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障數據安全 中汽協發布汽車數據可信存證區塊鏈平台
來自工信部一所、公安部一所、信通院、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平台、德國汽車工業協會、一汽、上汽、長安、東風、北汽、廣汽、長城、吉利、奇瑞、蔚來、理想、小鵬、特斯拉、大眾、戴姆勒、寶馬、奧迪、華為、博世、中汽創智、上海汽檢、四維圖新、地平線、能鏈科技、Momenta等32家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科研單位參與研討。會上各企業針對數據的安全監管、行業發展、私人數據隱私保護,以及數據可信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會議認為,數據安全是行業發展的核心,行業急需建立政府、企業、和用戶之間的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可信體系;同時,應充分發揮市場優勢,推動利用新技術和新手段完善該體系。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助理兼技術部部長王耀博士針對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可信存證的問題作了專題介紹。中汽協會聯合相關企業,為解決智能網聯汽車時代數據體量大、存儲成本高、難溯源、數據安全難以保障等問題,經過三年多的探索,向全行業發布「汽車數據可信存證區塊鏈平台」。
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特有的數據防篡改、可溯源等特性,僅依靠上傳數據哈希值(不需要上傳任何原始數據)即可為企業提供數據可信存證服務。目前,該平台已完成建設,即日起就可以免費為會員企業提供相關服務。
『貳』 電子數據存證具有法律效應嗎求推薦數據存證平台
從字面上做簡單的理解就是:將電子數據證據信息保存在安全穩定的資料庫中,以便在需要予以調用,同時它還採用了特定的技術以便能將這種過程通過數據予以記錄,來證明特定時間的電子數據的狀態,也可來證明電子數據在存儲後並未被篡改。
目前市面上的電子存證分為2類,第一類是公證機構提供的存證服務,客戶將需要進行存儲公證的電子數據送至公證機構,公證機構在收到電子數據後出具公證文書;第二類是第三方存證機構提供的存證服務,它的服務模式一般是:客戶將電子數據發送至第三方存證機構,付費申請存證機構的存儲業務,第三方存儲機構在收到並存儲電子數據後,向客戶出具《電子數據保全證書》。
電子存證的意義在於證明所存儲的數據在特定時間的狀態,保證該數據在存儲後無丟失且未被篡改,保證其真實完整性。它主要應用於知識產權證明、電子票據、電子檔案等領域。
但在爭議發生時,作為證據,兩種不同類型電子存證效力也因存證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由公證機構依據法定程序所出具的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證明所接收並存儲的電子數據真實、合法的證明力,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由此可見,公證機構提供的數據存證服務是對用戶最有力的保障。
但是,電子存證只能證明數據在存儲後的狀態,只能證明靜態的結果,但無法證明結果產生前,動態的過程。
比如:對於電子合同的存證,它僅僅代表所存儲的電子合同並未被修改,但是對電子合同的簽署以及它是否具有法律上成立的證明卻無能為力。
那麼隨著越來越的行為發生在數字世界中,如何證明數字世界中動態行為的真實性——電子公證技術,是可靠的解決方案。
電子公證是保障電子環境下發生的法律行為真實性的,可靠證明技術,是信息安全技術與公證法律服務進行深度融合。
從技術角度論述,電子公證是基於可靠信息和安全技術的綜合應用,以確認並保證特定電子數據從數據生成、數據傳輸、數據存取等各環節,全生命周期的真實、可靠且不可篡改的一種技術實現方法。
從法律角度論述,電子公證是利用可靠的信息和安全技術方法,對發生在電子環境中的特定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的真實性進行有效的判斷和確認,並讓公證法律服務機構(公證處)在必要時可就此真實性提供公證證明,將技術真實輸出為法律真實的一種公證法律服務方式。
通過契約互聯電子公證,實現了各種電子環境的對特定法律行為「不可篡改、無法偽造」、「除了真實,無有其他」的法律效果,有效地解決了數字世界中數字行為真實性證明的難題,是公證法務服務與電子信息技術的第三次結合創新。
『叄』 SUAC交易所平台如何存證防偽
存證防偽一點都不擔心,這個幾乎是數字貨幣交易所自帶的功能了,本身區塊鏈就是基於哈希時間戳的。
『肆』 融資租賃公司,線上業務存證產品怎麼選
報告指出,線上業務存證產品,根據取證技術和出證主體的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第三方平台自行出證:指的是取證、出證的主體為第三方存證機構,公證處只對二次hash值傳輸結果進行校驗。一方面,該文書出具主體為第三方平台,性質為普通電子證據;另一方面,電子證據的首次取證行為由於是直接暴露在第三方存證機構,而非經過公證處,無法保障其取證環境清潔度,審判實務中存在需要二次證明/驗證的訴累。
