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日至7日,原中山市長李啟紅涉嫌內幕交易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李啟紅被控涉嫌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
食得咸魚抵得渴,市長大人怕是跑不掉咯
㈡ 請問:公司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或操縱股價,並開立多個人頭賬戶,在這種交易中,出納需付什麼責任嗎
一旦被發現並被查處,你也脫不了干係,因為你也參與了。
㈢ 關於前中山市市長李啟紅
李啟紅是原中共廣東省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68年6月參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前任中山市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年5月因經濟問題雙規。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啟紅將在廣州受審,其被控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三項罪名。
中文名: 李啟紅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中山
出生日期: 1954年4月
個人履歷
1968.06-1972.01,中山縣石岐鎮中區藤草工藝社職工、革委委員;
1972.01-1974.08,中山縣石岐鎮中區朝陽居委會主任;
1974.08-1975.08,中山縣古鎮公社古四大隊路線教育工作隊隊長;
1975.08-1979.12,中山縣石岐鎮黨委副書記兼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
1979.12-1984.02,中山縣石岐鎮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
1984.02-1990.09,中山縣(市)煙墩區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撤銷石岐鎮);
1990.09-1995.09,中山市婦聯副主任、副主席;
1995.09-1997.10,中山市婦聯主席;
1997.10-1999.03,中山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9.03-2004.03,中山市委副書記、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
2004.03-2006.12,中山市委副書記、市委秘書長、市委黨校校長;
2006.12-2007.01,中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市委秘書長、市委黨校校長;
2007.01,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0.05,涉嫌嚴重經濟違紀被調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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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問題
買賣股票
2010年5月31日,李啟紅涉嫌嚴重違紀被查的消息見諸報端,引發坊間種種猜測。而起訴書顯示,的確是股票讓李啟紅發了大財,也栽了跟頭。
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山公用事業集團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籌備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2007年5月,譚慶中在擔任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將集團公司整體資金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構思告訴鄭旭齡,共同研究資產重組的可行性。隨後,譚慶中要求鄭旭齡准備一份關於集團公司重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整體上市的材料,並於2007年6月26日向李啟紅全面匯報了整體上市的工作情況。
2007年7月3日,李啟紅、譚慶中、鄭旭齡等人向中國證監會匯報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初步方案。
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2008年8月更名為「中山公用」)股票停牌。
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股票復牌,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關於換股吸收合並公用集團及定向增發收購鄉鎮供水資產的預案公告。
2007年5月至6月,譚慶中多次向李啟紅匯報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資產重組的事宜。
2007年6月中旬,譚慶中在辦公室約見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關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內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啟紅與林永安商定後,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備資產重組,股價會上漲的內幕信息,並讓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錢幫助買賣「公用科技」股票。隨後,林小雁從林永安存款賬戶中轉出人民幣236.5萬元,從其丈夫李啟明存款賬戶轉出人民幣350萬元,並拿出自有資金,共籌集人民幣677萬元,以其弟林偉成和同事劉贊雄的名義,在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營業部辦理了證券交易開戶手續,分別轉入林偉成賬戶人民幣400萬元,轉入劉贊雄賬戶人民幣277萬元,指使朋友關穗騰負責買賣「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賬戶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計買入89.68萬股,買入資金人民幣669萬余元。
後於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陸續賣出「公用科技」股票,賬面收益人民幣1983萬元。
中山公用集團多名高管涉案
