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財平台的債權轉讓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投資人投資後,又急需用這錢,就把自己購買的原債權進行掛牌。
⑵ 考拉理財里的債券轉讓是什麼意思
債權轉讓: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方式將債權移轉於第三人。
讓與人:債權人;
受讓人:第三人。
債權轉讓的原因
1、依法律規定而轉讓
2、依法律行為而轉讓
債權轉讓的限制
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如撫養費等;
②雙方當時約定權利不能轉讓;
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轉讓的效力
轉讓方式:自由轉讓、同意轉讓、通知轉讓等方式,合同採用通知轉讓;
效力:《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的同意並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⑶ 建行轉讓平台,理財產品已產生的但沒分配的利益指那些,甲乙雙方怎麼處理
建行轉讓平台理財產品已產生,但是沒有分配的利益,必須要通過一定時間的投資,按照特定的比例發放才可以。
⑷ P2P平台,投資人把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他們有什麼利益
這種平台,投資人轉讓債權,應該是投資權益吧
⑸ 理財提現說違規要通過債券轉讓一個月內到賬
你這是被騙了吧?,建議你報警處理,或者是找銀行的工作人員幫忙查看一下,就知道是不是被騙了
⑹ 什麼是P2P理財的債權轉讓
網貸債權轉讓模式分為普通債權轉讓、投資人債權變現、專業放貸人三種,投資人之間的債權轉讓是當下許多平台活期理財、理財計劃類產品的前提,該類產品以集合標的形式出現,投資人對集合標中的標的進行投資,再以債權轉讓形式實現隨時退出。這種模式大大提升了網貸平台投資的體驗。此外,投資人在平台直接發布的債權轉讓項目也是形式之一。如果這一模式被禁,投資人的資產流動性將大大降低,進而影響到網貸平台的成交量。
⑺ P2P網路借貸純中介模式和債權轉讓模式有哪些風險
根據借貸交易發生流程及原理的不同,P2P平台可以分為純中介模式和債權轉讓模式兩種。純平中介模式,即資金出借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在平台上自主選擇資金需求方。平台本身布參與交易,只負責信用審核、展示及招標,以收取賬戶管理費和服務費。債權轉讓模式,又稱「多對多」模式,是指借貸雙方不直接簽訂借貸合同,而是通過第三人(一般為個人)先將資金借給資金需求方,再由該第三人將債權轉讓給投資者。一般而言,該第三人為P2P平台的內部核心人員。P2P平台將該第三人的債權進行拆分和錯配,打包成債權包產品,供資金出借方選擇購買。在該模式下,P2P平台也承擔著資金需求方的信用審核以及貸後管理等相關職責。
法律風險有如下:
對於純中介模式而言,由於平台並不參與借貸交易,只是一個中介的角色,與之相對應的是較小的法律風險。對於該模式,主要的風險在於平台對資金需求方的失察之責,畢竟平台作為事先審核了資金需求方的信用等資料,因此其必須為自己的調查負有一定的責任。根據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發展論壇」提出P2P行業監管的十原則(以下簡稱P2P行業監管十原則)可知,P2P平台性質應界定為信息中介,它不是信用中介,更不是交易平台。另外,P2P平台還應落實實名制原則,投資人與融資人都要實名登記,資金流向要清楚,避免「洗錢」。
對於債權轉讓模式,與純中介模式相比,平台的法律風險較大。首先該模式面臨的是合規風險,在債權轉讓模式下,債權的拆分與資金的期限錯配,有資金池之嫌。根據P2P行業監管十原則, P2P機構不能持有投資者的資金,不能建立資金池。其次該模式還面臨的債權處置風險,即在該模式下,最終的債權僅為該第三人,如果借款人大量違約,該第三人乃至公司將會面臨極大的風險。
⑻ 債權轉讓模式的P2P網路借貸實際上可以看成信貸資產證券化下的網路銷售平台
不可以,國家對於網貸平台現在管理的很嚴格,而且一直在打擊套路貸,沒有合法手續是不可以的。
⑼ 理財網站上說的「債券轉讓」是什麼意思
金融工場近期新增了債權轉讓功能。簡單來說,債權轉讓功能就是讓已投資金融工場項目的投資人,將項目債權轉讓給其他金融工場的投資用戶。 當金融工場平台項目投資人有提前回收投資資金需求時,可通過平台向其他投資人發出債權轉讓需求,通過平台找到合適的項目債權受讓方,快速實現資金回籠並獲得相應收益。
⑽ 理財產品中什麼叫可轉讓
就是指在金融市場上可以轉讓流通的一定期限的理財產品。指的是產品未到期之前,客戶需要資金可以找別人接手,如果能找到可以按照協議價格轉讓出去。這一般都是網路上平台的產品,正規金融機構產品基本都不可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