1月13日下午,記者采訪了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翁曉天先生市場人士關注的問題便有了解釋.
翁曉天首先介紹了一些背景情況,他說,早在1993年以前,國家尺開始研究開征證券 交易稅問題.當時證券法草案已經九易其稿,但在許多問題上還沒有結論另外,那時證券 市場還處於試點初期,市場規模小,品種較單一.於是,1993年國務院批準的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里便有這么一種表述:考慮到證券交易稅擬暫緩出台.
翁曉天說,在以後的每個年度里,國務院總局都提到要進一步論證證券交易稅的設計方案.為此有關人員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參閱了大量的國外資料,並對國內市場的情況不 斷進行調研等.
從翁曉天先生的背景交待中,似乎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的工作絕非始於今日,之所以遲遲未有實質進展,乃因證券法的起草工作久議未決,致使連何謂 證券這樣看似簡單的問題都沒有定論.由此可見,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列入今年稅制改革重點,與<<證券法>>出台不無關系.
翁曉天的話還讓人想起這樣一件事:1995年年度,國家稅務總局高級官員曾提到在條件成熟時開征證券交易稅.之後,市場傳聞四起.
那麼,證券交易稅到底是何種"神秘之物"?
翁曉天說出的答案聽起來還是讓人感到釋然的:實際上,這只是稅種的調整,而不是 在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基礎上再加新的稅賦.換言之,一旦開征證券交易稅,就不再徵收股 票交易印花稅.
至於投資人關心的開征證券交易稅會否增加交易成本問題,翁曉天的解釋是:"當前 證券市場比較低迷,在研究稅種調整政策時,會持非常謹慎的態度.我們考慮,在目前環境下,稅種調整時不會增加股票投資人的納稅負擔."
還有一個背景需要交待:1994年新稅制改革時,曾提出把證券市場上的印花稅最終改設為證券交易稅獨立徵收,此稅定為共享稅,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並提出在證券交 易稅出台前,仍按原辦法徵收印花稅.由此可知,股票交易印花稅和證券交易稅都屬於行 為稅類,前者為地方稅,後者為中央,地方共享稅.
那麼,問題隨之而來,國家為什麼要嘗試將股票交易印花稅向證券交易稅過渡?
股票交易印花稅一直獨擋一面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中派生的一個稅項,是以股權轉移書據的書立行為為課征 對象,由立據人繳納.
80年代後期,深圳市證券機構門前買賣股票現象漸熱,隨著,市場的發展,深圳市政府為穩定局面,適度調節炒股收益,借鑒了香港的作法,於1990年7月1日推出股票交易印花 稅;規定對賣方徵收6%,後於1990年11月23日規定對買賣雙方各征6%.不久,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又調整為買賣雙方各征3%;1991年底,上海也開始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
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了<<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提出,股票交易雙方按成交金額的3%徵收印花稅.
看上去,幾乎從一開始,股票交易印花稅便具有雙重功能,既是一項稅收,又是調控市場的一種手段:1997年5月10日,當深滬股市牛氣沖天時,國務院決定其稅率由3%上調至5%;1998年6月12日,當深滬股市不斷下挫時,國家又決定將其稅率由5%下調至4%.
股票交易印花稅開征之初,其收入一度全部留存深圳,上海兩地.1993年底,因實行分享制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對股票交易印花稅額實行中央與地方"五五"分享的辦法.
進入1996年以後,的牛市使印花稅額大幅攀升,達到121億元,是1995年26億元的約4.7倍.轉眼之間,一頭小豬長得又肥又壯.這一年年底,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印 花稅中央和地方他享比例的通知>>,規定中央與地方由對半分改為"八二"比例分享.
至1997年5月印花稅率由3%上調至5%後,國務院又規定,對此新增的收入確定為中央 收入.至目前,按印花稅率4%計,中央與地方分享的確切比例為88%比12%.
股票交易印花稅功成身退尚需時日
顯而易見,在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急速增加的同時,中央收入分享的比例也在不斷加大.但是,不斷地調整比例,其基礎都是中央如何分享地方稅收的比重.而一旦改為證券交易稅,問題便要倒過來問:能夠分給地方多大比例?翁曉天說:"至於比例如何確定,研究時會考慮各方因素,如果僅想著增加中央稅收,兩個交易所的積極性會受到影響.所以,會慎重對待這個問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改為證券交易稅後,便會存在中央分享地方收稅問題了.
當然考慮的問題不僅於此.翁曉天說,與印花稅相比,證券交易稅外延更廣,內涵更准,它是對資本市場掛牌證券買賣行為以及其它方式轉讓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其一般以交易額為基礎進行征稅,稅率因證券品種不同而異,券種范圍理論上可以包括幾大類:股票,債券,基金,期貨等."以前等於借著印花稅的殼對股票進行征稅,但隨著股票交易額的激 增和證券種類的逐步擴大,印花稅這個殼已經容納不下了."翁曉天如是說.