據調查,2007年6月11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這一內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為這一內幕信息的價格敏感期。在此期間,除了李啟紅外,公用集團亦有多名高管利用內幕信息炒股。其中,原公用集團企管部經理周中星從鄭旭齡處獲知內幕信息後,與其妻子黃某和母親麥某共買入88.44萬股,並於2007年10月8日至10日賣出,賬面收益高達人民幣1809萬余元。
為規避證監會調查轉走贓款
為應付中國證監會的調查,李啟明曾夥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規避調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國證監會找到李啟明調查林小雁等人買賣「公用科技」股票的情況。
2010年4月初,李啟明向林小雁提出轉款人民幣1000萬元至其合作夥伴郭長棋的存款賬戶,用於收購建大電器工業(中山)有限公司20%的股權。隨後,林小雁安排林偉成於2010年4月6日、7日、9日分3次轉款人民幣1000萬元至郭長棋的存款賬戶。
涉嫌受賄
另據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啟紅利用擔任中共中山市委副書記、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長的職務便利,為梁某某擔任中共中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等職務提供了幫助。並接受了梁某某的請托,指示中山市教育局為梁某某的子女等人解決入學問題,在家中共收受梁某某賄送的現金40萬港元。
2009年6月至8月,李啟紅接受廣東省中山絲綢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關某某的請托,商請拱北海關副巡視員兼中山海關黨委副書記梁某某為曾經受過海關行政處罰的該公司申請雙A信用級別事項給予支持,並於2009年9月在家中收受關某某賄送的現金人民幣10萬元。
染指房產市場
反對樓市「低迷」
還有傳聞稱,李啟紅與他人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但該項目因某種原因沒有獲得合法手續,而李啟紅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使得該項目獲得了審批,此事被人舉報至紀檢部門。另外也有多名中山人士向媒體反映,李啟紅家人涉足當地房地產市場。
2009年1月中旬,國際金融危機波及中國。公開資料顯示,李啟紅參加中山市人大會議第十五代表團的分組討論會時曾發表過與房地產有關的言論。她說:「我聽到不少市民對救市政策有偏見,認為政府出台政策救樓市就是偏幫房地產商」「政府救的不是一個房地產業,而是整個產業鏈。一個房地產業可以拉動50多個產業,建材、家私、家電、燈飾等行業都與之密切相關」。李啟紅認為,「樓市低迷,對政府的整個稅收都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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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決定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辭去市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中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李啟紅因已不適合繼續擔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辭去市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涉嚴重經濟違紀問題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開處級以上幹部通報會,通報了李啟紅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為「中山公用」。日前,李啟紅的兩位弟弟李啟明和李啟和目前也已被相關部門要求協助調查。
現年56歲的李啟紅生於中山,成長於中山,並最終成為中山市市長。先後擔任過中山縣石岐鎮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中山市婦聯主席等職務。1997年-1999年李啟紅任中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書記,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長人選變動情況,廣州市委常委、蘿崗區委書記薛曉峰提名為中山市市長候選人,李啟紅不再任中山市市長。[2]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010年10月28日在京閉幕。經表決,中山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因涉嫌經濟違紀問題,代表資格終止。[3]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011年1月7日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日前,中共廣東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在廣州召開。全會一致通過:李啟紅因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李啟紅十屆省委委員職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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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受審
4月6日至7日,李啟紅將在廣州受審,同案受審人員共計10人之多。這10人中,有5人來自李啟紅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還有李啟明的妻子。李啟紅所涉嫌的罪名,有內幕交易罪、泄露內部信息罪、受賄罪。[5]
根據指控,李啟紅及其親屬利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炒股,賬面收益高達1983萬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達10人,因此庭審安排在廣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經的「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李啟紅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將坐上這個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時受審的還有原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用集團)總裁助理、發展規劃中心經理鄭旭齡、原公用集團企管部經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於案情重大,對於旁聽人員的安檢極其嚴格,連手機都不得帶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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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價