公證處聯合出證:以法大大實槌產品為例,與杭州互聯網公證處、廈門市公證處、北京中信公證處等全國多家公證機構達成合作,為其提供技術支持:一方面,電子數據的生成、傳輸、提取、固化過程,全部由公證處見證保全,保障了取證、固證環境的清潔;另一方面,公證處作為依法設立,依法獨立行使公證功能的公證機構,實時取證、固證,出具蓋有公證處公章的保全報告,文書性質為公證文書。根據最高院《關於民訴證據修改決定》第九十四條,除有相反證據外,經公證處公證的電子證據應當認定為有效,直接採信。
結果存證服務:在線上交易發生後,被動的接收到企業傳輸給第三方存證機構的hash值,隨後將hash值二次傳輸給公證處。這種情況下,公證處只見證了從第三方存證公司傳輸過來的hash值是否被篡改,取證的環節停留在結果層面,對於數據如何生成,以及生成當下的真實性是無法追溯證明的。
全流程存證服務:在行為發生前即介入,實時見證電子數據的生成、傳輸過程,最終將其存儲固化。以我們的實槌可信存證平台為例,可結合企業實際電子合同簽署的簽約場景,由公證處實時進行前置取證並固化,在確保電子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同步校驗簽約雙方的身份主體、簽署意願及流程,確保融資租賃合同簽署環節所涉及到的證據鏈完整、准確、不可篡改且真實有效,全方位確保企業法律事實符合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上或可為從業者提供一些應對監管和訴訟的策略參考依據。
總的來說,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在線上化建設加速業務規模飛速發展的同時,需謹慎把控電子簽章和電子數據存證產品的准入標准,釐清存證產品生成的報告文件在司法效力上的區別,使得線上化能夠為企業降本增效,而非埋下後患、增加訴累,與初衷背道而馳。
『伍』 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台靠譜嗎
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台並沒有辦法完全保障所存證的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
電子數據存證,從字面上做簡單的理解就是:將電子數據證據信息保存在安全穩定的資料庫中,以便在需要予以調用,同時它還採用了特定的技術以便能將這種過程通過數據予以記錄,來證明特定時間的電子數據的狀態,也可來證明電子數據在存儲後並未被篡改。
目前市面上的電子存證分為2類:
第一類是公證機構提供的存證服務,客戶將需要進行存儲公證的電子數據送至公證機構,公證機構在收到電子數據後出具公證文書。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由此可見,由公證機構依據法定程序所出具的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證明所接收並存儲的電子數據真實、合法的證明力,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公證機構提供的數據存證服務是對用戶最有力的保障。
第二類是第三方存證機構提供的存證服務,它的服務模式一般是:客戶將電子數據發送至第三方存證機構,付費申請存證機構的存儲業務,第三方存儲機構在收到並存儲電子數據後,向客戶出具《電子數據保全證書》。
這類存證形式,需要考慮第三方平台的中立性,因為第三方平台是收費提供了存證服務,故而在訴訟過程中很可能因為利益關系提供虛假的證明,所以通過第三方存證平台進行存證的電子數據在訴訟中僅能作為證人證言,被採用的可能性大打折扣。
所以說: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台並沒有辦法完全保障所存證的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
此外,電子證據經過存證後雖可以確保無法被篡改,但它仍無法反映其形成時間、形成時、形成環境等形成過程的具體信息,它僅能證明電子數據副本與留存於伺服器上的電子數據一致,即只能證明數據在存儲後靜態的狀態,但無法證明結果產生前動態的過程。
解決這一問題,就不得不提及電子公證技術。
電子公證是保障電子環境下發生的法律行為真實性的,可靠證明技術,是信息安全技術與公證法律服務進行深度融合。
它是基於可靠信息和安全技術的綜合應用,以確認並保證特定電子數據從數據生成、數據傳輸、數據存取等各環節,全生命周期的真實、可靠且不可篡改的一種技術實現方法。
從法律角度論述,電子公證是利用可靠的信息和安全技術方法,對發生在電子環境中的特定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的真實性進行有效的判斷和確認,並讓公證法律服務機構(公證處)在必要時可就此真實性提供公證證明,將技術真實輸出為法律真實的一種公證法律服務方式。
藉由電子公證,可以實現電子環境下知識產權從注冊、申請、存儲一系列過程的真實性,為知識產權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若日後出現知識產權被侵害之類的情況,經過公證的產權在訴訟中能夠作為強有力的證據,使得維權之路更加暢通無阻。
『陸』 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如何提升電子數據存證的法律公信力