翁曉天還提到兩點.其一,現在只是明確提出要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其出台並 沒有確定的時間表;其二,所謂券種范圍包括上述幾大類,是從完美稅制角度考慮的,既然要設計大的框架,就不會僅著眼於股票,要有前瞻性.
除了前瞻性,當然也要有可操作性,翁曉天說,對於國債,是征稅,輕稅,還是免稅,仍 在考慮中;對證券投資基金,其剛推出時國稅局曾有規定,為扶持其順利起步,暫免兩年印花稅到1999年底,到期後怎麼辦尚未有結論,但在設計證券交易稅時會把基金納入考慮范圍,否則就不完整;至於期貨類,雖然<<證券法>>中未列出,但現在還有三個交易所,期貨 仍是一個金融品種,所以,設計證券交易稅框架時也會對期貨有所考慮,但其難度會更大
④ 印花稅與股票交易所的稅的區別
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是針對買賣雙方的股票交易行為,按照交易總額進行征稅.
而股票交易所得稅,顧名思義是一種所得稅,只有通過股票交易取得了收益,才對這部分收益課稅.
我國目前對股票交易的所得暫緩徵收所得稅.
⑤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與印花稅是一回事嗎
證券交易收益所得稅是以證券買賣價差所得為課稅對象,在我國目前只對企業徵收,個人的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我國股市目前個人投資者要繳納的稅種有分紅所得稅和印花稅。
一.分紅所得稅,股東在獲得上市企業分紅後要繳納所得稅,稅率高低取決於股東持股時間長短。
1. 持股期限在1個月內(含1個月)的,按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二.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單獨對賣方收取的,A股基本稅率為0.1%且單向徵收,基金和債券不徵收印花稅。
個人證券交易收益所得稅、分紅所得稅和印花稅是三個不同稅種。
⑥ 滬深兩市的印花稅和交易費是多少
購買股票不繳納印花稅(股權轉移數據),賣出時繳納,稅率0.1%
交易費:
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按成交面額(每股一元,等同於成交股數)的0.06%收取。
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⑦ 交易經手費和過戶費與印花稅的區別
股票交易費用具體如下:
1、交易傭金:買入賣出都要付費,最低5元,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2、印花稅,這個只在賣出股票的時候收取, 收費方式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由國家進行徵收;
3、過戶費,這個只在買賣上海股票的時候收取,收費方式為成交股數的萬分之六,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
另外請注意,滬深兩市的交易費用之差一個過戶費,其他的在交易中是一樣的。印花稅和過戶費這兩項是國家以及交易所收的費用
⑧ 什麼是印花稅和交易傭金
傭金是給證券公司的,是你用證券公司交易系統和證券公司提供服務所收的費用.印花稅是交給國家的,是一種稅收.
傭金每個證券公司標准不一樣,印花稅是國家統一規定的,標准一樣.
下面是有關資料,你可以根據這些資料進行計算.
券商最新收取傭金標准一覽
最新發布(5月21日):川財證券:0.27‰,限電話委託交易。400元開通費。
宏源證券:年費600元,對40萬元以下的場外交易(電話委託、網上交易、遠程交易)中小散戶實施。
金信證券:5月1日至7月31日所有客戶免收傭金。3個月後按累計交易金額分檔收取,
100萬元以上的客戶協商收取。
山西證券:300萬元以上2.58‰至2.78‰,100萬元-300萬元2.48‰至2.68‰,30萬元-100萬元2.38‰至2.58‰,15萬元-30萬元2.38‰,中小散戶最低2.28‰,網上交易1.00‰。
國泰君安
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對不同資金規模、交易規模的客戶,對不同交易方式的客戶採取不同的價格策略;對現場客戶按最高傭金標准;對機構客戶、重要大戶要通過一對一地談判確定傭金標准,原則上不低於1.5‰;對網上交易客戶,原則上不低於1.5‰;對電話等非現場客戶原則上不低於2‰。
新設不到一年、客戶基礎較差的營業部可根據自己情況機動把握,不受公司傭金控制標准限制。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四城市營業部的傭金定價方案由分公司根據當地市場狀況制定,經營銷管理總部審批後實施。
申銀萬國
各營業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傭金收取方式。
1、按客戶類型或委託方式實行固定比率的傭金收取標准。如:對現場交易的散戶實行3‰的傭金率;
2、按客戶資產的多少及其交易周轉率的估計,實行固定金額的傭金收取標准,即收取"年傭金"或"月傭金"等方式;
3、按客戶累計交易量實行超額遞減傭金率的收取方式。