據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30日晚證實,中山市政府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據廣東本地媒體報道,李啟紅的最後一次露面是5月18日率團赴汕尾市考察扶貧工作,此外,李啟紅還在5月初率領中山市政府訪問團訪問了美國檀香山,並出席「2010中山-檀香山經貿合作交流會」等活動。活動期間,李啟紅並未有所異常,還曾在推介活動中現場演唱歌曲《小城故事》。
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山市女市長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見本報昨日報道)。李啟紅落馬的消息震驚廣東,外界普遍認為,這是廣東省新一輪反腐打貪行動的開始。
2009年曾高調當選「十大品牌市長」
李啟紅接受調查事發突然,5月28日她還檢查了校園安全工作,並出席了陽江市在中山召開的投資環境推介會。5月23日,李啟紅赴上海出席了世博中山館開幕儀式。
李啟紅曾高調當選「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她當時獲獎的頒獎詞是:「前瞻木蘭,情系中山」,獲獎理由是:「她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成長為傑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務實的作風,前瞻性的眼光,引領中山邁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結合試點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產業集群、城建環保等各個環節,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續不斷地揮灑著熱情。」
但本地人認為,李啟紅的落馬,恰恰是其長期在本地主政導致,人情糾葛煩多,無法避免地牽扯貪腐之事。一些人甚至擔心李啟紅落馬之後,會帶出一批多年來與其接近的官員。
㈣ 涉嫌內幕交易的股票還能大漲嗎看到只不錯的股票,但是去年公司有涉嫌內幕交易
述本人不能亂說,因為這涉及到經濟利益的問題,只能告訴你要根據該只股票(企業或者公司)是否盈利或虧損,來決定該票是否漲跌。涉及到內幕交易的股票,只是當事人(責任人)的內幕交易,將股票拉升實施套利,或者打壓股票進行換手交易等,這些都是違反股票交易規則的,所以說:像這類股票最好別碰。
㈤ 中山公用為什麼停牌
廣東中山女市長李啟紅5月30日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中央紀委帶走,知情者向記者證實,李被查乃因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涉及的公司為中山公用事業(1964.968,-60.86,-3.00%)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公用,000685.SZ)。
中山公用於31日起停牌,公司公告稱,「中山公用2010年5月30日晚接到公司控股股東中山中匯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因公司有重大事項尚待核實,為避免股價異常波動,保護投資者利益,公司特申請2010年5月31日起停牌,直至相關事項明晰並公告後復牌。」
知情者表示,此次案件,一共牽涉10多人,其中5人來自李啟紅家族,包括李啟紅夫婦,李的一位弟弟、弟媳和妹妹。
29日下午,廣東省紀委一位副書記找李啟紅談話,並告訴她中央紀委的人已到廣東,隨即李被中央紀委直接帶走。
中山公用成立於1992年,是一家以公用事業經營管理和環保與能源設備製造業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目前主營租賃服務業,公司擁有位於中山市的15個綜合市場,市場經營具有現金收入穩定及利潤率高的特點。這些市場分布於中山市城區繁華路段及各主要鄉鎮,在中山市農副產品的銷售中佔有較大的比重。
中山公用的第一大股東是持股62.23%的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中山市委、市政府2007年8月對原中山公用事業集團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整體上市而組建成的國有獨資企業集團,注冊資金8.6億元人民幣,總資產近95億元人民幣。
㈥ 中國反腐進入深水區遇到哪些挑戰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規范,貪官的腐敗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向隱蔽性較強的信息賄賂、期權賄賂等隱性腐敗行為。
今年5月底,廣東省紀委證實,時任中山市市長李啟紅涉嫌股票內幕交易被組織調查。李啟紅被中央紀委「雙規」之後,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帶走協助調查,一個依傍權力的家族企業也由此浮出水面。據透露,李啟紅家族曾從上市企業中山公用的股價14個漲停板的飆升中獲取巨大收益,積聚的財富「保守估計有20個億」。而表面上看來,這些財富的積累與李本人並無干係,李啟紅自己不從事股票交易,而是涉嫌將交易信息透露給親朋好友,曲線牟利。
如果早實施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5月26日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或許李啟紅的腐敗行為會被遏止。根據該規定,領導幹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資金融理財產品、企業及房產的情況均應列入應報告事項。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隨著腐敗行為的日益隱蔽化,目前反腐敗工作已經不再限於對赤裸裸的權錢交易的查處,中國反腐工作進入了查處「隱性腐敗」的「深水區」。
「幫助賄賂」、「預期受賄」隱性腐敗形式多樣化
談到「隱性腐敗」,許多基層紀檢工作者一點也不陌生。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紀檢幹部給記者舉了個例子:該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在擔任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一名幹部長期巴結討好祁,並不直接給其送錢物,但一直為其辦許多私事,「甚至經常給他擦背」。這名幹部來宣傳部不到5年,就從非黨員當上了正科長。祁事發後,此人也因為受案件牽連調離了宣傳部。「與傳統的物質賄賂不同,這種帶著所謂『感情色彩』的賄賂往往包著人情的外衣,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這位紀檢幹部分析說,「但『換湯不換葯』,腐敗的本質是不變的。對於這種新的腐敗現象,紀檢監察機關一樣應予以堅決查處。」
