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善林金融套住的投資者,我只想說一句話: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注意:上面所列的這些問題都可以從網上查到,如果投資者沒有對平台進行核實,或知道平台有問題還投資,能怪誰呢?
現在投資者怎麼辦?
善林金融這個平台有可能涉及龐氏騙局,也就是用新進的投資人的錢去還到期投資人的錢,如果平台出了問題,沒有新的投資人投資,一旦資金鏈斷裂,各種問題馬上會爆發。
至於善林金融到底是什麼問題,我們目前還不能下定論,但是可以肯定會出現擠兌潮。
那對於已經入網的投資人來說該怎麼辦呢?
第一、盡快把錢贖回,能贖回多少算多少;
第二、保存好證據,准備隨時起訴,投資者要保存好平台服務協議、交易記錄、電子借款合同、轉賬憑證、平台網站截圖、經營宣傳資料等證據材料,以便訴訟過程中法院查明事實、分清責任。
第三、報警備案,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備案,說不定法院在處理的時候會優先償還有報警記錄的投資者。
最後,大家自求多福吧。
㈡ 突發!千億P2P平台徹底爆雷,該公司都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一:事件描述突發!千億P2P平台徹底爆雷,該公司涉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事件中涉事的企業叫小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主要從事財富管理和金融投資的領域。旗下“小牛在線”主營網貸業務,也就是P2P業務,平台累計成交額達1171億元,累計注冊人數達608萬。但自2020年5月宣布平台網貸業務良性退出後,此時平台的借貸余額為104.2億元,而至今為止累計兌付僅2.38億元,兌付比例只有2.28%。因涉事企業的受害群眾人數較多,涉事金額超過百億元,所以深圳警方以小牛集團涉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予以立案調查。
㈢ 又一明星代言出事了,多人被騙,涉案金額7億,她是誰
好多品牌為了增加知名度,都會請一些明星做代言。而明星為了利益,對於代言品牌照單全收。可是品牌出事了,明星卻道歉了之。根本不負責,以至於好多人,為了明星效應,上當受騙。又一明星代言出事了,多人被騙。她就是馬伊琍。
結語明星代言產品出問題的很多,比如汪涵代言的理財APP,唐嫣、李湘、王寶強、羽泉等代言的金融產品。明星代言頻繁翻車,可是仍然屢禁不止。好多人為了明星效應,上當受騙。明星代言翻車,只是發個聲明道歉就完了,並不會受到多大的損失。可是對於受騙者來說,有可能傾家盪產,血本無歸。
㈣ 千億億借貸,近百億未還,杭州第一大P2P公司為何被查
此前,一條爆炸性的消息出現在網路上,杭州警方依法對微貸(杭州)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微貸網」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與此同時,警方又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希望通過微貸網借款的且尚未還款的借款人,應當積極主動地歸還借款。
事實上,早在今年的5月31日,微貸網就已經宣布不再經營網貸中介業務,因為確實這塊業務不太賺錢,我們不妨來看看微貸網2019年的收入情況,根據微貸網發布的財報顯示:公司2019年凈營收人民幣33.58億元,同比下降14.2%。按業務劃分,貸款服務營收29.55億元,去年同期為34.98億元。其他業務營收2.73億元,同比增長44.1%。凈財務營收1.45億元,同比下降41.3%。微貸網全年凈利潤2.63億元,同比下降56%。攤薄後每股收益3.60元,同比下降67%。
事實上,根據相關數據顯示,微貸網相關風險高達2918條,其中司法案件338件,只2020年法院下發的裁決文書就達到194個,基本是借款合同糾紛。還有另一組數據,截至今年2月,微貸網借款余額為85.83億元,累計借貸金額2986.63億元,涉及出借人11.55萬人。可見,微貸網的規模其實也是不小的,也正因為如此,如果沒有龐大的資金支撐,想要做到良性的發展,可謂是難上加難,稍微出現一些差錯,就有可能滿盤皆輸。微貸網早就5月31日就宣布要退出網貸行業,但是接下來就被警方立案偵查,顯然是內部出了一些事情,至於什麼事情,恐怕只有內部人才會知道。
㈤ 馬伊琍代言產品涉嫌7億詐騙的後果,海濤給了啟示,你怎麼看
該奶茶品牌代言人馬伊琍也公開表示「非常抱歉,作為該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所有的加盟者表示歉意。」但這句輕飄飄的「對不起」,對於各位受害者們來說,一文不值。現在加盟商們被騙的成堆,「茶芝蘭」負責人王某某已被控制,作為品牌代言人的馬伊琍會如何呢?
而杜海濤的親姐姐面對弟弟的代言爭議時,直言不諱地表示「你們買是你們自己的決定,沒有人強迫你們,海濤也沒從你們兜里掏錢。」杜海濤姐姐的這番說辭直接在網路上炸開了鍋,迫於輿論壓力,杜海濤就此事公開回應「一定積極跟進事情進展」。之後杜海濤方面假釋他與該理財品牌只是短期合作,而且合同關系早已結束,所以這樁風波也就到此為止了。
㈥ 又一百億級理財平台出事 P2P頻爆雷誰最該反思
那麼除了跑路的平台主,誰還負有責任?恕我直言,協會或許難逃其咎。包括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國家互聯網金融科技委員會等形形色色的協會。
這些協會在收取了會員單位如此之多的會費之後,為什麼會淪落成一個只懂得宣傳會員正面形象的聯誼組織?協會的自律性體現在哪裡?一直反反復復說已搭建的風控數據預警體系,為什麼並沒有起到預警作用?協會針對借款人建立了黑名單,那針對平台眼花繚亂的股權變更與神出鬼沒的資金掮客,有沒有建立異常信息資料庫?
這並不是對個別協會的苛責。既然監管層和投資人都對協會予以重望,手握大量會員數據的協會,就應該在事前預警方面做得更多;而不是在行業風險集中爆發後,再呼籲投資人保持冷靜或平台有序退出。
中金公司研報預測,整個行業最終只有不到200家的P2P平台會存活下來,但很多資深行業人士的看法更為悲觀——或許僅有百家以內得以留存。
既然還有真正合規的平台能堅持到最後,那麼,希望這百舸能逆流而上,回歸普惠金融的本質。
御泰金 融P2P平台告訴你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希望題主收到回答能夠採納一下唄,十分感謝您
㈦ 百億金融平台安全嗎
現在的投資理財機構非常多,有的投資平台就沒有安全保障的,我覺得還是百億金融這個投資信息平台比較好的,這里的門檻真的不高,僅需100元就可以起投,如果你的資金寬裕的話,可以多投入一些的,真的是有多少投資就有多少收益了。值得點贊一下吧!
㈧ 如果是涉嫌幾百億非法集資,然後自首,是不是很
刑法沒有非法集資罪的罪名,只有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