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掛跌停是按跌停價賣還是當前價
跌停板價
為了防止證券市場上價格暴漲暴跌,避免引起過分投機現象,在公開競價時,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證券所當天市場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的限制。即當天的市場價格漲或跌到了一定限度就不得再有漲跌,這種現象的專門術語即為停板。 當天市場價格的最高限度稱漲停板,漲停板時的市價稱為漲停板價。當天市場價格的最低限度稱為跌停板,跌停板時的市價稱跌停板價。
股票中的當前價指的是什麼?
例如ST 巨 力 (000880)
漲跌幅+318.87%
當前價11.10
漲跌額+8.45
即時成交價。
漲跌幅+318.87% ---漲百分之318.87
當前價11.10--現在成交價11.1
漲跌額+8.45 ---漲了8.45元
B. 跌停價掛賣出會以什麼價格成交
首先我來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集合競價的原則就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所以你以跌停價掛單,理論上如果以跌停價賣出的話,基本上可以賣掉。前提是看是否有人去買和是否有人和你一樣在大量的去賣。如果說買的人多賣的人少,你自然就能賣出去。如果賣的人多,買的人少,也有買不出去的可能。如果說集合競價沒賣出去。到開盤的時候你如果不扯單還是可以賣出去的。這個時候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
現在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不管你是小散還是機構,要看你所賣的股票的流通盤有多大。如果流通盤小的話,外加股市低開,賣壓很重。有可能你的一個小單子就會封到跌停板。但是這種情況不多。畢竟小散戶和機構或者大散戶的實力有著明顯的區別。
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滿意。
C. 股票 如果股價翻紅了 而我掛的跌停板價 會即使成交嗎 多少錢
如果這只股票這天股價確實到過跌停板,你掛的也夠早,就有可能成交或部分成交。
D. 早盤我掛漲停板價格買入股票,如果莊家掛跌停板賣出,是不是就以我的價格成交
如果你是參與早盤集合競價的話,開盤價就是你的實際成交價,也是那個莊家的成交價。
因為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即開盤價)。
若你是開盤後才掛單買股,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你將先和掛在賣一價位的股票成交,如果賣一價數量不夠,依次和賣二價成交。所以,只要賣一價低於漲停板價,你的成交價就不會是漲停板價格,而且百分百能成交。
祝順利!
E. 我在股市開盤時以漲停價掛買單,可是交易系統過後顯示以跌停價成交,我好像撿了個便宜,請問是怎麼回事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因為你的價格高,所以先成交你的 ,又因為此時賣單就一個價格,所以就以跌停價成交了
F. 股票在開盤以後,在急跌的情況下,如果掛跌停價賣出股票,會以什麼價格成交是(當天股票並沒有跌停)
按你的單子進交易所交易主機時的買1成交,不過前提是買1的單子夠,這個交易主機會判斷的,也會保證實現成交的,買1數不夠,按買2成交,當然你裡面會有些買1成交的.
G. 掛一個大賣單將股票打到跌停價。這個大賣單的賣價是不是以跌停價計算
掛一個大賣單將股票打到跌停價。這個大賣單的賣價不是以跌停價計算。
掛一個大賣單將股票打到跌停價,會以即時價格、買一、買二、買三等,一直買到跌停板。這是股票成交原則里的價格優先原則。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H. 股票掛單跌停價賣出,開盤是漲停價!請問是什麼價格成交
股票掛單跌停價賣出,開盤是漲停價,會以漲停價賣出。
這是股票成交原則中的:價格優先原則。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