「按照有關學者的分類,上面這個例子可以算作『幫助賄賂』,即通過幫助手握權力的人或其親屬解決相應的問題、困難來獲取以後的關照、好處等。」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介紹,除此之外,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感情賄賂、替代行為賄賂、期權賄賂等多種形式的「隱性賄賂」在反腐敗過程中被紀檢監察機關陸續發現,並得到重視與查處。
浙江省平湖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葉強對2007年發生的平湖市政協原主席郭躍榮、水利局原局長全保華受賄案至今記憶猶新。2003年至2008年期間,郭躍榮、全保華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平湖市一些公司在征遷賠償、「待征借地」、治江圍塗等諸多方面謀取利益,以收現金、入乾股、低價購買店面房、「借款」等形式收受賄賂。其中郭躍榮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699萬元,既遂399萬元,實得244萬元;全保華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876萬元,既遂576萬元,實得398萬元。
「在這個案子中,郭、全兩人首次獨創了『預期受賄』這一新概念,」葉強介紹,「由於行賄人承諾的賄賂數目實在巨大,兩人都不敢直接拿。為了掩人耳目,郭和全決定等自己退下來後再拿這筆錢,商定等退休後行賄者公司有了好項目後將這筆款子入股。這種『自作聰明』的方式並不能掩蓋和減輕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他們最終仍然無法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擅打「感情牌」「溫和腐敗」的危害甚於虎
「非物質賄賂很注重『人情味』,官員極容易成為『俘虜』。在現實中,隱性賄賂者與官員不是一般關系,都是稱兄道弟的,平時就是黃段子互發、不分彼此的哥們。」廣東省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松告訴記者,「賴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領導有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他本人就是個典型的例子。非物質賄賂往往是物質賄賂的前奏,行賄者經常是多種非物質賄賂手段並用,然後物質賄賂跟進,使官員在不知不覺中突破法律底線。」
在「遠華案」之後,福建省又一次官場地震的引發者福州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曾是福州首富,他的落馬導致8名福州高官先後被「雙規」、35名官員涉嫌受賄1000萬元。據知情者透露,陳凱有著驚人的公關能力,長期與該市的高級政要密切交往,極力溝通上層關系,精心編織社會資源網路,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開道,遇水搭橋」。福州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宋立誠、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宋長明及福清原市委書記朱健三人過從甚密,號稱「三鐵哥」。陳凱為拉攏巴結他們,曾出資請三人持假護照到馬來西亞等地吃喝玩樂、豪賭。而與陳凱結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長徐聰榮。在福州,沒有多少人不知道徐聰榮是陳凱的「義父」。每年徐的生日,陳凱都要操辦得非常熱鬧,酒宴一直設在海山賓館。辦這些事情,陳凱比徐的兒子還要積極,而且上下事務處理得妥妥當當,而他則利用徐聰榮的生日認識不少福州官場上的人物。據介紹,福州很多機關幹部在陳凱的生意里入了空股,每年分紅,吃年飯的時候很多地方官員來捧場,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飯的時候收的紅包,不少官員們就這樣被陳凱拉下了水。
「很多行賄者對官員開始都是打『感情牌』,慢慢將其落入已經設置好的圈套。」李永忠認為,「與物質賄賂相比,非物質化賄賂一是具有隱蔽性,不容易被發現,具有炮彈上的延遲引信的特點,穿透後的爆炸,破壞性更大。二是溫和性,常常帶有感情色彩和溫情面紗,一旦被腐蝕,則涉案很深。三是多次性,一旦上鉤,就被層層纏繞,環環緊扣,步步緊逼,次次中招,難以脫身。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溫和』的非物質賄賂其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甚至超過了財物賄賂。」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國家新規劍指反腐盲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腐敗斗爭的過程,就是腐敗形式不斷多樣化和反腐敗手段不斷完善這樣一個拉鋸式的對抗過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認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也就產生了賄賂的多樣性。換句話說,人的一切需求都可能成為賄賂的手段或媒介。但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賄賂終究是和利益掛鉤,是行賄者用各種手段與受賄者進行利益交換的行為。目前,我國的法律僅僅將賄賂規定為財物,因此防止或遏制非物質化賄賂的一個基本途徑就是及時修訂我國的法律,擴大賄賂媒介的范圍,甚至是給人帶來利益的一切媒介。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已經加入的《國際反腐敗公約》,對賄賂的界定是『不正當好處』,其中不僅包括財物,還包括非物質利益。」
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和有關部門已經陸續出台若干規定,對新形勢下產生的各種「隱性腐敗」進行了界定,並規定了相應的懲處措施:
----今年1月18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8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52個「不準」,規范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行為;
----今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的力度,向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賄、國家工作人員為跑官買官行賄、危害民生的行賄等8類行賄犯罪案件,被列為嚴肅依法查辦的重點;
----5月,中辦、國辦先後頒布《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對加強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管理提出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