電子數據存證是指:採取從用戶身份驗證到數據創建、存儲和傳輸的全過程記錄的方式,應用一系列安全技術保證電子數據的私密安全和不被篡改,全方位確保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安全性,並能申請公證機構公證,使其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
發生糾紛時,電子數據存證可以及時地為當事人提供電子數據證據,保障雙方合法利益。
為了提升電子簽章法律有效性,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將電子數據存證報告接入人民法院司法鏈,實現永久存證。所有在平台發起簽署的文件,可以直接在「人民法院司法鏈官網」上進行證據核驗,全面提升電子數據存證的法律公信力。
人民法院司法鏈,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基於全球領先的區塊鏈技術構建內外網一體的開放式司法鏈平台,實現司法活動中的電子數據可核驗、可追溯,助力司法改革,提升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區塊鏈技術具備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徵,這與數據存證需求天然統一。與區塊鏈技術的連接將徹底改變電子數據存證服務效率。
所有在契約鎖平台簽署的文件,只需藉助「證書數字指紋」或者「上傳電子簽約原文件」,短短幾秒鍾就能輕松獲取證據查驗報告。
來源人民法院司法鏈證據核驗結果測試
『柒』 電子數據存證服務怎麼選
實槌可信電子證據平台最大化程度還原線下完整公證業務流程,降本增效的同時,最大程度確保合同簽署環節所涉及到的證據鏈的完整、准確且不可篡改且真實有效。同時,取證過程中的hash值同步上傳區塊鏈,通過節點共識、分布式存儲、互為備份,保障數據的安全未篡改。
『捌』 虎融寶與上上簽簽訂第三方電子存證,請問第三方電子存證有什麼好處
從2017年下發的關於網貸平台合規備案的政策之後,合法規范的電子合同簽約、存證已經成為網貸平台合規備案的標配之一,第三方電子存證平台也成為了萬眾矚目的焦點。
電子合同存證在網貸監管中的重要性
以往,大多數網貸平台採用的都是平台系統生成的電子協議,這類型的電子版合同在簽署的時候無法驗證對方的真實身份,存在被人冒簽的隱患。在後續的存儲過程中,電子化數據易被篡改、被刪除,容易導致合同糾紛的發生,一旦網貸平台跑路,對於投資人來說,維權更是難於登天。
因此,電子合同作為互聯網金融在線交易的關鍵證據,其合法有效性是對平台及投資人權益的最佳保障手段。網貸平台接入第三方電子合同存證後,可有效的保障合同數據信息不被篡改,充分滿足電子證據司法存證的要求。同時,採用電子合同存證不僅可以為平台增信,使平台合規運營,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約束平台的作用,簡化消費者的維權流程,從而保障出借人的權益。
因此,選擇第三方電子存證平台,不僅整肅了網貸行業亂象,同時也有利於保障借貸人、網貸平台、金融機構等多方的合法權益。
『玖』 電子數據存證有意義嗎
電子數據是指基於計算機應用、通信和現代管理技術等電子化技術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圖形符號、數字、字母等的客觀資料
而普通電子數據證據有著海量、脆弱、易變易改、不易保存原始數據等特點,普通電子數據證據證明力通常不受司法認可,故而採用電子數據存證這一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此外,電子存證是相對於傳統的證據固定而言的:傳統的證據固定主要依賴公證處,但公證處在時間響應、應用場景、成本等多個方面都難以滿足電子化數據存證的需求,於是這一問題也促進了電子存證的發展。
電子數據存證按照字面解釋即將電子數據證據信息保存在安全穩定的資料庫中,以便在需要予以調用,同時它還採用了特定的技術以便能將這種過程通過數據予以記錄,來證明特定時間的電子數據的狀態,也可來證明電子數據在存儲後並未被篡改。
它主要應用於知識產權證明、電子票據、電子檔案等領域。
電子數據存證的意義在於證明所存儲的數據在特定時間的狀態,保證該數據在存儲後無丟失且未被篡改,保證其真實完整性。
但是,電子存證只能證明數據在存儲後的狀態,只能證明靜態的結果,但無法證明結果產生前,動態的過程。
既然電子存證僅能證明靜態的結果,沒辦法確保數據產生、交換、傳輸動態過程的真實性,那就繼續探索其他的解決之路,而電子公證技術就是最可靠的解決方案。
電子公證是保障電子環境下發生的法律行為真實性的,可靠證明技術,是信息安全技術與公證法律服務進行深度融合。
從技術角度論述,電子公證是基於可靠信息和安全技術的綜合應用,以確認並保證特定電子數據從數據生成、數據傳輸、數據存取等各環節,全生命周期的真實、可靠且不可篡改的一種技術實現方法。
從法律角度論述,電子公證是利用可靠的信息和安全技術方法,對發生在電子環境中的特定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的真實性進行有效的判斷和確認,並讓公證法律服務機構(公證處)在必要時可就此真實性提供公證證明,將技術真實輸出為法律真實的一種公證法律服務方式。
藉由電子公證,可實現各種電子環境的對特定法律行為「不可篡改、無法偽造」、「除了真實,無有其他」的法律效果,有效地解決了數字世界中數字行為真實性證明的難題,是公證法務服務與電子信息技術的再一次創新結合。