華夏證券
只規定3‰的上限。要求營業部根據客戶交易量大小、場內場外交易方式等標准,以及營業部所處地區的當地成本和競爭對手情況來制定傭金價格。
海通證券
公司不設統一標准,授權營業部自行制定。對於非現場交易方式收取的傭金標准應該相對較低。
銀河證券
現場交易客戶傭金標准為2.8‰;網上交易客戶傭金標准為1.5‰。機構大戶客戶無具體規定,由營業部自定。如果營業部所在地有同業協會的指導價,則按指導價執行。
國通證券
將客戶分為A、B、C三類,分別提供不同的收費標准。
1 A類客戶:在營業部佔用固定座位或大戶室等資源的大中客戶。
2 B類客戶:不佔用固定座位或大戶室,且不採用固定傭金標准按渠道收費的客戶。
3 C類客戶:只使用國通場外交易方式(如電話委託和網上交易),並不佔用公司任何其他資源(如不佔用專線、不贈送電腦等)、資金存取相對穩定的客戶部分營業部採用。
注:上述收費除3‰收費標準是包含交易所經手費、監管費及風險金外,其餘均為國通證券公司凈收費標准,交易所經手費、監管費及風險金另計收。
中信證券:由營業部根據盈虧平衡自行制定。
南方證券:由各營業部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大鵬證券:交易方式,非現場交易為1.5‰,現場交易則根據資金量和交易量累計制定,最低為1.6‰,最高為2.8‰。
聯合證券:公司總部制定的傭金標准范圍為1‰-3‰,具體執行由各地營業部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同時備。
長城證券:公司總部制定的傭金標准范圍為1‰-3‰,具體執行由每個營業部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同時報備。
平安證券:機構為1.8‰,大戶2.2‰,網上交易1.5‰,銀證通1.5‰。
湘財證券:制定傭金策略時會賦予營業部自主權,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同時會在當地具有競爭力。
光大證券:總公司對於各營業部的指導價格主要是對於非現場交易,網上交易和銀證通較過去打了五折、電話委託打了八折,其餘現場客戶則根據客戶資金規模和成交量來區別對待。
華泰證券:根據證監會的要求和市場狀況、自身成本核算及支撐提升服務等因素,由各營業部制定傭金標准並報備。
青海證券:非現場交易為1‰,現場交易則以資金量多少為標准,分為7個檔次,從1.2‰(含稅)到2.8‰(含稅)。
大通證券:散戶執行3‰,機構大戶執行1.55‰,網上交易執行1‰的標准。
西部證券:非現場交易1.5‰,大客戶最低在1.55‰。
東方證券:制定的價格和同行相比比較適中,基本上集中在2.5‰左右,但也有0.5‰,根據營業部不同情況而定,公司近期正在對已經公布的價格進行重新分析,測量新的傭金價格會對公司產生多少影響,也會綜合一些周邊券商的做法。
遼寧證券:無硬性規定,將來主要採取的策略是看國內有影響力的大券商在沈陽採取什麼樣的價格策略,然後再採取相應的跟進措施。
西南證券:西南證券北京北三環營業部針對不同類型的投資者和各種交易方式,制定了相應的傭金收取標准:對非現場交易戶給予了最大的讓利,進行電話委託和遠程可視委託以及網上交易的投資者最低可享受到0.98‰的傭金標准。對於現場交易的客戶,按照客戶市值和交易量大小分別制定了傭金收費標准,可由投資者自由選擇,最低標准可優惠到0.15‰。同時,對於交易頻繁的現場大戶,還可與營業部具體商議收費標准。
武漢證券業:降佣不打價格戰
在武漢證券業協會日前召開的傭金改革座談會上,與會人士一致認為,在傭金標准放開的初期,由行業協會出面制定區域性最低傭金標准,防止不計成本的惡性競爭十分必要。經測算,武漢地區證券市場相對合理的傭金收取標准分別為現場交易方式下限不低於0.24%,非現場交易方式下限不低於0.15%。該協會29家會員單位按此標准簽署了《自律公約》。
新疆證券業:統一執行3‰(全文)
日前,新疆轄區內11家券商簽訂自律准則,將統一執行3‰的傭金價格,並表示不打價格戰,不搞惡性競爭,以增加服務品種、提高服務質量來應對傭金改革帶來的挑戰。(綜合整理)
編者註:2002年5月1日起,證券交易浮動傭金制正式實施。新浪網財經頻道對部分券商已公布的傭金收取標准作出綜合整理,結果顯示大券商之間的傭金水平差異甚微,價格相對平穩。
印花稅標准如下:
2001年11月16日起,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⑨ 證券交易印花稅與股票交易印花稅
首先說一下什麼是證券?什麼是股票?什麼是證券交易和股票交易。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按其性質不同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憑證證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證券就包括股票,股票只是眾多證券產品中的一種而已。說股票交易的印花稅是多少可以理解,說證券交易的印花稅是多少好像太攏統了,因為證券交易只是一個統稱,不指具體的產品交易,它的印花稅是由具體的產品交易來確定的,如股票交易、債券交易、期貨交易等,各個產品交易的印花稅可能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