----針對日益增多的內幕交易案件,中國證監會日前透露,正在會同有關方面繼續細化、完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兩個認定指引,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責任認定指引」和「會計機構人員證券違法認定指引」等規則的出台。
「從治本的角度來說,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總病根』是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任建明指出,「腐敗難以發生,任何類型的賄賂就都沒有了土壤,隱性腐敗也一樣會銷聲匿跡。」
(2010年第18期)
㈦ 李啟紅的受到懲處
2010年8月21日,中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辭去市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中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李啟紅因已不適合繼續擔任市人大代表,提出辭去市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2010年5月30日,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涉嚴重經濟違紀問題被查。5月31日上午,中山市就此事召開處級以上幹部通報會,通報了李啟紅被查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內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為「中山公用」。日前,李啟紅的兩位弟弟李啟明和李啟和目前也已被相關部門要求協助調查。
現年56歲的李啟紅生於中山,成長於中山,並最終成為中山市市長。先後擔任過中山縣石岐鎮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中山市婦聯主席等職務。1997年-1999年李啟紅任中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9年-2006年任中山市委副書記,2007年1月起任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在此前的6月11日,中山市公布市長人選變動情況,廣州市委常委、蘿崗區委書記薛曉峰提名為中山市市長候選人,李啟紅不再任中山市市長。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010年10月28日在京閉幕。經表決,中山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因涉嫌經濟違紀問題,代表資格終止。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011年1月7日電 據《南方日報》報道,日前,中共廣東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在廣州召開。全會一致通過:李啟紅因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李啟紅十屆省委委員職務。 2011年4月6日至7日,李啟紅將在廣州受審,同案受審人員共計10人之多。這10人中,有5人來自李啟紅的家族,包括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還有李啟明的妻子。李啟紅所涉嫌的罪名,有內幕交易罪、泄露內部信息罪、受賄罪。
根據指控,李啟紅及其親屬利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炒股,賬面收益高達1983萬元。
本案的被告人多達10人,因此庭審安排在廣州中院第二法庭。明日,曾經的「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李啟紅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將坐上這個被聚焦的被告席,同時受審的還有原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用集團)總裁助理、發展規劃中心經理鄭旭齡、原公用集團企管部經理周中星、原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等共10名被告人。由於案情重大,對於旁聽人員的安檢極其嚴格,連手機都不得帶入法庭。 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原中山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李啟紅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受賄罪於2011年10月27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以及原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譚慶中等10名被告人一同聽判。李啟紅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萬元、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其他同案人也各領其刑。
被告人李啟紅及其親屬利用從中山公用集團董事長譚慶中處所獲得的該集團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炒股,賬面收益高達上千萬元。
2006年至2010年,李啟紅利用擔任中共中山市委副書記、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受賄港幣40萬元、人民幣10萬元。宣判後,李啟紅辯稱有自首情節,認為判決過重,並當庭痛哭。眾被告人均未當庭提起上訴。
㈧ 中山市市長為什麼會被調查
據說是涉嫌中山公用內幕交易!現在中山公用都已停牌了
㈨ 吳某某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王府井,他們會被如何懲處
9月18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吳某某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的通報,至此,王府井股票價格的暴漲告一段落。
但是不管從他任何的角度來說的話,他的內部消息已經外露是已成的事實。那麼根據新《證券法》第191條,證券交易內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消息的人,違反規定從事內幕交易的。依法公開責令其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針對吳某某等人犯罪時間來看的話,應按照此方法來進行處罰。
㈩ 股票涉內幕交易被查是利好還是利空
打擊內幕交易,凈化交易市場,是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這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